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及时代意蕴
2024-12-31王艺润
[摘要]“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阐释了“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渊源、哲学基础和现实指向,探讨了新时代如何继承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共同体”理念。“生命共同体”理念突出了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及全人类的共同体意识,这一理念不仅具有深远的时代价值,而且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态文明;生命共同体;时代意蕴
[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4.08.021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纳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观视野,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美丽中国和清洁美丽世界建设中的战略意义。“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立足于当代中国国情、致力于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理论上具有科学性与实践性。“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当前全人类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境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升华
马克思共同体的思想聚焦于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趋势,对共同体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雇佣劳动和共同体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深入剖析,他们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是资本关系、雇佣劳动关系和共同体关系的综合,也是资本—雇佣劳动—共同体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人的本质”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批判,并倡导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基础上,明确指出人与自然之间存在天然联系,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真正的共同体”的思考。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认为,“共同体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类社会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恩格斯提醒,“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1]只有合理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走绿色发展之路,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生命共同体”理念,一方面强调人与自然的紧密联系和依存,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置于整个共同体的范围之内,是新时代下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创新性发展和重大理论创新;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2]强调应从长远角度看待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协同推进生态治理、有序推进,避免顾此失彼、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将引发不可逆转的生态危机。
“生命共同体”思想提醒人们:人的存在与发展既有赖于社会内部的合作与分享,更离不开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相处。为此,我们在传承马克思社会共同体思想基础之上,更加有必要强调人与自然共同体关系,提倡可持续发展思想,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此外,“生命共同体”强调全人类与地球其他生命共生共荣,共建“地球共同体”,这也是源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一步提出。由于世界各国人口增长、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城市化等因素,地球的各种资源有限,生态压力逐渐接近极限;所以,世界各族人民必须共同努力来应对全球生态安全问题,这是一种新型的全球治理观。
二、“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哲学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紧密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实践相结合,以正确应对时代和实践中的关键问题。“生命共同体”理念彰显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和发展,内涵深邃且富有哲学思辨。
(一)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本体论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获取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根源,它先于人类社会而存在,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换言之,如果人类与自然界、感性的外部世界脱离,他们将一无所有。自然界不仅为人类提供生存和发展所需的食物、衣着、住所等生活资料,还为他们提供了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精神生活产品,从而推动了人类的发展。
此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人是能动性和被动性的辩证统一体,他们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高级动物,是社会的产物,人类直接成为自然的存在。人类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将无法生存和发展。人类在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不断认识和改造自然,逐渐建立了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关系。人类社会是自然历史过程的产物,其发展过程也是一种物质变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人类实践活动所产生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人类才能不断认识和改造世界。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因此,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同时,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时,认为必须彻底改变对自然和人类自身“不正当”的看法,把人类置于自然的核心地位,才能摆脱对自然的“掠夺式”开发。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作为主体,自然界作为客体,人类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和意志,通过实践来改造周围环境。同时,在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周围环境也不断地影响着人类。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但同时又是自然界的主宰。”“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它是在对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观点、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以及中国的传统生态智慧进行深入批判和吸收后形成的新的思维方式,致力于实现“人生于自然”与“自然因人而美丽”的动态平衡。
(二)螺旋式上升的认识论路线
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螺旋式地上升过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从“自然人性化”到“社会人性化”;从“社会人性化”到“自然人性化”;从“自然人性化”到“社会人性化”。这表明人类和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自然观上升到历史观,再上升到人文学观的过程。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生态建设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初步探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和国家提出“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道路”的重要思想,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落实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思想,强调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提出“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思路,为人类社会走出生态环境危机、构建生命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中国智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模式加速转变,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以积极而审慎的方式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
(三)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生命共同体”理念在方法论上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人与自然联系密切、彼此依存,二者的关系是非线性的、整体的、系统的,二者是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的。该理念主张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要求我们正确理解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发展之间的联系以及经济的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
“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系统性思维。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3]马克思主义联系观就是强调事物的各部分、各要素之间以及各部分、各要素内部在相互联系中彼此影响并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众所周知,美国大气物理学家爱德华·洛伦兹的蝴蝶效应则深刻地反映出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巴西一只展翅飞翔的蝴蝶就有可能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掀起龙卷风。“生命共同体”理念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之间都是紧密联系、互相依存的深刻意蕴,着重强调了以系统思维方式来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生命共同体”理念运用矛盾分析法来把握人与自然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环节体现了一系列反映事物之间及事物本身必然规律的过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的内在动因,矛盾是世界持续发展的根源,这一概念体现了事物内部及事物间对立统一的规律:一方面,矛盾具有普遍性,无处不在,如环境污染、资源紧缺、核安全等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屡见不鲜;另一方面,矛盾具有特殊性,因此我们在处理环境问题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能带来财富,而金钱却无法换取美丽自然环境,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既有冲突又能相互融合。保护生态环境即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态环境即是发展生产力。”
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时代意蕴
新时代,党和国家聚焦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基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基础之上,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传承与发扬,它的出现和形成是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探索分不开的,具有深厚的理论意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世界视野清晰,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于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把握和理解,不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而且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深化了党的执政理念,使得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更加成熟、完善。可以说,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生命共同体”理念代表了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观念的传承与进化,同时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探索成就的归纳和提升。
“生命共同体”理念具有重要的实践启示,为当代社会提供了深刻的启示,提醒人们关注生态平衡、推动环境保护、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思考自身与自然的关系,摒弃对自然的过度掠夺,更好地保护“生命共同体”中的每一个元素。通过继承和升华马克思社会共同体思想,有望找到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路,进而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生命共同体”理念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生产力的原则。具体来说,党和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公民教育等多个层面构建一套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旨在通过法治保障和道德引导,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生态文化的普及提升。
四、结语
构建“生命共同体”对贯彻可持续发展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为止,我国不仅在生态环境领域批准并执行了30余项多边公约或议定书,而且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主导作用。这些努力既提升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内的话语权,又拓展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守多边主义,深入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目标是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的智慧和方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承担起国际责任,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绿色、繁荣、可持续的地球。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59-560.
[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3-11-16(1).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1+501+724.
作者简介:王艺润(2003.2-),女,汉族,山东济南人,本科,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