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版有关“枫桥经验”两种同名专志比较评议
2024-12-06张卓杰陈雪萍
摘 要 为总结“枫桥经验”,浙江省在2023年接连出版两部不同部门编纂的“枫桥经验”专志。两部专志名称如出一辙,篇目设计异大于同,内容资料全面丰富。同时,专志对部分编纂原则的贯彻存在一定分歧,未能始终坚持“横排门类”“生不立传”两个基本原则,反映出学界少数不同的论证倾向和发展态度,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仍应坚持落实基本原则不动摇。
关键词 “枫桥经验” 专志编纂 横排门类 生不立传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浙江省接连出版了两部“枫桥经验”专志。一部为浙江省公安厅等编著的《“枫桥经验”志》(为避免混淆,下文简称“一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3年6月出版。另一部为《枫桥经验志》(下文简称“二志”),由《枫桥经验志》编纂委员会编,红旗出版社2023年10月出版。两部关于“枫桥经验”的专志名称如出一辙,只是“一志”将“枫桥经验”用引号着重标识,“二志”未标。两部专志的上限均为1963年“枫桥经验”的诞生,下限“一志”截至2019年,“二志”至2022年。两部专志的编纂机构和成员略有交错,比如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及其部分专家分别参与两部专志的编纂或审核。本文尝试通过比较阅读,对两部专志的篇目设计和内容资料性进行讨论,同时对专志贯彻“横排门类”和“生不立传”两个基本原则的情况进行评议。
一、两部专志的篇目设计
志书的篇目是志书的总体设计,是表达志书结构体系的。篇目预则志书整体立。两部专志均在篇目设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志”从2018年启动,首先对篇目框架进行研究讨论,并按照“边征集、边编纂、边修改完善”的思路推进,至2023年4月最后一次决定延长下限(P412-413),篇目设计几乎贯穿编纂始终。“二志”从2022年初开始实施项目,明确编纂定位、开展篇目设计,至8月省志办召开篇目专家论证会,其间数易其稿,形成大纲论证稿(P391)。两部专志篇目设计有共性也有不同之处,见表1。
卷首和卷尾。两部“枫桥经验”专志卷首均包含照片、综述、大事记。照片方面,“二志”用51张照片集中展示“枫桥经验”相关历史和人物活动。“一志”则用120张照片分发展历程、化解矛盾、群防群治、为民服务、调查总结、理论研究、宣传推广、学习交流等版块以梳理“枫桥经验”的形成、演变、创新、发展,照片版块设置与正文部分的各章设计前后呼应。综述方面,两部专志均采用史纲体记述。史纲体较门类体在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背景和脉络方面更胜一筹。两部志书综述的不同在于,“二志”将“枫桥经验”的形成发展分为3个时间阶段,即“1963年至新世纪前”“新世纪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党的十八大后”。而“一志”的综述将“枫桥经验”的形成发展分为4个时间阶段,即“1978年前”“1978年至2002年”“2002年至2012年”“2012年至2023年底”(综述下限下延),并且在综述最后由编者阐发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继续推进“六个坚持”的观点。“一志”综述共28页,体量与第一章大致相当,是笔者所见最大体量综述,其不足也显见——部分材料记述过详与正文形成冲突。大事记方面,两部专志虽选材不尽相同,但基本线索清晰,入选大事合理。其中,“一志”大事记74页,占全志总页数的1/6。综述和大事记如此体量实属罕见。卷尾部分,两部专志都设有丛录和编后记。“一志”的丛录收入部分相关文件和调查报告,“二志”丛录收入部分宣传报道、调研报告和规章制度。遗憾的是均未设置索引,不便于检寻。
正文部分。从结构上看,两部专志均较为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载“枫桥经验”的形成、演变、创新、发展,以及围绕“枫桥经验”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宣传、推广等的历史和现状。在记述空间范围上,根据“枫桥经验”客观实际和专志特点,采取立足全省、溯源枫桥、观照全国的编纂原则,在全面系统记述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同时,客观记述并反映其由省域治理经验上升为治国理政重要经验的实际发展情况。“一志”前三章为“枫桥经验”的3个发展阶段,对比综述所划的4个阶段,将其后两个时间段整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枫桥经验’”。“二志”各章除升格的第二章“新时代‘枫桥经验’孕育与形成”外,遵循“以类相从、类为一致”及“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编纂原则设置,体现出编者运筹材料的一种智慧。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枫桥经验”发展阶段划分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如《绍兴市志》将其划分为“推广为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转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成为平安建设的经验、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经验”(P2512-2521)5阶段,2018年新建的枫桥经验陈列馆将其划分为“诞生、演进、发展、升华”(P46)4阶段等。关于发展阶段的划分需要再作进一步的归纳和统一。两部专志都设置章前小序对该章内容进行简述,有效串联各节内容、清晰表明行文逻辑,起到较好的设置效果。
二、两部专志的内容资料性
两部专志的资料收集均较成功。“一志”分别在公安部档案馆、浙江省公安厅档案馆、浙江警察学院图书馆、绍兴市公安局档案馆、诸暨市公安局档案馆等单位查阅征集“枫桥经验”史料,共查阅各类书籍50多种、档案300多卷、文件3000余件、报刊资料1000多篇、网络资料200多篇、图片2000余张,同时采访老同志10余名,征集资料200多份(P412)。“二志”则采用招投标形式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专门承担前期资料搜集工作,亦取得不错成效。两部专志内容丰富全面,充分体现出专志的资料性特点。其共性主要有以下三点。
1.引用材料数量庞大。有引用相关书籍材料的。如“一志”第一章第一节所附两则事例材料引自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枫桥经验实录》,第三章第一节《杭州市社区警务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一文引自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浙江省公安志续志(1995—2014)》;“二志”综述中大段引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有关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内容,第三章第一节专记引自人民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2022年出版的《干在实处 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一书等。有引用文件的。如“一志”丛录引用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等。有引用内部资料的。如“一志”第二章第三节所附《真情温暖着浪子的心》一文引自2003年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编印的《与时俱进的“枫桥经验”》。有引用报纸杂志资料的。如“一志”第一章第四节所附《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一文引自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第三章第三节《浙江省“六大工程”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一文引自2018年11月12日的《浙江法制报》等;“二志”丛录多引自《人民日报》《求是》等权威报纸杂志。有引用网络资料的。如“一志”第三章第二节《浙江坚持多方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文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尤其是“一志”,几乎所有的章节都有引文,部分节的引文篇幅甚至超过正文,极大补充志书相关信息,提升志书资料性。
2.检寻利用极为方便。部分入志资料经过适当归类、编排,形成信息密集、易于检寻的文献形式,例如统计数据或信息表,对于提升志书资料性有很大助益。两部专志大量应用该形式,使信息表述丰富完整。“一志”中有11张表共计114页,约占全志总页数的1/4。“二志”有9张表共计84页,约占全志总页数的1/5。篇幅宏大可见一斑。内容包括历次“枫桥经验”纪念大会情况、报纸报道“枫桥经验”文章目录、全国市级以上领导调研“枫桥经验”情况、有关“枫桥经验”调研报告目录、编印出版的有关“枫桥经验”书籍目录、发表的有关“枫桥经验”理论研究文章、相关立功人员名录、各种表彰人员和机构名录等。其中,两部专志都在“枫桥经验”研究章节对相关理论研究文章和出版书籍作出整理统计。“一志”收入1993—2019年全国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有关“枫桥经验”理论研究文章信息510条,1993—2019年编印出版的有关“枫桥经验”书籍信息68条;“二志”收入1964—2022年(实际为1994年起,笔者注)公开发表的“枫桥经验”相关论文信息1064条,1979—2022年“枫桥经验”相关著作信息205条。几乎囊括所有能公开查询到的研究文章和著作,对于从事“枫桥经验”相关领域工作和研究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份宝贵的参考资料。
3.重视口述史料入志。口述史料以个人亲述经历为主,重视从个人角度体现对历史事件的记忆和认识,能作为文献史料的补充。“一志”在第六章第二节收入5位老同志谈话实录。5位同志都是“枫桥经验”的亲历者、践行者,有旧时采访保存的材料,也有启动编志工作后新采访整理的材料。其特点如下:一是口述史料借他人之“口”表达观点。如王昌荣访谈实录材料中提到“初心不改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所在”“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本质要求”“与时俱进是‘枫桥经验’的鲜明特征”“群众首创是‘枫桥经验’的动力源泉”“由点及面是‘枫桥经验’的实践逻辑”“党建引领是‘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P355-357)等观点。二是口述史料能发掘出有价值的原始材料。如李先觉访谈实录材料重点介绍1977年9月始,公安部派5人工作组到枫桥蹲点调研14个月的历史背景、调研开展和收获情况。李先觉回忆1978年夏天那次名为“请进来、走出去”的活动,当“走出去”到江苏宿迁取经时,对方把改造违法犯罪分子的工作事迹编成戏剧印象深刻,回来后,工作组中的女同志杨小妹组织大家以越剧形式介绍“枫桥经验”,这应是戏剧形式介绍“枫桥经验”之肇始。该段史料对于以“枫桥经验”史为研究对象的相关戏剧研究具有重要价值。三是口述史料语言生动,贴近生活。如李先觉回忆:“从学校毕业后就到公安部工作,没在基层公安干过,在枫桥那会儿,那才叫干公安呐!一天到晚轮流转,哪里有案子就到哪里去,事无巨细都跟着。还学到好多东西。”(P363)两部专志对于资料性的完善无疑值得肯定和学习。
总体上看,两部专志在资料选用上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一志”的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占比较高,而“二志”的三次文献占比较高。相较而言,原始资料占有利用更多者,一次和二次文献占比更多,但也要注意三次文献在志书中的主体地位。二是两部专志虽记同一事物,资料征集范围大同小异,但所收录材料各有重点、不尽相同。比如“一志”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相关重要指示进行梳理作为特辑的一部分,全志用到较多的“内部材料”;而“二志”收录部分媒体对“枫桥经验”的报道,起到延伸阅读的作用等。
三、专志坚持“横排门类”和“生不立传”原则的思考
两部专志在编纂基本原则的贯彻上存在分歧。志书编纂必须始终坚持规范性,必须坚持包括“横排门类”“生不立传”在内的基本编纂原则。在理论研究上,我们赞同“有见解而不强求一尊”,但就志书编纂而言,理论研究若尚未合理化、系统化、规范化,上升为理性的上层的东西,是不适合用以指导志书编纂的,还是要守些普遍的既定的规矩为好,否则可能引起志界的无秩序状态,志书质量恐将得不到保障。刘知几云“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于志界同样。
1.“横排门类”的思考。“横排门类”是志书编纂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志书不同于史书等其他形式特有的重要编纂规则。潘捷军认为“横排门类”是规范性志书的首要特征。如同庞大的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关键是合理的部门设置与职能分工一样,庞大的志书编纂体系规律运行的关键在于科学分类。“横排门类”主要指志书框架结构按照事物性质特点科学分类横向排列。这一原则的提出是近代以来史志关系不断辨析明确的成果之一,是使得史志研究得以有各自不同角度审视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当代方志人助推方志学学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重要抓手。2008年9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明确规定地方志书坚持“横排门类”的要求。至少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一基本原则不应受到挑战,在编纂各类志书时应始终予以贯彻落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分辨一部书籍是否为志书非观其是否冠以志名或其他,而应查其编纂体例和记述内容,即是否遵循以“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为代表的一系列方志编纂基本原则。“方志就是方志,有它自己的特性,绝不能以地方史的尺度来要求,否则编出来的就不可能是地方志。”梁寒冰也曾指出:“志体不宜采用历史分期方法,无论是按社会性质分期,还是按古代、近代、现代分期,均不宜采用。地方志应按专业或学科性质分类。”如果说,志书从天文地理人事世数的纤细必志到如今各领域专题志乃至一些以图体为主的“志书”锋出,记述内容日益广泛,书写笔法渐趋活泛,那么“横排门类”等编纂原则就成为方志人仍须坚守的原则底线。
两部专志在设计篇目结构时,虽然采取类同的编纂思路,却呈现出两种不同结果。“一志”在凡例中规定各章遵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原则,但也认为可以按照“枫桥经验”的发展情况进行排列。在此思想指导下,篇目设置的前三章按照“枫桥经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分章纵叙,后三章以“枫桥经验”的推广研究以及相关人物集体为门类横陈。在第一个层级就显现出各类项史体与志体的共存,史有史体、志有志体,史志相间、非史非志。“枫桥经验”作为一种专题事物,其形成发展的纵向过程确实占据着重要位置,特别是其上升到治国理政重要经验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阶段,但并非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如“二志”在坚持“全志各章均遵循‘以类相从、类为一致’及‘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编纂原则”的同时,“为充分反映‘枫桥经验’的形成、演变历程,突出记述新时代‘枫桥经验’孕育、发展情况,对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记述需要作相应升格处理,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孕育与形成予以独立设章记述”(P1)。也就是说,“二志”编者将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发展形态升格,与“枫桥经验”整体演变过程、矛盾调解、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宣传推广、应用案例、表彰先进等版块并列,横排于第一层级中。升格是突出事物特色的一种处理手段,这一手段的使用很好地解决了上述矛盾。在具体编纂执行过程中,“二志”第一章“‘枫桥经验’的形成和演变”的事物记述时间下限至2021年,第二章“新时代‘枫桥经验’孕育与形成”并非第一章时间上的承继,从实践结果看也符合凡例所示,确为升格处理,两者确为横排。不仅如此,从篇目设置的第二层级看,同样以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章为例,“平安建设”“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分节(“二志”第二章)也比“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萌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一志”第三章)设置得更为合理。沈松平针对“横排门类”应从哪一层级后开始纵写有过讨论:“如果在专业分志下面就分期纵写,如在农业志下分‘清代以前的农业’‘民国时期的农业’‘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开始纵写,那么,专业分志就变成了专业史,一般说是不适宜的。”(P27)也就是说,第二层级也是不宜纵写的。这番论述也适用于专志编纂。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某些其他类型的专志编纂似乎也面临着这样一种囧境:在思想上,他们认为这是志书形式,但是在操作上对事物发展历程方面的重要记述如何在“横排”中呈现缺乏必要手段和解决方案。如《固原扶贫志》,除卷首、卷尾外,正文设11章,分别为“贫困状况、西海固建设、‘双百’扶贫、千村扶贫、精准扶贫、移民开发、闽宁协作、党建扶贫、固原经验、扶贫成就、人物”。从“西海固建设”“‘双百’扶贫”“千村扶贫”“精准扶贫”4章内容来看,为首尾相接的4个时间阶段,即纵向设置篇章。这一设置与“一志”不谋而合,第一层级类项史体与志体共存。可能优于“一志”的是,章名的设置没有那么明显,“显事隐时”做法更为高明。此外,有方志人注意到,“新编《固原扶贫志》(稿),单设了扶贫进程章,下分6节,分别记述制度扶贫阶段(1949—1982年)、‘西海固’地区建设(1983—1994年)、‘双百’扶贫攻坚(1994—2000年)、‘千村扶贫’开发(2001—2010年)、百万人口扶贫攻坚(2011—2013年)、精准扶贫(2014—2021年)。扶贫进程是第一个层次,与贫困状况、扶贫管理、百万移民、产业扶贫、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等内容并列。这一修订,更加符合志书篇目分类原则,更加科学”。意即此段引文作者认同这样的分类比之前出版的《固原扶贫志》的篇目设置进步,至少第一层级符合志书篇目设置“横排门类”的原则。2023年3月中指组所发《关于开展中国扶贫志丛书编纂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总体设计”下的“体例体裁”中规定,扶贫志篇目除凡例、图片、概述、大事记、附录外,分贫困状况、扶贫政策、扶贫组织、扶贫保障、扶贫方式、社会扶贫、扶贫成就、扶贫脱困典型数项。各项均为横排,设置也更巧妙。邱新立在为《〈扶贫志〉编纂述要》所写的序言中也指出,该书“‘专论’部分紧扣扶贫开发实践,分设贫困状态、扶贫政策、扶贫举措、各界扶贫、各级扶贫、党建引领、设施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易地搬迁、生态补偿、科教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社保扶贫、协作扶贫、扶贫管理、扶贫成效、扶贫验收、先进模范等专题,既谈记述内容,又讲记述方法,言之有物,既具实践操作性,又有理论指导性”(P3)。这是对于该类专志“横排门类”的肯定,也是对其他类型专志编纂的基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前述方志人评论新编《固原扶贫志》(稿)篇目设置“横排”更优的同时,也表扬《固原扶贫志》“纵向设置篇章打破了横分门类的惯例”,表示扶贫志必须采用纵横相结合的方法设置篇目结构!如此观点左右互搏,志界在实践中,轻视甚至舍弃“横排门类”原则的做法似乎事出有因了。
2.“生不立传”的思考。“生不立传”也是志书编纂基本原则之一。“生不立传”取自传统史法,成为传统志法。它指在世人物不以立传形式入志。人物历来是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昔人有“古来方志半人物”之说。当代志书通常有两种记人方式:一是人物分志,二是以事系人。人物分志就是以设置单独篇目的方式记载人物,即作为志书中的一个门类。其下一般有3种方式:传、表、录。人物传按篇幅大小还可分出“人物传略”小种。自20世纪90年代后,有方志人挑战“生不立传”原则,自创人物简介冀求以减文少字的方式记载生人,并将其付诸志书编纂实践(P528)。人物简介用以记载生人得到少部分方志人的支持,“一志”受其影响即采用人物简介形式为生人立传。“一志”的人物分志即“人物和先进集体”章,下设“人物简介”“人物访谈”“先进集体”3节。没有人物传,只有“人物简介”。其中记载的35位人物中只有7位为过世人物,其他均为在世人物。在世人物中,最年轻的尚不满50周岁。
关于人物简介与人物传,“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内容详略之不同,几无本质差别”,即人物简介本质就是人物传。笔者赞同此观点。进一步细究,关于两者判定的标准,有一些志书编纂书籍中给出大致可能的字数标准,但从实践上看,似乎有待商榷。以字数多寡区别,在单部志书中可能适用,即假设同一部志书中同时包含人物传、传略和简介的,则人物传详于传略,传略详于简介,似可对比。而志与志之间则几无可比性,也就是说,事实上各家并没有也很难统一篇幅字数标准,即究竟多少字数视作传,又多少字数视作简介。实际上还可能出现简介字数多于传略的情况。对比“一志”收入的“陈友堂”条和《诸暨市志(1979—2012)》“人物”中“陈友堂”条便知。
“一志”第六章“人物和先进集体”第一节“人物简介”中“陈友堂”条(P344)原文如下:
陈友堂(1912.5—1987.4),男,汉族,诸暨枫桥镇枫溪村人,中共党员。1950年任枫溪村行政主任,1955年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任内坚持群防群治,其防治经验成为“枫桥经验”的雏形。1963年6月,省委“社教”工作队政法工作组进驻枫溪村后,陈友堂积极配合工作组工作,提出“要以理服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群防群治,矛盾不上交,使人民群众紧紧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并把这一理念贯彻到行动中。村里有位青年,表现积极上进,但因家庭成分关系,参军入伍出路受阻,陈友堂主动向部队领导介绍“枫桥经验”情况,说明该青年如能应征入伍,将会对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促进作用。后该青年顺利入伍,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受帮教的“四类分子”子女看到有“出头之日”的希望。“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陈友堂受到冲击,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村党支部书记职务。1977年年底,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作为浙江省“枫桥经验”宣讲团成员参加巡回演讲。同年荣获“浙江省治保战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1年5月,浙江省公安厅追授其一等功。
《诸暨市志(1979—2012)》第四十六编“人物”第一章“传略”中“陈友堂”条(P2479)原文如下:
陈友堂(1912—1987),枫桥枫溪人。1950年任枫溪村行政主任。1955年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任内坚持群防群治,提出“要以理服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群防群治,矛盾不上交,使人民群众紧紧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其治防经验成为“枫桥经验”的雏形。1963年,“枫桥经验”获毛泽东主席首肯。1966年后,陈友堂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村党支部书记职务。1977年底,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作为浙江省“枫桥经验”宣讲团成员,参加巡回演讲;同年获评“浙江省治保战线先进个人”。1991年5月,浙江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一等功”。
从两个引文中至少可以看出以下两点:一是不考虑人物书写质量,单从人物传的构成要素、写作方法来观察,此皆吻合人物传书写的客观要求,其本质为人物传无疑;二是“一志”的人物简介多一段事迹,因此字数还多于市志的人物传略。从更广的视角看,笔者认为,人物简介即人物传,两者的区别仅仅是表述的区别,而无放诸众志皆通的客观区分标准,它完全取决于编者主观意愿。人物简介的设立凸显出编者既想达到记生人之目的,又怕直接使用传记可能遭到多方反对的矛盾心理。
不直接用传来记生人,另辟本质为传的简介记生人,其中自然包含着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人物关系因素。章学诚曾预见,不为生人立传能“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从另一个角度讲,若有某种“局限”影响,则势必会产生记生人的这种形式,而这种形式的出现则使得这种“局限”欲盖弥彰。而书面的理由,《当代志书编纂教程》中有介绍:“褒者却以为,‘第一,生前立传资料比较容易收集,易于核查,失实较少;第二,为生人立传更有现实意义,教育今人的作用更大;第三,不为生人立传的传统是可以改变的;第四,为在世人立传,可以克服只传谢世人物,造成事全人不全的现象’”(P528)。其实,这四点均难说服人。第一,生人发展趋势难以定论,资料价值无法定论,其所谓“实”当然亦无法定论。第二,育人作用大小,非由人物时代决定,古之人物亦有育人作用大者。第三,优秀的传统或者说与服务新时代并行不悖的传统不应被舍弃。第四,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事如何记得全?志书从来都是有选择、有目的、有标准地记述。
为生人立传最大的弊端是容易导致入传人物标准的失守。入传之人物首要考虑设定统一标准。如《当代志书编纂教程》中所列的15项:1.献身革命事业的中共地方党组织创始人及老红军或在历次革命战争和反侵略战争中的著名将士、战斗英雄、烈士。2.在不同时期担任党、政、军重要领导职务或有重大影响的人物。3.领导和参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著名人物。4.从事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在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建设事业或其他领域中卓有成效的著名人物、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5.有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发明家、实业家、金融家、教育家、科技工作者及社会科学方面的著名学者。6.对工会、青年、妇女、民族等社会工作有显著成绩的人物。……[1](P519-520)只是这15项所列实为人物选择范围,至于“重大人物”“著名人物”“显著成绩”等标准的表述比较模糊,应在志书编纂实践时由各地加以具体化、可视化,以便增强可操作性。比如《诸暨市志(1979—2012)》人物入传其中一条标准为“按行政正厅(司、局级)以上、部队正师以上、文教卫等技术界正高职称以上之标准”(P2475)收录,这是由诸暨当地的“人物”数量和志书篇幅等实际编纂情况所决定。而生人立传,意味着不可控因素增加。以“一志”为例。对比“一志”364页“浙江省公安厅及绍兴市公安机关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立功人员名录”,其中部分“二等功”立功人员有人物简介,而唯一一位“一等功”立功人员则无人物简介,莫非因其为“一志”主编而避嫌?此外,有的生人简介事迹平平,有的为“平衡”关系所收人物勉强与“枫桥经验”搭边,志书收入这样的人物简介意义不大。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一志”无论是凡例还是章前小序都未将生人选择的客观标准加以约定的原因。而且,笔者认为,虽然“枫桥经验”在诞生发展过程中,确实涌现过一批先进人物,但从“枫桥经验”发展史看,其实质为人民群众集体智慧所创造,个人所获荣誉多属大树下乘凉,因此哪怕谢世人物立传也必须慎之又慎,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这也是为什么“枫桥经验”诞生地诸暨市的市志中只有1位“枫桥经验”相关人物的原因,况生人乎。
“生不立传”不代表人物不能入志。正如“二志”在凡例中所言,“坚持生不立传原则。鉴于‘枫桥经验’相关人物多尚在世,故不设人物专章,相关人物事迹均采用以事系人之法,载于正文中”(P1)。即便在“一志”中,也有大量人物采用以事系人之法。除正文外,“一志”第一章第一节所附孙子甫回忆“枫桥经验”的产生、徐贤辅起草“枫桥经验”的经过,第二章第三节所附枫桥镇调解工作二三事,第三章第二节所附浙江省多方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内容中都有人物入志。
两部主题相同的专志几乎在同一时间先后问世,名称如出一辙,篇目异中有同,特点十分鲜明,无形中必然会被人拿来作比较。文章写作的目的并不在于论出高下,而在于尝试通过对两部专志的评议,对一些志书编纂原则进行深入思考。特别是在“两志”——“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热烈开展,第三轮修志试点启动的背景下,始终坚持以“横排门类”“生不立传”为代表的一系列志书基本编纂原则,对于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有益的。
(责编:唐越)
Comparative Review of Two Newly Published Specialist Chronicles with the Same Title on the \"Fengqiao Experience”
Zhang Zhuojie Chen Xueping
Abstract To summarize the \"Fengqiao Experience,\" Zhejiang Province published two specialist chronicles on the subject in 2023, compiled by different departments. Despite sharing the same title, the two chronicles exhibit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ir section designs while presenting comprehensive and rich content.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some differenc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ome of the principles of compilation, which can not always adhere to the two basic principles \"horizontal categorization by sectors\" and \"no biographies for living individuals.\" reflecting a few different demonstration tendencies and development attitudes in the academic community.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local Chronicles should still adher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basic principles.
Key words \"Fengqiao Experience\" Specialist Chronicle Compilation Horizontal Categorization by Sectors No Biographies for Living Individu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