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一体化教学研究
2024-01-18单兰艳
[摘 要] 在“大思政”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道德与法治教学聚集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面育人的目标。小学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课程,教师应致力于构建育人“共同体”,确立育人“大格局”,创新育人“新样态”,并深入探究育人“真追求”。同时,教师需要进一步推广和实践“思政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新架构,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在道德与法治领域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道德与法治;思政一体化;大思政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呈现出一种整体性、系统性和结构性的教学特质。它不仅着眼于学生认知能力的提升,还致力于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磨炼学生的意志品质以及培养学生的行为规范。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教师应树立“大思政”教育理念,凸显“大课堂”的核心地位、“主渠道”的关键作用和“大平台”的综合功能,推动“思政一体化”教学。通过深化“思政一体化”教学,构建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新架构,从而促进学生在道德与法治领域的深入学习和实践。
一、全主体育人,构建育人“共同体”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专门、专业性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二是非专门、非专业性的道德与法治学习,主要指课外学习。道德与法治教学不仅需要专业师资队伍,还需要构建更广泛、更具包容性的育人“共同体”。教师应致力于拓展和强化育人主体的建设,努力营造多方参与、各司其职的协同育人环境,促进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全面、系统发展。
然而,长期以来,道德与法治教学往往侧重于课堂学习,而忽略了学生课间、课后及课外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导致“学校十年功”常被家庭、社会“课后一分钟”所削弱,这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无奈。要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质量,就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优化和整合结构性力量。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主动与家长沟通,构建一个涵盖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育人系统。
例如,在教授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上册“这些事情我来做”时,教师不仅要让学生了解家庭劳动的意义,还需要促进家校共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实践。教师如果仅侧重于课堂讲授而忽视实践指导,就难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劳动素养,且可能导致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知行不一。从“大思政”的视角出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仅要注重引导学生认知,还要指导和督促学生的课后实践。在此过程中,学生家长和社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共同构建一个育人“共同体”。家长和社区工作人员在某种意义上都应被视为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兼职”育人主体。实践中,教师可以组建道德与法治“育人委员会”,吸纳有经验的家长和社区人员参与,以此构建“大思政”教育理念指导下的道德与法治育人“大主体”格局。
二、全过程育人,构建育人“大格局”
道德与法治教学不应限定于特定时刻,而应贯穿于学生成长的每一时刻。从“大思政”的视角出发,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构建育人“大格局”,强化对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全过程的有效衔接。低年级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应指向高年级,而高年级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回溯并观照低年级,确保道德与法治教育的联系性和递进性。如此,道德与法治教学方能展现出整体性和整合性的教学效能。
构建育人“大格局”,不仅要求在纵向上实现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时间上的连贯,还需在横向上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资源的时空整合。在“大思政课”的框架下,教师应注重教学目标的一致性、教学内容的整合性以及教学过程的连贯性。遵循“教—学—评”一致性的原则,教师需畅通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活动路径。从立德树人的角度出发,深入思考育人链条的衔接与贯通等问题。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还要从小学低年级起,逐步渗透、融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只有实现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整体化和结构化,才能促使其学习从低级阶段迈向高级阶段。
例如,在教授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夺取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时,教师可以以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等历史事件作为教学主线,在课堂上引入相关的影视资源和新闻报道,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了解抗日战争的历史,并组织学生参观历史博物馆等。同时,教师应鼓励学生向父母讲述著名历史事件,并邀请学生的父母分享家乡的抗日战争故事。教师通过家校联动,使学生既对宏观的抗日战争历史有所了解,也对具体的地方抗日战争故事有所认识。
三、全方位育人,构建育人“新样态”
在“大思政”教育理念指导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坚持全方位育人的原则与策略,致力于结合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知识、思维模式、情感体验、意志力和行为习惯,从而建构育人“新样态”。全方位育人旨在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过程转化为具身体验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需激发学生的多感官参与,引导他们用眼观察、用耳倾听和用脑思考。此外,全方位育人还要求教师积极发掘和利用相关课程资源,涵盖跨学科内容和学生生活经验,以服务于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教师应充分挖掘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综合性育人功能,体会其在教育过程中的丰富价值。
全方位育人意味着教师从学生的知、情、意、行等方面,引导其全面发展。此外,全方位育人还涉及教师运用多样的手段、方式和教学方法进行育人。全方位育人并非仅强调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某一心理层面,而是注重推动学生在道德与法治领域心理发展的整体性和和谐性。通过全方位育人,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能够达到“知情合一”和“知行合一”的境界,有效克服传统道德与法治教学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例如,在教授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宪法是根本法”时,教师不仅可以依据教科书传授宪法知识,还可以引入相关的图片和影视资料,以激发学生对宪法尊严的敬畏感,并让学生感受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在此基础上,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普法宣传活动,让学生通过参与实践活动进一步感知宪法的重要性。
四、全覆盖育人,构建育人“真追求”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全面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这种关注,体现了“大思政”教育理念下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全覆盖育人原则。全覆盖育人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教育理念,旨在为每个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和培养,确保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均衡发展。
全覆盖育人是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以生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其将全过程育人与教育民主化紧密相连。教师应当采取层次性、差异性的教学方法,关注所有学生在道德与法治领域的认知发展,重视学生的道德价值观与法治观念的塑造。实施分层次、差异化的评价体系,以提升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作为根本教学宗旨。全覆盖育人是“大思政”教育理念下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根本追求。教师应站在学生的立场上,从学生的视角出发进行考量和设计,秉持“以学定教、因学施教、顺学而导”的教育理念,引导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
例如,教师在教授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上册“正确认识广告”时,鉴于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对广告的认识可能存在片面性,如认为广告内容皆为可信或皆为不可信。这种对广告的单一、片面认知,表明学生对广告的辨识能力不足。针对这一学情,教师在教学中应通过道德与法治教学,培养学生对广告的辨识能力。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可以设计广告辨识的推理方法,以有效引导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不同的推理方法,对学生的认知水平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在上述教学活动中,直接推理较为简单,逆向推理则要求较高的思维能力,而模拟推理则需要学生具有更高级的思维水平。运用多样的推理方式,能有效促进学生道德与法治认知水平及思维能力的提高。全覆盖育人,避免了道德与法治教学流于形式。
全覆盖育人旨在构建育人“真追求”,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础性追求,体现了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教学民主。作为一种教学追求,它实现了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统一。在“大思政”教育理念指导下,全覆盖育人要求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因材施教,运用多样的教学策略,促进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相关内容的深入理解。
五、结语
立足于“大思政”教育理念,教师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要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育思想,与时俱进,采取整体性、系统性、层次性和结构性的策略进行教学规划。教师要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实施全主体、全过程、全方位和全覆盖的育人模式。
“大思政”教育理念指导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与课内外时空相结合,加强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实践体验。在此过程中,教师应促进学生的多感官协同参与,有效引导学生建构自主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道德与法治一体化教学,实现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方式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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