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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劳动学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2009-04-29郝孚逸

理论月刊 2009年2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

郝孚逸

摘要:马克思的劳动学说,包括劳动的本质、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学说,可能被人认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知识,不知被人论证了多少次了。然而正是在这些人们熟知的命题中所蕴含的哲学精髓常常同人失之交臂,以致这些问题虽然久经解释甚至争论,仍然未达到其所以然。

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学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9)02-0019-05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这个问题,人们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基本含义上讲也可直接称之谓唯物史观。然而真正从精神实质上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包括其所生成的来源,认识就大不一样了,对此不仅表述不一,甚至颇多歧见。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当然是源于学习、理解和研究的深入,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即如何真正抓住本应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甚至包括其生存来源的基本要义之所在。本文所要探析的马克思的劳动学说,包括劳动的本质、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学说,可能被人认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知识,不知被人论证了多少次了。然而正是在这些人们熟知的命题中所蕴含的哲学精髓常常同人失之交臂,以致这些问题虽然久经解释甚至争论,仍然未达到其所以然。透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野可以看到,劳动、劳动价值与剩余价值除各自所具的哲学底蕴,这三者还形成一个统一的哲学整体,无视这些要义,就难以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不易领悟唯物史观之所以成为唯物史观的精神实质。

一、 正确理解劳动和劳动的本质

劳动是人类特有的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这句话也可以说已经把劳动的性质和意义说清楚了。然而人类有史以来直到今天,在对劳动的认识和态度、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劳动产品的去向和归宿等问题上,产生过多少不同的观点,形成了多少性质和规模不同的大小矛盾,爆发过多少内容不同的流血冲突和社会革命,这是尽人皆知的。从历史到现实,有一种“迷”一样的现象一直未被说明,这就是:一方面劳动者干着又重又累又脏的活,人们非不得已是不愿和不会去做这种事的,而在另一方面,每当人们谈起“劳动”这个字眼时,不管是在文字上还是在口头上,都不会说出贬低以致否定的话语,甚至还会加上赞誉和溢美之辞。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在那些平常被人瞧不起的“苦力”面前,达官贵人们说一些“劳工神圣”、“劳动光荣”之类的话,也是经常有的。宣扬劳动的意义和劳动者光荣,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看不起和不屑干简单的体力劳动,这又是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状态,这样的“迷”实际上给所有理解和研究劳动的人提出了一个难题:究竟如何把对劳动的抽象议论和不同社会条件下劳动的实际状况真正结合起来,并以此来说明什么是劳动和劳动的本质。我们看到,试图解释这个难题的人很多,但为这个问题彻底打开通道的,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哲学。

马克思在研究劳动和劳动的本质的过程中,不止一次地指出过在研究领域存在一种方法上的偏差,就是在研究问题时,不把作为问题的事实当作应当进行解释和加以改变的客观对象,而是当做进行研究工作的前提和出发点,这样一来,问题就总是作为问题而存在,甚至成为不可移易的真理。在资本主义兴起以后,有关劳动和资本、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关系的议论涉及到社会的许多方面,然而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再加上那些不愿触动资本主义社会根基的学者自身所不易摆脱的局限,因而对劳动的本质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就难以进行科学上的突破。马克思曾对19世纪欧洲一位经济学家有所关注。这位学者有一篇题为《对待劳动的不公正现象及其解决办法》的作品,其中虽不乏颇有见地的思想,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则似乎茫无头绪。比如一方面强调社会的“不公正现象和痛苦”是由于一些人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拥有“对人本身的所有权”,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所进行的是“不平等的交换”;另一方面又无可奈何地承认,“在现在的制度下,如果工人想成为富人,他就必须不是交换自己的劳动,而是必须成为资本家,或者说,成为交换他人劳动的人”。在这里,要问究竟什么是劳动,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是一种用劳动换取生活所得的手段。至于所谓劳动价值、剩余价值云云,虽然不少人,包括从重商学派到重农学派再到以后,经济学家们也都谈得很多,但从正确理解劳动的本质这一步开始去谈论,则只有从马克思开始。

西方的研究者大量是从经济问题和经济学领域展开的,这就是马克思下决心用很大精力从事经济问题和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原因和直接动机。有人总爱把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说成是从开始的哲学研究转向后来的经济学研究,似乎马克思开始时没有研究经济学而后来又不研究哲学,持这种看法的至今仍大有人在。这种看法不仅割裂了马克思的经济学和哲学的内在联系,而且很容易使马克思的哲学变得抽象化和空洞化,这是我们在研究劳动等有关哲学命题时首先要克服的思想障碍。大家知道,马克思从19世纪40年代注重并研究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他新的哲学研究阶段的开始,在这方面,《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就是一个很好的见证。因深入进行经济学研究而俱来的哲学研究的深入,使哲学形成了以往从未有过的新的本性,这就是以哲学的方式面向现实人的生活世界,也就是说,以现实人的实践活动为中介探索现实人与现实世界以及二者的关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和最大贡献。在上述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正是以现实人的实践活动为中心,从经济学入手而全面展开哲学研究的。在手稿中,实践不像一些哲学家所做的那样被演绎成抽象概念,而是活生生的人的生存状态和活动方式,这便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并由此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和构成各色社会制度的劳动。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所说的劳动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开始就从“异化劳动”进入主题,这样就把劳动一直置于现实社会生活之中,并将其所涵盖的复杂社会关系具体地呈现了出来。正因为对劳动进行了如此现实的把握,才为如何从哲学上理解劳动和劳动的本质打开了科学之门,这便是: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劳动是不同世界形势下人的活动,因此劳动的本质在总的情况下就反映出劳动者在进行创造性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

紧接着手稿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着手构建他们以劳动为主线的唯物史观框架。在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样写道:“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在此之后,恩格斯在重述这一问题时写道:“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一个很明显的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2]在这两段表述中,“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和“首先必须劳动”是同一个意思,即劳动这一谋生手段,其真正意义就在于劳动作为人类创造历史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以及被置于历史的真正基础之上。所谓历史活动和历史基础,就是人的活动和人的活动的基础,其实质就在于说明人类劳动从人类诞生时起,也可以说是在人类诞生过程中就开始直到永远,而其内容则在于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从小到大,以至从野蛮到文明、从一般文明到高度文明的历史演变过程。没有人类当然就没有人类劳动,但没有劳动人类也就无从生存和发展。离开劳动去谈人或者离开人去谈劳动,都是不可思议的。劳动构成人类历史活动的整体性与永恒性,因而也只有在人类历史的运动中才能理解现实劳动和劳动一般。前面所提到的那种把现实劳动和劳动一般分割开来以及对立起来的状况,是无法达到理解劳动的要求的。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脱胎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但他扬弃了前二人的逻辑思维和道德思维而达到真正的实践思维,这一真正的实践思维就是对现实劳动,首先是对劳动中所结成的人的现实关系进行哲学审视;其生存起点,就是对现实劳动和劳动一般相结合的劳动本质的哲学把握。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几乎是同义语,所指的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资本和劳动的严重对立,劳动者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物或商品被资本家廉价购买;劳动促进资本的积累,从而也促进社会福利的增长,同时却使工人越来越依附于资本家,于是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成了被动的、被迫的以及被奴役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对于劳动者不仅成为一种与他相异的东西不依赖于他而在他之外存在,并且成为同他对立的独立力量。按照马克思的哲学推论,“贫困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中产生出来”; [3]“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 [4]由于劳动的异化,人“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 [5]以上这些哲学推理所反映的现实世界便是:“现代劳动”的本质导致劳动者的贫困,因而“外化”于劳动者并且不属于劳动者的本质,本应属于劳动者本质的劳动却仅仅成为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而真正属于劳动者的劳动的本质,却只能而且应该在劳动实践和变更劳动条件的改革实践中不断实现。

有人常把马克思关于劳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话分别解释成劳动的本质和人的本质,这种理解应该是不错的,但把劳动的本质和人的本质分开立论,容易引起抽象的议论以至得不到要领。劳动实践的历史表明,离开劳动的人和人的劳动这样的关系去谈论劳动的本质,是得不到科学结论的。马克思正是在深切关怀最广大劳动者的命运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社会改革和人类进步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走向,才能对关系到人类历史形成和发展的劳动作出准确把握的。在人类历史上不存在适用于一切社会和一切人的所谓统一的劳动本质,要有,那就是在不同社会条件下,始终坚持改善劳动条件、发展劳动生产、促进社会进步,并不断为劳动者因劳动而应该和必须具有的生活质量、人格尊严和崇高社会地位得到保障而不断创造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劳动作为人类的社会历史活动,只能在其社会历史进步的进程中体现出自己的本质,从而在劳动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和劳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作用中,使其本质一步步得到深化。

二、 正确区分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

在马克思以前,劳动价值就被人提出来了,在马克思提出劳动力价值之后,就不可能不产生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以及怎样区分的问题。这种关系有两个层面,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在他之前的劳动价值论的关系,以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劳动力价值论的关系。要正确区分这种关系,只能从人类劳动历史发展的运动过程中去理解和把握。

大家知道,马克思提出区分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划时代的意义。恩格斯在阐明这一重大意义时指出,“劳动是价值的尺度”,同时又认为:“不是劳动有价值。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活动,不能有特殊的价值”。[6]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劳动创造价值并作为价值的尺度,其自身价值只有在同所创造的价值客体的关系中才能表现出来,舍此便无价值可言。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也就是在雇佣劳动的制度中,劳动创造价值主要是由劳动力创造价值这一特定方式来体现的,因而一说劳动的价值常常就是指劳动力价值。不是劳动自身没有价值,因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是劳动的价值,只不过这种价值在特定情况下只能由劳动力价值来承担,资本就是通过对劳动力价值的评估而不断积累和扩大的。正是通过对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区分,恩格斯特别强调了“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这就是:“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并确定了价值不外就是这种劳动的凝固”。[7]

和以往的研究家们不同,马克思不是凭直觉去体验价值,也不把价值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始终围绕“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这一主题,开展对劳动和价值的研究。英国古典经济学派提出了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价值二重性,马克思对此是予以肯定的,因为这种二重性说明了商品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物与物的关系。然而,尽管物的生产和交换都是人的活动,但价值二重性理论对此却隐而不发或不予重视。马克思不仅没有停止在这里,而且把价值二重性中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改为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样就把单纯作为物与物之间关系表现的社会现象,还原为以劳动体现价值特性的社会本来面目,这就是著名的劳动二重性理论。从价值二重性到劳动二重性的演变是一个伟大的转折。所谓劳动二重性,就是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关于具体劳动这里先不去谈论,抽象劳动的“抽象”是针对“具体”而言的,即不创造具体使用价值,而用共同的劳动时间来计量的劳动。问题就常常出现在如何准确而又全面地把握抽象劳动中“抽象”一词的含义上。有的研究者近乎用如下简单的方式说明问题,好象抽象劳动就是必要劳动,必要劳动就是劳动力价值,这样做的结果,人类劳动的意义不仅束之高阁,劳动的本质以及劳动的价值等等都变成无从谈起和无需谈及的些小事。我们提出要正确区分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就是要依据马克思通过劳动研究价值的特性这一原则,达到恩格斯所说的“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倘如此,区分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答案就出来了。

先说说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马克思所说的形成价值的劳动,就是劳动二重性中的抽象劳动。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也就是把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撇开,劳动就只剩下一点,就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也就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种劳动看起来很抽象,因为它所形成的价值不像使用价值那样历历在目,而是要透过物与物的关系去考察乃至确认人与人的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通过出卖劳动力换取自己养家糊口的工资,这样的劳动同时也为资本家创造价值。马克思把劳动者为赢得自己的工资而付出的劳动称作必要劳动,而由这种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是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价值会因不同条件下工资的多寡而显得高低不一,这常常同资本和劳动之间在对待必要劳动问题上态度不一致有密切关系。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如果像有些人那样只是把劳动力价值和必要劳动连在一起,而忽视劳动力价值与劳动价值之间的内在关联,那就既有背于马克思的本意,也不符合客观存在的事实。

马克思提出劳动力价值论并不是用来否定自己的劳动价值论,而是在着重揭露劳动力创造价值的同时所获得的价值大大小于其所创造的价值。实际存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不同的量,后者多于前者,对此,马克思曾以劳动者的身份这样看待问题:“如果我不把靠这些生活资料维持我的生活的一段时间用来生产新的生活资料,即在消费的同时用我的劳动创造新价值来补偿那些因消费而消失了的价值,那么我一把这些生活资料消费完,它们对于我就算是完全白耗费了。”正是劳动者的这种现实处境,被马克思概括为“他生产重新供人利用去支配他的劳动并借他的劳动创造新价值的价值”。[8]这种新价值就是剩余价值,而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就是剩余劳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和创造自己生活资料价值的必要劳动,都来自同一劳动力,都应归之于同一劳动力的价值,而问题恰恰就在于劳动力价值只能和只应归结为除剩余劳动之外的必要劳动。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进行分割,应该说是资本的需要,因为只有这样,劳动价值的很大部分才不会归入劳动力的价值。这样一来,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之间的差距就被人为地拉开,不少情况下还被越拉越大。

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间形成距离以及产生对立,其根本原因在于劳动者和劳动资料的脱离。人们常把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看作劳动的三大要素,这是就劳动的一般情况来说的;而从劳动的历史发展进程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来看,其意义则要深刻得多,其性质也要严重得多。马克思的劳动学说,自始至终都把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关系作为立论的中心。在《资本论》中,一方面明确“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批示器”; [9]另一方面更指出:“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一旦站稳脚跟,它就不仅保持这种分离,而且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这种分离。”[10]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的分离,说的就是和劳动资料的分离,在这种分离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不仅不可能是自主的和自由的,其表现和结果也不会是积极的和合理的。从资本原始积累到现当代资本主义,虽然生产力有很大提高,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也有显著发展,但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所有权的分离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诸种矛盾,根源也就在这里。事实充分证明,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的分离乃至对立会产生无数连锁反映,马克思以知识问题为例也说明了这种情况:“知识作为资本或富人的奢侈品同劳动相对立”。[11]诸种形式的对立反映的都是少数个人拥有的资本和多数人脱离劳动资料的劳动的对立,在这种对立的趋向下,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之间的距离不仅不会消除,而且对立也会一直存在。

在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中,劳动是永恒的,这是由劳动自身具有的本原性、共生性和创造性所决定的。而劳动力价值,即脱离劳动资料、单靠出卖劳动以谋生的价值创造则是一种历史现象,最终会被统一于整体化的劳动价值系统之中。马克思的劳动学说在论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前景时,仍然是把改变劳动资料所有制问题放在首位,除主要强调公有制之外,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所有制也在考察和研究的范围之内。当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如何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共有以及合理安排个人所有制的领域和活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的关键性任务。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克思的劳动学说以及与此紧密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在哲学思想上,要把对劳动的哲学思考引入唯物史观的哲学体系,从而把劳动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研究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最终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两大理论发现构建为统一的哲学整体。

三、 正确把握剩余价值的经济学哲学内涵

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是不要把剩余价值停留在它的特殊形式上,而要注重把握它的一般范畴或本质。这里所说的特殊形式指的是资本的利润,这是从古典经济学派开始直到现在的许多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明确表述:“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相对地说是看不见的东西,是要进行研究的本质的东西,而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作为利润的形式,却会在现象的表面上显示出来。”[12]这种隐藏在利润现象背后的“看不见的东西”,也就是“要进行研究的本质的东西”就是劳动。对此,马克思不厌其烦地作过历史的和现实的分析,指出一些单个资本家所惟一关心的,是“剩余价值即他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所得到的价值余额和生产商品时所预付的总资本的比率”,至于这种余额和比率所反映出来的各种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状况,他们是不关心的。对于那些现代经济学家如马尔萨斯的有关言论,马克思也就资本和劳动的关系问题进行过有针对性的分析批判,比如通过把生产活动和流通活动割裂开来,并且利用各种流通现象说明“资本在它的单纯物质存在上,与它同劳动的社会关系无关”这样的言论,就被马克思视为“颠倒的关系”和“歪曲的意识”。然而事到如今,一些研究者仍然把剩余价值和资本的利润等同起来甚至成为同义语,似乎只要资本主义所有制下的利润被取消或改变,剩余价值就不存在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就“过时”了。面对这样的认识情况,目前唯一有效的做法便是加深对马克思劳动学说的学习,并以此为基础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引向新的层面。

马克思劳动学说中有关劳动和劳动价值的新观点,都同一个重要的劳动概念密切相关,这就是从剩余价值概念生发出来的剩余劳动概念。一般地说,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向资本家提供的劳动超过工人以工资形式得到的劳动量的余额构成的。在马克思以前,经济学家们也都认可产品的价值超过工资的价值的余额就是剩余价值;因为产品的价值大于工资的价值这是事实,但这个事实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却说不清楚,有的经济学家如李嘉图也只能用一般社会劳动的生产率提高或降低来说明剩余价值的大小。资本主义生产是在雇佣劳动这个资本主义的、现存的但是同时又是被它不断再生产出来的基础上进行的。这种制度的本质,决定了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之间相互生发和相互促进的活跃机制。在资本方面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东西,在工人方面就表现为剩余劳动。从表面上看,由剩余劳动转化为剩余价值是等价的,然而实际上却不是,用马克思的话说:“对象化在工资中的劳动时间少于工人为资本家劳动的、从而对象化在产品中的劳动时间”,于是“资本力求收回最大量的活劳动时间,也就是超出再生产工资即再生产工人本身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之外的最大量的剩余劳动时间。”[13]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加剩余劳动就是要增加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是一回事;然而问题又不能到此为止。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学说和他的唯物史观一样,所要论证的,不仅是资本主义如何通过占有剩余劳动而获得剩余价值,更重要的是探求并解决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现象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在茫茫征途上的最终走向。马克思明确指出:“不劳动的社会部分的自由时间是以剩余劳动或过度劳动为基础的,是以劳动的那部分人的剩余劳动时间为基础的;……迄今为止的一切文明和社会发展都是以这种对抗为基础的。”[14]然而,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是社会化了的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必然活动和必然产物,如何将人类的这种活动和产物置于人类解放的有效征程之中,是马克思毕生进行探索和实践的最高要求,这也就是我们今天要从经济学哲学层面上研究剩余价值学说、并使其同唯物史观真正成为一个整体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剩余价值的经济学哲学内涵,顾名思义,应该包含经济学和哲学这两大学科的主要内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然而从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来说,这样的理解又是远远不够的。当前的学术界,为了深化各种专门学科的研究,比较注重把专门学科的研究和哲学的研究结合起来,如经济哲学、文化哲学、道德哲学以至生态哲学等等,但这里所概括的“经济学哲学”却不能仅止于此,而是带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创造。对此产生理解上的错位,似乎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加以说明:从浅层次上说,马克思通过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后来的经济学手稿直到《资本论》,在经济学研究和哲学研究上都是充分展开而且是形成体系的,但在字面和结构上,从开始经济学研究后的思路上看,仿佛是以经济学研究为主中间带有哲学上的某些结论,而正因为如此,就使得一些人只看到经济学上的大量论述而忽视甚至无视哲学思想的存在和意义。从深层次上说,也是重要的方面,由于对马克思在其中已经运用的唯物史观的理论和方法缺少理解,只能从经济学的论述中得出经济学的理论,缺乏将历史观和哲学观真正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上的理论准备,因而新的唯物史观哲学的内在气质和整体精神就失之交臂了。能不能全面、准确地把握剩余价值的经济学哲学内涵,关键问题也就在这里。

要正确把握剩余价值的经济学哲学内涵,关键就在于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哲学,而理论的切入点便是马克思有关劳动的理论观点。面对前人哲学中议论不止的“异化”观念,提出“异化劳动”概念,不是为了在异化论哲学的合唱声中添加一个音符,更不是无事可做而凑凑热闹,马克思当时正在思考的是有关社会发展和人的命运的重大问题,并且在一开始就将问题提到哲学的高度,这便是异化劳动这一哲学命题的产生。在接下来的系统经济学研究中,剩余价值学说逐渐形成体系,此时异化这一词语虽然很少使用,但异化劳动所概述的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以及劳动者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对立这类现象不仅反复出现,而且在理论层面上不断产生创新性的思维。这主要表现在有关劳动方面的两个重要思想,即工人的剩余劳动是一种“创造力量”,使积累起来的劳动产生新的更大的价值;未来劳动的性质将不断发生变化,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生产的共同性就使劳动的产品逐步成为“共同的一般的产品”。对于劳动的性质和作用的阐发,如果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还没有完全摆脱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诸如“绝对精神”、“类存在”的影响,那么,在后来的经济学手稿尤其是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现状和经济规律的深入研究,围绕劳动以及劳动对人类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之关系的哲学思考,就显得异常清晰和具有说服力了。

说到剩余价值的经济学哲学内涵,归根到底就是剩余劳动的经济学哲学内涵。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创造的,更重要的是,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两者虽然都反映出人与人的关系,但剩余价值在表现形式上更多地是以“物”的面貌出现,因而容易使人从经济学角度去理解而忽视其哲学内涵,而剩余劳动则完全是人的社会行为,其走向和性质对于剩余价值的走向和性质来说是起决定作用的。不仅如此,从剩余价值作为不断增殖的新价值的意义上说,剩余劳动在初始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方面所发挥的动力作用也是取之不尽的。劳动价值成为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以及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都是人类社会不正常状态的表现,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所造成的。由于这种关系,劳动就不可能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者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将永远是一句空话。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人的哲学,它和其他人的哲学不同之处,就在于作为哲学对象的“人”的质的规定性。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作为哲学对象的“人”仅仅强调现实性还不能说明问题,而只有突出人的劳动和劳动的人,才能充分体现出人在日常活动和诸种社会关系中真正现实性的本质特征。近来,社会上,也包括理论界,不时出现某些对劳动的消极议论,如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缩小劳动的领域、劳动概念正在逐步为实践概念所取代等,这些理论看不到因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所引发出来的劳动范围的扩大和劳动水平的提高,更不想触及劳动与人类进步和与社会同行、从而永远面向未来的伟大前景,实际表现出来的则是对马克思劳动学说、主要是对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至于说到其中所深含的哲学底蕴,那大概就只有陌生感和隔膜感了。

参考文献:

[1][3][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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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9][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3][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 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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