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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二孩政策影响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

2024-01-01刘一伟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二孩政策

摘 要: 研究生育政策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对于理解和应对性别不平等和低生育率困境均有重要意义。通过以2014年与2016年中国二孩政策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可以论证生育政策产生“母职惩罚”还是“父职溢价”效应。研究结果显示,中国二孩政策的实施对男性并不产生“父职溢价”效应,而对女性产生“母职惩罚”效应,主要表现为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下降、收入水平降低与职业晋升受阻。同时,“母职惩罚”效应在“体制外”、教育程度低与中青年群体中更加显著。进一步研究表明,人力资本、工作-家庭平衡与夫妻相对收入地位是“母职惩罚”效应存在的作用机制。最后,拓展性分析发现,隔代照料能够调节生育二孩产生的“母职惩罚”效应。因此,中国理应优化就业与托育服务政策,在保障女性就业福利的基础上,助益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和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母职惩罚”;“父职溢价”;二孩政策;隔代照料;劳动力市场

中图分类号:C924.24,F2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4)06-0056-14

作者简介:刘一伟,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北京 10008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从子女反哺到父母逆反哺:老龄化背景下高房价对家庭代际经济支持的影响研究”(7220428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高龄少子背景下延迟退休与全面二孩政策的良性互动研究”(20YJCZH103)、中央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JYXZ2408)

① 许琪:《从父职工资溢价到母职工资惩罚——生育对我国男女工资收入的影响及其变动趋势研究(1989—2015)》,《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5期。

② H.Kleven,et al.,“Children and Gender Inequality: Evidence from Denmark,”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Applied Economics,vol.11,no.4(2019),pp.181-209.

③ T.Petersen,et al.,“From Motherhood Penalties to Husband Premia:The New Challenge for Gender Equality and Family Policy,Lessons from Norwa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119,no.5(2014),pp.1434-1472.

④ P.England,et al.,“Do Highly Paid,Highly Skilled Women Experience the Largest Motherhood Penalty?,”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81,no.6(2016),pp.1161-1189.

新中国成立以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中国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同时,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迈向大众化,女性受教育程度持续上升,逐渐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然而,女性在劳动力市场却面临着两方面的困境:一是劳动参与率呈下降趋势,从1990年的79.39%下降到2019年的68.57%;二是劳动力市场性别不公现象依然存在。已有文献试图从雇主歧视、职业隔离与人力资本等角度,窥探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下降与劳动力市场性别不公形成的原因,但并未形成共识。①

随着研究的不断推进,有学者将研究目光从工作市场聚焦到家庭层面,认为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和劳动力市场不公根植于家庭角色差异。②家庭角色理论强调,女性生育后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投入养育子女,致使她们在劳动力市场表现较差,“母职惩罚”效应凸显。③然而,生育过程中家庭却赋予了男性不同角色,男性承担养家职责而需要更加努力工作,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的表现提升,呈现“父职溢价”效应。④

在中国的语境下,“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观念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从理论层面来看,性别分工是导致生育对“母职惩罚”和“父职溢价”产生不同影响的核心因素。可以预见,生育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将在中国更加显著。然而,在现实中,尽管中国生育率持续下降,却伴随着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度的降低和市场性别不公现象的加剧。由此可见,生育率的下降并未有效缓解“母职惩罚”,反而可能使这一现象更加突出。【申超 :《扩大的不平等:母职惩罚的演变(1989—2015)》,《社会》2020年第6期。】因此,深入探讨理论与现实之间的悖论,对于理解生育对劳动力市场的深远影响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某一个研究领域的出现都是现实社会情景的“镜像”。对“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的分析不能脱离其产生和演化的历史背景。中国于2014年【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由于2013年执行时间较短,本文将该政策研究样本的观测起始时间设定为2014年。】与2016年分别推行了“单独二孩”与“全面二孩”政策,时至今日,二孩政策已经对中国生育水平、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毫无疑问也影响着不同性别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表现。虽然现有西方文献从不同角度切入,均研究发现生育对男性和女性工资收入的不同影响。但是目前国内文献较少同时涉猎生育对男性与女性劳动力的影响研究,相关实证分析更是匮乏。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在识别生育对劳动力影响的方法上,面临着内生性问题的责难。值得欣慰的是,中国于2014年与2016年实施的二孩政策为识别生育与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因果关系提供了机会。基于此,本文以中国二孩政策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以分析生育政策产生“母职惩罚”还是“父职溢价”效应。

一、政策背景与文献回顾

(一)二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与作用

对于人口经济学者来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不是投资、消费与出口,而是巨大的人口规模——人口红利。近些年来,我们看到了巨大的社会与政策变化:一方面,居民生育率持续走低,人口少子化趋势凸显;另一方面,中国二孩政策已经出台并不断完善,它们承载着提高居民生育意愿以及促进中国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期待。

本文的二孩政策既包括中国实行的“单独二孩”政策,也涵盖后期推行的“全面二孩”政策。前者是指允许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经申请后可生育两个子女,并需办理《生育服务证》。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二孩”政策作为重要的计划生育措施,自决议通过后由各省市具体实施。然而,该政策的实际效果不及预期,未能显著提升中国居民的生育水平。因此,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随后,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二孩政策对中国人口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见图1)。从新生人口数量上看,2013年中国新生人口数量为1640万,而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2014年的政策效果明显,新生人口数量为1687万,其中二孩出生人数为408万,但是2015年新生人口数量又呈现下降趋势(1655万)。受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刺激,2017年中国新生人口数量为1723万,其中二孩出生人数为883万,此后5年呈逐年递减趋势,新生人口数量从2018年的1523万下降至2022年的956万,新生二孩人数从2018年的762万下降至2022年的200万。从增长率上看,2012—2017年人口增长率均超过了5%,但是2018—2022年人口出生率呈现断崖式下降,从3.8%下降至-0.6%,中国人口总数开始呈现负增长趋势,生育政策调整促进生育行为的效应堪忧。

(二)文献综述

本文旨在研究二孩政策对“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的影响,主要与两类文献密切相关:其一是二孩政策实施的效应研究,其二是“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的相关研究。在第一类文献中,部分学者实证检验了二孩政策的经济社会效益。一是生育层面的影响。石智雷和杨云彦针对二孩政策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农村居民的二孩生育意愿略高于城市居民;同时,他们研究还发现,育龄妇女的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高,其生育意愿越低。【石智雷、杨云彦:《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人口研究》2014年第5期。】由于生育带来照料压力,部分学者探讨了二孩政策与儿童照料资源的关系,发现如果育龄妇女没有儿童照料的相应支持,就难以平衡生育、家庭照料及参与市场劳动。【王维国等:《生育政策、生育意愿与初育年龄》,《经济研究》2022年第9期。】二是经济层面的影响。中国家长对学区房具有一定的执念,有学者分析二孩政策出台后,与邻近的普通住房相比,学区房的相对溢价程度更高。【李雪松等:《“二孩政策”与学区房溢价——基于人口政策变化的政策评价分析》,《财经研究》2017年第6期。】汪伟等则从家庭消费的角度出发,发现“单独二孩”政策并没有对非独家庭的消费产生影响,但是“全面二孩”政策显著降低了生育二孩的非独家庭的消费。【汪伟等:《二孩政策对家庭二孩生育与消费的影响研究——基于CFPS数据的考察》,《财经研究》2020年第12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本文最为相关的是杨凡和何雨辰的研究,他们考察了生育一孩对女性收入的影响,但忽视了居民异质性的特征与职业晋升等影响因素,且未能刻画二孩政策的作用机制。【杨凡、何雨辰:《中国女性劳动供给中的“母职惩罚”》,《人口研究》2022年第5期。】

另一类文献关涉到“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的内涵、测度及形成原因等内容。就“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内涵而言,生育惩罚主要指代生育行为的机会成本,包括抚育子代所损失的劳动力市场参与机会、收入与职业晋升机会等。【N.Jia and X.Dong,“Economic Transition and the Motherhood Wage Penalty in Urban China:Investigation Using Panel Data,”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no.4(2013),pp.819-843.】但是,生育行为对女性与男性职业发展却呈现“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的显著差异。“母职惩罚”主要表现为生育行为使女性就业机会更少、职业中断概率更高、薪资水平更低等。【於嘉、谢宇:《生育对我国女性工资率的影响》,《人口研究》2014年第1期。】“父职溢价”主要表现为生育行为使男性在劳动力市场中表现得更加优秀,就业机会与薪资待遇更高等。【H.Kleven,et al.,“Children and Gender Inequality: Evidence from Denmark,”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Applied Economics,vol.11,no.4(2019),pp.181-209.】

在“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成因方面,部分学者从人力资本的角度出发,认为女性生育行为将阻碍她们的人力资本积累,而男性却不受此影响;同时,生育子女后女性可能将更多的时间用于照料子女或者采取灵活就业的方式(比如时间灵活类工作),男性则将精力用于努力工作,甚至为了获得补偿性收入而主动加班等,致使二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A.Killewald,“A Reconsideration of the Fatherhood Premium: Marriage,Coresidence,Biology,and Fathers Wage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78,no.1(2013),pp.96-116.】另外,雇主性别歧视也将导致“母职惩罚”效应与“父职溢价”效应的存在。【S.J.Correll,et al.,“Getting a Job: Is There a Motherhood Penalt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112,no.5(2007),pp.1297-1338.】

在“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测度方面,学者就生育行为带来的就业收益或者损失估算等问题存在较大差异。一项针对美国的研究发现,生育子女使女性收入降低了7%左右,男性收入增长了3%左右,得出类似结论的还有针对英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家的研究。【M.J.Budig and M.J.Hodges,“Differences in Disadvantage: Variation in the Motherhood Penalty across White Womens Earnings Distribution,”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75,no.2(2010),pp.705-728;R.Glauber,“Trends in the Motherhood Wage Penalty and Fatherhood Wage Premium for Low,Middle,and High Earners,”Demography,vol.55,no.5(2018),pp.1663-1680.】但是针对丹麦、瑞典与挪威等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研究却发现“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现象均不明显。【G.Vagni and R.Breen,“Earnings and Income Penalties for Motherhood: Estimates for British Women Using the Individual Synthetic Control Method,”Europe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75,no.5(2021),pp.834-848.】

国内相关研究表明,每生育一个子女会导致女性工资水平下降约7%,这一水平与国外研究结果大致相当。【於嘉、谢宇:《生育对我国女性工资率的影响》,《人口研究》2014年第1期。】然而,也有学者发现,中国女性在生育当年的工资水平下降幅度约为17%,远高于欧美国家。【N.Jia and X.Dong,“Economic Transition and the Motherhood Wage Penalty in Urban China:Investigation Using Panel Data,”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no.4(2013),pp.819-843.】因此,生育行为对“母职惩罚”和“父职溢价”的具体影响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此外,有学者针对生育行为带来的长期影响进行了论证,但并未形成共识。一是生育行为带来的“母职惩罚”效应会长期存在,且这种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累加。更进一步,研究表明生育行为会阻碍中年期女性的职业向上流动,产生“母职惩罚”效应。【D.S.Loughran and J.M.Zissimopoulos,“Why Wait?The Effect of Marriage and Childbearing on the Wages of Men and Women,”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vol.44,no.2(2009),pp.326-349.】二是有研究证伪了“母职惩罚”的累积效应与“父职溢价”效应的存在。一方面,男性在育儿中的参与,直接弱化了生育行为带来的“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效应,同时性别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会有所减弱。另一方面,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女性逐渐从育儿职责中解放,生育行为对其工资收入的负面效应逐步减弱,最终可能趋于消失。【申超 :《扩大的不平等:母职惩罚的演变(1989—2015)》,《社会》2020年第6期。】

综上所述,虽然已有文献关注二孩政策的经济社会效应,但对二孩政策与父母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研究尚显不足。同时,尽管“母职惩罚”和“父职溢价”的内涵、测度及形成原因已有较多深入研究,二孩政策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却鲜有涉及。事实上,在中国面临低生育率困境的背景下,提高居民生育意愿的前提是论证生育政策能够带来何种效应。鉴于此,本文聚焦于论证二孩政策对“母职惩罚”和“父职溢价”效应的影响,并尝试刻画二孩政策通过何种路径产生这些影响。本文不仅为破解中国低生育率难题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优化生育政策提供了实证依据。

二、数据、变量与模型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自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CFPS旨在反映中国的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就业的变迁。CFPS从2010年开始基线调查,目前已进行了6期追踪调查,该数据库覆盖25个省(市、自治区),抽样框覆盖全国95%的人口,可以视为一个全国代表性样本。CFPS包含了家庭、生育和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数据,为深入研究生育政策与劳动力市场问题提供了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CFPS2012年、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四期的追踪调查数据,【CFPS于2010年开展了基线调查,但由于当时部分指标设计尚未完善,数据的适用性和完整性有限,因此本文选用2012年作为政策实施前的基线数据,更为可靠且数据质量更高。同时,2020年的CFPS数据缺失职业晋升等关键变量,无法满足本研究对父母劳动市场表现全面测度的需求。综合考虑数据的可用性、代表性和一致性,本文最终选取了2012年、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四期数据进行分析。】筛选样本的原则如下:(1)保留有配偶或者离异或者丧偶的样本;(2)保留符合生育年龄限制的个体,即女性20-49岁,男性20-60岁;(3)剔除关键变量缺失的个体。最后,得到四期数据共计69856个样本,其中女性31333个样本,男性38523个样本。【2012年15471个样本,2014年18328个样本,2016年18676个样本,2018年17381个样本。】

(二)变量选取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母职惩罚”与“父职溢价”,参考已有研究,【N. Jia and X. Dong,“Economic Transition and the Motherhood Wage Penalty in Urban China:Investigation Using Panel Data,”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no.4(2013),pp.819-843.】从劳动力市场参与、工资收入与职业晋升三个维度测量。劳动力市场参与采用CFPS问卷中“现在是否有工作”进行操作化,回答“有工作”,赋值为“1”,回答“没有工作”,赋值为“0”。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做家务是没有报酬的劳动,不属于工作范畴,因此,本文没有工作的人员包括“正在找工作”和“做家务”两类人群。

工资收入采用CFPS问卷中“把所有工资、奖金、现金福利、实物补贴都算在内,并扣除税和五险一金,您工作总收入(元/年)是多少”题项测量。需要指出的是,一是本文以2012年为基期,根据CPI指数对收入进行了调整;二是为了避免异方差等问题致使回归偏差,回归分析时对年工资收入进行取自然对数处理。

职业晋升采用CFPS问卷中“过去12个月内,这份工作获得以下哪类晋级”进行衡量,回答选项包括:“行政职务晋升”“技术职称晋升”,本文将获得任何一项晋升赋值为“1”,其他情况赋值为“0”。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二孩政策变量。“单独二孩”政策自2014年起在全国各省市逐步实施,而“全面二孩”政策则自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这两项政策的适用对象有所差异:“单独二孩”政策针对的是“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简称单独家庭),而“全面二孩”政策则面向“夫妻双方均非独生子女的家庭”(简称非独家庭)。本文参考汪伟等的研究,【汪伟等: 《二孩政策对家庭二孩生育与消费的影响研究——基于 CFPS 数据的考察》,《财经研究》2020年第12期。】依据政策目标家庭及其是否生育二孩来划分处理组和对照组,设定如下:①对于“单独二孩”政策,将2014年之前没有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且2014年及之后有两个孩子的单独家庭设定为处理组,其他家庭设定为对照组,政策冲击年份为2014年;②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将2016年之前没有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且2016年及之后有两个孩子的非独家庭设定为处理组,其他家庭设定为对照组,政策冲击年份为2016年。

在控制变量方面,为了避免遗漏变量造成的估计偏误,本文尽可能控制了同时影响父母劳动力市场表现和生育行为的变量。个体层面,年龄直接关涉被访者劳动力市场表现,同时有学者发现年龄与工资收入存在非线性关系,所以本文控制了年龄与年龄平方项。【程虹、李唐:《人格特征对于劳动力工资的影响效应——基于中国企业—员工匹配调查(CEES)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17年第2期。】在城乡二元经济体环境下,城乡就业环境不同,因此将户口作为控制变量。不同民族的居民,不仅就业选择不同,而且生育行为也不同,所以控制变量包括民族变量。【刘生龙、靳天宇:《生育数量是否影响子女受教育水平:来自人口抽样调查的证据》,《世界经济》2020年第10期。】健康体魄是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中有竞争力的先决条件,而接受教育能提升个人就业技能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收益。综上,本文个体层面控制变量设定如下:年龄(连续变量)、年龄平方(取自然对数)、户口(非农业户口=1)、民族(汉族=1)、健康水平(健康=1)、受教育年限(连续变量)。

家庭特征方面,在拥有住房产权的房贷压力下可能有更大动力积极工作,同时家庭规模越大,家庭消费也将增加,更可能促进个体积极工作。此外,在中国的情境下,家庭的社会交往支出是社会资本积累的过程,有助于在职场中有更好发展。因此,本文家庭层面控制变量设定如下:住房产权(拥有完全产权=1)、父母经济支持(是=1)、家庭支出(连续变量)、家庭规模(连续变量)、家庭人情礼支出(连续变量)。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模型设计

根据政策实施特点,本文利用政策目标家庭生育行为差异与政策实施时间构造双重差分识别策略,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识别二孩政策与父母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因果效应。模型设定如下:

yijt=β0+β1policyijt+β2conrtolijt+γj+σt+uijt(1)

yijt表示生活在j省份调查年份t个体i的劳动力市场表现,包括劳动参与、工资收入与职业晋升。policy是二孩政策,本文以政策目标家庭生育行为差异(Treat)与政策实施时间(post)的交互项表征二孩政策的处理效应,系数是二孩政策对父母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平均因果效应。controlijt是一系列控制变量,γj是省份固定效应,σt是年份固定效应,uijt为随机扰动项。

三、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报告了二孩政策对父母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基准回归结果。第(1)-(6)列均加入了个体与家庭层面控制变量,且控制了地区和时间固定效应。其中列(1)-(3)中交互项Treat × Post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二孩政策的实施改变了女性群体的劳动力市场表现,降低了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工资收入与职业晋升机会,即生育二孩存在“母职惩罚”效应。列(4)-(6)中交互项Treat × Post的系数均未通过显著检验,说明二孩政策的实施没有改变男性群体的劳动力市场表现,二孩政策的实施对男性劳动力市场参与、工资收入与职业晋升没有影响,即生育二孩不存在“父职溢价”效应。性别分工理论认为,社会对男女两性在家庭和劳动力市场中的角色存在不同的期待。传统上,女性被期望承担更多的家庭和育儿责任,而男性则更多地承担经济支撑的角色。而二孩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重了女性的家庭责任,使得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参与度和投入减少。因此,由于女性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在家庭事务上,她们在工作时间、精力投入以及职业发展方面受到了限制,从而导致了劳动力市场参与、工资收入和职业晋升机会的下降。相较于生育行为带来的“母职惩罚”效应,由于社会和职场对男性育儿责任的期待较低,生育二孩并未显著改变男性的工作投入和职业发展路径。因此,男性也没有享受到明显的“父职溢价”效应。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采用双重差分法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在政策发生前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不能存在显著的趋势差异,也就是说在满足平行趋势的条件下,双重差分结果才是政策干预的因果效应。【E. Duflo,“Schooling and Labor Market Consequences of School Construction in Indonesia: Evidence from an Unusual Policy Experime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91,no.4(2001),pp.795-813.】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进行平行趋势检验,设定事件发生时取值为0,事件发生前取值为负,事件发生后取值为正,比如,年份是事件发生前一年,则年份取值为-1,以此类推。同时本文以事件发生前2期为参照,考察后期对女性和男性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影响。参考汪伟等的研究,【汪伟等:《二孩政策对家庭二孩生育与消费的影响研究——基于CFPS数据的考察》,《财经研究》2020年第12期。】设定如下的回归模型:

yijt=α+∑l=2l=-1dlβl+Xγ+θj+uijt(2)

dl是指示函数,表示年份取值为l时,dl=1,否则为0。系数反映了年份特征对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影响程度,通过系数的显著性可以判断是否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估计结果见表3。可以看出,处理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前1期均不显著,而在政策实施当期、后1期以及后2期,生育二孩存在“母职惩罚”效应,证实了平行趋势假设。

2.安慰剂检验

尽管本文已在基准回归中对个体和家庭的一些特征进行了控制,但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观测的家庭或个体特征因素影响二孩政策对父母劳动力市场表现的评估结果。因此,本文构造虚假的政策时点进行安慰剂检验,即采用反事实方法构造虚假的二孩政策时点,如果系数不显著,说明前文中的识别结果是二孩政策的作用。结合本文采用的是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4期数据,因此,本文构建以下两种“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虚假政策实施时点,即假设2012年实施“单独二孩”、2018年实施“全面二孩”,2016年实施“单独二孩”、2018年实施“全面二孩”。表4报告了虚假政策实施时点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在两种虚假政策实施时点下,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说明基准回归中女性和男性的劳动力市场表现是二孩政策的作用结果。

此外,我们还进行了其他稳健性检验,包括:(1)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PSM-DID),通过构建倾向得分匹配样本后实施双重差分估计;(2)替代变量法,例如为了剔除工作时长的影响,从小时工资的角度衡量个体的收入;(3)改变样本容量法,比如本文对连续变量进行1%和5%缩尾处理,以排除极端值的影响,又如增加2010年CFPS调查数据等;(4)排除干扰性政策的混杂效应,譬如排除少数民族地区等对生育限制不严格的地区造成的估计偏差,同时排除产假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造成的估计偏差等。需要说明的是,其他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验证了政策效应的稳健性。【囿于篇幅,对应的回归结果报告未能在正文中呈现,可以向作者函索。】

四、异质性分析与机制检验

由于生育二孩不产生“父职溢价”效应,下文不再探讨生育政策与男性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关系。本部分主要沿用上文的生育二孩致使“母职惩罚”效应的结论,首先进行一系列异质性分析,主要考察二孩政策与“母职惩罚”之间的关系是否在不同类型的群体中都成立。然后从人力资本、工作-家庭平衡与夫妻相对收入地位角度出发,尝试刻画二孩政策产生“母职惩罚”效应的作用机制。

(一)异质性分析

1.不同工作类型的区分考察

在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产权改革共同推动了国有与非国有体制并存的社会经济格局,由此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周扬、谢宇:《二元分割体制下城镇劳动力市场中的工作流动及其收入效应》,《社会》2019年第4期。】随着双元劳动力市场的持续演化,逐渐形成了“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部门及资源配置体系。对于劳动力市场中的个体来说,“体制内”工作具有“铁饭碗”的特征,即享有较高的收入、福利与保障等。而非国有的市场竞争部门属于“体制外”领域,个体在与雇主议价中处于弱势地位,且需要承担更多的市场风险。所以,二孩政策可能对“体制内”与“体制外”中的女性群体产生不同效应。从表5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体制内”样本中,二孩政策产生的“母职惩罚”效应未得到完全验证,表现为估计系数不显著。在“体制外”样本中,二孩政策对女性劳动力市场表现的负向影响更加显著。该结论与许琪的研究发现一致,在国有部门女性没有因为生育行为产生“母职惩罚”效应,但对非国有部门女性的工资收入、劳动力市场参与与职业晋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许琪:《从父职工资溢价到母职工资惩罚——生育对我国男女工资收入的影响及其变动趋势研究(1989—2015)》,《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5期。】

2.不同教育程度的区分考察

在中国的现实情境下,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女性更有可能进入管理岗位或竞争性较强的行业,这些职业尽管赋予她们更高的自主性,却通常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相比之下,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女性往往较早生育,由于前期人力资本积累不足,难以弥补生育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更容易受到“母职惩罚”的影响。为此,本文将女性群体分为高等教育者与非高等教育者,具体回归见表6。总体来说,二孩政策产生的“母职惩罚”效应在非高等教育者群体中更加显著。原因可能是非高等教育者的女性群体工作没有弹性,且没有能力购买抚育服务;【R.Glauber,“Trends in the Motherhood Wage Penalty and Fatherhood Wage Premium for Low,Middle,and High Earners,”Demography,vol.55,no.5(2018),pp.1663-1680.】然而,劳动力市场中的工作组织往往对高等教育类员工容忍度较高,即使员工存在迟到、早退、怠工、旷工等违规行为,也不会轻易解雇员工。

3.不同年龄的区分考察

本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年龄分段,【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新的年龄分段,45岁以下为中青年人。】将女性样本分为45岁以上与45岁及以下,探讨年龄在生育政策对劳动力市场表现中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7)。可以发现交互项Treat×Post的系数在45岁及以下的女性群体中显著为负,即二孩政策对45岁及以下女性工作收入、劳动力市场参与与职业晋升产生了负向影响,而Treat×Post的系数在45岁以上的女性群体中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该发现与申超研究发现相似,一般而言,女性在生育行为刚结束时所面临的惩罚效应最为显著,这是由于育儿责任较为繁重,此阶段对体力与精力的消耗较大,且需要投入大量的照料时间。【申超:《扩大的不平等:母职惩罚的演变(1989—2015)》,《社会》2020年第6期。】然而,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尤其是进入学龄期后),子女逐渐具备自理能力,女性的照料负担显著减少,从而使其就业参与度和工作专注度得以恢复。

(二)机制分析

1.人力资本机制

人力资本理论最早被用来阐释男性与女性职业地位差异。根据经典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投资(比如培训、锻炼、技能训练等)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同时对劳动者收入与职业晋升等具有积极效应。【J.Mincer and S.Polachek,“Family Investments in Human Capital: Earnings of Wome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82,no.2(1974),pp.S76-S108.】然而,生育及抚育行为因为照顾孩子而影响工作经验的积累,导致职业中断的“职业空窗期”会减少个体的人力资本存量,或者减少在教育和职业培训上的投入,造成女性人力资本贬值。正如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Gary S. Becker)所言,“已婚妇女操持家务的义务,减少她们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也许是男女之间工资、职业差异的根源所在”。【Gary S Becker,A Treatiseon the Family,Cambridge,MA:Ha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本文将选用教育培训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作为人力资本投入的代理变量。表8第(1)列报告了二孩政策对女性人力资本投入回归分析的结果,交乘项Treat×Post的系数显著为负。这一结果表明二孩政策后,处理组女性降低了人力资本投入。这为二孩政策通过影响人力资本投入产生“母职惩罚”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

2.工作-家庭平衡机制

补偿性差异理论为本文建构工作-家庭平衡机制提供了启示,该理论指出个体劳动者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职业。尽管某些职业的收入较低,但可能具备其他隐性福利或提供较为轻松的工作环境,从而对劳动者形成吸引力。【庄渝霞、冯志昕:《论生育事件对女性和男性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基于CHNS 1993—2015年追踪调查的实证研究》,《人口学刊》2022年第5期。】对于女性而言,为了协调职业与生育行为间的冲突会选择中断就业或从事非正规就业,即女性为了实现工作-家庭平衡(增加家庭时间投入而降低工作时长),往往选择偏向“对母亲更友好”的工作,暂时性退出劳动力市场或者降低职业期许或者非正规就业等。但这一策略往往致使女性收入下降,且更难以获得职业晋升的机会。从表8第(2)-(4)列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女性会增加家务劳作时长与降低工作时长,且采取灵活就业的方式,佐证了实现工作-家庭平衡是二孩政策影响女性劳动力市场表现的作用机制。

3.夫妻相对收入机制

新古典家庭劳动供给理论将家庭结构纳入个人劳动供给分析,认为家庭成员会根据自身在市场与非市场劳动中的效率选择就业方向,以实现家庭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在这一框架下,夫妻双方对有偿与无偿劳动的分配取决于经济比较优势:当夫妻间潜在工资差距扩大时,收入较高的一方更倾向于参与市场工作,而收入较低的一方则可能退出劳动力市场或选择非正规就业,转而承担更多家庭生产任务。【胡荣、谷婧:《母职、家庭庇护与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会学评论》2023年第3期。】尤其是在市场化扩大和子女照料责任加重的背景下,家有更多未成年子女的女性影响更大,因为养育更多子女需要更多的照料劳动。因此,二孩政策可能影响夫妻相对收入地位,进而影响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表现。表8第(5)列报告了夫妻相对收入差的回归结果,交互项Treat × Post的系数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二孩政策扩大了夫妻相对收入差,这为夫妻相对收入差是二孩政策产生“母职惩罚”效应的作用机制提供了证据。

五、拓展性分析:隔代照料削弱了“母职惩罚”效应吗?

在前文的分析中,着重探讨的是二孩政策产生的“母职惩罚”效应以及产生这一效应的作用机制。实际上,仍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隔代照料能够削弱“母职惩罚”效应吗?

家庭研究的集大成者古德提出,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家庭结构有小型化和核心化的趋势,但是这些判断并没有被实证研究所证实,恰恰相反的是,家庭形态更加多元化。【曾旭晖、李奕丰:《变迁与延续: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类型学研究》,《社会》2020年第5期。】同时,家庭的代际互动并没有降低。在此背景下,有学者提出代际团结的理论框架。【V.L.Bengtson and R.E.Roberts,“Intergenerational Solidarity in Aging Families: An Example of Formal Theory Construction,”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vol.53,no.4(1991),pp.856-870.】该分析框架与中国社会的“家本位”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均强调家庭的整体性,团结互助是家庭成员赖以生存的重要先决条件。诚然,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加速,家庭这一基本社会单元展示了一系列新的特征,但是家庭核心功能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家庭团结互助依然具有强大的韧劲和弹性。诸多家庭研究者均看到中国转型期家庭结构和关系的文化抗逆性,且发现家庭代际互助对个体的重要性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胡荣、谷婧:《母职、家庭庇护与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会学评论》2023年第3期。】

面对转型期逼仄的就业环境与沉重的家庭照料负担,父母隔代帮扶是子女抵御风险、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条件。更进一步,有学者曾直接点出家庭帮扶的内涵,即“家庭为子代尤其是女性提供经济资源、心理满足和身份认同的基础,以帮助他们抵御劳动力市场的风险”。【邹铁钉、殷伟策:《延迟退休、隔代照料与青年人就业》,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23年第9期。】本文认为,父母隔代帮扶是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的关键因素及获得抵御劳动力市场风险的核心资源之一。为此,本文将CPFS儿童问卷中的问题“白天孩子最主要由谁照管”操作化为隔代照料变量,并将“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孩子的外公/外婆”照料赋值为1,其他为0。表9报告了回归结果,第(1)-(3)列中Treat × Post × 隔代照料的系数分别约为1.183、0.211与0.244,且在1%和5%水平上显著。这一结果表明由于隔代照料的提供,二孩政策实施后处理组女性的工资收入、劳动力市场参与与职业晋升显著提高。这为隔代照料削弱“母职惩罚”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

六、结论和政策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明确指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但是中国人口却呈现少子化的趋势。因此,论证生育政策对女性与男性产生何种劳动力市场效应,可以为中国居民释放生育潜能提供启示。

本文以2014年与2016年中国二孩政策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分析生育带来“母职惩罚”还是“父职溢价”效应。研究结果显示,中国二孩政策的实施对男性并不产生“父职溢价”效应,而对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收入水平与职业晋升产生了负向影响,生育二孩具有“母职惩罚”效应,且“母职惩罚”效应在“体制外”、教育程度低与中青年群体中更加显著。同时,人力资本、工作-家庭平衡与夫妻相对收入地位是“母职惩罚”效应存在的作用机制。拓展性研究发现,父母提供隔代照料能够调节生育二孩产生的“母职惩罚”效应。

为完善中国女性就业政策和生育政策,应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需积极践行中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促进性别平等。进一步加强防范招聘与职业晋升中的性别和生育歧视,切实杜绝在招聘或晋升环节因性别或生育原因限制或拒绝育龄女性的现象,从而减轻生育对女性就业、收入和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其次,应通过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各地建立更多公立托育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托育行业。政府可通过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激励政策,推动托育服务的普及化。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为职工建立内部托育中心,为职工子女提供便利的日托服务,以减少因接送和托育安排带来的压力。此外,针对灵活就业和非全职工作的女性,应探索并提供短时托育服务,满足不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例如,在社区内设立小时制托育服务点,帮助女性缓解照料压力,避免因育儿责任而退出劳动力市场。最后,应出台或制定鼓励祖辈参与育儿的激励政策或措施。如为承担隔代照料责任的退休人员提供育儿补贴,以鼓励祖辈积极协助子女育儿;鼓励社区组织为祖辈提供专业的育儿指导和健康检查服务,以提升隔代照料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同时减少育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家庭矛盾和冲突。

(责任编辑:吴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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