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OBE理念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2024-05-09刘兰兰闫楷汶
刘兰兰,闫楷汶,高 艳
(1.信阳学院教育学院,河南信阳,464000;2.郑州市二七区建新幼儿园,河南郑州,450000)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指出,要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1]成果导向(outcome-based education,OBE)的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研究的热点话题,基于OBE教育理念的教育教学改革在不同领域开展实践和探索。OBE理念和传统教学思想的区别在于:在传统教学中,教学内容先于教学目标存在并占据核心位置;在OBE教育中,教学目标(学生预期学习产出)先于教学内容存在并居于主导地位,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环节设置、教学组织实施等活动需要围绕预期目标展开。[2]因此,本研究拟基于OBE理念,探究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策略,以提升课程育人的效果。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信阳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程,是以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法律现象及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的专业基础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本课程围绕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并结合幼儿园一线教师的教学活动案例进行梳理,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通过课程学习,学生可以系统掌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增强法律意识和修养,坚持依法执教,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二、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课程性质和特点明确,但教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第一,课程目标与学生的毕业指标不对应。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但由于经验不足,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没有将课程目标与毕业指标一一对应。第二,教师反向设计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传统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设计以“导入—展开—结束”的逻辑结构展开,OBE的教育理念强调打破传统的基于专业或知识逻辑的教学设计思路,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位,按照学生预期学习产出反向设计教学过程。在目前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反向设计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第三,课程内容缺乏及时更新与整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使用的教材是由陈国维等人编写的《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教材内容包括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幼儿园的法律地位、幼儿的权利与保护、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解读、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幼儿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但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会根据时代需求进行修订和完善。如果按照教材安排课程内容,缺乏及时更新与整合,可能会导致课程内容陈旧。第四,教师缺乏对OBE教育理念的认知。在传统的课程教学中,教师会结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章节内容的特点讲授,并运用讨论法和案例分析法等进行教学。例如在讲解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时,教师会引导学生结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进行讨论和分析,激发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OBE教育理念的核心要素是“以学生为中心”,强调不仅教学设计要以学生为中心,资源配置和教学评价也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没有全面贯彻OBE的教育理念,学生的中心地位不突出。第五,缺乏多元和可持续的课程评价。在传统课程教学中,教师通过考勤、小组讨论、平时作业、期末课程论文等进行评价。但以教师评价为主,缺乏学生评价,评价主体较为单一。评价功能有限,主要围绕学生的最终成绩进行分析,忽略课程评价的可持续性。
三、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基于OBE理念,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可采取以下改革策略,以提升课程育人的效果。
(一)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指标的对应关系
传统的课程目标强调学科本位,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需要注重以OBE教育理念为核心,以问题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从社会和学生的个体需求出发确定更为科学的课程目标。[3]因此,教师需要明确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目标与毕业指标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表1 课程目标与毕业指标的对应关系
(二)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传统教学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讨论。一方面,教师通过雨课堂平台发布和推送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学习材料并推送优质学习资源。另一方面,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教师通过随堂测验了解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并通过案例汇报、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运用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例如针对“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课程内容,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你认为发生在幼儿园的意外事故,幼儿园是否都需要承担责任?”这一问题,学生可以通过雨课堂弹幕分享观点。同时,课前,教师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搜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案例;课中,学生针对搜集的案例内容进行汇报;课后,小组成员进行反思。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可以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提高课程内容的时代性和前沿性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与其他课程相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课程内容的组织与实施是专业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需要关注课程内容。[4]提升课程内容的时代性和前沿性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课程内容建设的改革如下。第一,将教材第七章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解读的内容调整为第四章。第二,补充和完善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解读部分的文件。在《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基础上增加《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6项文件。第三,讨论和分析有关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文件。例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教师可以通过雨课堂平台推送文件全文、权威专家学者的解读文章、相关的视频资料,引导学生讨论、交流和分享,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方向。
(四)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能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升课程育人效果。在课程教学改革中,为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应结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课程性质和不同章节内容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法、启发式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小组讨论法、任务驱动法、合作探究法和案例汇报法等进行教学。例如针对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当言行案例,教师可引导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明确幼儿园教师的角色定位、权利与义务,以及幼儿园教师如何依法执教等问题。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有助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深化学生对依法执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五)采用多元的评价方式,发挥评价结果促进持续改进的功能
评价的目的是改进,即通过闭环反馈促进教学目标的达成。[2]传统的课程考核内容较为单一,以教师评定的分数和等级为主。在课程教学改革中,教师应注重采用多元的评价方式,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发挥评价结果持续改进的功能。
一方面,注重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我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为考查课,期末以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A1)和期末成绩(A2)两部分构成,A1、A2分别是0.4、0.6。课程考核的方式如表2所示。
表2 课程考核方式
另一方面,注重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例如针对“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这一问题,学生课后填写讨论记录表,教师组织学生围绕观点是否明确、思路是否清晰、政策法规依据是否充分、字体是否工整等进行小组互评,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评价的积极性。同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以及对课程教学方式和课程的满意度。教师根据学生填写的问卷进行教学反思,发挥课程评价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和对教学方式的反馈作用。
四、课程教学改革成效
课程教学改革有助于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提升教师的反向设计能力和教学活动实施能力、突出学生的中心地位、提升课程育人效果。在学生满意度方面,针对“课程学习是否满意”题项,选择“非常满意”的学生占比59.09%,选择“比较满意”的学生占比38.64%。针对“对你来说,学习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题项,学生表示通过课程学习增强了对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解。在教师的教学方式方面,“关于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方式与方法,你还有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题项,学生表示教师授课方式多样化,如采用小组讨论、案例汇报、情境表演等,教师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激发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基于OBE理念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注重以产出导向为核心改进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的评价体系。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对优化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学生的依法执教能力和素养具有重要价值。同时,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中也发现了需要改进的问题,如缺乏对不同学习能力学生的动态追踪、缺乏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等。因此,广大学者仍需要不断探索提升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育人效果的有效路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