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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释亲》亲属称谓的文化探析

2011-08-15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12期
关键词:尔雅氏族姊妹

李 勇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800)

《尔雅·释亲》亲属称谓的文化探析

李 勇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800)

《尔雅·释亲》中的亲属称谓语保存了古代社会丰富的文化信息。对出现在古典文献和古代字书中的亲属称谓语进行考证和研究发现,这些称谓语反映了古代人民“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早期社会经历了对等交互从表婚制、亚血族群婚制、媵婚制的婚姻制度,家庭形态由男从女居最终发展到男人成为家庭主宰。《尔雅·释亲》中的亲属称谓语是一定语言环境中的社会人伦关系和特殊文化的体现。

尔雅;亲属称谓;文化

《尔雅·释亲》是我国最早研究亲属关系的专著和“总表”,其书收录了古代亲属称谓语200余个,分为宗族、母党、妻党、婚姻四大类,即父系亲属,称为宗族;母系亲属,称为母党;妻系亲属,称为妻党;因嫁娶结成的亲属关系,称为婚姻。

在人类社会的构建和发展中,亲属关系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些体现人类社会特定人际关系和特殊身份角色的亲属称谓词语,反映了一定语言环境中社会的人伦关系和特殊文化[1]。也就是说,亲属称谓制度、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是一脉相承的,婚姻制度影响着家庭组织形式,而家庭组织形式直接决定着家庭称谓制度。在华夏先民灿烂的文化长廊中,《尔雅·释亲》保存了丰富而完备的早期社会亲属称谓语。通过对这些亲属称谓语的分析和研究,一方面能再现早期先民原始而简单的血缘婚姻关系,另一方面还有助于我们了解上古社会丰富而生动的文化信息[2]。

一、“男尊女卑”的思想

“男尊女卑”的思想开始于中国古代社会的青铜器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在封建社会,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观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男性祖先是直系亲属的主要角色,女性占次要地位。唐·孔颖达在《礼记·曲礼》疏云:“亲指族内,戚指族外。”这表明在远古社会,族内亲戚主要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父系同宗者包括宗族内的其他男性,已出嫁的女性以及她们的配偶等其他成员被排除在亲戚之外。“男尊女卑”的观念可见一斑。

《尔雅·释亲》所释父系亲属称谓名称是15条,母系亲属称谓名称是3条,从称谓的条目数量也可以看出男性称谓在社会中的受重视程度。

1.考、妣

《尔雅·释亲》记载家族中五代亲属的称谓:“父为考,母为妣。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考”和“妣”是对已去世的父母的称谓。

(1)“考,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于考也。”(《礼记·曲礼下》)

“考”即“成”,意思是男子一生的德行完成;“妣”即“比”,意思是她依附“考”并与“考”相匹配[3]。

(2)“妣辞多做匕,与古今文同,多不从女。吴中丞曰:古妣字与父相比,右为父,左为匕”。(《殷墟书契考释》)

罗振玉在《殷墟书契考释》中认为将“妣”比喻为“匕箸”,意指父母与匕箸一样,都是成双成对的。“妣”比配“考”,说明人类社会由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之后,女性已经处于男性的附属地位。

2.夫、妻

“夫、妻”作为家庭组成的最基本因素和配偶关系的基本称谓,其各自的意义构成与当时的家庭制度、伦理、社会结构、文化思想等密切相关。《尔雅·释亲》以“夫”、“妻”分类,虽立有“妻党”一节,却找不出关于夫妻的解释。“妻党”与“宗族”比较,不但称谓词数量很少,所收词语的内容也较为繁杂:在所收的19种称谓中,只有4种是妻的主要亲属称谓。

“妻”作为动词时表示“嫁为人妻”的意思。许慎《说文解字》释曰:“嫁,女适人也。自家而出谓之嫁。至夫之家曰归。”古人曾给夫妻双方角色以具体明确的定位,荀子曰,为人夫者要“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为人妻者要“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悚”,这些都凸显了当时女性的地位卑下于夫。

二、特殊的婚姻制度

亲属称谓作为一种特定语言现象,在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时期,是联系家族成员的重要纽带。亲属称谓语直接来源于早期人类的婚姻制度。社会学家认为,人类社会的婚姻主要经历五个阶段:群婚制、伴侣婚制(亦称亚血族群婚制或普那路亚婚制)、交表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4]。通过《尔雅·释亲》200余个亲属称谓语的研究和考证,我们能梳理上古婚姻制度发展脉络,并由此来探究古代社会特殊的人伦关系。

1.舅、姑

“舅”、“姑”是古今词义差别较大的一组亲属称谓语,综合其《尔雅》的释义和文献语言用例,“舅”、“姑”主要有两种解释。

其一指“公公”、“婆婆”。

(1)“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尔雅·释亲》)

(2)“吾闻之先姑,殁曰先。”(《国语·鲁语下》)。吴国韦昭《国语注》曰:“夫之母曰姑。殁曰先。”

(3)“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礼记·檀弓下》)。东汉郑玄《礼记注》曰:“夫之父曰舅。”

其二指“母之兄弟”、“父之姐妹”。

(4)“母之昆弟为舅,父之姊妹为姑。”(《尔雅·释亲》)

此外,《尔雅·释亲》中还有“外舅”、“外姑”的称谓。“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即丈夫称呼妻子的父母亲。“舅”、“姑”这种多义现象是由古代社会特殊婚制——对等交互从表婚制造成的。

在人类社会早期,部落内部实行血缘婚,同胞的兄弟姐妹互为婚配,男女之间既是夫妻,又是兄弟姐妹。随着社会的发展,血缘通婚的弊端暴露出来,《左传·僖公二年》:“男女同姓,其生不番。”于是人类社会由血缘婚制转变成对等交互从表婚制,即兄弟与姊妹的双方子女互相通婚,兄弟或从兄弟的儿子只能迎娶姊妹或从姊妹的女儿,兄弟或从兄弟的女儿只能嫁给姊妹或从姊妹的儿子。在一个家庭中,岳父和公公都是男女双方的舅父,岳母和婆婆都是男女双方的姑母。

2.甥

“甥”在《尔雅·释亲》中指“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对于此称谓的解释,后代文字学家一直持有不同的意见。

(1)“四人体敌,故更相为甥,甥犹生也。”(《尔雅注》)

(2)“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也。”(《说文解字》)

(3)“此因释妻之昆弟为甥,而兼及于姑之子、舅之子、姊妹之夫有同称也。”(《尔雅正义》)

(4)“此泛释甥义也……姑之子,吾父母得甥之。舅之子,吾母得侄之,吾父得甥之。妻之昆弟,吾父母得甥之。姊妹之夫,吾父母婿之而甥之。是四者,皆舅吾父者也。舅者,老旧之称。甥者,后生之称。故异性尊卑异等者,以此相称。”(《说文解字注》)

这些释义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只释古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考虑,《尔雅·释亲》中“甥”义应与古代的亚血族群婚制有关。

早期母系社会实行血缘婚,子女随母,不知有父,于是经常出现母女共夫、甥舅共妻、父子共妻的现象。伴随着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一种新的婚姻制度“亚血族群婚制”应运而生,即氏族内部兄弟或从兄弟同另一氏族的姊妹或从姊妹构成团体性的婚姻关系。亚血族群婚制也叫普那路亚婚制,共妻或共夫的男女互称普那路亚。普那路亚是夏威夷语“亲密的伙伴”的意思,表示共夫或者共妻的人关系亲密。在普那路亚婚制的发展进程中,氏族一方的女子嫁给外氏族的男子,而其子的舅姑即这个女子的兄弟也要迎娶这个男子的姊妹,其子长大后又要迎娶舅姑的女儿,其子的姊妹也要嫁给舅姑的儿子,于是便出现舅之子、姑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即《尔雅注》中的“四人体敌”。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释祖妣》中也说:“在亚血族群婚制下,实指一人。盖姑舅互为夫妻者,姑舅之子,即妻之昆弟,妻之昆弟,亦即姊妹之夫,故终于一名。”[5]

3.娣、姒

在古代早期社会,曾经盛行过姊妹同嫁一夫的现象,“娣姒”是对共夫姊妹的称呼。《尔雅·释亲》中有“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郭璞解释说:“同出,谓俱嫁事一夫。”对于娣、姒的释义,《说文解字》曰:“娣,同夫之女弟也。”清人邵晋涵解释说:“姒者,姊也,姊姒声近义同也。娣者,《说文》云,女弟也。”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也说:“女子谓女兄弟曰姊妹,与男子同,而惟媵己之妹则谓之娣,盖别于在母家之称,以明同心事一君之义也。”[6]这种姊妹“俱嫁事一夫”的现象,我们称之为媵婚制,主要盛行于殷商到春秋时期。

(1)“尧闻舜贤,征之草茅之中,妻之以媓,媵之以英。”(《尸子》)

(2)“又娶于陈,曰厉伪,生孝伯,早死。其弟戴伪,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左传·隐公元年》)

在亚血族群婚制族外婚时代初期,同一氏族的姊妹或从姊妹与另一氏族的兄弟或从兄弟共夫或共妻。随着父权制的确立,家族成员日益显示出对等级地位和私有财产的重视,于是便产生了媵婚制。“兄弟之间亦由平等共产而变为长子集权制。不只兄弟所有的财产皆归属于他一人,即由群婚制弟兄共娶之妻亦皆改归于他一人,于是由群婚制而变为姊妹共夫制。以前姊妹若干人共嫁兄弟若干人,现则姊妹若干人只嫁弟兄之一人——长兄。”[7]《说文解字》“媵”作“亻关”,“送也”,入人部。在一夫多妻的媵婚制时期,女子出嫁,同姓姊妹陪嫁,姊妹共事一夫。新娘为妻,姊妹为妾。媵婚制以血缘认同意识调解妻妾纷争的家庭内部矛盾和争端,对维护和稳定宗法家族伦常秩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原始的家庭形态

语言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文化上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反映到语言运用的各个方面。由于语言与社会的发展不同步并具有滞后性,因此古汉语的语言用例保留着丰富而生动的文化信息。《尔雅·释亲》系统地记录了先秦时期的称谓制度,这些特殊的亲属称谓语真实地展现了早期社会的家庭形态。美国著名的民族学家和社会历史学家摩尔根认为,“每一种亲属制度都表达了该制度建立时所存在的家族的实际亲属关系,因此,它就反映了当时所流行的婚姻形态和家族形态。不过,这两种形态都可以进展到更高的一个阶段而其亲属制度仍保持不变。”[8]6

1.出、姪

《尔雅·释亲》:“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女子谓昆弟之子为姪。”在早期人类社会,男子称姊妹之子为“出”,女子专称昆弟之子为“姪”。

(1)“姪,女子谓昆弟之子也。”(《说文解字》)

(2)“此从女者,谓乎姪姑之称也……从至者,谓若适人而于母亲情挚也。”(《说文解字注》)

(3)“谓吾姑者,吾谓之姪。”(《仪礼·丧服传》)

(4)“谓我姑者吾谓之姪者,名唯对姑生称,若对世叔,唯得言昆弟之子,不得姪名也。”(《仪礼疏》)

(5)“受姪称者,男女皆可通。而称人姪者,必妇人也。”(《说文通训定声》)

这种特殊的性别专用语现象,其实反映了族外婚制下一种特殊的家庭形态。在早期实行族外婚的部落里,每个家庭都是一半在氏族之内,一半在氏族之外[8]42。女方和男方分属不同的部落。母系社会族外婚制初期,从外而来的男子跟随女性居住,女子在家庭中扮演重要角色。根据族外婚制的规定,男女所生之子必须到另一氏族去与该氏族的女子结为夫妻,于是称为“出”。另一方面,出嫁到对方部落中的男子与对方部落的女子居住,其所生之子成人后,必须回到其父原来的部落并与该部落的女子成亲,有回家的意味,于是称为“姪”。因从母亲一方而至,所以字形从女。在这种婚姻形式下,子女只能确认自己的亲生母亲,却不清楚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对于父亲,他无法也不必区分谁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由于也没有亲疏之别,于是就用“昆弟之子”这样笼统而模糊的称谓。而对母亲来讲,其亲生子女和“昆弟之子”分属不同的氏族,亲疏有别且界限分明,于是便用“姪”来加以区分。

2.姨

《尔雅·释亲》:“妻之姊妹同出为姨。”郭璞注曰:“同出,谓俱已嫁。”古代早期社会,姊妹同嫁一夫,姨便是丈夫对“妻之姊妹”的称谓。

(1)“妻之姊妹曰姨。姨,弟也,言与己妻相长弟也。”(《释名·释亲属》)

(2)“妻之女弟同出为姨。”(《说文解字》)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姨由男子对“妻之姊妹”称呼逐渐转变成对“母之姊妹”的称呼了。

(3)“母之姊妹曰姨……礼谓之从母。”(《释名》)

(4)“继室以其侄,穆姜姨母之子。”(《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氏族内部实行族内婚制,氏族成员之间没有夫妻、亲戚、长幼、男女之别,家庭形态处于一种蒙昧和原始的阶段。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血缘婚配对后代造成不利影响逐渐暴露在人们的面前,人类的婚姻伴侣由族内变成族外,一种姊妹共夫、兄弟共妻的家庭形态开始出现。在部落内部,母之姊妹同为母,父之兄弟同为父,同父同母只用长幼来区分子女,子女没有亲疏分别。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私有制的产生,氏族部落开始分成若干个体家庭,男人成为家庭的主宰。他们不单要求财产专有并对配偶也有绝对专有权,男人专有女人,女人必须忠于丈夫。于是,“妻之姊妹”不一定是自己的妻子,“母之姊妹”也不是原来意义的母亲,于是在亲属称呼上开始出现了“姨”等称谓。

汉字所承载的文化信息是极为浩瀚的,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佐证材料的不断丰富,我们必将能透过汉字的文化内涵去感受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无穷魅力。

[1]戴昭铭.文化语言学导论[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10.

[2]杨青新.《尔雅·释亲》的文化说解[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4):56 -58.

[3]郝懿行.尔雅义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2:52.

[4][苏]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8.

[5]王雪燕.《尔雅·释亲》的文化考释[J].前沿,2006,(5):231-233.

[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96.

[7]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M].上海:开明书店,1948:86.

[8]摩尔根.古代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1.

Cultural Exploration of Kinship Terms from Erya Shiqin

LI Yong
(Ningbo Polytechnic,Ningbo 315800,China)

Erya Shiqin saves the rich cultural information of Chinese society in the ancient time.By analyzing the definition of the kinship terms in classical ducoments and books,it is found these terms reflect that men are superior to women and there are many special marriage systems in early ancient society.The family form changes from women dominating to men dominating.The kinship terms in Erya Shiqin reflects social human relation and special culture in a certain lingual environment.

Erya;kinship terms;culture

I207.222

A

1001-7836(2011)12-0110-03

10.3969/j.issn.1001 -7836.2011.12.044

2011-10-2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立项课题“《尔雅·释亲》中国古代家族文化研究”的阶段成果(NZ10044)作者简介:李勇(1974-),男,湖北襄阳人,讲师,陕西师范大学文字学硕士,从事“六书”学、古文字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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