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2024-03-10宋美佳
宋美佳
【摘要】韩非子是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也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是在继承和发展战国以来早期法家的思想基础上,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完善的法治理论体系。他提出以“法”“术”“势”为核心的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法治思想,在实现秦朝统一,维持社会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韩非子;战国;法治思想;法;术;势
【中图分类号】D9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6-0062-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6.019
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他认为律法是君主统治国家最重要的工具,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综合起来,成为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提出了“以法为本”,结合“术”和“势”的治国思想,不仅对秦朝的统治起重要作用,对我国古代封建制度和治理方式也产生了重要作用。
一、韩非子法治思想产生的背景
韩非子生于战国末期,这时的中国处于大分裂大变革的时期,诸侯争霸,战乱不断。社会剧变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提供了时代背景。
首先,经济上,随着铁农具和牛耕的普遍使用,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土地制度从国家拥有转变为私人占有,井田制开始瓦解,促进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发展。封建地主阶级开始大肆兼并土地并蓬勃发展起来。它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封建地主阶级自身的发展,而且加速了旧有社会体制的衰落。
经济上的富足使封建地主阶级开始谋求政治地位,西周时期开始的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宗法礼制遭到严重破坏,周天子已经丧失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和统治诸侯的能力,呈现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封建地主阶级与旧有贵族阶级纷争不断,使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政局不稳。连年的战争使人民苦不堪言,饱受战争之苦的人民迫切希望社会安定、国家统一,过上安宁的生活。国家统一成了这个时代的主题。
贵族政治已经被破坏,代之而起的君主制要想结束这种长期混乱的局面,实现国家统一已经刻不容缓。长期的战乱,使以往儒家的以“仁义治国”“克己复礼”的德治已经不符合君主们的要求。君主们想要一统天下,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拥有强大的军队,就要有一套新的理论的要求。政治、经济的大变革必然促进维护新兴阶级文化的出现,为了结束这动荡的局面,各门各派纷纷著书立说,希望自己的救国思想能够得到重要,以實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思想得到了解放,文化空前繁荣,一时间诸子论政,百家争鸣。这样的景象也推动这韩非子思想的产生。
为了复国强兵,显然君主们需要一套与儒家经典为之相反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韩非子的“法治”便脱颖而出。韩非子指出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 ①韩非子提出要变法图强,维护社会稳定,他认为要想国家统一,必须加紧构筑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维护社会的稳定。韩非子的思想符合了时代的要求,符合了君主们的要求,为此被接受。
除了政治经济的影响,百家争鸣的文化氛围也是促进韩非子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原因。西周时期文化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学在官府、官师一体。统治阶级享有教育特权,掌握教育资源,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诸侯国势力强盛、周王室衰微,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导致士阶层丧失了原来的地位和职守,他们就将一些王室的书籍典章带到了民间,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促进学术文化下移,使民间享有了兴办学校的权利和机会,私学兴起。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新的士阶层逐渐形成,他们作为新生力量活跃了社会的文化基础,形成了儒、墨、道、法、阴阳等思想学派。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为了改变现状、增强实力,纷纷在思想领域寻找自己的代言人。新的士阶层则各持己学,奔走游说于各诸侯之间,或谋求出路,或著书立说,在思想文化领域吸收借鉴,相互驳难,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繁荣的百家争鸣,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逐渐产生和形成的,除此之外韩非子法治思想还受到韩国地理位置的影响。韩国作为边临小国多受戎狄侵略、战争不断,使得其在社会大背景下形成了“重法”“尚武”独特民俗。
二、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内容
韩非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坏的,厌恶劳动,贪图安逸的,所以要用律法来约束规范人恶行为,施刑于子民,才可在坏的事情尚未发生之前便阻止其发生,因此他认为实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注重法、术、势的结合,提醒国君必须执“法”、用“术”、恃“势”, 把法作为国之根本,指出“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②“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③提出三者缺一不可。
(一)治理国家之“法” ——法律、法令,是臣民必须遵守的
韩非子特别尊崇法,那么什么是法呢?他对法下得定义是:“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故法莫如显。” ④法由政府颁布和保存,并且要向百姓公布,是臣民们一切言行的标准,人人都要知法守法。韩非子认为,以一人之力控制全国是很困难的,但却可以借助于“法”来完成,“法”之所以能使国君以一人之力控制全国,是因为君主用“法”掌握了整个的官僚系统。他们是“法”的执行者,人人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事,那么这样君主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国家也稳定富强。
在用法上,韩非子认为法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他主张“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实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做到一视同仁,不避亲贵,信赏必罚,严格谨慎,重赏严刑,以刑去刑。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⑤除君主之外的所有臣民在法律面前都处于同等地位,都应按照法令办事。强调法的公正性就树立了法令的权威,这为官吏执法、民众守法,都提供了前提和理论依据,都是在说明要严格执法,赏罚分明。按照韩非子的理论,国家要稳定强盛,就要“以法为本,以法治国,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在制定法令上,韩非之认为不能随意地更改法令,他提出“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不奸。法已是矣,不以善言售法。” ⑥想要使用法令维护社会秩序,使民众遵守法令,官员可以严格执法,就必须维持法令的稳定,不可以随意修改。但是韩非子也提出法令虽然不能随意更改,但是也不能一成不变。君主在制定法令时,也要遵循一定的社会现实,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有所更改。社会管理只有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治理国家之“术”——权术,君王驾驭臣民手段和策略
韩非子认为君王只实行“法”还不行,君主只知道指定法律,不懂得运用权术使用它也是不行的。他认为“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⑦故韩非子在用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术”,所谓术,就是君主管理臣子的方法。他对术的定义是:“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 ⑧“术者,因任而受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⑨韩非子的“术”大概分为两个意思,一曰:“用人之术”,二曰:“阴谋权术”。在用人上韩非子提出要选“贤”选“能”,韩非子认为:“明主者,推功而爵禄,称能而官事,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贤能之士进,则私门之请止矣。” ⑩君主还要做到人尽其才,“故有术之主,信赏必尽其能,必罚以禁邪”。⑪韩非子“术”最重要的还是他提出的“阴谋权术”。君主一人掌管天下事,君主就必须得到臣子忠心不二的扶持,而如果让管理臣子,维护君主的专制统治,这就需要君主懂的阴谋权术,御下之术。韩非子认为君主要掌握对臣子的主动权,对臣子要赏罚分明,切莫亲近臣子,要从多方面考察臣子,能做到识忠奸,清佞臣。他提出驾驭臣子要使用七种权术,韩非子说只要运用好这七种权术,君主便能很好的控制群臣,来达到自己的统治目的。韩非子之所以强调用“术”是希望君主能够通过驾驭群臣来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
(三)治理国家之“势” ——权势,包括地位和权力,是君临臣民的客观条件
韩非子还提出了“势”,认为其应该是“法”与“术”的前提,因为君主只能有了“势”才能定律用权术,来维护自己的统治。韩非子认为是由客观自然的形势来象征君主号令群臣的权势。韩非子对势的定义是:“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而锱铢,重也,有势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 ⑫“势”是君主治国的前提,是君主尊贵地位的保障。韩非子提出“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堯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⑬由此可以说明贤明才智不足以让人服众,而权势地位可以让贤人屈服。只有拥有权势,才能去治理国家,维护其统治。权势对君主来说,就像鱼和水,鱼儿离水而死,君主失势而亡。凡人君之所以成为人君,因为他有权势。所以只有权势都掌握在君主的手中国家才有国富民强的可能性。韩非子的势治论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三、对韩非子法治思想的评价
我们已经对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做了阐述,可以看出,他的法、术、势三者互为条件,互相需要,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循环互补的系统。君主想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实现国家统一、国富兵强,就要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君主不但要拥有权势,还要制定法律,懂得管理臣下之术。
韩非子的理论建立和以前其他各家有着明显的不同,比如儒家宣扬的道德,道家宣扬的自然之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可以说完全相反,但韩非子的思想却很符合实际。在当时社会的状况下,春秋战国征战不断,礼崩乐坏,整个社会急需要一种理论来规范,来使当时的混乱局面得以改善,而那种分久必合的势头也在战乱中酝酿,一家的理论能不能被采用,其中有一点至关重要,也就是理论本身的实际操作性。而儒道等家的理论显然比较难以适用,而韩非子的理论之所以能够被秦采用,并得以统一六国,我们认为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便是韩非子理论创设的现实性。韩非子立足当时的现实状况,抛却了许多道德性的因素,回避了善、恶等因素,舍小国为大国,“利”字当头,并在此之上建立了他的整个法治理论。秦国的统一很好的证明了韩非子法治思想成功,他对秦统一六国功不可没。他的以法治国对今天的社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韩非子还强调法令应为百姓所知。韩非子认为国家颁布法令的目的是为了让百姓在理解之后严格遵从,因此,法令必须让全体国民容易理解,这样才便于实施。所以韩非子主张应该让民众都接受法律教育,并且应该在全社会宣传法律,做到老少皆知。在传播法令的过程之中韩非子则特别强调国家官员的作用。
可以说韩非子所著的《韩非子》就是一部“帝王书”,书中对法、术、势的阐述为帝王提供治国的依据和方法,为君主实现法治,驾驭群臣,树立权威提供了借鉴和参考。韩非子之前的治国理论大都提倡礼制,但在战乱年代,礼制显然不符合君主想要一统天下的要求,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却正符合乱世君主加强统治,政权稳定,一统天下的要求。故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乱世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韩非子的思想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秦二世而亡,也与此不无关系。过于重刑在乱世能起到很好的稳定社会的作用,使国家完成富国强兵,国家统一。但是一统天下后的更需要的是仁义治天下,饱受战乱的百姓更喜欢一个仁慈的君主。法更多的是震慑作用。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很多的是为君主考虑,为君主服务的。在已经统一的秦国,这种思想未免过于极端。
尽管如此,韩非子的思想在以后的统治中也多有运用,纵使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是将法儒结合了起来,近代的梁启超、曾国藩都曾宣传法治,无不受韩非子的影响。
总而言之,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当时秦朝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对后来各朝各代的封建君主专制提供了理论指导,是我国思想史宝贵的财富。
注释:
①韩非子:《韩非子·五蠹》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704页。
②韩非子:《韩非子·难势》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608页。
③韩非子:《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18页。
④韩非子:《韩非子·难三》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87页。
⑤韩非子:《韩非子·有度》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0页。
⑥王先慎注,钟哲校点:《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95页。
⑦韩非子:《韩非子·定法》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620页。
⑧韩非子:《韩非子·难三》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87页。
⑨韩非子:《韩非子·定法》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620页。
⑩韩非子:《韩非子·定法》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751页。
⑪韩非子:《韩非子·人主》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440页。
⑫韩非子:《韩非子·功名》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10页。
⑬韩非子:《韩非子·难势》第二版,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603页。
参考文献:
[1]张岂之.中国思想史(第一版)[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6.
[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第二版)[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
[3]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第一版)[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
[4]将重跃.韩非子的政治思想(第一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5]王宏斌.慧通韩非子(第一版)[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
[6]韩非子.韩非子(第一版)[M].北京:中华书局,2015.
[7]杨义.韩非子还原(第一版)[M].北京:中华书局,2011.
[8]高小慧,陈才.韩非子(第一版)[M].北京:中华书局,
2011.
[9]何善蒙.先秦诸子导读(第一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10]《中国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思想史(第二版)[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11]曾麒玥.韩非子法的思想研究[D].浙江大学,2008.
[12]趙秀村.韩非子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D].中国地质大学,2016.
[13]刘田原.略论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基本观点及当代价值[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14]顾会茹.浅论韩非子帝王霸道式的法治思想——一个法治灵魂的时代独舞.[J].法制与社会,2016,(3).
[15]戴黍.“法” “术” “势”——略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J].逻辑学与研究,1998,(5).
[16]朱会良.“法” “术” “势”:《韩非子》法本思想探微[J].人民法院报,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