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2024-05-18韩培培于群
韩培培 于群
[摘 要]实践教学不仅是强化公共管理硕士(MPA)理论认识与实践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推动MPA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手段。如何提升实践教学的有效性是学校迫切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文章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MPA教学为例,提出构建核心课、方向课、选修课、实践课“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为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与借鉴,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安管理人才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四位一体”;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24)03-0085-03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1999年5月,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效契合,在强化公共事务管理的新要求下,我国立足国情,开始积极探索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硕士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201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功取得了MPA试办权,是国内第一所获取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院校,这标志着具有公安特色的MPA教育已经启动。公安院校办好MPA教育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满足公共需求的职能体现。紧密贴合公安队伍特点与职能定位开展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当前我国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的重要途径。
一、MPA教育“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一)模式的内涵
公安院校MPA教育以培养具备警务指挥、组织管理、信息调研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导向,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模式进行探索与实践,形成核心课、方向课、选修课、实践课“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核心课是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基本课程,通过设立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课程群,让学生学习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相关研究方法与技术;方向课体现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折射出公安专业化诉求;选修课是方向课的拓展,是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加强人才岗位适应度的保证;实践课既要符合专业学位应用性的要求,更要体现出警务工作的特殊性。设置各有侧重、优势突出的课程群及相应的实践环节,可以实现公共管理理论与警务实践的进一步融合。
(二)模式的特征
1.突出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以教师与学生为双元主体,各类信息可以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多向传递。例如,教师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角色扮演、体验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他们在探究过程中感受、理解、掌握知识的本质,并引导他们代入情境反思问题。
2.突出了发展学生的探究性。实践教学的本质是理论联系实际、开发智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科学探究过程。在这个特定的过程中,根据学情的动态需要与异质分组的原则,并依托跨专业教学平台,让学生在实践试误过程中主动探究并重塑自身知识结构。只有这样,实践教学模式才能从目标到方法、从内容到形式发掘学生潜能,让他们以科学的思维方法创造性地运用知识解决复杂问题。
3.突出了多向互动的协同性。由于学生均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其所在单位可以成为良好的实践锻炼环境,为公安院校提供了真实广阔的校外实践基地。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之间基于互惠共赢、优势互补的理念,在教学、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领域和环节协同合作,为打造实务型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这种校局合作能有效整合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不同的教育资源与环境,为培养适应警务实战需要的公安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MPA教育“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实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不断探索,构建了具有分层分型、精准育人等优势的“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并经优化设计后应用于MPA教育的实践中。
(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MPA教育基本情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公安本科高校,始建于1948年5月。其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于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2014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获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于2015年首次招生,学制为三年,培养方向为公安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在公安部和全国公共管理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学校MPA教育成绩斐然,以“体现规范要求,突出公安特色,打造行业品牌”为理念,为我国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MPA教育实践教学的特色举措
1.培养目标方面。学校全面推进MPA教育教学工作,通过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使MPA学员达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核心素养,主要是指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心理素質、公安基础理论等方面的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养,是公安院校MPA专业学科素养的灵魂;二是核心能力,主要是指良好的自律习惯、组织纪律作风、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这些能力的学员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或在公安业务部门从事警务指挥、组织管理、信息调研工作。
2.课程与考核方面。学校依据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特殊性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优势与公安人才培养目标,整合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六维空间,探索形成了核心课、方向课、选修课、实践课为主体的“四位一体”课程体系。MPA教育的总体课程开发及设计理念是以问题为出发点,以实践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将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作为课程教学的主要方法,实现了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统一。
3.学位授予方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是MPA学员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学研究,是衡量MPA学员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其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MPA学员在撰写学位论文时,不仅要结合应用研究、创新研究的特点,而且要注重公安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学校在严把MPA教育入口关、过程关的同时,更要严控出口关,高标准严格规范管理流程、过程指导、监督激励等,加强学风建设,扎实提升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结论
(一)“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优势
1.对学生:大幅缩短了MPA学员获得职业资格与能力的学习时间,提高了成才效率。“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双元训练,使MPA学员既掌握了专业方面的理论知识,又在实践中提升了实务能力,成功融合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培养方面充分发掘了MPA学员的实践参与能力,使研究生不再“眼高手低”。
2.对教师: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可以有效缓解高校教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如案例教学作为“四位一体”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不仅能培养MPA学员的实践能力,而且能提升一线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使教师在“以优促教”“以编促教”和“以赛促教”的教学过程中加深对公共管理实践的体验与理解,弥补实践经验的不足。
3.对学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MPA教育品牌影响力。“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成功融合了理论教育与职业教育。理论教育与职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范畴,两者既存在交叉又不可互相取代,虽各有特色却趋于融合并进,共同推动MPA教育目标的实现。
4.对社会:实现订单式人才培养,消除人才供求的信息不对称。通过问题导向,以公安工作需求来设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模式,实现订单式人才培养。这样不仅为公安机关提供了便捷的用人渠道,降低了人才再培训成本,而且实现了从学校至社会的无缝衔接,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人才供求关系不平衡的问题。
(二)“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机制
1.“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期行为,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阶段性工作,而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教学模式属于微观上层建筑,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同时兼有动态变化性,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完善和修正。
2.系统谋划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统筹兼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提升专业学位点建设水平。紧密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提升专业学位教育地位,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以保障“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组织实施。
3.注重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授课方式的应用,要改进培养机制和提高教学水平。一方面,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可以组织各个高校协力进行案例开发,整合优势资源,实现案例共享。另一方面,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重视案例库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专业特点、学校特色、国情需要相统一,优化课程设置,体现专业方向的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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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