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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账务处理中查找个税应纳所得额的遗漏项目

2009-06-02

财会学习 2009年4期
关键词:列支管理费用所得额

温 翔

在核查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项目时,大家一般注意的仅是工资薪酬,而如果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一些公司对职工发放的隐性生活物资也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范畴。当然,实际并不这么简单。某些财会人员会在此项目核算上施实一些技术性的账务处理,致使稽查人员很难发现个税应纳所得额中的遗漏项目。针对此种问题,需要强调的是稽查人员在全方位追查应纳个人所得税遗漏项目时,不仅要了解公司针对于个税内容的账务处理,而且还要对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以及人员编制状况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随时观察公司人员变动,如此才能防止个税中有项目被忽视、遗漏的可能。具体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核查:

了解公司人员编制情况

1实地勘察公司人员数量、部门及岗位设置、部门负责人数量及薪酬分配情况,在取得人员名单后可通过突击检查,看实际人员是否与所提供名单相符。如果检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公司可能存在不实人员的统计,应予追查。

2公司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名单和收入反映是否与所提供人员情况一致。

3公司人员辞退情况应该每半年报税务部门备案一次,看备案情况是否有所遗漏。

4通过与公司不同员工了解和交谈,看公司人员情况是否存在隐瞒。

调阅公司的会计凭证和账薄

调阅出公司的会计凭证和账簿后,核查人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查看:

1针对工资薪金项目进行查阅,查看账务处理原始凭据是否与申报表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该要求相关账务处理人员给予合理地解释。查看工资表扣减项目是否与个税免征项目一致,如果私自扣减,应该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2检查扣减项目所规定五险一金的计提比例是否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致,如果不一致,低于计提比例的五险一金可以扣减,高过计提比例的部分则应该调增。

3查询工资中是否有高温费、取暖费等补助,发放标准是否有当地税收主管上级的文件批复,如果没有超出,则给予扣减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处理,反之,则应调增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4总之应该逐一核对工资明细表扣减项,避免变着名目逃避个税的行为发生。

核查各项费用与员工收入的相关性

具体核查内容,应该从以下几个项目入手:

(一)福利费用

(1)除了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外,应该逐一检查各项目。

(2)其中关于节日支出的费用应该重点检查,如果企业是用现金直接支付给职工的,那这部分支出一定要纳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如果企业是以物资支付给职工的,则也应核查清楚,如有与劳动保护无关的费用则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3)特别关注的应该是其他项目,如果列支金额过大,应该查看具体是什么,如果有公司用于公关发生的费用而且是由公司具体经办人签领,同样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总之福利费用的开支很容易隐藏职工福利的一些列支项目,都应该重点查看。

(二)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中最需重点关注的是差旅费。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出差项目繁多,核查起来会有困难。其实仔细审阅那些原始单据,不难发现一些与公差无关的支付项目,比如公款消费就应该作为具体受益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另外,从原始单据中入手也不难会发现蛛丝马迹,当然还须仔细查看出差事项、理由、具体时间、地点等各项说明,看有无公司行文通知等相关出差依据。

(2)管理费用中办公费下的电话费等也应进行核查,看有无与公司固定电话无关的电话费用开支,如果以私人名义列支的电话费用则须核实,并调增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3)管理费用下汽车费用等列支也须核查,看有无公务用车费用的发生,如果实质上同样为私人费用开支,则同样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管理费用下的办公用品的开支同样值得认真核查,看有无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向职工发放非办公用品的行为,如果有,则同样要调增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5)还有水电费的列支,看是否有替职工代缴水电费的行为,如果有,则也应将其剥离出来,调增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6)管理费用中有物料消耗的明细也应该认真检查,特别一些饮食行业或者服装加工企业,也有可能以消耗的名义向职工间接发放消费品,如果实有该行为则应加计职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7)当然比较难查的应该是业务招待费用,具体核查之前应该调查了解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有无具体管理规章制度。如有,则应该根据规章制度核查使用情况;如没有,则核查其有无超用情形。当然最关键的核查是看有没有以业务招待名义补助职工个人收入的行为,所以税务部门应该要求公司在报销业务招待费的时候,能够大概写明此招待业务的具体时间、地点、人物事项等。如果无法说清楚的,则应认为是个人消费行为与公司招待无关,这些消费也应该计入实际消费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8)当然也应该注意管理费用中其他项目,因为这比较容易混淆视野,如果检查出有职工相关的消费,则也应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三)营业费用

(1)关注营业费用应该是重中之重,一般来讲,公司一般收入最高的部门应该是销售部门,所以有无避税行为还得认真检查销售费用中的各明细,主要关注点应该是劳务费以及代销手续费、业务招待费用等。

(2)对这些费用的核查同样与管理费用核查项目相似,如果有代销手续费,关键看发放手续费的是公司自己还是委托代销方,因为如果是自己公司进行发放的代销手续费,那应该等同工资薪金;如果是公司以外的委托方支付,那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代扣缴个人劳务收入所得税金。

(3)如果有列支给采购人员的佣金支出,则应该代扣代缴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如果没有代扣,则视为偷漏税金。

(四)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支出

(1)此费用类科目也要检查,因为财务人员有可能在明知故犯情形下把不属于金融部门的费用和利息收入放入其中,不过此项目一般很不容易发生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谨慎则可。

(2)营业外支出中也容易出现支付职工费用的可能,当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支出不能视为职工收入的遗漏。因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生产成本费用的列支

(1)主要关注点是费用中列支与生产无关的费用。此项内容须重点检查工资薪酬科目以及劳动保护用品、办公费用等明细,特别是发放与劳动保护用品无关的费用,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属于职工个人消费行为,再计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看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是否与工作岗位的培训相关。如果不相关,则应考虑按照职工个人收入考虑计征个人所得税,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辨认。

(3)工会经费的使用也应该关注。如果是用于工会组织的发生的活动费用则应列支;如果其是假借工会名义而发放的职工物资,则同样应考虑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六)往来账务以及节余工资的检查

(1)主要检查的是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看这些科目明细中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是否合乎规章制度,如果是发放职工个人消费品那就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公司有节余工资,则还要看是否有工资外的支出项目,检查这些项目是否已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如果没有,则就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偷漏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何杜绝和减少税收计征收入,那就得要求税务管理部门要有责任心,同时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自己管理的税收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因为这样容易了解公司的经营变动情况,对税收计征工作会更有利。

以上反映的查税方法仅是针对一些财务管理相对健全的公司,而如果针对的是财务管理混乱,账薄凭证不健全的公司,查起来可能就比较困难和难以下手。某些有账外账行为的公司,完全有可能偷逃更多税金,其通过账外资金来发放职工部分工资,这样看来账上所发放工资永远也达不到个税起征点。当然有的公司会用制造人员频繁流动的方式来遮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如一些不法公司招聘新员工在短期试用结束后,不签正式合同,找借口将其辞退,这样就可以少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更是无法计征。当然还有的公司以一个人工资用两个人的名义分领来造假,其以此方式来达到少缴纳个税的目的。总之,公司运用多种手法来掩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花样繁多,使人难以看出。此就需要核查人员更要有责任心和认真态度,通过对公司资金流向的核查顺藤摸瓜,找到财务造假的蛛丝马迹。因为俗话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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