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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中的耶稣原型——原型批评理论下对《八月之光》的解读

2012-03-30金永鑫

关键词:默斯种族主义福克纳

金永鑫 李 莉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八月之光》在福克纳的众多作品中尤其为人们熟知,成为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瞩目的热点。福克纳笔下的剧情浸染着人物的复杂心理变化,细腻的感情描写穿插其中。他的作品最大的外在特点是大量运用圣经典故,许多作品更是以圣经故事作为结构框架。本文以耶稣为原型,通过对其主人公乔·克里斯马斯的深入分析,挖掘悲剧原型背后的扭曲与异化的美国南方社会。

一、《八月之光》与福克纳

威廉·卡斯伯特·福克纳(1092—1962)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被称为美国20世纪的“天才小说家”。福克纳生于美国南方,那里一直被称做“圣经地带”。因此他熟谙《圣经》,思想和创作深受其影响。他曾说“基督教传统是每个基督徒或有着南方那种宗教背景的人身心的一部分。”但他绝非一位基督教作家,“对我来说《新约》充满了观念而我对观念知之不多,《旧约》充满了人物:像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一样极为普通的英雄和恶棍。我之所以爱读《旧约》,正是因为它里面全是人物而非观念。”他说:“无论任何时候,只要我的想象和那种模式(指基督教象征模式)的框架发生冲突时,……我相信总是那种模式不得不退让。”这也很好地解释了他作品中的人物为何与其《圣经》原型之间总是出现错位或者变形。

《八月之光》是一部具有多重主题的作品,在这里主要讨论关于乔·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性故事。乔·克里斯默斯是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小姐与墨西哥流浪艺人的私生子,母亲分娩时去世,父亲被深具种族主义偏见的外祖父枪杀。乔出生后不久被外祖父遗弃在一所白人孤儿院。5岁时因窥见保育员的隐私被保育员诬告有黑人血统,从此被赶出孤儿院。虽然乔的外表与白人无异,但他背负着血统的十字架,因此他的行动“既不像一个白人也不像一个黑人”,与社会相疏离。33岁时,乔流浪到杰斐逊镇当短工,结识了白人女性乔安娜,二人由相爱而同居。但是,当乔告诉乔安娜自己有黑人血统时,乔安娜提出结束关系。愤怒中乔杀了乔安娜,数天后,乔投案自首,主动接受白人对他的私刑处决。作品通过乔的命运,揭露了黑人在美国南方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批判了种族主义,并体现出对文化偏见和身份认同问题的深刻思索。

二、乔·克里斯默斯与耶稣原型的对比

在《八月之光》中,《圣经》中耶稣的故事原型被用来塑造乔·克里斯默斯这个悲剧性的人物。圣诞节的早晨一个婴儿在孟菲斯孤儿院的门前被人发现,他被当做私生子遗弃在那里,而耶稣也是玛利亚非婚姻怀孕所生的儿子。文中对乔的母亲的家庭背景做了介绍而对其父亲几乎没有任何可靠的介绍,这一点与耶稣一样。乔·克里斯默斯名字,即Joe Christmas,这个名字象征着主人没有来历,也预示着他将失去自我,而小说中的乔·克里斯默斯也正是终其一生寻找着自我。在这里我们会发现一些巧合,乔·克里斯默斯的名字:“乔”即Joe,正是耶稣养父约瑟的昵称;“克里斯默斯”即“Christmas”,是圣诞之意。并且其名字的首字母与耶稣,即Jesus Christ,的首字母相同。他的出生与耶稣的出生有着一种奇怪的类比。乔是被他的外祖父汉斯以“执行上帝的旨意”,维护家族的纯正性的理由而抛弃的,其外祖父汉斯不仅是一个残忍的种族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狂热的清教徒,恰似耶稣严厉痛斥的那些假冒伪善、死守教条的法利赛人。圣母玛利亚是在伯利恒的马厩里生下了耶稣,而乔对于马厩似乎有着别样的亲切感,乔选择把私自买来的衣服放在马厩的隐秘处,因为那里让他感觉到安全。另外一个有趣的巧合是《八月之光》主要描述了乔·克里斯默斯最后三年在杰弗逊镇的生活与遭遇,而《圣经·新约》四福音书也主要记录耶稣最后三年的生活与言行。《八月之光》中乔有一次大闹一个黑人教堂,把正在做礼拜的牧师和信徒都赶了出去,还打伤了几个黑人。耶稣也曾在耶路撒冷的洁净圣殿中赶出了所有做买卖的人。而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乔这样做是因为他想要与折磨了他一辈子的“黑人血统”和宗教信仰决裂,而耶稣是为了保持上帝殿堂的圣洁。乔的一生几乎到处漂泊、居无定所,耶稣也一样到处传道、四海为家。此外,乔与耶稣还有更深一层的相似,乔一生的悲剧不在于他是白种人或者黑种人,而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白种人还是黑种人而不能得到任何一方的接受,他努力想变成黑人,黑人不认同他;他本身看上去像个白人,可心里又觉得不踏实,因为从小就有人骂他是“黑杂种”。因此他长达15年的流浪生涯可视为他寻找自我的历程,他使用各种手段寻找、试验、确认自己是谁,甚至最后行凶都是为了得到别人对他的认可。耶稣施神技给人治病,苦口婆心地给人讲道,不顾嘲笑和挖苦,也是为了得到别人对他是“上帝之子”的承认,从而相信他是传递上帝拯救人类的福音。另外,乔·克里斯默斯33岁来到杰弗逊镇,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也恰是33岁。像耶稣最后被犹大为30块银币而出卖一样,乔也被其追随者卢卡斯因1 000美元的悬赏而背叛。甚至卢卡斯与犹太的英文拼写也极为相似,即Lucas与Judas。乔·克里斯默斯在被捕前还去理发店“理了发,修好面……又进一家商店,买了件新衬衣,一条领带,一顶宽边草帽”,其继母为其洗脚。而耶稣被捕之前也曾有一位妇女为其洗脚,一个信徒用香油为其洁身。乔·克里斯默斯和耶稣同样不被他所生活的时代所容忍。乔在逃亡的路上一直在打听“今天是星期几”,最后他选择在星期五之后结束逃亡,主动回到杰弗逊镇承担一些的酷刑,而星期五正是耶稣的受难日。乔·克里斯默斯遭私刑残酷处死,而耶稣也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受难而死。巧合的是乔身上有五处枪伤,耶稣身上也恰好是五处伤。

总之,不管是结构安排、人物塑造还是意象的使用,《八月之光》都明显受到圣经的影响。但是正如文章所分析的,这种影响通常不是全盘吸纳,而是有选择地继承和改写,这也是福克纳所有作品的普遍特征。

三、扭曲与异化的南方批判

就连魔鬼也会引用《圣经》为其恶行辩护。在美国南方,种族主义者、男权父权主义者曾在《旧约》中为其为所欲为寻找理论根据。尽管当时南北战争早已硝烟散尽,但南方人因失败而加深了对外来工业浪潮冲击和民主自由种族平等思想的极端仇恨。在外部世界的失败促使他们内心死抱《旧约》的教条,为其日趋没落寻找精神慰藉。福克纳在很多作品中对一系列“加尔文化了的上帝”名义下暴君式的家长做了有力批判。

乔是南方狂热的清教社会和种族主义的受害者,自幼年开始就受到二者的双重毒害,既不能与黑人相处,又不能融入白人,成了社会的弃儿。这样一个人,面对社会的残忍,最终沦为杀人犯,无法救赎自己,更无法救赎别人。他对耶稣的映射无疑是对当时南方社会的讽刺与批评。乔在面临死亡的最后关头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而不仅仅是白人或者黑人,这使他的追寻产生了质的飞跃,直到最后他被珀西追击,临终之际手里握着枪却没有开枪反抗,正是他自我追寻的升华。福克纳对乔最后惨遭杀害的描写是意味深长的:他倒在地上,“很久很久,他望着他们,带着安静、深不可测、令人难以忍受的目光”。他临终前的这种宽容大度使人联想起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是针对施行的罗马士兵说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另外,他的血“像腾空升起的火箭所散发的火花似的从他苍白的躯体向外喷射;他仿佛随着黑色的冲击波一起上升,永远进入了他们的记忆。……这情景将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沉思静默,稳定长存,既不消退,也并不特别令人可畏;……城里又一次响起汽笛的尖锐长啸,尽管受到墙垣阻隔,还是越升越高,超出了听觉的极限。”这深沉的笔触,祭奠似的氛围,寄托了作家的无限感慨和同情。

小说《八月之光》中使用最多的词汇就是“黑暗”一词。“其名词和形容词加在一起共达169次之多”。这种黑色的势力在小说中有很多表现,清教主义、种族主义、克里斯默斯含混不清的身份僵局,甚至可以追溯到边缘化种族黑暗的创伤记忆符号。福克纳历史地再现了种族主义的罪恶和边缘化种族的挣扎与奋斗历程,展现他对边缘民族人民批判式的救赎。作家把这些黑色暴露在柔和透明、美好神圣的八月之光之下,使之公布于众,我们不仅看清了清教主义的残酷和种族主义的罪恶,还看到在悲壮中主人公克里斯默斯寻求身份的执著,看到他在绝望中再次鼓起希望的勇气,看到他在黑暗中努力撼动枷锁的精神光芒,看到他最终放弃了暴力和偏执得到救赎的回归。这种精神之光在黑暗中闪耀才越发明亮,甚至比自然之光更加耀眼,更有尊严,令人难忘。

[1] 梁工.圣经与欧美作家作品[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105-106.

[2] 刘意青.圣经的文学阐释——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24-129.

[3] 李纲.从混血儿形象看福克纳的种族观[J].外国文学研究,2004(2):47-49.

[4] 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6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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