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认知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4-03-07熊鹰吴敏陈贝蓓
熊鹰 吴敏 陈贝蓓
摘 要:为促进农村参保人更加公平地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本文调查了湖北省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点地区农村老年人对该政策的认知情况。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对144位农村老年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使用有序多分类logisi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因素。结果发现,仅有26.4%的农村老年人知晓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且认知程度较低;年龄和失能程度会显著影响农村老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认知程度。本文的发现有助于识别重点宣传对象并优化政策宣传工作。建议以尚未失能的准高龄老人为重点宣传对象,制作更加通俗易懂的短视频宣传材料,并加强政务云平台建设以提供更精准的政策咨询服务。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认知;城乡公平;农村老年人
一、引言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下文简称长护险)制度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目前已在全国49个城市进行政策试点;其中有23个试点城市将参保人覆盖到农村。从理论上讲,城乡全覆盖参保有利于城乡居民平等地享受待遇,确保了社会公平。但现实生活中,农村人口尤其是老年人对长护险政策的认知程度较低,往往在待遇申请方面不如城市人口积极和规范,因而更不容易获得相应的待遇认定与给付。在长护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步参保的情况下,就可能出现农村老年人“参保有份,享受无缘”的局面。目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中,农村人员占比显著低于城市,例如荆门市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全失能人员中,农村人员仅占20.7%[1];这与荆门市人口的城乡比例是不相称的。因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荆门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比达41.3%。因此,从维护健康公平性的角度来看,这是值得学者们关注和思考的。已有研究表明,良好的医保政策认知有利于农村居民更好地使用相应的政策福利[2];同理,良好的长护险政策认知也有利于农村老年人更好地使用相应的政策福利。因此,本研究调查了农村老年人对长护险政策认知的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希望提高农村居民长护险政策认知程度,进而为促进长护险待遇享受上的城乡公平提供参考建议。
二、文献回顾
通过知网查询发现,近五年国内已有数篇关于长护险政策认知与参保意愿的经验调查见刊。江瑞珍对山西省柳林县的居民做了抽样调查,在所调查对象中,85.52%的人都没有听说过长护险;这次调查没有区分城乡和年龄[3]。陈玫对北京的城市居民做了调查,51%的受访对象表示非常不了解长护险;这次调查限定在城市但没有区分年龄[4]。张瑞利对南京的城市老年居民做了调查,83%的受访对象表示没有听说过长护险;这次调查限定在城市且区分了年龄[5]。廖晓璐对荆门的养老机构、社区和村庄进行了不区分年龄的抽样调查,不太了解的人数占67.6%[6]。因此,本文预期农村老年人对长护险的知晓率不会太高,但具体的数值尚不明确。同时,学者们对认知程度只是用了一个主观的提问来进行模糊地测量,没有使用量表来进行精准地测量。
在政策认知的影响因素方面,研究结果一致的是:(1)对长护保险的政策认知度的性别差异不显著;(2)健康状况差或者家里有失能人员的被调查者对长护险的政策认知度显著高于健康状况好或者家里有失能人员的被调查者。存在分歧的是:(1)陈玫、江瑞珍和廖晓璐发现,年龄与人们对长护保险的认知程度没有关系。张瑞利发现,低龄老人群体中,年龄对长护保险的认知程度有正向关系,但高龄老人群体中是负向关系;(2)江瑞珍和廖晓璐发现,教育程度与人们对长护保险的认知程度没有正向关系。陈玫和张瑞利发现,教育程度与人们对长护保险认知程度有正向关系。此外,廖晓璐发现,荆门市城镇居民对长护险的了解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居民;农村居民对了解长护险的认知渠道基本是通过既往的亲戚朋友或者因病住院后,在医院中刚刚认识的病友。也就是说非正式的传播渠道发挥了主要作用;而作为正式的传播渠道,如村医村干和大众传媒的专门政策宣传作用并不显著。上述研究为本文的研究假说奠定了经验基础并指明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三、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
荆门市下辖的Z市(县级市)D镇是一个人口超过10万的大乡镇,有54个行政村。课题组采取多阶段随机抽样选取调查样本,先随机抽取两个行政村,再以户为单位调查60岁及以上老年人,以面访的形式共发放16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44份,有效回收率90%。调查时间为2019年8月,虽然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无法开展农村入户调查,但本调查的结果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理论框架与变量设置
本文的理论框架上借鉴了安德森模型的思路,该模型由美国学者罗纳德·安德森(Ronald Max Andersen)于1968年创建,最初用于分析家庭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以探究不同家庭医疗服务利用行为存在差别的原因。它将“前置特征”“使能資源”和“需求”作为影响家庭“医疗服务利用”的三类因素。后来,该模型的基本分析单位由家庭转向个人,用途也从利用医疗服务的程度延伸到医疗费用、疾病筛查、老年长期护理、慢病患者满意度等更宽泛的研究领域[7~8]。受此启发,本文将前置因素、使能因素和需求因素作为影响农村老年人长护险政策认知程度的三类因素,并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把作为内因的需求因素排到了作为外因的使能因素之前。
因变量方面,本研究通过反复咨询长护险领域相关专家,根据实际研究目的设计相应的问卷条目,编制“长护险政策认知状况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长护险政策认知状况等。从2016年荆门市颁布的《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试行)》中选取六个关键知识点来对调查对象进行政策认知程度的测度。将这六道问卷题目的选项进行赋值,“知道”答案赋值为1,“不知道”答案赋值为0。根据总分“0~6”分,将得分结果分为四类。“0”分为“完全不了解”,“1~2”分为“模糊了解”,“3~4”分为“大致了解”,“5~6”分为“完全了解”。
如表1所示,自变量方面则分为三块,第一块是前置因素,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第二块是需求因素,用失能程度来代表;第三块是使能因素,用主要的政策认知渠道来代表。
(三)因变量量表及其信度与效度检验
如前文所述,因变量是由6道题目组成的量表来衡量农村老年人对长护险的政策认知程度。这6道题目分别是:(1)长护险保障的对象是半年以上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与保险的人;(2)按照《日常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40分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申请长护待遇;(3)提供的护理服务方式有三种: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院护理;(4)长护险服务的内容:清洁照料、饮食照料、心理安慰、康复照料等;(5)长护险实行限额管理、限额以内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和个人按照比例分担;(6)保障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期间停止长护险待遇。
该量表的Cronbach`s Alpha值为0.873,大于0.7;KMO值为0.867,大于0.7;Bartlett球形检验p值小于0.001;说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四)研究假说
本研究将描述性分析与回归分析相结合,首先描述农村老年人对长护险的政策认知程度;然后采用有序多分类Logisitic回归模型分析其影响因素,重点研究年龄、教育程度、失能程度和认知渠道的影响。
具体研究假说如下:
年龄方面,研究假设1:年龄越轻的老人认知能力越好,因而政策认知程度更高。
教育方面,研究假设2:教育程度越高的老人认知能力越好,因而政策认知程度更高。
失能程度方面,研究假设3:失能程度越高的老人越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因而政策认知程度更高。
认知渠道方面,研究假设4:村医村干是宣传长护险政策的专职人员,因而通过专职人员知晓长护险政策的老人会比通过其它渠道的老人认知程度更高。
为了分析农村老年人对长护险的政策认知程度的影响因素,根据调查数据的情况,使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s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四、结果与讨论
首先本文对数据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χ2=17.871,P=0.961>0.05,说明平行性假设成立,即各回归方程相互平行,可以使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过程进行分析。阈值的常数项有3个,认知度=1代表(完全不了解)概率/(模糊了解+大致了解+完全了解)累积概率模型;认知度=2代表(完全不了解+模糊了解)累积概率/(大致了解+完全了解)累积概率模型;认知度=3代表(完全不了解+模糊了解+大致了解)累积概率/(完全了解)概率模型。总体而言,三个方程的分子累积概率更倾向于不了解的效应,分母更倾向于了解的效应。因此该模型分析的是因变量更倾向于不了解的影响因素。
为了检验影响因素的稳定性,本文将以前置因素、需求因素和使能因素逐步带入的形式探讨影响因素的稳定性,结果见表2。从表中不难看出,60~65岁的年龄段群组和71~75岁的年龄段群组都呈现0.05水平的显著性。在失能程度这一影响因素中,失能程度为未失能状态的群组一直呈现0.05水平的显著性。因此可以认为,低龄老人比高龄老人的长护险认知程度低,未失能的农村老年人比重度失能的农村老年人的政策认知度低。综上,年龄和失能程度这两个影响因素具有稳定性,基本验证了研究假设1和研究假设3。
研究假设2方面,农村老年人的教育程度对长护险政策认知度没有显著影响,可能与农村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有关。如前文所述,陈玫和张瑞利的调查是在东部地区的中心城市进行的,而江瑞珍和廖晓璐的调查是在中部地区的县域范围内进行的。可能的解释是,中心城市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且不乏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年人;而中部地区的县域范围内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且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年人稀缺。在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农村老年人的教育程度对长护险政策认知度没有显著影响就不难理解了。
研究假设4方面,作为使能因素的认知渠道对长护险政策认知度也没有显著影响,可能与政策宣传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关。一般认为,村医村干是专职人员,并且长护险经办机构对他们进行了多次政策培训,从他们那里获知会比亲朋好友和大众传媒的渠道认知程度更好。但实际上村医村干自身对长护险政策的掌握水平可能并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而且自身还肩负其它工作任务,因而无法向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更精准的政策信息。
作为湖北省唯一被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批试点的城市,荆门市于2016年11月出台《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试行)》,实行城乡全覆盖。截至2019年6月,全市长护保险参保247万人,受理失能人员长护待遇申请1.35万人,已评定1.11万人;符合条件并正在享受長护保险待遇7162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5415人[9]。另据荆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荆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593191人,只有不到1%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到了长护险的待遇。从理论上讲,应该有更多的老年人申请并享受长护险待遇,认知程度低可能是影响老年人申请并享受长护险的原因之一。
就长护险政策认知程度的影响因素而言,戴卫东基于江苏和安徽的调查已经证实,健康状况越差或者认为自身健康状况不佳的群体更倾向于购买长护险[10],这与本文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老年人失能程度越高,对长护险的现实需求更迫切,因此政策的认知程度就越高。但由于发生失能的往往是高龄老人,随着年龄增长,其认知能力呈现加速衰退[11],因此有必要在失能之前就开始知晓长护险的相关政策。如果老人在失能之前就开始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内容以及申请条件与标准,那么一旦发生失能问题,就会及时申请待遇,充分利用长护险政策福利来缓解自身健康以及生活问题。所以,把准高龄老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是最有效率的。
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受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其接触外界信息的渠道相对来说较少。据表1的数据统计分析、老人对长护政策的了解途径主要是通过亲朋好友和村医村干的政策宣讲,两者分别占比为50%和43%;通过大众传媒途径比较少(手机、电视、广播、报纸等),故仅仅依靠农村老年人主动去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还是要发动村医村干开展宣传讲解工作,通过村医村干的宣讲,让农村每家每户都能清楚地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作用、保障对象、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流程等。本次研究的统计结果没有显示出信息来源的差异性,说明村医村干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也处于较浅层次,并没有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这就需要用数字化技术对村医村干的政策宣传能力进行赋能,比如短视频和云平台等。
在当今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中国,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大势所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建立长护险制度,有利于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社会上出现“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问题。目前中国存在人口多、地域广、城乡发展不平衡,未富先老等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出台全国性的长护险制度,因此政府鼓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工作,以探索经验。张奇林等在试点城市青岛市调查发现,对长护险的了解程度是影响参保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对长护险了解程度越高参保意愿越强[12]。所以老年人对长护险政策的了解程度越高,其参加长护险的意愿也就越强,对政策的满意度和支持度也相应增加,那么长护险政策推广也就更顺利。荆门市作为湖北的试点城市,经过近年来的积极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基本政策体系和经办服务机制。但是在农村地区,其政策宣传还有待加强,大部分老人对长护险政策内容不太了解,从而对长护险政策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效果造成阻碍,不利于该制度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地发展。今后,如果长护险制度在全国推广,农村地区的政策宣传工作应该引起更大关注,否则就会出现长护险待遇享受上的城乡公平问题。
五、建议
研究表明,虽然经过了多年的试点,但当地农村老年人对长护险制度的认知程度依然较低,政策宣传工作亟待优化。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以尚未失能的准高龄老人为重点宣传对象
研究发现,未失能的老人的政策认知度明显不如重度失能的老人,可能是未失能老人没有意识到自身存在迫近的失能风险。但随着年龄增长,失能的风险将显著增加,而等到失能之后再去了解长护险政策将会耽误待遇申请和相应的举证准备。所以,在农村地区宣传长护险政策时,最有效率的做法是以尚未失能的准高龄老人为重点宣传对象进行长护险政策解读,使他们能够更加全面和正确地理解长护险政策,为将来有需要时顺利提交待遇申请并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以获得资格认定打下政策认知基础。这是本文最重要的研究发现,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二)制作更加通俗易懂的短视频宣传材料
考虑到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准高龄老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宣传材料应该更加通俗易懂。有些村民在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的过程中,因自家老人条件达不到失能认定的标准或者对政策规定的原则与标准不熟悉,从而被长护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不予认定,产生了消极抱怨心理,从而向周围群众传递一种错误信号,主观地认为长护险享受待遇有额外的附加条件,如必须是贫困户等。再加上农村邻里来往密切,这种错误信号导致更多村民误会了该政策的初衷。所以有必要将长护险的申请标准与程序制作成宣传短视频,村医村干在重点宣传时可以一边播放短视频宣传资料,一边进行解释和补充,以方便老人理解长护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宣传视频材料中还可以介绍一些农村家庭长护险待遇申请成功的典型事例,解释长护险做出必要的限制性规定的初衷,增强农村居民对长护险政策的信心。
(三)加强政务云平台建设以提供更精准的政策咨询服务
考虑到长护险制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还应加强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便民热线坐席专员,为农村参保人提供专业、高效、规范、精准的长护险政策咨询服务。对于那些申请标准不理解或者申请条件不熟悉的村民给予个性化的解释和指导。这样才能最大程度避免错误信号的蔓延,也能更好地服务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保人,让其正常享受到长护险待遇,避免因多次待遇申请受挫产生消极失望情绪。同时政务云平台也节约了农村参保人的交通成本,分担了村医村干的工作强度,从而更好地推进长护险政策深入民心,更大范围惠及农村失能人員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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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熊鹰(1980- ),男,湖北洪湖人,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失能老人与长期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