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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仁学思想的伦理意蕴及其在师德建设中的价值

2024-02-28康米蔡辰梅黄青青

中国德育 2024年1期
关键词:仁义爱人孟子

康米 蔡辰梅 黄青青

摘 要

孔子的“仁爱”思想突出“爱人”“为仁由己”以及“忠恕而仁”,孟子的“仁义”思想突出“不忍人之心”“由仁义行”“重义轻利”“存心”与“养性”。这些思想对解决当前学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一刀切”与功利化问题、抽象化与泛化问题,以及刻意拔高师德形象的问题,具有重要价值。学校师德建设需以教师的主体道德自觉为价值指引,涵育教师的道德情感,观照教师内在精神与外在表现的统一。

关键词

孔子;孟子;仁学思想;师德建设

作者简介

康米,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蔡辰梅,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青青,广州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师德建设一直以来被视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更是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何全面落实“四有”好老师标准,成为当前我国师德建设工作的关键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己任,并不断赋予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涵义。”[1]在我国历史文化的长河中,众多文化先贤思想可对推进我国师德建设工作提供重要的实践指引。本文将在把握孔子与孟子思想的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对儒家仁学思想的基本伦理意蕴作阐释,并围绕当前学校师德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借鉴孔孟仁学思想提出具体实践路径。

一、孔孟仁学思想的核心要义

在儒家思想中,“仁”毫无疑问地占据了最为核心的地位。孔子强调“仁爱”,不仅将其诠释为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规范与秩序要求,还将其视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内在必须与价值理想的最终归属,一种超越性的精神境界。[2]孟子则在继承孔子“仁爱”思想的同时又进一步有所发扬,并形成了“仁义”思想,前者是“爱人”之心,后者则是“愛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孔孟之道”共同构建了传统儒家思想的精髓。

(一)孔子“仁爱”思想的核心要义

处在“轴心时代”的孔子深切感受到其处在“礼崩乐坏”与“天下无道”的混乱社会环境之中,昔日的社会在瓦解,而又没有新的等同的价值观来替代,人们对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支配各封侯国施政行为的传统礼仪则处于一种无视状态。在孔子看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回归优良传统文化,并提出了自己的德政礼治主张,其中“仁”的思想占据核心地位。

1.“仁爱”的精神实质——“爱人”

在《论语·颜渊》篇中,樊迟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回答道:“爱人。”孔子以“爱”来解释“仁”,在《论语》中还有多处记载。在《论语·阳货》中,孔子对宰予批评道:“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认为,宰予忘记父母给他的“三年之爱”是“不仁”。[3]除此之外,孔子“爱人”的主张还体现在“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以及“君子学道则爱人”(《论语·阳货》)等记载之中,而“爱人”也成了孔子“仁”思想的纲领性表述[4],被孟子等后世思想家多次引用。

如何理解孔子“爱人”的基本内涵呢?首先,有学者认为,“爱人”的前提是“把人当人”,即孔子要求人们特别是掌握生死大权的统治者应当具有“泛爱众”(《论语·学而》)的思想,保持对人应有的怜惜生命之心与人道主义关怀之心。[5]其次,有学者强调,理解“爱人”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人”,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类存在物的概念,而是相对于“己”而言的“他人”。[6]再次,孔子突出强调的“爱”是一种作为“自我”与“他人”关系建立的重要情感纽带,在孔子看来,“仁者”即一个有“仁爱”之心的人,他应是对“他人”有强烈爱的情感的人,也是愿意付诸实际行动以关怀“他人”的人。最后,孔子所强调的“爱人”是面向于不同关系维度的,既体现在对父母的血缘之爱上[7],又体现在对上级(同事)的忠心诚意之爱上[8],还体现在对大众的宽厚拥戴之爱上[9]。这种“爱人”之心既包括了对自己、父母、兄弟为核心的家庭血缘之爱,也包括了对宗族、民族甚至全人类之爱的推广,具有扩展性的特质,“爱亲”与“爱众”两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连贯的道德伦理框架。同时,孔子的“爱人”也并非无差别、无原则地爱一切人,这种爱是具有差等性的,即爱会因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10]。此外,孔子所强调的“爱人”不仅是一种血缘关系或心理的原则,更是一种社会性交往中的基本要求与相互责任。

2.“仁爱”的基本原则——“为仁由己”

孔子主张“爱人”。那究竟如何“爱人”呢?有学者强调,孔子的“仁”是一种发源于内在人心而又可以外化、表现于道德生活世界的纯粹本体,包含“道”与“德”两方面内容。“道”为体,为本,为根,属“未发”之中,强调“仁”的本体性质与终极意义;“德”为得,为末,为用,属“已发”现象,强调“仁”在生活中的呈现样态与客观的规范法则。[11]因此,“爱人”应是体仁与达仁的君子将仁之体与仁之用在生活中实现统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仁由己”则是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具体而言,它突出强调了仁的内在性特质,即仁的实现不能依靠外部力量或者非我因素,而需要依靠主体内在的道德与情感自觉。为了解释这一观点,孔子讲道:“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12]仁德应是人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它是一种来自客观认识基础上的人的主观自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觉得仁德离自己很遥远,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已将内在于心的仁德放逐于外在事物的满足之上。一旦人们能够返回内心,使自己的内在良知在现实生活中呈现出来,便会发现仁德实际上离自己很近。因此,实现仁德需要重点关注人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调动。为了解释这一观点,孔子讲道:“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论语·子罕》)[13]实践仁德就好比堆土成山,它需要人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并依靠自己的坚持。

3.“仁爱”的实践路径——“忠恕而仁”

仁者的爱人之心永远不能只是停留在内在的道德与情感自觉之上,还需要在具体的生活中去践行。因此,孔子强调“忠恕而仁”的道理,要求人们在关系中做到“尽己推己”与“将心比心”。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对“忠”与“恕”的关系作出如下解释:“忠”为“体”,是仁心向内的深入,指个人已经竭尽了自己的全部心情与力量而能够通达自己、呈现自己;“恕”为“用”,是仁心向外的拓展,指把自己的全部情感力量都投射到别人身上,能够理解别人、帮助别人;这两者便构成了孔子“仁-爱”的两条基本实践路径。[14]

具体而言,其一是作为向内的行仁与爱人之路的“忠”,应突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观念。[15]一个真正仁德的人,应该是当自己想要在社会上立足时,也需要尽力帮助他人在社会立足,当自己想要实现一些目标时,也需要尽力帮助他人去实现他们的目标。[16]這也是仁者对待他人基本的伦理关怀。其二是作为向外的行仁与爱人之路的“恕”,则既突出立人与达人,还突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17],强调有仁德之人需要注意不应当只是关切自身,还应学会考虑他人感受,尊重与理解他人,体谅与宽容他人,能够真正通达他人。

通过分析孔子“忠”与“恕”的思想,我们意识到每个主体都会作用于他人,并共同影响整个关系(系统),我们彼此之间相脱离是“无意义”的[18]。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彼此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与相互体谅的关系(系统)。这正是孔子回答的:“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19]即每个人需要以自己做比喻、比较或参照,主动去考虑他人的感受,获取到对他人的理解与体谅,并给予他人以关怀。人们不仅可以依靠个体主动、独立的人格特质——“克己”,还可以借助外在的伦理规范——“复礼”。只有内外一致且充分结合于一体时,才能真正实现道德主体自身德性的超越,以及和谐人际关系的建构。这正是孔子回答颜渊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20]这里不能从狭义上将其理解为对复兴“周礼”的重视,而应从广义上将其理解为对人们自觉且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呼吁,并以此作为自身存在的至高无上的义务。

(二)孟子“仁义”思想的核心要义

在孔子以“仁”释“礼”的思想基础上,孟子更是有意识地强调“仁义”应是由人的道德心生发出来的,能够发“仁义”的道德心就是人的“本心”,“仁义”是人的美善之德,所以孟子说性善。[21]

1.“仁义”的理论基础——“不忍人之心”

区别于孔子指出的“仁”的精神实质即为“爱人”,孟子突出强调“何谓仁?”,更关注仁的来源(定义)。孟子吸收孔子“爱人”的伦理价值取向,从更为深刻的心理层面进一步阐释了孔子的“仁”。他在《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讲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22]在孟子看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并非是后天人为或外界施加的,而是一种人天生就应该有的,是先天而然的。因此,孟子强调了人所具有的自然道德情感——“不忍人之心”,即认为个体对他人所处的艰难处境所产生的怜悯或不忍之心应是一种自然的道德情感,它并不是建立在深厚的人际关系之上的,更不是为了某种功利化的需求,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因此,一方面,孟子主张人应该积极向内来挖掘自己的仁爱之心,而不应一味地求诸外在事物;另一方面,强调对于被遮蔽或遗忘的仁爱之心,则需要通过后天努力将其找回。

2.“仁义”的价值判断——“由仁义行”与“重义轻利”

区别于孔子的尚“仁”的思想,孟子强调“仁”与“义”并举,二者不可分,认为“仁”应作德之统称,“义”应作为德之践行。在对人的一言一行加以分析的基础上,孟子突出强调了“仁”“义”“利”这三者的关系,提出“由仁义行”与“重义轻利”的基本价值判断。

在论述“仁”与“义”的关系时,孟子将“由仁义行”与“行仁义”作了具体对比。前者指仁义应是人所固有的道德本心的自然表现,践行仁义本身就是目的,而不再有其他目的;后者则是指人内心并没有真正感受到仁义的可贵,而是一种为了外在的事物,如“博取名声”“拉拢人心”或是“外在规范”而刻意表现的仁义行为。[23]因此,道德的自觉则是践行仁义的关键所在,假若将仁义外化或功利化,那仁义就只是一种束缚与约束,仁义的内在价值也就荡然无存,这正是孟子说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24]

而在论述“义”与“利”的关系时,孟子强调人既要满足自身的基本生理需要——“利”,又有对仁义道德的需要——“义”,人不可以一味地满足生理需要而背离仁义道德需要,也不能只生活在教条的、抽象的仁义道德世界之中,完全不要“利”。因此,人在面临“义”与“利”两难选择时,需要遵循“重义轻利”与“以义制利”两个基本道德原则。前者强调当主体要进行“义”与“利”的选择时,需要以“义”为第一选择,即通过道德超越个人私利;后者强调人需要对自身的求利之心时刻保持警惕,时刻懂得反思,在反思自身动机的过程中需要做到以“义”衡量“利”,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

3.“仁义”的实践方式——“存心”与“养性”

关于人性问题的探讨,相比于孔子仅提及了“性相近习相远”,孟子则深入地对人性善恶的问题展开探析,并以此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基本观点,突出普通人成为圣贤的可能性。这一观点实质是从价值伦立场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与价值,为普通人进行道德修养提供了人性论的基础。同时,孟子也试图为人之成善作了如下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分析。首先,强调“积极有为”应是人之成善的基础条件,人需要经历不断地积累、进步,以实现质的飞跃;其次,突出个体的“道德自信”,即需要积极地唤醒个体内在成善的信心,以真正树立道德自觉;最后,强调人之成善的关键性环节,即“效仿”与“坚持”,需要将此贯穿于成善的整个德性修养过程之中。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提出人之成善的具体实践方式,即需要从“存心”与“养性”两个方面入手。“存心”主要观照个体修养,具体有“以仁存心”与“以礼存心”两种路径;“养性”则是对“存心”的补充,即“寡欲”的重要性,人之成善需要懂得克服“物欲”,要学会克服那些使自己心性不明的现实问题,时刻保持对事物的清醒认识,这样才能使人的善性更长久地保存。

二、孔孟仁学思想的伦理意蕴

通过对孔孟之道的梳理可以看到,孔子的“仁爱”思想突出“仁者爱人” “为仁由己”以及“忠恕而仁”等;孟子的“仁义”思想突出“不忍人之心”“由仁义行”“重义轻利”以及“存心”“养性”等。他们的思想均体现出以下几方面的伦理意蕴。

(一)凸显主体的道德自觉

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所提及的“仁”绝对不是去借助外在力量或者非我因素来获得德性品格,而是将它始终蕴藏在自己的内心世界,突出主体自身的道德自觉,即“仁”应是人心所具有的一种内在的、本质属性。因此,主体只需要返回到自身的本心,将自己本有的“良知”(“良心”)挖掘并呈现出来,不需要苦苦向外追寻。但是,假若主体自身根本不想向内追寻“仁”,没有追寻“仁”的意愿与想法,那别人给予再多的劝解与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只会使他离“仁”越来越远,这就是《论语·里仁》中讲的“仁者安仁,知者利仁”。[25]尽管我们看到仁者与知者在实践“仁”的基本途径上有所差别,即前者是带着一种自在、安详、满足的心态践行“仁”,后者则是因为认识到有无“仁”的利害关系后自觉自愿践行“仁”,但是二者都是能亲自实践“仁”的精神的,即一种自觉、有目的、发自内心的实践活动。正因如此,儒家仁学在主体道德实践层面更在意人的意志、主观动机以及人的自觉,并表现出以下几个典型特征:首先,当道德主体具有一心向“仁”的决心与意志时,原则上就不会出现大的错误与问题;其次,这种观念具有很强的目的伦理特性,即相信主体的道德意志与动机是分析主体行为的本质因素;再次,主体的道德意志与动机是决定主体践行仁的基本路径;最后,因为是道德主体自身内在的动机推动着外在行为,所以每个道德主体都应有义务与责任对自身的行为选择主动承担起相应的伦理责任,并作出具体的伦理反思。

(二)观照主体的道德情感

“仁”被视作孔孟思想的核心而提出。“仁”的外在行为层面表现为孔子的“爱人”,心理层面表现为孟子的“不忍人之心”。前者强调对他人的关爱之情,后者强调对他人关爱之心的天然性以及被挖掘的可能性、必要性。可以看到,孔孟仁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十分看重道德主体的情感体验与表达,即人性中最真实、可靠的善性(德性)的外在表露与超越。

这种关爱之情是主体与他人建立关系的重要情感纽带,是一种出于责任的伦理关怀,在与他人的关系中,主体能够自觉地尊重、理解与体谅他人,它既能通达他人,也能通达自我。同时,这种关爱之情并不是一种无偏私的关爱,而是具有“差序”与“差等”的关爱,具有由内向外,即从“亲亲”到“爱人”再到“惜物”的推衍特征,这种推衍既有次序的差异,又有程度的差异。这种对他人的关爱之情在孔子看来主要包括“忠”与“恕”两方面,行为主体既不应将自己都不愿做之事强加于他人,又需要做到尽心尽力帮助他人、成就他人。同时,这种关爱之情不仅可以依靠主体的主动性与能动性去实现,还可以借助外在的伦理规范去实现。与此同时,在孟子看来,这种关爱之情是一種主体天然所具有的怜悯之心与“不忍人之心”,它是一种自然而然所流露出的道德情感。这种情感具有被挖掘的可能性,主体需要不断向内求索,通过后天努力找回被遮蔽的“不忍人之心”。

(三)强调主体的“内外一如”与“体用合一”

孔孟仁学思想突出关注“仁”“礼”“义”三个方面的关系,并不是将三者割裂开来看待的,而是强调“内外一如”与“体用合一”。一方面,强调“礼”与“仁”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各自指向一个人在其特定的社会角色中行为的一个方面,“仁”可视作“礼”的本质,并且需要“礼”表达出来,两者需共同统一于个人的道德行为之中;另一方面,强调“义”并不是仅仅指代单纯的“正当”与“正义”的行为,这种行为既需要合乎“礼”,又要贯彻“仁”。

总体看来,儒家仁学思想所强调的“内外一如”与“体用合一”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重在强调对个体道德实践的关注,既要看是否符合外在道德规则,又要看是否具有强烈的道德情感;其二,个体外在的道德行为与内在的道德修养不能被割裂而单独强调,两者应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与相互有效促进的关系,以实现人的“完善”为目的。

三、孔孟仁学思想在师德建设中的实践价值

回顾我国师德建设的整体发展脉络,由于长期受到道义论伦理思想的影响,既注重教师对实现道德完美理想的追求,又突出强调以履行国家和集体提出的道德规范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26]教师一直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是“太阳底下最高尚的职业”。[27]因此,师德建设特别注重教师的崇高理想信念、共同价值观念的塑造,并强调教师需要对绝对的“道德律”保持敬重感。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后,伴随我国社会环境所发生的变革,师德建设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现实问题。结合已有研究与学校师德建设的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存在如下三方面的典型问题。首先,学校师德建设存在“一刀切”与功利化的问题。前者是以一种简单化、统一的评价标准考量教师,过度关注社会规范(制约)的作用,而忽视教师自身的发展需要与阶段差异;后者则是在突出强调教师道德与利益相结合的过程中,教师逐渐走向过度重视自身利益需求的满足,陷入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的境地。其次,学校师德建设存在过于抽象化与泛化的问题。有些学校在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时,用“喊口号”“拉横幅”的方式进行宣传,并将学校师德建设等同于校园文化建设或是“三会一课”党建工作。最后,学校师德建设中存在刻意拔高师德形象的问题。一些学校在师德建设工作中采用“上纲上线”的方式,或者是树立“病态”的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师德形象进行师德榜样宣传。[28]

改进当前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显得尤为重要,而孔孟仁学思想中所蕴含的伦理学思想,能够为我们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学校师德建设需以教师的主体道德自觉为价值指引

在“一刀切”与功利化的师德建设中,教师始终处在无条件接受与惩罚式的状态下,这种忽视教师主体地位的师德建设路径是导致当前学校师德工作流于形式与低效的关键成因。摆脱学校师德建设中的“一刀切”与功利化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师德。已有研究对师德的解读大致包括三类:“规范论”认为它是社会对教师提出的道德要求与道德期待,“素养论”认为它是教师的道德品质与道德修养[29],“精神论”认为它是教师的精神信念与价值追求[30]。通过探析孔孟仁学思想的伦理意蕴,发现其更倾向于后两种解释,强调对道德主体内在力量的关注,以及对道德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超越潜能的重视,认为道德主体在通达道体大本的过程中无须假借于外物或他人,而是需要回归主体内在的道德自觉,观照主体的自我完善。正如有学者认为,师德应以教师的自我完善为根本性的价值追求,它的终极状态是教师的幸福,即教师能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地实现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应有的生存状态。[31]

因此,学校师德建设应坚持以教师的主体道德自觉为价值指引,教师作为主体性的存在与发展应成为师德建设正常开展的基础性条件,它是衡量师德建设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32]在师德建设中突出教师的主体道德自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学校师德建设需要以教师自身的道德成长与道德发展为指引,重视教师的幸福与教育生活的完满,始终将教师放在师德建设的主体地位上,相信教师具有道德潜力,并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来激发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以促使教师成为践行师德工作的“主体性存在”,而非“工具性存在”。其二,学校师德建设需要重视教师的道德努力,教师的主体表现应被重视、被看见、被成就,学校要相信教师具备基于自身与环境因素,主动选择、决策判断并产生目标导向的能动行为,以达到既定目标的能力。[33]其三,学校师德建设需要通过各种途径不断调动与挖掘教师的道德自信与道德潜力,对教师多一份尊重与信任、理解与宽容,避免“一刀切”与功利化的师德建设方式,积极引导教师过有道德的生活,让教师在道德生活中真正养成愿意进行道德实践,会开展道德实践的品质。[34]

(二)学校师德建设需涵育教师的道德情感

“道始于情。”在学校师德建设中解决好抽象化与泛化问题,需要突出强调教师道德情感的培育。[35]孔孟仁学思想强调对主体道德情感的关注,这种道德情感是一种在主体与他人、他物交往关系中所形成的情感表达能力。教师这一情感表达能力的培育需要在日常的道德生活实践中完成,大致包括两个路径:一是向外表现为对仁爱之心的不断求索与践行,二是向内表现为对自我内在良心(良知)的不断求索与探寻。

重视教师向外表现出的仁爱之心。教育是一门有爱的事业,爱是教育的灵魂与根本,没有爱就谈不成教育,没有爱的教师也不可能成为好教师。培育教师的爱心,特别是对待学生的爱心,应成为学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学校既需要关注教师在“细微”深处的师爱,也需要关注教师在“生死”时刻的师爱。[36]前者是一種常态化的师爱,是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待学生所具有的关心与爱护、尊重与理解、体谅与宽容之情;后者则是教师在危急时刻,在“义”与“利”选择的关键时刻对待学生的爱。这两种师爱在学校师德建设中都应被重视与弘扬。

重视教师向内表现出的良心(良知)。它是一种“显现在人身上的自然之声”,是“我们内在的向导”,是与“内在自我密切相关”的。[37]有学者将教师的良心解释为教师对自身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所具有的一种自觉的意识和情感体验,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对于道德自我、道德活动进行评价与调控的心理机制。[38]同时,教师的良心还具有层次性高与教育性强的特点。[39]教师的良心决定着师德的高度,在师德的生成中发挥着驱动力、执行力和调控力等价值。[40]

(三)学校师德建设需观照教师内在精神与外在表现的统一

学校师德建设对师德榜样的宣传存在认知偏差,常给教师树立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导致师德严重偏离教师的道德生活实践。结合孔孟仁学思想,学校师德建设需观照教师内在精神与外在表现的统一。为此,学校师德建设应突出“内外一如”与“体用合一”的实践路径,即教师主体的内在道德修养与外在道德行为不能被割裂或单独强调。二者应在教师的道德生活实践中处于一种相互依赖与相互促进的关系,这需要学校师德建设回归教师道德生活实践本身,既注重教师主体与文化环境的关系,又注重教师主体与他人的关系。

学校师德建设应特别观照教师主体与文化环境的双向建构关系。具体而言,一方面,教师内在的道德需要是理解学校师德活动的前提性条件,也是教师积极践行师德活动的源泉与动力,只有出自教师道德自身需要的师德形象,才能更好地被教师所内化、整合与践行;另一方面,学校的文化环境具有提升教师道德需要、促进教师产生更高层级道德需要的可能性。因此,学校师德建设既要观照教师内在的道德需要,又要观照文化环境的建设,只有双向作用才能促使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师德建设还需要特别关注教师主体与他人的关系。教师不仅存在于与客观之物的关系之中,更重要的是存在于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明显的主体间性特质。具体而言,学校师德建设应回归到教师道德生活实践,关注教师与他人(学生、家长、同事等)的双向建构关系,一方面注重教师道德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以及教师道德品质的养成,另一方面注重教师所获得的关系性支持。因此,学校师德建设应观照内外作用的统一,以帮助教师实现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共生与共存的关系生态的建构[41],具体包括以下两条实践路径。其一,帮助教师从知到行,即教师先感知来自他人的关系性支持,这种支持促使教师在关系中的行动发生积极改变,从而进一步通过关系反馈给他人,并进一步促进教师主动评估自我改变的效果;其二,帮助教师从行到知,即教师先在关系中主动行动以获取他人的关系性支持,并结合他人的反馈在关系中主动反思行动的效果,而后进一步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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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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