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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学视域下杨必《名利场》汉译本 译者主体性研究

2024-02-02宋晓容

今古文创 2024年2期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阐释学名利场

宋晓容

【摘要】长时间以来,翻译研究一直致力于对原文的研究,而且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翻译的性质、标准和技巧等方面,而往往对译者本身主观能动性的研究较少,因此导致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受重视。之后因文化转向的出现,人们对译者的关注不断增多,译者的地位得以提升,人们也开始不断关注译者主体性的研究。本文基于阐释学的视角对《名利场》杨必中译本中的译者主体性进行讨论,以进一步丰富阐释学视角下对译者主体性的研究。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阐释学;翻译四步骤理论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2-0107-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2.034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翻译研究界出现了“文化转向”,劳伦斯·韦努蒂从文化研究角度分析翻译,呼吁人们更加关注译者的身份以及他们做出的贡献。译者被认为是翻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即原文的接收者和目标语的生产者。学术界逐渐关注并重视译者在翻译中的地位,因此,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地位得以提升,且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不再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人们也从各种角度(目的论、生态翻译学、女性主义翻译理论、关联理论、接受理论、改写理论等)对译者主体性展开研究;而阐释学也一直是解释译者主体性的一个重要视角。但是从阐释学角度对杨必《名利场》汉译本译者主体性进行的研究却较少(陈梦露,2013;康玲瑜,2012;林小平,2007),因此本文以杨必译《名利场》为例从阐释学的视角对译者主体性进行探讨,旨在探索杨必的译者主体性是如何在翻译该书的过程中得以体现,希望对今后从阐释学角度下进行译者主体性探索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二、阐释学

阐释学(Hermeneutics)阐释学也叫解释学。阐释学最开始是人文学科的方法论,之后逐渐发展,其概念得以扩展并应用于翻译领域,人们开始将翻译乃至语言研究归为阐释的过程。将阐释学应用于翻译领域的集大成者是美国著名学者乔治·斯坦纳,他在《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一书中阐释了解释与翻译之间的关系,“‘解释即翻译’,语言永远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语言的产生及理解都是翻译的过程”(Steiner,1976)。在该书中,他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提出了“理解也是翻译”的观点,并把翻译分为四个步骤:信赖、侵入、吸收和补偿。

三、译者主体性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逐渐认识到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重要性。本部分主要对译者主体性以及其与阐释学的关联进行阐述。

(一)译者主体性

20世纪70年代,“译者主体性得到强调,译者主体性研究成为译学研究的热点问题”(Bassnett,2004)。同时国内也有关译者主体性的讨论和研究(杨武能,1987;袁莉1996;查明建,田雨,2003;屠国元,朱献珑,2003;许钧,2003;谢天振,2013等),不同学者对“译者主体性”进行了定义。例如,“译者主体性是指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查明建,田雨,2003)。许钧认为“译者主体性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体现出的一种自觉的人格意识以及其在翻译过程中的一种创造意识”(许钧,2003)。杨武能(2002)认为“在整个创造性翻译活动中,翻译家无疑处于中心地位,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可以看出“译者主体性”在翻译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阐释学翻译理论与译者主体性的关联

译者主体性贯穿了信赖、侵入、吸收以及补偿这四个翻译步骤之中。乔治·斯坦纳(1976)认为,所有的理解和理解的示范性陈述,即翻译,都始于信赖行为;信赖是指对所选翻译文本的认可和肯定,译者认为要翻译的文本具有意义并值得翻译。“译者在宏大的社会背景中面对一些列的诸如该译什么不该译什么以及该如何翻译等诸多翻译选择时,会表现一定的主体性”(屠国元,2015)。“对原文的选择除了受其文化、历史、风俗等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其兴趣、经历、偏好等因素的影响”(陈梦露,2013)。

侵入是指译者对文本的感知和理解,斯坦纳(1976)认为翻译的过程是一种接近和挪用原文意义的行为,因此翻译活动中的理解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侵入模式。在对原文进行理解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语言系统、意识文化形態、社会价值文化等与作者不同,因此译者会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原文剖析、发掘,达到对原文的理解。吸收是翻译活动中的第三步骤,斯坦纳(1976)将其分为对意义和形式的吸收,可以理解为对翻译进行表达的阶段。“译者在面对不同的文化和语言的时候,会借助不一样的翻译策略吸收原文中的表达”(陈箐,2016)。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译者的主体性也得以体现。补偿是弥补翻译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在这一步骤中,译者有意识地利用各种手段保存翻译中失去的东西,例如加入补充注释、或增加词汇和修辞等方式补偿原文,这种有意识的行为就是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因此可以说译者主体性与阐释学翻译理论的四个翻译步骤密不可分,阐释学翻译理论四步骤中译者需要发挥的主体性,而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奠定了阐释学翻译理论基础。所以对阐释学视域下的译者主体性进行研究具有合理性。

四、《名利场》汉译分析

小说《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在英国文学史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对19世纪初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下一群来自中上等阶级的人物进行描写。该书问世以来被人们誉为醒世宝典。在此,笔者将从阐释学翻译论的四个步骤:信赖、侵入、吸收以及补偿,分析杨必在翻译《名利场》时展现的译者主体性。

(一)信赖

译者在翻译时要信任所翻译的文本是有价值的,要对其产生充分的信任,并且自己有能力翻译所选的作品。信赖是一种自发和自主的行为,信赖在于译者本身的主体性,主导了对原文的判断和选择过程。“在选择文本的过程中,译者会根据自身的主观因素和外部条件来进行选择,这一过程译者的主体性得以显现”(徐荣嵘,2021)。首先杨必选择翻译Vanity Fair是基于她对原作的信任,认为原作本身具有重要价值。在翻译了《剥削世家》之后,她开始倾向选择一些著名外国作家的作品进行翻译,于是她选择了当时著名的Vanity Fair进行翻译,这是基于对该书的信任。此外,一个人的生活环境会对一个人的性格和对世界的理解产生重大影响,杨必生活在一个开放独立的环境中,受过良好的教育,具备深厚的双语语言功底,也为翻译该部作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侵入

在侵入阶段,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对原文本进行提取和理解,侵入的过程中,译者有着自身的文化意识、教育背景等,因此会对原文产生不同的理解,为了最大程度地理解原文,传递出原文的内容,译者需要尽量侵入、理解原文文化背景、历史、语言等。仔细研究杨必《名利场》汉译本,处处都有着译者“侵入”的痕迹。在翻译过程中,杨必采用简短、朴素的语句、文言词句、惯用语等,使译文充满语言表现力,充分体现了译者主体性。

例1

原文:The argument stands thus—Osborne, in love with Amelia, has asked an old friend to dinner and to Vauxhall—Jos Sedley is in love with Rebecca.

译文:眼前的情形是这样的:奥斯本正在和爱米丽亚恋爱;他请了他的老朋友来吃晚饭,然后去逛游乐场。乔斯·赛特笠爱上了利蓓加。

原文中用破折号处理这四人之间的关系和场景,虽将其译成“眼前的情形是——奥斯本正在和爱米丽亚恋爱;他请了他的老朋友来吃晚饭,然后去逛游乐场——乔斯·赛特笠爱上了利蓓加。”虽然并无错处,但是难免会有翻译腔之嫌,无疑会损害原文想要表达的内容,因此,杨必“侵入”原文形式,发挥译者的主体性,将第一处破折号处理为冒号,第二个破折号处理为句号。然后将一个句子处理为两个,符合汉语多短句的特征。

(三)吸收

译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其译者主体性在吸收阶段更加突显。译者需要深刻把握原文的内涵、原文的主旨,传递原文的真谛。与此同时,吸收阶段是译者对原文的表达阶段,在这一过程中,译者会运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技巧来处理原文,尽可能将原文的内容传达出来。

例2:

原文:…after two bailiffs had quarreled over his corpse.

译文:他死后两个地保在他尸首前面吵了一架。

由于中英的社会生活存在差异,为了弥合这种差异,使译文贴合中国读者,杨氏在翻译该词时主要用了归化的翻译策略。“地保”是中国独有的词汇,“bailiff”若异化为“执达官”会导致语言生涩,会给读者一种陌生感,在充分吸收原文之后,译者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并发挥译者的主体性将其译为读者熟知的“地保”,能让读者有一种文化认同感。

(四)补偿

斯坦纳认为“真正的翻译必须有来有往,必须恢复平衡”(Steiner,1976)。在侵入和吸收的过程中,可能会不同程度地破坏原文,因此需要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补偿这一步骤平衡译文与原文,但是不可过度补充,导致译文出现冗余、错译、误译等问题。

例3:

原文:…and as he often told Lady Crawley in her lifetime she was such a confounded quarrelsome high-bred jade that…What a happy woman was Rose to be my Lady Crawley!

译文:……克劳莱夫人活着的时候,他就常常当面说她是个讨人嫌的婆子,礼数又足,嘴巴子又碎……露丝真是好福气,居然做了克劳莱爵士夫人。

在本句中,原文在描述克劳莱夫人时用了三个前置的形容词,突出了克劳莱爵士对夫人的不满,若是直接译成三个前置的形容词“讨人嫌、礼数足、嘴巴碎的婆子”,虽然不无错处,但是稍显单调,因此杨必在翻译该句时将三个形容词分译,将两个定语进行单独处理,以尽可能补偿原文文学作品的风格以及克劳莱夫人的形象,并且采用较为口语化的表达,让译文更加地道。这一过程充分体现出了杨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体性。

例4:

原文:The Reverend Bute Crawley was a tall, stately, jolly, shovel-hatted man, far more popular in his county than the Baronet his brother.

譯文:别德·克劳莱牧师戴着宽边教士帽子,身材高大,样子很威风。他成天欢天喜地,在区里比他哥哥有人缘得多。

该例子也体现出了译者在补偿过程中的主体性。原文用四个形容词对别德进行描述以突出人物形象,四个形容词的主语都是“The Reverend Bute Crawley”,若译成汉语时仍以原文主语作为这些形容词的主体,译文将会失去语言本身的魅力,显得笨拙晦涩,从而损害原文的流畅性和生动性,为了补偿这一损失,杨必添加了不同的形容主体,即“身材”和“样子”,使译文更加符合认知逻辑,并且更加通顺流畅。

五、结论

本文从阐释学视域下,以杨必译《名利场》为例对译者主体性进行探讨。杨必在翻译过程中,充分将译者主体性发挥到了阐释学翻译理论四步骤中。她首先建立起了对原文本的信任,然后对外国文化进行“侵入”,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翻译策略,力求在恰当保留原文风格的基础上译出能为读者接受的译文,最后通过采取增译等翻译方法,对原文进行补偿,使原文和译文信息内容达到“平衡”。本文通过该案例研究表明,从阐释学视域下对译者主体性研究的可行性,与此同时,希望本文能为未来相关研究提供借鉴,深化阐释学视域下译者主体性研究。

参考文献:

[1]Bassnett,S.Translation Studies(3rd Edition).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2]Steiner G.After Babel: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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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梦露.杨必译本《名利场》译者主体性研究[D].中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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