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谈小学数学数与运算一致性的教学探究
2024-05-17刘金花
刘金花
[摘 要] “数与运算”是小学阶段涉及内容非常多、学习时间很长的一个主题。教师要抓住这个主题的核心概念和内容,重视一致性教学,让学生学会举一反三,让课堂真正做到减负增效。
[关键词] 计数单位;位值制;核心素养 一、数的一致性
1. 认知过程的一致性:数是对数量的抽象
无论是对整数、小数还是分数的认识,学生都要经历两个层次的数学活动:第一个层次是从具体的数量到抽象的数,第二个层次是从抽象的数又回到具体的数量。
比如,小学一年级认识10以内的数时,第一个层次的数学活动是教师要引导学生认识“5本书、5个人、5块饼干”等具体情境,再到“5根小棒”表示“5”这个符号,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把生活情境进行数学化;第二个层次的数学活动是让学生用“5”这个数字说一句话,这就是从抽象回到具体,加深他们对数字“5”的认识。
比如,三年级对小数“0.1”的认识时,第一个层次的数学活动是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情境来理解这个小数。比如生活中的“0.1元”“0.1千克”“0.1米”,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经验,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说明“0.1”这个抽象概念;第二个层次是学生透彻理解之后,换一个情境解释其他小数(比如0.3厘米、1.7千克),起到深化建模意识的作用。
从认识数的过程来说,不管是自然数、小数还是分数,都要经历从现实背景抽象的过程,然后脱离现实背景建立一般性的表达,最后应用于具体问题,这个认识过程是一致的。
2. 表达方式的一致性:数+计数单位
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解读中提到,数是由数字符号及其所在位置(数位)表达的。数的表达的一致性,不管表示多大的自然数或者小数时都会反复运用位值制。在位值制中,学生最熟悉的是十进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学生就知道“满10进1”,知道“10个1是1个10”。随着学习的继续,学生逐步将自然数的数位顺序表学习完整,知道自然数的进位法则都是十进制。学生从三年级开始接触小数,五年级进一步完善对小数的认识,在对小数的意义的探究和理解中,知道了1平均分成10份得到0.1,0.1平均分成10份得到0.01,0.01平均分成10份得到0.001……由此可知,整个数的系统都可以由十进制来表达,学生从而知道没有最大的数,也没有最小的数。位值制的一致性体现在自然数和小数中,但在分数的认识中行不通。分数的表达必须要用上分数单位,可以把分数单位归结为计数单位的一种特殊形式。
有了位值制之后,要表达一个数,就可以用“数+计数单位”的形式。比如:19=19个1;1.9=19个0.1;5/9=5个1/9。这样,自然数、小数和分数都可以看作对计数单位个数的表达,在表达方式上体现了数的一致性。
二、运算的一致性
1. 运算意义的一致性
加法是最基本的运算,学生开始学习加法时的理解是两个数量的合并。纯数字的加法是若干个“1”的累加,从任何一个数开始,加几就是加上几个“1”。比如,“5+3”可以看成5再加上3个“1”。
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就是每次都减去1个“1”。当学生的数感达到一定程度,可以将减法理解为对“-1”的累加,同样可以理解为几个数量的合并。比如5-3=5-1-1-1=5+(-1)+(-1)+(-1),可以看作5和3个(-1)的合并。
乘法是加法的简便计算,表示若干个相同数的连加,本质上还是加法。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本质上是连减,当然也可以看作加法的运算。比如“12÷3”表示的是12里有几个3,其实就是算12是几个3的合并。
所以,基础的加减乘除运算都可以看作加法的运算,从运算意义上看具有一致性。
2. 运算方式的一致性
(1)对计数单位个数的累加
在加法和乘法运算中体现的一致性是对计数单位个数的累加。乘法作为加法的简便运算,有这种一致性是必然的。比如,加法的基础运算:30+20=3个10+2个10=5个10=50;0.3+0.2=3个0.1+2个0.1=5个0.1=0.5;+=3个+2个=(3+2)个=5个=。
由于加法是对相同的计数单位的个数的累加,所以异分母分数的加减法需要先统一分数单位。如果学生在以前的学习中已经认识到加法运算的一致性,那么接受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是很容易的事情。当然减法作为加法的逆运算,“累加”就要转化成“递减”来理解了。
比如,乘法的基础运算:30×3=(3个10)×3=(3×3)个10=9个10=90;0.8×3=(8个0.1)×3=(8×3)个0.1=24个0.1=2.4;×3=(4个)×3=(4×3)个=12个=。
由乘法的基础运算可以看出,乘法运算也是对计数单位个数的累加,从这个角度看复杂的乘法运算学生更容易接受。比如:3.2×3.8=(32×0.1)×(38×0.1)=(32×38)×(0.1×0.1)。这里可以把0.1看成,那么0.1×0.1就是算0.1的是多少,根据小数的意义和位值制可以知道0.1的就是0.01,所以0.1×0.1=0.01。
(2)对计数单位个数的均分
在除法运算中体现的一致性是对计数单位个数的均分。除法作为乘法的逆运算,它们之間既有直接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
比如,除法的基础运算:12÷3=(12个1)÷3=(12÷3)个1=4个1。这里12÷3就是整除,计数单位的个数足够均分。但是除法计算中有很多是不能整除的,比如小数除法:12÷5=(10+2)÷5=(10个1)÷5+(2个1)÷5,这里的(10个1)÷5就是整数的除法,计数单位的个数正好整除;(2个1)÷5,学生在二年级的时候可以作为有余数的除法,到了五年级学小数除法的时候,在对小数计数单位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再进行运算,这里的运算就变成:2÷5=(2个1)÷5=(20个0.1)÷5=(20÷5)个0.1=4个0.1=0.4。
这里明显可以看到,当计数单位的个数不够均分时,就要进行计数单位的细分,扩大计数单位的个数,这样就可以再次进行计数单位的均分。这里体现了数与运算的一致性,在进行数的运算时,十进制计数法的表达是学生能进行正确运算的依据。
在分数除法的运算过程中,计数单位的均分和细分再次体现(这里的计数单位就是分数单位)。比如,÷2=(4个)÷2=(4÷2)个=2个=(计数单位的个数可以均分);÷3=(4个)÷3=(12个)÷3=(12÷3)个=4个=(计数单位的个数不够均分,需要细分计数单位)。
三、数与运算的一致性
1. 核心要素的一致性
核心要素有位值制、计数单位、运算律。数的表达离不开计数单位和位值制。运算的过程是一个推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用到运算的意义、数的表达方式和运算律。
此外,运算的对象是数,而数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和运算有关。比如,从1+1得到“2”就是数的运算带来的数的扩充。随着数的认识越来越广,运算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但是基本的算理是一致的,都要与数的意义进行联系,都要对计数单位进行操作,都要依据运算律进行推理,这些也体现了数与运算的整体性。
2. 关键能力的一致性
关键能力包括数感、推理意識、运算能力等。数的表达中,对数的意义的认识特别有助于学生数学数感的培养。比如对数的组成的分析、数的大小的比较、近似数的求法都能帮助学生加深对数的认识。学生在对小数、分数的大小比较以及求近似数的过程中,都有其推理意识的体现,也能够培养其估算意识;学生在进行数的运算的过程中,对结果的估算、算理的渗透、算法的明晰,处处都能感受到关键能力的存在。
四、教学建议
1. 注重内容的结构化
小学阶段数与运算的一致性要求教师在处理这一部分的内容时,要注意将具有相同本质特征的学习内容进行整合,这就是新课标提到的内容结构化。教学内容的结构化既有助于学生整体理解学科内容,完整把握某一个主题下的知识结构,又能够促进学生深入理解核心概念及其蕴含的核心素养。比如,学生学习小数乘小数之后,知道计算小数乘小数要先转化成整数乘法来计算。在学习小数除以小数的时候,学生有了学习经验,就能猜测应该转化成整数除法来计算。
比如,在学习小数乘整数时,教师可以先梳理80×3的算法,让学生回忆:80×3=8个10+8个10+8个10=(8×3)个10=24个10=240。这样,学生在计算0.8×3的时候,首先会想到3个0.8相加,就是8个0.1+8个0.1+8个0.1=(8×3)个0.1=24个0.1=2.4。将小数乘整数和整数乘法放在一起进行结构化教学,学生学起来会觉得更简单、更轻松。
2. 将未知转化为已知
部分小学生学习数学越学越觉得“难”,无法找到学习的突破口,觉得每天新知识的学习都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如果教师能够将未知转化为已知来进行教学,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学生会更容易接受,更乐于学习。
比如,在教学小数乘小数时,学生对于“一位小数乘一位小数的积是两位小数”这个知识点的理解,总是会出现“0.4×0.4=1.6”这样的错误。这时候学生对课本上新授部分的教学不容易接受,教师就可以利用学生已有的其他知识经验来解决。
方法1:依据简单的推理,0.4×4=1.6,那么0.4×0.4自然是0.16。
方法2:将0.4×4和0.4×0.4的计算过程进行对比。
0.4×4=(4×0.1)×4=(4×4)×0.1=16×0.1=1.6;
0.4×0.4=(4×0.1)×(4×0.1)=(4×4)×(0.1×0.1)。
在这个推理过程中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0.1×0.1=?
可以这样利用小数的意义去思考:0.1×0.1=(1÷10)×(1÷10)=1×1÷10÷10=1÷(10×10)=1÷100=0.01。
所以:0.4×0.4=(4×0.1)×(4×0.1)=(4×4)×(0.1×0.1)=16×0.01=0.16。
3. 基于核心素养进行教学
教师对数与运算一致性的研究越深入,对这部分内容关键能力和重难点的把握就会越透彻。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对学生“四基”“四能”的培养要更重视,对学习过程中所体现的关键能力、核心素养要更加重视。在数与运算这部分的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不要出现算理和算法脱节、只知“法”不知“理”的情况。
在过去的教学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简单的口算(比如0.15×4),让学生回答口算过程时,学生都是列出竖式计算。究其原因就是教师在教学竖式时,学生只明晰算法却不知道算理。在小数除以小数时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0.56÷7、0.56÷0.7这两道算式,部分学生对口算的方法答不上来,全凭列竖式才能进行计算。由此可见,教学时如果教师仅关注学生运算能力的培养,忽视推理过程的教学,不利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和发展。长此以往,学生只会机械地学习,数感、推理意识等关键能力会出现缺失。
总之,在新课标的理念之下,在数与运算的教学中教师要关注知识结构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以学生为本,制定结构化的教学目标,帮助学生建立完善的知识系统,逐步形成核心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