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几点反思
2016-11-30余茶英
【摘 要】初中思品课的开设旨在对学生品格的培养、法律意识的树立、国情国策的了解,老师教学过程中需明确要培养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价值指引?以何种形式传授更能让学生接受等等,这都是教师教学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一直在探索,在思考,在反思,政治教学的精髓在内容还是注重方式?注重学生的长期发展,还是目前的疗效?这些问题也促使自己对教学进行多角度反思!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主题意识;教师评价
反思之一: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
教育家李希贵说“给学生自由呼吸的空间”。“教学大纲、教科书规定了应给予学生的各种知识,但是没有规定应给予学生的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这就是:幸福。我们的教育信念应该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这是苏霍姆林斯基的话,也是让李希贵至今感到震撼的话。
那么,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里给孩子什么样的内容,要塑造怎么样的一个群体?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我们注意到,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将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从表面上只是更名,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可见教育部的良苦用心。
首先,呼应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众所周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就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其次,我们必须面对的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中,既有孩子通过教育成为社会精英,国之栋梁,也有很多孩子极有可能成为社会普通一员,那么我们教材的编排是否都有兼顾?新改编的教材注意了这一点。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人的健康人格。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显而易见,义务教育教材把“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反思之二:谁是课堂的主人
众所周之,课堂教学依然是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部分,也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然而,现实情况是面对每班65人的大班额(笔者所在的中学为城镇中学),能把课堂真正交给学生,确实需要很强的课堂掌控能力,面对这种状况,很多教师选择能不开展活动课,尽量不考虑,而且像我校的这种县级中学,大班额现象非常普遍,一方面农村中学生源严重不足,一个班十几个人,另一方面县城中学一个班六、七十人,这种现象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而我们所能做到的只能立足现状,激活课堂,还课堂与学生,培养学生主动参与的主体意识。
反思之三:什么样的评价更重要
新的一轮课程改革,要求建立一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但反观当前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评价,我们发现,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首先是对学生的评价。现代教学评价强调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而越来越多的人也赞成这一观点,我们本应提供给学生经过甄别的、有用的、强大信息,但事实是我们从未考虑过,只是考分高低的甄别。
其次是对教师的评价。大多数学校都要求教师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分析和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是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显然,这种评价要求,体现着一种人文关怀,注重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但眼下,对教师的评价,大都只围绕一个目标——中考分数,政治课的待遇则更差(中考总分为70分),这是一个基层教师的悲哀,同时也是社会现实的一种真实反映.
因此,很多东西我们都应该反思,有些东西甚至需要根本性的反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与时俱进,才能推动教育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希贵教育理论
[2]李经伟,钟秋园.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之我见
作者简介:
余茶英(1969~),女,江西上饶人,毕业于南昌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现任职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