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清代八旗生员招考问题探析

2024-04-29李立民

关键词:科举考试

李立民

[摘 要] 清廷为了安顿社会承平时期的八旗子弟,允许他们参加考试获取生员身份,以此鼓励他们学习汉族文化。然而随着满汉关系的变化,八旗生员的名额也屡经增减。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清廷在考试流程和投考资格等方面出台了多项举措,并针对考试流弊,不断调整政策,完善录考程序。优异的八旗生员,进而成为八旗贡监生,通过在国子监的深造步入仕途,成为清代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 八旗生员;八旗童试;八旗贡监生;科举考试

[中图分類号] K24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6-2991(2024)01-0016-09

清朝定鼎中原以后,社会环境逐渐走向承平,如何安顿释甲弭弓的八旗子弟,日益成为统治者关心的重大问题。除了设立八旗官学加以教化外,清廷还允许具有一定汉文基础的八旗子弟参加乡试和会试,作为他们的进身之阶。清制,凡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必须先通过童试成为生员。由此,获取生员身份就成为八旗子弟参加乡试和会试的关键。学术界目前对清代八旗科举制度的研究,主要关注八旗科举的乡试和会试阶段,对八旗子弟参加乡试前是如何获取生员身份的考察则并不深入1。有鉴于此,本文以清代政书文献为中心,考察八旗生员的学额及其考录机制。

一、屡经变化的八旗生员名额

清代八旗生员的考选,始于顺治八年(1651)。清廷议定:“满洲、蒙古、汉军子弟,共取生员三百名,内满洲一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汉军一百二十名。其满洲、蒙古子弟,令内院、礼部会同考试。通满汉文者,翻译汉字文一篇,通满文者,作满文字一篇;汉军子弟,令顺天学院考试,与民童一同出题。”[1]5441至此,清朝确立了八旗生员的定额和考取办法。

顺治帝推行八旗生员的考选政策,与他自身对儒家文化的认同密不可分。顺治九年(1652)九月,顺治帝在太学释奠先师孔子后,他首先阐明了儒学的政治文化内涵:“圣人之道,如日中天,讲究服膺,用咨治理。”[2]539然后,他将儒学用于国家治理,“上赖之以致治,下习之以事君”[3]540。顺治帝欲通过考选八旗生员,以期鼓励旗人子弟学习儒家文化。

八旗子弟考中生员后,不仅进身之途迅速,而且还可以免从军之役。因此,当时许多旗人子弟“崇尚文学,怠于武事”[1]5442,以至于“习汉书、入汉俗,渐忘我满洲旧制”[4]658。因此,顺治十三年(1656),清廷开始裁减八旗生员名额,满洲生员由120名减至80名,蒙古生员由60名减至40名,汉军生员由20名减至100名。次年,停止了八旗生员考试,与之相应的八旗乡试和会试也不得不中止。[1]5442

康熙帝亲政后,对满汉关系加以调整,在强调满洲是国家统治根本的前提下,他主张满汉军民均等看待,从而为旗人学习汉文化赢得了舆论支持。康熙六年(1667),清朝又恢复了八旗考试生员制度。凡八旗生童有愿作汉文考试者,由本旗都统开送礼部,再移送顺天学政,以满洲、蒙古编号;汉军则与汉人同场考试,考选文优者,即可成为八旗生员。[1]5442然而,随着三藩之乱的爆发,清廷加强了对八旗子弟的军事训练,“今值用武之际,若令八旗子弟仍与汉人一体考试,必偏尚读书,有误训练”[1]5442,当时八旗每佐领下已有一员入学读书,“亦自足用”[1]5442,故自康熙十五年(1676)开始,又停止了八旗子弟考试生员。[1]5442

康熙二十年(1681),在三藩之乱被平定后,清廷社会秩序走向正轨。于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清廷又允许八旗子弟与汉人一同考试。但八旗生员的考取名额与此前相比发生了变化,满、蒙生员取40名,汉军生员则裁减至20名。[1]5443自康熙三十三年(1694)开始,包衣子弟也被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凡上三旗内府满洲佐领、管领,并下五旗王府内满洲佐领,俱归并八旗满洲、蒙古考试;上三旗内府旗鼓佐领,并下五旗王府内旗鼓佐领,俱归并八旗汉军考试。同时,清朝也规定了包衣子弟的生员名额,并将之归并八旗生员学额内。因此,清朝将八旗满洲、蒙古生员数量增加20名,共取60名;将八旗汉军生员数量增加10名,共取30名。[1]5443至此,八旗生员学额形成定制。

在八旗生员学额定例之外,清代也有针对八旗生员的增广学额。胤禛登基伊始,雍正元年(1723)他便恩诏八旗满洲、蒙古照大府、州、县学例,增广学额14名,汉军也照大府、州、县学例,增广学额7名。另外,奉天、锦州二府满、合字号增广学额6名,汉军增广学额4名。[1]5444同样,在乾隆元年(1736),乾隆帝亦恩诏满洲、蒙古、汉军照雍正元年例增广学额,奉天府八旗满字号加取5名,合字号加取3名。[1]5448以上增加的生员名额,均是当年增加1次,后不为例。

此外,也有增定永广学额者。如咸丰九年(1859),因奉天府实行了捐纳政策,获得满洲、蒙古永广学额3名,汉军4名。[5]8550同治六年(1867),因西安将军多隆阿将赏银充饷,清廷增京旗满洲、蒙古永广学额10名。[5]8551凡所增加的永广学额,通常总共不得超过10名。

清制,汉生员取进的名额,根据生员所属地区的人口和赋税等条件有所不同,分为大、中、小三个标准。至康熙九年(1670),汉生员的学额形成定制:凡大府、州、县学共取进35名,中等府、州、县学取进12名,小府、州、县则约为七八名。就单次考试而言,八旗童试取进旗人生员90人,而汉人童试则取进汉生员最多只有55名。但就整体而言,汉生员分布于各省府、州、县,全国至少有千所地方官学,汉生员人数也当在万人以上1 。所以,八旗生员在整个清代生员群体中所占比例很小。然而清廷依然为八旗生员群体确立了较为规范的考录流程,最大限度地确保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二、八旗生员考录的流程

清代汉童生考试分三级,即县试、府试和院试。县试由知县主持,府试由知府主持,院试由学政主持。汉童生只有通过院试者,才能最终进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与汉生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八旗童试,旗人生员的招考权在所属旗分,由其负责审核送考。

顺治八年,在八旗童试伊始,清朝即规定满蒙子弟与汉军子弟分别考试录取的原则。满洲和蒙古子弟,由内三院和礼部会同考试;汉军子弟则令顺天学政考试,与民童一同出题。[1]5441自康熙六年开始,所有童试统一由顺天学政负责考试。凡八旗子弟愿应汉文试者,由都统开送到礼部,再由礼部移送顺天学政考试,文优即可入顺天府学。[1]5442康熙九年,八旗童试在程序上又有所变化,礼部先转札顺天府府丞查验,再移送学政考试。[1]5442

向例,八旗童生考取生员时,只需本人具呈佐领,再由参领转呈都统,都统再咨送学政,参考童生所在旗的参领和佐领并无考验之权。自雍正七年(1729)开始,增加了参领和佐领在挑送八旗生员中的权力。凡旗下挑送八旗童生,先交本旗佐领考取,再送本旗参领考验,然后由参领转呈本旗都统查核后咨送学政。入场之日,参考童生所在旗的佐领还要率领领催对赴考童生予以搜检,“以杜顶名、代考、夹带等弊”[1]5447。雍正十年(1732),清廷又派翰林院、詹事府等科甲出身满官一员,在参考童生所在旗的公所处,会同佐领和参领等一同考试童生。[1]5447由于八旗造送的考册中未载送考者的年貌,故临考之际,清廷又令各旗参领率领催到场点名识认,若应考童生中有冒名顶替者,“实时回明点名御史,照例办理”[6]188。自雍正十三年(1733)开始,童生考试还须取具本旗廪生认结,“及学臣考试时,令满学教官二员,带领各廪生当堂识认。倘有顶替,将廪生一体治罪”[1]5448。这样,就形成了佐领、参领、廪生、都统和学政对八旗生员招考的互相制衡机制。

乾隆朝以后,清朝加大了对八旗童试的监管程度。乾隆十六年(1751),清朝增加了覆试验看之例。顺天学政选拔八旗生员,须奏请钦命大臣会同覆试验看;奉天由府丞会同府尹,在公所覆试验看。各省童试在入场前,还须有吏役搜检。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又在考场内外设立弹压官,由钦定的满汉御史以及副都统担任。自嘉庆十五年(1810)以后,由钦派王大臣负责逐名搜检,另派步军统领衙门官吏在外场巡逻,以肃场规。可见,八旗童试在监管规格上得到了提升,许多考务人员均需钦派。

与监管规定相辅相成的是,清廷对玩忽职守官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为防止应考者出现冒名顶替现象,清廷制定了惩罚措施。凡有玩忽职守的官员一经被发现,即交由点名御史查办。与此相关的保结廪生以及送考之参领、佐领和领催等官,均交由兵部议处。自光绪八年(1882)开始,清廷对玩忽职守的官员制定了具体的惩罚措施,奏准:“嗣后八旗童试,如有顶冒情弊,失于识认之参领、佐领、章京,降一级调用,领催鞭责八十;知情容隐者,参、佐领、章京革职,领催斥革;如有受贿情事,参、佐领、章京革职治罪,领催斥革治罪;如系本童入场舞弊,识认官不知情,免议。考试骑射,及入场考试时,参、佐領、章京不到者,罚俸一年,领催鞭五十。”[6]191

尽管各旗派出参领、佐领和领催等官到场识认,但这一举措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达到理想效果,往往被各旗参领等官视作具文,识认官也多临场不到。自光绪七年(1881)开始,凡参加八旗童试者,须由本佐领出具“切实图片”[6]191,内须注明该生之年貌和三代履历,先交付参领查核,再由保结之廪生验明后出结,交具本生,以便其取结投卷。保结之廪生再造具清册申送学政,以备查核。[6]191另外,清朝又重申来京应童试的旗人资格。凡在京旗人的直系亲属,若有在外居住者,可令其来京应试。居住于奉天的在京随任子弟,亦准其来京应试;其余奉天旗人,不必来京,就近应试。[6]191

三、招考的流弊及其政策调整

清代八旗文生员与汉人文生员在招考环节有两个显著的不同,即八旗文生员需要加试马步射,突显了清政权以“国语骑射”为根本的旗人子弟教育理念。此外,八旗生员的招考还出现了经由八旗大臣奏举子弟的短暂规定。考试马步射及大臣奏举子弟应试的问题,在招考八旗生员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流弊,清统治者通过不断调整政策,以期保障八旗生员考试的顺利进行。

(一)关于考试马步射的规定

与汉民童试相比,八旗童试在考试过程中还要增加对骑射的考察。康熙二十九年(1690),清廷开始在八旗生员考试中强化了对马步箭的考察:“凡八旗子弟读汉书者,由童生考取生员时,仍令射马步箭,能者方准入场。”[1]5443同时,清廷对盛京八旗童试也做出了规定:“考试盛京八旗,令奉天将军、副都统等验射马步箭,能射者,交与该府丞考试。”[6]180可见,凡不熟悉马步箭的八旗童生,不准其应试。

雍正年间,清朝对考试骑射的政策有所调整。考虑到15岁以下的应考者,年龄尚幼,不宜骑马,故令15岁以下童生改考步射。同时,还增加了造送考试骑射名册的制度。凡届考期,礼部向各旗咨取应考人名册,该旗须将应考者之姓名和年貌查核属实后,造具清册,同时,还须将负责识认的参领和佐领等人员造具清册,一并送至礼部,礼部再会同兵部一一核对。

对于大多数旗人而言,由于承平日久,骑射多有荒疏,“近日满洲熏染汉习,每思以文墨见长”[7]131。许多八旗童生只在应试时临时演习骑射技巧,而监试大臣也多玩忽职守,考验骑射竟成具文。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朝对考试骑射再次调整。乾隆帝特谕:嗣后凡童试、乡试时,“停其看阅考试人等骑射” [1]5450,只在会试时才考试马步箭。[1]5450然而,骑射一向被视为八旗之根本,“国家造就八旗人材,以骑射为根本。其考试文艺,乃末技耳。仰蒙列圣施恩,增此一途,以广登进之路。即缺此一途,亦于八旗人材无损”[5]8548。在八旗考试中,考验骑射也是清廷制定的惯例,“是以考试进士、举人、生员以及考试翻译,均先阅看骑射。其弓马生疏者,即不准应试。此我朝之旧典,必应永远实力奉行”[6]188-189。因此,嘉庆二十二年(1817),清朝又在八旗各项考试中恢复了考验骑射的规定:“嗣后凡遇此项考试,着各旗都统等亲身先行考验,能骑射者,始准送名;派出监视之王大臣,于考试时,令各旗章京等逐排识认,射毕步箭,即射马箭,仍令本人下马至阶前报名。如查有替代情弊,将雇倩之人与顶替之人,一并治罪。傥监试王大臣等市惠徇从,别经发觉,定将王大臣等一并惩处。嗣后遇有考试,着报明御前大臣,奏派乾清门侍卫二人,至放马处监视。”[6]188-189

八旗童试是旗人获得科甲身份的最初级考试,而骑射又是童试的重要一环。对于某些舍劳就逸的八旗子弟而言,骑射就成为阻挡他们进身的障碍。为此,他们想尽办法,试图蒙混过关。嘉庆二十三年(1818),正蓝旗觉罗迈拉松阿和佛珠灵阿等在参加八旗童试时,谎报年岁,试图以年幼得以免除对马射的考察。此案一经被揭发后,本场谎报年龄的乱象也浮出水面,“昨据哈迪尔景禄奏,考验八旗文童马步射内,有年岁不符者三十八名” [5]8548。另外,尚有文童倭兴额等28名童生,虽然与该旗户册年岁核对相符,但清廷仍恐有作弊等情形,“尚未核实,不足为凭,着交户部检齐各该旗报部户口册,再行逐一确查,据实具奏” [5]8548。内务府文童保勋和常绵,在名册的年岁处有挖补,“亦一并查明具奏”[5]8548。此外,还有王公包衣希彦等6名户口册上无名,无法查验其年龄。对于私减年岁的佛珠灵阿等人,嘉庆帝查实后,“着永远不准考试文场” [5]8548,与其相关的参领和佐领,以及都统英和都交部察议。[5]8548道光七年(1827),佛珠灵阿又参加童试,礼部议覆:“正蓝旗佛珠灵阿考试文生,十六岁捏报十四岁,系奉旨永不许考试文场之人,不在恩诏赦免之例,不准考试。”[8]238可见,清廷对谎报年岁处罚之严。

另外,嘉庆帝还派大臣查验考生年龄。嘉庆二十三年,嘉庆帝谕曰:“嗣后八旗文场考试,派出考验马步射之大臣,如有看出年岁可疑者,俱着查明户部册报年岁,实属不符,再行参奏。内务府所报丁册,其年岁有载有不载,嗣后着一律开载年岁,以凭查办。”[6]189

(二)关于三品以上大臣子弟应试的问题

乾隆二十三年(1758),顺天学政庄存与在主持八旗生员考试时,由于考纪甚严,以致当时应考的满洲、蒙古童生无法作弊,这些童生竟然当场罢考闹堂。这一事件经御史汤世昌参奏后,乾隆帝认为此事关乎八旗风俗,必须严究。同年,乾隆帝亲临覆试,发现了许多怀挟和夹带之卷,亲加审问后揭露了本场考试中的八旗官员子弟包揽传递以及由此而引发的闹场等情形。乾隆帝将首犯正法;又将附和闹场的狡辩旗童发往拉林种地;随从闹场以及夹带作弊之人,令其在旗披甲,不准考试;受到牵连的满洲教授也被发往热河披甲。[1]5450

這一案件也引发了乾隆帝对八旗童试,尤其是对高官子弟应试的重视。乾隆二十三年,乾隆帝谕曰:“满洲风俗,从来淳朴。八旗子弟,务以学习国语、专精骑射为事。即欲学习汉文,亦当潜心诵读,量力应考。若自揣不能成文,而徒以传递、怀挟妄冀侥幸功名,是方其习学汉文时,已视为玩法舞弊之具,人品心术,尚可问耶?以后满洲、蒙古现任三品以上大臣之子孙及亲兄弟子侄,有应试者,俱令自行奏闻。必国语、骑射皆有可观,方准入场考试;并照乡试之例,请派监试御史及监场都统各员,前往弹压。”[1]5450自此,凡三品以上八旗官员子弟应童试,均须本官“自行奏闻”[1]5450,并保证其子弟清语骑射“皆有可观”[1]5450,方可送考,改变了此前与普通旗人子弟一体册送考试的做法。乾隆帝试图通过对八旗大臣子弟应考的节制,以达到整肃考场秩序的目的。

同时,乾隆帝还加强了对童试的管理。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开始在八旗童试中设立监试弹压官,“学政预期行文都察院,奏请钦点满、汉御史各一员监试;兵部题请钦点副都统各一员,参领、章京各二员,入场弹压。各员于考试日净场后,俱各散归,不必留宿” [1]5451。可见,弹压官由都察院御史和各旗都统、参领等武官担当。童试封门后,凡遇换卷、乱号、代倩和传递等,该监试御史官会同学政严行稽查。若有喧哗和不遵场规等事,均令都统等加以弹压。监试御史还负责考前密封试卷,交给提调官收掌等事务。[6]186

乾隆二十四年,又一届八旗童试开考在即,然而八旗三品以上大臣均未遵旨自奏,礼部在奏请考试时,又多含糊其词。乾隆帝对此极为不满:“似此巧为尝试,将使故智益萌,伊于胡底?我八旗淳朴素风,娴国语,习骑射,其人果有足录,均可量能擢用。若科目者,特备储材一格耳!今乃艳心诡遇,又从而钧弋其名,渊薮其弊,是以国家启迪后生之途,转为蠹坏人材之具,可乎?”[6]185乾隆帝进而又痛批了一些满洲臣僚妄图通过科举舞弊,跻身功名的做法:“若奉宽、国柱者流,以满洲本色论之,皆不能至骁骑校者。而乃托名斯文,平日又不肯潜心力学,惟事希心袭取,视为功名快捷方式,甚至怀挟夹带,无弊不作。即立法严行搜检,而所派大臣,非亲即故,俗称官官相护,亦复有名无实。此所关乎风俗人心者甚巨,朕安得不力为振刷,以挽颓风?伊等至此,尚不思痛自湔改,一似窜身入闱,即可侥幸万一,势必欲朕尽停旗人乡、会试而后已乎?”[6]185这一案件也引发了清朝统治者对八旗选官制度的重新审视。

乾隆帝对八旗高官子弟应试的限制,导致大臣们畏惧退缩,“乃迩年来,八旗大臣竟无奏请子弟应试者,未免多生顾虑,因噎废食”[1]5451。八旗童试是乡试和会试的一个重要阶段,许多满洲大臣子弟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在伊等延请师资,扩充闻见,较之寒素之家,成材自易”[1]5451。若童试将这一群体遗漏,势必会影响八旗人才的整体选拔。因此,乾隆帝不得不在“满汉”之间进行折中:“我国家满洲世臣,宣力赞政者多,原不借文章一途。但承平百余年,满洲词臣,文藻黻饰,亦不可少。”[1]5451乾隆三十年(1765),清朝取消了此前对旗人三品以上官员子弟自行奏闻应试的限制,“所有八旗大臣子弟,仍准一体考试”[1]5451。由此,八旗大臣子弟应举童试的问题才得以解决。

四、特殊旗人投考生员的资格审定

在报考生员资格方面,八旗生员与汉生员也存在不同。汉生员的报考主要注重身家清白、无冒考、无匿丧和无顶替等四个方面。由于八旗内部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旗人有正户和另户之别,每旗领主与旗人之间还形成了主仆关系,故而旗人的身份十分复杂,特殊身份的旗人投考资格也就需要清廷的严格审定。

在报考生员考试过程中,除了正身旗人允许投考外,清廷还要对许多特殊身份旗人的投考资格予以审定。清廷对他们考试资格的审定,历经了一个政策不断调整的过程。如有关“旗下开户人”的考试问题。清制,八旗户籍有正户和另户之别。正户是有独立户籍的正身旗人,另户是从正户中分立的旗人。康熙中叶以降,由于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的变化,原本是八旗异姓贵族和官员的奴仆,由于其家主境遇日益贫困,无法供给其生活所需,一些奴仆便自行开户,另载入籍。他们从八旗正户中开出另单独立户者,称之为“开户人”。至乾隆初年,开户家奴日益增多,乾隆三年(1738)清朝出台了旗人开户之规定,旗下家奴虽准其开户,但不准其开户为民。既然是以“家仆”身份开户,若令其考试,“究有主仆之分” [6]183,因此,乾隆六年(1741)清朝出台了禁止八旗开户子弟应试的规定,但其中有抱养民人另记档案者,则仍准允其参加考试。此外,对已取得举人、贡监生身份的开户旗人,仍准其顶戴终身,“至伊等子孙,及一切另记档案人等考试之处,概行禁止”[6]183。乾隆二十一年(1756),清朝对开户旗人的政策又发生了变化,准许其开户为民。随着旗下开户为民政策的出台,相关的考试举措也发生了变化。乾隆二十二年,更定出旗为民的子孙准其入民籍考试。经礼部议准:“应将另记档案之文武举人、生员、贡监,翻译举人、生员等,仍照从前旧例,原系另户抱养民人为子者,归入民籍后仍准考试;如本系家奴开户另记档案者,其本身系文武举人、文武生员、贡监、翻译举人和翻译生员,止许顶带终身,不准再行考试。再此项人等,既经出旗为民,所有子孙应各照民人例办理。”[1]5450这里,依然对开户出旗为民的“本身”略加限制,但对其子孙则不再有禁止考试的规定。同治五年(1866),对于“根基不清”[6]190的旗人家奴,仍不准其考试。其本身带有功名者,“止准顶戴荣身,子弟仍不准考试”[6]190。

对于宗室王公府属门下人丁,则依据其不同身份给予不同的考试政策。凡亲王门下辛者库壮丁,不准考试。[6]190王公门下一般人丁,准其应考。若旗档有名,则归入汉军应考;若旗档无名,则归入民籍应考。若由包衣管领送考,“出具甘结,详细声明,不得因曾经考过满洲旧案,仍复含混送考满洲”[6]190。对于清初八王部下兵丁,已入满洲档册内者,即以旧满洲人员,“仍归入满洲考试”[6]190。

对于犯罪旗人子弟,以下两种情形允许其参加生员考试。其一,因亏空而治罪子弟准其应试。乾隆四年(1739)规定,凡旗人因其祖父亏空而无法偿还,治以枷责之罪者,其子弟如有进士、举人、贡监、生员等身份,“亦照闲散人等一体应童子试,并与旗下翻译等项考试,以图上进” [6]182。但若其治以枷责以上之罪,或曾被发遣至辛者库者,虽被赦回,其本身不准应试,但其子弟可以应试。 [6]182其二,内务府革退拖欠钱粮的庄头子孙可酌情报考。向例,凡内务府革退庄头子孙,不准其考试。但咸丰三年(1853)清廷议准:“此项人等子孙有读书上进者,令将原欠钱粮数目,罚交三成后,准其报考。” [6]189报考时,内务府要负责查明其所缴纳款项是否完结,“先行知照礼部存案,以杜蒙混”[6]189。但此项政策仅限在特殊时期的特恩之例。若在一般年份考试,凡有钱粮被革的内务府庄头子孙,仍不准应考。

此外,以下两种情形的旗人子弟,对其投考资格的审查也有特殊规定。其一,马甲、养育兵的投考问题。八旗马甲人员,例不准参加文生童试。如果马甲人员情愿退甲者,仍准其应试。[6]188清廷为解决八旗生计,设立了养育兵,其子弟准允应考翻译童试。但养育兵毕竟是各旗营的当差人员,“若仍兼习文艺,无论所学未必精通,转致有废差操,殊非教育旗人之意” [6]189。故依据乾隆年间的定例,凡食三两、四两钱粮的养育兵,不准应考童试。[6]189其二,包衣人員不准在当差旗投考。光绪十年(1884)议覆:包衣人员应试,应查核各王公府旧存丁册后,分别满、汉,注明送考。不得以该包衣人员曾在某旗当差,即由当差旗投考。该旗的相关官员仍须出具切实保结,“如再有将满洲人员造入汉军册内送考者,将该管官照蒙混造册例议处”[6]192。

五、从八旗生员到八旗贡监生

八旗生员的招考问题,是八旗科举考试制度的前奏,也是旗人子弟赢取功名的重要一环。值得注意的是,八旗子弟获取生员身份后,科举考试并不是他们唯一的进身渠道。与汉生员一样,清廷在八旗生员中也实施了贡监生制度。

顺治九年,针对汉军生员,清朝确定了廪、增、岁贡额。其中,廪生20名,增生20名,不论旗分,听顺天府学政考取,照例每岁起送贡生2人。[1]5442由此,八旗汉军可享受获取岁贡生之资格。直至康熙十年(1671),清朝才开始在八旗满洲、蒙古生员内甄选岁贡生,规定:“汉军照旧例出贡,满洲、蒙古既作汉文,一体考试,亦应照汉军例,设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每年出贡二名。”[1]5442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朝调整了对八旗岁贡员额,减少汉军岁贡1人,最终确定满洲、蒙古岁贡2人,汉军岁贡1人。

康熙十一年(1672),清朝规定:“八旗选拔贡监于满洲、蒙古、汉军新旧生员内有文行兼优者,与汉生员一体入监肄业。每旗满洲、蒙古起送二名,汉军起送一名,宁缺无滥。”[9]5458但此时并未形成定例。在八旗生员中材质聪颖者颇多,因困于进身之途,许多人不能脱颖而出。雍正初年曾任顺天府府尹兼管国子监事的孙嘉淦便称:“查汉人贡生为数甚多,而旗下选拔不过数人。”[10]221

雍正八年(1730),顺天府府尹兼管国子监事孙嘉淦奏言:“臣之愚见,仰恳圣恩,将旗下生员多行选拔。每旗或拔八人,或拔十人,令其入监肄业,臣等与汉人贡生一体教导。俟其学成之日,皇上拣用。则满汉之人才日出,于吏治民生必有裨益。”[10]220-221次年(1731)奏准,将通过考试选拔所得的94名八旗生员送监肄业。但此次选拔乃针对顺天府八旗生员而言,盛京八旗与各地驻防八旗并未纳入考选范围,“是以此次系出特典云”[11]5467。乾隆帝即位后,八旗贡监制度才开始逐渐形成定例。乾隆二年(1737),清廷奏准:“八旗汉文官学生,当使讲求经史,为有用之学。每三年一次,奏请钦点大臣考试。优者拔作监生,与汉贡监等一体肄业”[12]160,规定了考试的期限和考试内容。讲求经史成为选拔八旗贡监生的一个重要标准。乾隆三年,清朝规定,凡八旗子弟入学读书后,“三年之内,令其专诵经书,朝夕讲课。三年后,监臣考验,择其愿学汉书、资质相近者,归汉文班,分隶教习,令其专心讲诵”[13]5470。但因归入汉文馆的八旗子弟年龄尚幼,“度其资力,止能于《四书》外专治一经,史册浩繁,乍难责其研究” [13]5470。因此,乾隆六年清朝又对选拔八旗贡生的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试以经文一篇、论一道,优者酌量拔作监生,期满尤异者保举”[13]5470。至此,选拔八旗贡生,定为每12年举行1次。

八旗贡监生肄业期满后,以考取笔帖式者居多。自康熙三年(1664)开始,八旗监生得以考取清文和汉文笔帖式。雍正元年,因内务府各司月折中需要汉字书写,故清廷下令在八旗佐领下,选能书汉字的贡监生,补内务府汉字笔帖式,任职5年。期满后,“贡生授七品笔帖式者,以知县用;监生授八品笔帖式者,以通判、运通判用”[14]221-222。对于八旗拔贡生,乾隆元年规定,其肄业期满后以笔帖式分班铨选;其精通翻译者,亦可与各部院所咨送人员一体参加八旗助教的考补。汉军拔贡生,则“仍准拣选云、贵、川、广州县佐贰官”[14]226。乾隆三十七年(1773),对满洲、蒙古拔贡引见人员,可免其考试,径直以八旗笔帖式选用。[14]233此外,在蒙古贡监生中,凡能翻译满洲、蒙古文字者,由吏部会同理藩院考试,以理藩院蒙古笔帖式补用。[14]224

考取教职也是八旗生员进身为贡监生后的重要出路。雍正四年(1726),顺天府学增设满洲训导,以管理八旗生员。满洲训导的选授,先由满蒙恩、拔、副贡生先赴礼部具呈,由礼部考试后,再送吏部带领引见,钦定补用。[14]223自乾隆三十一年(1766)开始,参照觉罗学满教习之例,对于八旗官学中的满洲教习,先由国子监奏请考试,由八旗贡生补选。[14]232咸安宫官学和觉罗学官学中的满教习,自乾隆三十八年(1773)开始,准许八旗恩监、例监一体考试。[14]233然而捐纳贡监生未必皆有满汉翻译的素养,故自乾隆四十三年(1778)开始,凡捐纳贡监生,均不许参加教习的选拔考试。至嘉庆十一年(1806),咸安宫选取满教习时,尤其强调“于举贡生员内精通翻译者考取补用”[14]236。

此外,凡擅于翻译的八旗监生,还可考取钦天监满洲、汉军天文生缺,“与笔帖式缺一例掣补”[14]224。满洲的副贡生、监生还可考取太常寺的读祝官、赞礼郎和鸿胪寺的鸣赞,分别由太常寺、鸿胪寺堂上官考选,引见补授。[14]227

八旗生员中的优异子弟进身为贡监生,由此步入仕途,成为清代旗人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如清代的笔帖式承担着部院衙门的满汉文书工作,“为文臣储材之地,是以将相大僚,多由此途历阶”[15]22,故笔帖式成为旗人参政的重要媒介,往往为旗人所重,但“国朝满洲入仕之途甚宽,各部院笔帖式,目不识丁者,殆居多数”[16]163。在考取途径上,一些笔帖式由捐纳获得,盛昱斥曰:“笔帖式,旗官之初阶也,近者不由学而由捐。黄口乳臭,目不知书;伺候堂官,有同奴隶。浸而升司官,放道府;甚且长封疆,长台阁。内患之所由起,外悔之所由来,孰非此辈阶之厉哉!”1宝廷亦云:“本朝制度,满汉并用。从前八旗人材辈出,凡汉员所不能办者,满员往往每能有功。今则大异于昔矣。……开捐以来,进身太易,捐一笔帖式,谋入档房,但能奔走攀援,虽目仅识丁,不十年即可富贵,纵有聪明可造之材,沾染陋习,亦渐趋于轻浮卑佞,故有谓‘档房为汨人之渊,语虽近激,非过论也。”[5]8551由生员进身为贡监生的旗人子弟,具有了一定的学养基础,其肄业后充任笔帖式等职位,为清代旗人基层政权注入了新鲜血液。正基于此,清代对考取笔帖式的标准也日益严苛,笔帖式的考试也逐渐走向正规化。雍正元年,吏部议定:“考试笔帖式,先期奏请钦点大臣阅卷,御史监试。试毕拟甲乙进呈,恭候钦定。俟奉旨后,出榜注册,按名补用。”[14]242乾隆五十六年(1791),凡考试笔帖式者,“恭请钦命试题”[14]244。随着考取笔帖式资格的不断完善,能够在旗人内优中择精,从而为旗人政权的基层建设奠定了基础。他们或升为部院高官,或成为封疆大吏,在清代满汉权力配置中,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

六、结 语

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王朝,在凭借武功取得天下后,面临着如何统治中原的重大问题。自汉代董仲舒主张罢黜诸子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清统治者接受和吸纳了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汉文化。[17]早在皇太极入关之前,清廷就有令诸贝勒大臣子弟读书明理的要求,“使之习于学问,讲明义理,忠君亲上,实有赖焉”[18]146。入关后,清朝统治者更是对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者孔子,推崇倍加,并以官学和书院等为载体,通过祭祀先师,以阐扬其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19]清廷在八旗子弟中招考生员,实际上就是对汉文化接受与吸纳的重要表现。为了更好地教育八旗子弟,清廷允许他们与汉人一样通过童试进身为生员。但在具体招考环节中,又随着满汉关系的不断变化,对生员名额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增减。与汉生员相比,八旗生员在招考流程和投考资格等方面,更加严苛规范。同时,清廷对招考过程中所产生的流弊,也适时加以调整,形成了监督与惩罚机制。八旗生员的优秀子弟,又可以进入国子监深造,成为八旗贡监生,肄业后通过考职步入仕途,为旗人政权注入了新鲜血液,成为参与旗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64[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2]中华书局.清世祖实录:卷68[Z]//中华书局.清实录: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

[3]中华书局.清世祖实录:卷69[Z]//中华书局.清实录: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

[4]中华书局.清世祖实录:卷84[Z]//中华书局.清实录: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

[5]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95[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6]昆岡.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87[Z]//续修四库全书编辑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80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7]中华书局.清高宗实录:卷489[Z]//中华书局.清实录:第1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

[8]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0[Z]//续修四库全书编辑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80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9]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65[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10]孙嘉淦.孙嘉淦文集:卷10[Z].张清林,点校.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11]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66[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12]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85[Z]//续修四库全书编辑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80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3]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67[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14]文庆.钦定国子监志:卷13[Z].郭亚南,点校.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

[15]福格.听雨丛谈:卷1[Z].北京:中华书局,2016.

[16]李孟符.春冰室野乘:卷下[Z].太原:山西传媒出版集团,2022.

[17]庄声.清初满洲社会所见汉籍与文化政策[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1):49-59.

[18]中华书局.清太宗实录:卷10[Z]//中华书局.清实录: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

[19]顾建娣.晚清的旗人书院[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4):32-36.

An Analysis of the Recruitment of Students from the Eight Banners in the Qing Dynasty

[Abstract] In order to settle the children of the Eight Banners during the period of social stability, the Qing court allowed them to take exams to obtain student status, thereby encouraging them to learn Han culture. However, with the changes in Manchu-han relations, the number of students in the Eight Banners had also increased or decreased repeatedly. In order to ensure the fairness of the examination, the Qing government introduced multiple measures in the examination process and admission qualifications, and continuously adjusted policies and improved the admission procedures in response to exam fraud. Excellent students from the Eight Banners became the Eight Banner Tribute Supervisor, and through further education in the Imperial Academy, they entered the officialdom and became an important for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ing Dynastys political power.

[Key words] Eight Banner student;Eight Banner childrens test;Eight Banner tribute supervisor;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猜你喜欢

科举考试
明代科举考试中的二三场
“三甲”是指前三名吗
科举考试答案解析
“科举考试”
官韵文献的发展与流变
浅谈明清时期对科举舞弊的刑事处罚
试分析科举考试的利与弊
岁岁游学路,冷暖私塾情
中国科举考试“末班车”——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殿试二甲第二名林世焘之子林松年谈科举
科举考试的投考资格——从2016年高考全国Ⅱ卷文综第25题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