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路径优化研究
2024-01-08程琳麦买提·乌斯曼
程琳 麦买提·乌斯曼
第一作者简介:程琳(1998-),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发展与治理。
*通信作者:麦买提·乌斯曼(1978-),男,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
摘 要:随着数字乡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数字技术在乡村社会得到广泛应用与拓展,为乡村治理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其中,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沟通是乡村治理中极为重要的一方面。这方面不仅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而且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着很大的关联。该文从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的现状分析,指出政民沟通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由此提出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数字乡村治理;政民沟通;路径 ;问题;完善基础建设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9902(2024)01-0103-04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promotion of the process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digital technology has been widely used and expanded in rural society, which has laid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digit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Among them,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 is a very important aspect of rural governance. This aspect not only affects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but also has a great relationship with the well-being of the peopl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government-people communication in digital rural governance,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with government-people communic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ptimization path of government-people communication in digital rural governance.
Keywords: digital rural governance; government-people communication; path; problem; improv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2022年,農业农村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其中详细部署了数字乡村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数字乡村有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效能,也驱动乡村治理深层次变革。数字乡村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数字乡村建设主要是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的过程,重构乡村治理要素,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治理向数字化、智能化和精准化方向发展。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数字乡村的成功建设,更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1]。随着数字乡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数字技术在乡村社会得到广泛应用与拓展,为乡村治理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其中,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沟通是乡村治理中极为重要的一方面。这方面不仅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而且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着很大的关联。
1 数字乡村治理
数字乡村治理是指在现代信息技术的驱动下,以县域为治理单元,统筹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数字党建、互联网政务、惠民服务及智慧农业等方面的运用匹配和融合,从而实现乡村公共事务的精细化治理、智能化应对与科学化决策,推动乡村治理机制重构和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演进过程[2]。
2 数字乡村治理中的政民沟通
在数字乡村治理中,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主要有2个方面的特征。第一,政府与民众沟通的媒介方面,可以借助于各种形式的新媒体来进行实现。例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公众号等。政府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进行实时播报,可以请民众发表对于热点事件的看法。这样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第二,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模式方面是实施双向沟通。如果是单向沟通的话,民众处于一个被动接受的地位,会引起民众的不满,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也会滋生腐败。采用双向沟通模式时,政府与民众的沟通环境相对公平,沟通地位相对平等。政府与民众可以围绕沟通的内容达成最大程度的共识。一方面,政府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与真实,要主动与民众进行合作,获得更多的信任与支持;另一方面,民众在参与政府的沟通时要遵守一定的法律与法规,真诚、热情参与进去,积极主动地与政府沟通。总之,在数字乡村治理的政府民众沟通过程当中,不仅要积极借助数字技术层面的优势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渠道与资源提供更大的平台支持,还要从数字乡村治理中,民众对于沟通的诉求出发,不断地在沟通的模式、理念及思维等方面进行提升与强化[3]。
3 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存在的问题
3.1 沟通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不到位
在数字乡村治理发展的时代,政民沟通的主体逐渐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方向。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大部分民众可以借用各种数据传播平台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所以,如果政府仍旧沿用传统的政民沟通体制机制,不仅产生不了想要的政民沟通效果,甚至可能产生相反的不利效果。
一方面,政府在一些部门的岗位设定方面不完善,缺乏政民沟通时必要的沟通意识和岗位。例如,一些紧急事件发生后,政府没有第一时间捕捉到并为此进行发声。面对公众的质疑,迫不得已时,政府才会进行信息公布;另一方面,政民沟通时政府发布信息不到位。政府公布信息时会优先选择形势好的内容进行通报,然后保留或者忽略一些负面信息。而且在进行公共事务决策时,政府通常忽视民众参与决策和进行监督的重要作用,只是在最后进行网上的结果公示。
3.2 沟通模式有缺陷,政民沟通缺乏有效回馈
沟通是双向的,是信息传递与反馈的过程。在数字乡村治理中,政府与民众的双向沟通主要是以大数据为依托形成的“民众表达—政府回应—民众接收—政府再次回应—民众再次反馈”模式,具体表现为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政府通过网络获知信息并反馈结果,民众对政府反馈的结果表达意见并再次反馈至政府,政府通过研判再次向民众反馈信息,从而形成动态的双向沟通循环。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是双方作为沟通行动的双主体的沟通[4]。数字平台在沟通中发挥辅助作用,民众和政府互动的主动性起决定作用,政府及时有效的回应是达成双向沟通的重要环节。
但在目前的数字乡村治理中,一直存在着政府回应互动缺失、回应不足、回应渠道窄化的现象。回应缺失体现在政府对民众的部分诉求忽视或不重视,以致舆情恶化,政府公信力下降;回应不足表现在政府提供的信息模棱两可,民众质疑;回应渠道窄化主要是目前部分乡村数字化政务平台的利用率依旧不高。虽然政府在数字乡村治理中已经设置了政务数字化服务平台的回应制度,但面对网络突发舆论时,政府仍难以应对突发情况。其次,政府回应效率低下。繁杂的审批程序和面对突发事件急需回复形成了矛盾。大部分民愤事件就是因为政府回应慢或不回应的沟通态度产生的。
3.3 民众主体意识弱、参与度较低
政民沟通是为了维护双方利益达成互利共赢、彼此理解的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展开的资讯的传送、接收、反馈、回应与协调沟通的过程。政民沟通需要沟通双方共同的参与和努力。民众作为沟通的关键主体,需要积极接受信息或提出意见并反馈改善效果。但是就目前的沟通情况而言,民众参与沟通的主体意识较弱,参与积极性不高。
首先,民众即使对政府的行为持有怀疑,也会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保持顺从的态度。民众多服从于政府的权威。他们认为自己人微言轻,只是普通老百姓,影响较弱,即使参与了公共事务也无关紧要。即使存在不满也是小范围地传播表达自己的诉求,不会通过数字乡村治理进行互联网大范围公开传播。所以,在数字乡村治理中,虽然我国很多乡村地区都设立了线上政务沟通平台,但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民众对这些平台的利用率很低,与政府的沟通更多地是趋于表象、流于形式。而像乡村投票选举、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干部等线下沟通活动中,更多的是民众走过场现象。大部分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多是被动且象征性的,是无实际效能产出的。其次,农村的流动性较强,大部分年轻人在外求学或打工,而老人和儿童留在农村。留守民众参与数字乡村治理的沟通水平较低,不能有效地与政府沟通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虽然有意愿参与但是受限于个人能力和沟通渠道而无法参与,所以很少参与或从未参与到政民沟通中。
3.4 沟通主体数字素养和技能不足
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指数字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和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5]。但由于目前部分政府人员和民众的数字素养和技能不足,阻碍着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有效进行。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下沉,在数字乡村治理中对政府人员和民众的数字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情况是,政府相关人员和民众不能熟练地掌握数字治理所需的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甚至较为反感相关技能,以致不能方便高效地取得、辨别和利用网络信息进行双方的沟通。部分政府人员在使用数字信息技术与民众沟通交流时,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较差有待进一步提高。而民众作为另一主体在沟通时,没有数字意识和能力,不懂网,不会合理用网。
4 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问题产生的原因
4.1 法律法规不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
随着信息时代飞速发展,各种类型的网络交流平台都对政府的信息公开有相对的积极作用。作为政民沟通的各种网络交流平台,应该有系统权威的政策法规来支持。但是目前为止,我国关于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的法治建设并不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这在很大程度上致使政府各种信息发布不到位问题的存在。第一,政府信息缺乏统一的网络公开标准。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的公开标准不同,导致了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其他业务出现困难。第二,信息化网络交流平台之间存在着数据重复和碎片化现象,数据缺乏整合。这就导致了信息孤岛的存在,从而致使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困难重重。最后,由于政府部门利益的原因,政府在进行信息公开时会选择形势好的情况公开。政府通常有所保留,报喜不报忧。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不健全的信息公开机制促使政府的信息公开存在活動空间,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民众的知情权行使不到位,处于不平等的沟通地位。
4.2 信息沟通渠道不畅
数字时代,政民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不仅要有信息传递、接受和反馈的机制,更要有一个畅通的沟通渠道。当前新媒体发展背景下,政民之间沟通渠道多样化。例如,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发言人平台。但是,网络交流平台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网络传输过程中会出现病毒滋扰的现象。网络信息安全存在隐患。而且政务统一交流平台还没建设成功,不同政民之间平台的数据存在重复和冲突现象。这就导致了政务交流平台的数据共享渠道不畅通,平台的数据权威性和完整性受到民众质疑。其次,由于很多信息沟通渠道以单向沟通为主,致使民众参与沟通的热情很低,认为没必要进行。
4.3 政民沟通时民众效能感低
随着数字乡村治理的推进,乡村地区的数字化程度逐渐提升。很多民众有了更方便的沟通方式,可以与政府进行较为平等的沟通和交流。但是在数字乡村治理中,民众借用数字化平台与政府进行沟通的效能感仍旧很低。大部分民众认为很多处于公共领域的问题和自己没有关系,即使政府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也只是走个形式,就算提出自己的见解也不会有多大的作用。故而他们就选择了忽视,置之不理,不会在网上与政府进行沟通互动。其次,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民众还是比较顺从、信奉政府的权威,从心理和行为上一致性地认同和支持政府的各个决策。
4.4 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数字观念淡薄
数字时代的政民沟通需要借助很多相关的数字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沟通服务。但是当前乡村地区基础设施供给不平衡,针对乡村互联网普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供给较少。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受困于公共财政问题。对于庞大的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国家相对较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政府和民众的数字化观念和数字意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的作用。由于传统治理思维的限制,部分政府人员对数字化发展认知淡薄,数字技术传播和沟通思维贫乏。在数字乡村治理背景下,乡村管理人员对数字和信息等资源缺乏深刻的认识,对数字乡村治理的认识不够深入,未认识到数字乡村治理是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村民生活服务、乡村治理等多方面的结合。总之,乡村数字化传播和数字化发展意识未引起政民双方的重视,而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短缺,影响了乡村数字化平台的搭建与应用,进而影响到政府与民众双向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 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的优化路径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政民沟通法律法规的完善,既可以科学地管理与规范政府和民众的沟通工作使其稳健发展,也可以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依据[6]。首先,制度层面上应该完善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法律法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政府与民众沟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很有必要。若是政民沟通工作的监管和保障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将影响政民沟通效能的发挥和政民沟通问题的整治。所以,政民众沟通法规的完备应该是政民沟通法律体系的完善的重要一部分。政民沟通法规体系的完善,相关机构应该从政民沟通发展的实际和具体情况出发、从政民沟通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入手,制定政民沟通相关的规定和章程,抓紧修补和完善法律法规的空白。其次,实践方面上应该进行相关支持政策的完善。在完善政民沟通媒介的基础上,从相关政策上提高对政民沟通的支持力度。例如,一些地区通过有奖咨询的方式面向民众进行意见的征询,一旦民众的意见被采纳,其会得到相关的物质奖励。这种政策的实施可以很大程度地提升民众参与政民沟通的积极性。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指导性意见。第一,为了解决各地信息公开标准不一的情况,制定统一的具体的公开标准,实行公开项目具体化,公开内容明确化。第二,为了解决数据分散、数据紊乱的情况并为数据交换和共享提供方便,整合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联系各项数据信息,保证数据都有其源头。第三,为了保证信息公开的客观性,在进行信息公开时要毫无保留地公开,并且发生公共危机事件时要及时公开。与此同时,过程的公开相比结果的公开更为重要。过程公开更有说服力,更有利于政民沟通的顺畅进行[7]。
5.2 建立畅通的政民沟通渠道
在政府与民众沟通的过程中,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才能让政民沟通工作更好地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所以建立数字乡村治理背景下畅通的政民沟通渠道,可以更好地保障政民实现高效、顺畅的沟通互动。首先,要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和网络安全维护。大数据时代进行信息传递时,经常会遇到网络病毒的扰乱和部分别有用心破解机密技术的存在。这就导致了政务信息在传输发送过程中面临被恶意截取、破坏和窜改的风险。故而要培养一批高素质数字安全人才,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维护,并且对恶意截取、破坏和篡改政府信息的行为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务必清除阻碍政民沟通渠道的恶性因素,提高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水平。其次,要构建统一的政务交流平台。把分散的政务交流平台整合构建成统一完整、贯通的沟通渠道体系,使得数据之间的共享有明确的来源并且具有权威性和完整性[3]。此外,设置专门的政务平台真人在线客服为民众答疑解惑。为了更好地保证政民间的良性沟通,设置专门的公众评价、建议渠道,建立专门的接收邮箱,并且加强对公众评价建议的回复反馈,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
5.3 提高民众的参与度,增强民众参与沟通的效能
政府应该明确民众参与沟通的重要性,提高民众参与沟通的积极性,让更多民众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提高民众参与沟通的效能感。随着数字的发展建立了各种政务交流平台,政府话语权的垄断被打破并且民众的声音得以广泛传播。但是民众并没有真正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只不过由以前的被告知阶段变成了形式参与阶段。因为民众参与不是一个参与过多或者参与过少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能有效参与的问题。所以,政府要开放更多的参与渠道,认真整理分析对民众传递的信息,及时回应民众的意见或及时与民众进行沟通,为民众提供便利,实施政民之间的精准沟通,从而提高民众对政府决策的支持率,降低民众对政府决策的反对率。与此同时,优化政府的危机沟通策略,增强政府沟通的可信度,考虑民众的利益,政府说话时要有依据、有支撑。
5.4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观念的传播
在数字乡村治理背景下,要着力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搭建畅通的数字桥梁,是推动数字乡村治理中政民沟通的基石。首先,要扩大网络覆盖的领域以快速实现互联互通。实施“双千兆”行动计划,在农村地区加快建设5G和千兆光网,提升宽带网络覆盖率和通信服务能级。完善乡村政务服务设施。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补齐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确保乡村居民高质量共享网络数字服务。同时,推动数字观念的传播,培养数字人才,构建乡村数字人才培育长效机制,加强对本土数字乡村人才培育、提高数字人才下乡的待遇、完善相关的数字人才配套考核与激励机制,强化乡村数字技能培训,鼓励本地项目引入本地劳动力,在培育当地村民数字技能的同时,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为乡村打造扎实的本地数字人才库。由此推动数字乡村治理下政民沟通的高效进行和开展,促使不断优化和改进政民的双向沟通。
6 结束语
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数字乡村治理在农村地区的开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在缓慢而扎实地建立与完善,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沟通现状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数字乡村治理中的政民沟通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和民主决策,对推动实现公共利益有很大的作用。以大数据、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推动政民沟通高效进行,向着更具民主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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