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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与改进对策

2024-07-10陆征环李桂良

广西教育·B版 2024年5期
关键词:质量评估改进对策

陆征环 李桂良

摘 要:教师培训是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而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是检验培训质量的基本标准。课题组通过对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进行调研,发现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中,存在评估主体相对单一、评估管理机制有待健全,评估体系未能“一以贯之”以及缺乏训后成效跟踪机制等问题,提出引入多元评估主体、形成高质量评估理念,遵循评估原则、构建全过程的评估体系,落实保障机制、统筹全要素管理评估以及注重发挥评估功能、健全训后成效评估反馈机制等对策,以优化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4)14-0052-04

作者简介:陆征环,1990年生,广西象州人,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培训管理与研究、教育管理;李桂良,1969年生,广西象州人,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培训管理与研究、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

“十四五”时期是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教育发展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指出:“完善参训教师综合评价,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1]”在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对现阶段教师培训进行科学的评估,加强培训质量的量化研究,对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显得尤为重要。对此,笔者基于2021—2023年广西中小学“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自治区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区培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情况视导调研工作,对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对策。

一、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

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了针对不同实施主体的培训规划与实施、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实施质量、经费使用效益、培训成果转化等关键要素,评估覆盖了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涉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项目县、承训单位、实践基地和参训者代表等各个层级。

(一)评估对象覆盖面较广,但评估主体相对单一

每年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都面向全区14个设区市,并以14个设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为重点,抽样视导市域若干个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研训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培训实践基地和参训者代表,评估范围覆盖了本年度所有的实施项目。

在评估实践中,项目培训质量评估对象主要分为三个类别:一是承担项目的单位或机构(简称承训机构),二是参加项目的县(区)域(简称项目县)及参加项目培训的教师(简称参训者)。评估主体由专家团队组成,共设置7个工作小组,每组4人。专家团队主要由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市(县)教师培训以及承训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者组成。据统计,专家团队成员中,有60.00%为教师培训管理者(包括省级和市县级层面);有25.00%来自高等院校专门分管教师培训的副校长及以上级别的行政管理人员,一般由这些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调研组组长;有15.00%则是来自承训机构的管理者。从专家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和学科背景来看,团队成员结构搭配合理,有着丰富的教师培训工作经验,基本上对教师培训项目较为了解;部分管理者具备专业的教师教育学科知识,能够较为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价。但是,评估主体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一方面,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单一评估的主体,他们既是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的制定方,又是开展评估的组织实施方,参训教师及相关者仅通过填写培训满意度调查和座谈的方式参与评估过程,被动地接受评估。这种评估模式可能导致评估过程中信息获取不全面,相应地,评估成效变得单一化、片面化;另一方面,专家组成员缺乏较为专业的教师培训评估经验,对教师培训评估的目的、流程和功能等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存在差异,这不仅影响了参训教师和相关者参加培训、参与项目评价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评估流程规范性强,但评估管理机制有待健全

评估程序规定了评估的流程、步骤、环节和相关注意事项,是评估工作的行动指南[2]180。通常来说,广西的项目评估采取“两看、两访、两听、一反馈”,即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考察、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组织座谈、随机听课等方式进行。视导调研文件中明确的流程步骤大致可以分为6项,包括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档案材料、走访项目县、对照项目实施情况评价指标(评估工具)进行赋分、反馈视导调研意见以及撰写提交报告等。在评估结束后2周内,项目评估小组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14个小组的评估结果和意见反馈,由自治区教育厅按照比例对评估结果进行评级,并公布评级结果。规范化的评估流程为整个评估工作提供了一套有序高效的工作模式,大大提升了评估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当前,教师培训的工作机制主要是项目主导,从培训前期的项目方案评审到项目满意度评价,再到项目绩效考评,都是基于项目制的运行机制进行,其实施形式主要从管理层面对集中培训阶段实施情况进行监控、评估。然而,这种机制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是教师培训项目评估机制未能做到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当前的评估机制主要关注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绩效考评,且培训项目的监控和评估主要集中在管理层面,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目前,广西仍有64个县(市、区)未建立独立编制的教师培训机构,如有12个县(市、区)的大部分教师培训机构不健全,仅有4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设独立法人,其余则无独立设置,造成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关系离散,未能在评估工作上形成合力,无法及时地将评估结果运用到培训项目改进中,未能起到以评促建的目的。评估发现,大部分设区市未组织开展本级教师培训绩效评估工作,部分地方没有常态化开展视导调研、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估等,对培训质量高低缺乏科学判断。二是由于项目主导的特点和教师培训管理人员专业性不足,教师培训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对教师培训事业的整体规划和深入思考,项目质量监管、学员管理、训后跟踪指导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教师培训管理工作的质量。在评估实践中,教师培训档案管理不健全,出现了个别市县未能向调研组提供项目管理台账的现象。三是培训项目的设置缺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方法。部分设区市的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和学分管理制度等未能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具体细化,基本停留在对上级文件的照搬和转发上,推动力不足,未能利用学分管理规定调动本地教师参训积极性,管理制度方面具有本地特色、创新性强的较少。有些培训项目的课程过于注重理论性内容,缺乏实践性内容,导致教师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运用所学的知识,影响了参训者的获得感和培训的实际效果。

(三)评估标准相对科学,但评估体系未能“一以贯之”

构建指标体系是教师培训评估评价模式的核心,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可行、量化,对整个项目实施情况的有效性评估至关重要。在过去十多年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评估指标、制订了评估工具,如实施情况评分表等。评估指标涵盖项目规划与设计、资金投入与使用、体系建设与资源开发、项目管理与评价、项目产出与创新等5个模块内容,设置了项目顶层设计、项目规划方案制订、资金使用、资金投入、市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情况、教师培训机构择优遴选机制、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成果与创新等10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又有详细分值的26个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要素虽然较为全面系统,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评估工具变化无支撑依据,持续性不强。2021—2023年的相关评估指标和权重占比呈动态形式,体现在不同的模块中(如下页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与2021年相比,2023年广西项目视导调研评估二级指标数量增加了5条,增加的部分主要有三个方面,即体系建设与资源开发、项目管理与评价、项目产出与创新。但是项目管理与评价、项目产出与创新这两个方面的权重变化呈现不同,指标体系的可测量性变化没有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2021—2023年的三年时间里,有三套不同的评估指标,难以一以贯之评估项目执行的真实质量,也难以促进培训管理的标准化修正。二是过程监管评估一体化建设相对薄弱。首先,训前的参训者选派机制不健全。各地没有建立起动态的教师培训管理信息数据库,不能全面掌握全市或县区教师、校(园)长各类培训相关信息,如各级各类教师的规模、培训需求、人事变动等情况。目前,除了玉林、贵港等个别设区市,大部分设区市没能有效利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公共平台实现培训项目信息化管理。其次,对承训单位缺乏过程性监管。由于各地培训项目班级较多,培训启动的时间较为集中,无法对各承训单位组织的培训各个环节,如课程设置、专家安排、培训学时等是否按照项目要求实施进行全面监控。最后,训后返岗的评估。评估指标并未对参训教师返岗后的教学绩效进行细化评估。

(四)评估结果呈动态,但缺乏训后成效跟踪机制

教师培训评估不仅要对过程进行评估,而且要掌握结果评估情况。在查阅资料环节,笔者发现大部分培训项目有前期调研、中期检查和训后评估,能够落实训前—训中—训后闭环管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培训过程的变化与异动,评估结果动态化可以及时调整培训项目的开展,使项目的整体效果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训后的跟踪指导评估仍比较薄弱。一是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反馈不够及时,训后跟踪指导服务形式简单且效果不明显。80.00%以上的项目没有及时针对结果进行反馈,培训相关各方没有获得活动评估反馈,因而没有发挥成效评估对培训应有的督导及管理作用。二是缺乏长效的训后跟踪反馈机制,参训者在学、思、用结合上得不到后续指导。在评估座谈中,有70.00%以上的参训教师表示,组织部门在实施的各类培训中,没有建立训后跟踪指导和明确的评估。有部分设区市考评细则制度未完善,缺少培训管理经验和训后跟踪指导;少部分参训教师返校后,送培单位没有监督到位,未组织参训教师开展“二次培训”,导致参训教师未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有65.00%的承训单位及培训管理者表示有训后成效跟踪。大部分承训单位采取了相应的训后跟踪指导措施,如组织专家到校进行训后跟踪指导,对学员存在教学应用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解答等,但在学员的问题反馈和专家跟踪指导方面未实现有效衔接,指导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由此可见,各类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训后跟踪未能落到实处。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改进对策

(一)引入多元评估主体,形成高质量评估理念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者、被评价方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评价,评价结果应是评价者交互作用、民主“协商”、达成“共识”的产品[3]。一是可以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评估,探索引入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将自我评估、参训学校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评估形式引入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实践中,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和教育功能。同时,高质量的培训质量评估,既有助于对培训进行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全方位改进和优化,也能为以后教师培训的课程设计、活动安排和过程实施提供可以借鉴的素材和方法,进而真正做到科学组训、精准施训,确保教师培训的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对专家库成员开展评估专业化培训。高素质的评估智库队伍是高质量完成质量评估工作的重要人才保障。现有的评估专家队伍虽然普遍掌握我区基础教育情况,也熟悉教师培训工作流程,但评估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有所欠缺,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定期对专家库成员开展关于教育评估方面的知识培训,以形成高质量评估理念,增强评估的专业性和信效度。

(二)遵循评估原则,构建全过程的评估体系

影响教师培训成效的因素很多,要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获得成效,需要有系统的方法,需要个人因素和组织因素的协同作用[4]。一是以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制订差异化评估体系。如根据培训项目背景,设置更多维度适应各学段多学科背景需求的评估指标,进一步细化可测量性的评估指标,特别要注重培训效能的评估,全面考核每个培训项目,更加关注教师的后续成长,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培训效益,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估教师的受训水平。如对新承训单位而言,评价体系重点应从课程质量、过程管理、成果产出、成果转化、学员满意度等方面对承办单位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并以评估结果作为机构遴选的关键指标。二是全面完善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坚持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数据库。培训相关各方要利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和分析,构建贯穿培训全过程的评估管理,对建立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参训者报送与更换、绩效考评、学分认定和打印、教师培训档案管理等常态化工作能够做出有效的、持续的跟踪和评价,实现对承训单位实施培训过程的全面监控,以及对参训教师培训实效性的评估。

(三)落实保障机制,统筹全要素管理的评估

评估涉及的因素很多,要实现全要素的评估管理,就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健全教师发展机构、规划运作和职能,推进各县(市、区)设置独立的教师培训机构。为探索培训评估管理上下一体机制,自治区层面要充分发挥自治区教师培训核心专家团队和自治区教师培训基地校的示范引领作用,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团队对部分县(市、区)开展诊断性帮扶,对市县教师培训项目规划进行审核和指导。市本级层面要协同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打造UGS模式(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方合作办学模式),并探索针对教师培训后的评估指标体系,增强对教师参训返岗后的跟踪指导,发挥专家的引领作用。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参训教师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县为中枢,强化与本地高校在教、学、培、研等方面的联动。二是完善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跟踪管理与考核机制。鼓励市、县建立完善教师培训激励机制,探索将学员参训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教师的年度绩效考评、晋级评优、工资福利等挂钩,从而充分调动教师的参训积极性,统筹培训评估的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四)注重发挥评估功能,健全训后成效评估反馈机制

培训效果评估的最终目的是改进今后培训的工作[2]150,因而,评估结果反馈也是评估实施中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环节。一是建立便捷的反馈渠道。通过使用在线调查问卷、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方式,为参训者、培训师、培训决策方、培训组织方和培训实施方提供一个简便的反馈渠道,以便及时有效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所有培训相关者。评估结果应当以简洁、清晰的方式呈现,向各培训相关者传达有价值的信息。反馈应当及时进行,以便各方能够及时了解评估结果,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改进。二是探索训后成效转化评估平台建设,坚持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加快市、县、乡(校)三级培训成果转化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总结提炼教师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突出物化成果和项目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培训品牌,充分发挥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教师受益。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因此,项目评估小组通过建立健全训后成效跟踪评估机制,可以评估培训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最终达到以评促建的作用。

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关乎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高质量发展,相关部门需要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有效的测量工具进行科学、有效的测量和评估,从而掌握教师培训质量和成效,这样既能深入把握评估前后的变化,又能了解评估成效及参训者的满意度,以寻求整个培训工作的适切性和新思路。教师培训质量的评估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教师培训的训后跟踪评估将会被重点关注,并且成为衡量培训工作成效的重要一环。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EB/OL].(2021- 05  -13)[2021- 05 -19].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34/202105/t20210519_532221.html?eqid=f662b86c000059100000000664415837.

[2]余新,等.教师培训质量评价[M].新时代高质量教师培训研究丛书·第四卷.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2023:181,150.

[3]李文霞.构建主义评价观对教师教育评价的影响[J].课程教育研究,2014(7):30.

[4]陈霞.教师专业发展效果评价模型评析:以Guskey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模型为例[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10(1):15.

注: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重点课题“基于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成效跟踪评估机制研究”(2022ZJY418)的阶段研究成果。

(责编 杨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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