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魏国国官建置及其意义

2024-01-01沈雷

湖北社会科学 2024年6期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魏国

摘要:汉魏的成功禅代,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王朝更替的典范。禅代程序中国之建立和国官建置,是此模式中的重要组成结构。建安十八年,曹操开建魏国,自置百官。魏国之设在精神上取则汉初诸侯王之制,等齐汉之朝廷,实质上是在为其后的禅代做准备。故其国官兼采汉初之官名,并取则东汉朝廷,同时加入新创之制,形成独特的魏国国官制度。大理、奉常、御史大夫三官即标识魏国国官的历史存在。此三官的历次重现反映出,建国设官成为禅让过程中的固定结构。王朝更替的基本逻辑是国升格为王朝,领有天下,国号成为天下号,而前代王朝降为国。从时间尺度上看,诸国建立而争夺天下,同构于在空间中争夺天下的战国,可称为“历时之战国”。

关键词:魏国;魏晋南北朝;国官;禅代;御史大夫

中图分类号:K235"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3-8477(2024)06-0152-10

清代学者赵翼称:“古来只有禅让、征诛两局,……至曹魏则既欲移汉之天下,……于是假禅让为攘夺。自此例一开,而晋、宋、齐、梁、北齐、后周以及陈、隋皆效之。……至曹魏创此一局,而奉为成式者,且十数代,历七八百年,真所谓奸人之雄,能建非常之原者也。”[1](p143)赵翼所称的曹魏创设之局,即魏晋南北朝至北宋时期,王朝更替所一贯遵用的禅让之制。此制在汉魏的王朝易代中首次得到完整施用,并凝固成所谓的“汉魏故事”,在此后的王朝更迭中被多次沿用。

关于魏晋以来禅让制度的研究,学界已有丰厚的成果积累。宫川尚志梳理了汉魏至北宋的历代禅让史实;周一良研究了魏晋以来禅让制下王朝的史书书写,徐冲沿此路径继续探讨了国史书写和皇帝权力的起源;周国林总结了易代过程的具体程序;楼劲和范兆飞分别研究了禅让制产生的思想和社会背景;最新的研究则有邱靖嘉从天文分野角度的观察。①

同时,首个成功完成禅让程序的曹魏代汉,也受到较多关注。1汉魏禅代肇端于曹操时期,故现有研究集中审视了曹操的诸多措置,其中,加九锡和建魏国无疑是最关键的程序。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较早关注了禅让模式中的加九锡环节。周一良也注意到了加九锡的标志性意义,认为从加九锡到封国建台,直至最后禅让,是历代禅让易代中近乎规律性的现象。朱子彦和日本学者菊地大同样研究了九锡殊礼。杨英则研究了魏公之封的政治意义。2与上述研究相比,对曹操所建立的魏国制度的研究则较薄弱。

本文将以禅让过程中所建置的魏国国官为主要关注点,具体考索其中的标志性职官,展现在禅让模式中国官建置的结构性存在,并尝试给出这一表象背后的内涵意义,以期对魏晋以降的禅让制度提供一些新解释。

一、魏国国官的构建

建安十八年(213年),汉献帝策命曹操为魏公,策文曰:“……今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巨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封君为魏公。锡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尔龟,用建冢社。……又加君九锡,……魏国置丞相已下群卿百僚,皆如汉初诸侯王之制。”[2](p38-39)这意味着曹操能以魏公身份开建魏国,自主设置魏国官员。同年十一月,“初置尚书、侍中、六卿”。[2](p42)清人赵一清称:“此魏国之官也,故曰初置。”[3](p172)曹操所建魏国的国官系统,其基本构架应仿自东汉朝廷。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进爵为魏王;八月,以大理钟繇为相国,同时“始置奉常宗正官”。[2](p49)相国和奉常、宗正都是魏国官。二十二年(217年),“以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并“初置卫尉官”。[2](p49)御史大夫和卫尉同样是魏国官。从建安十八年起至建安二十二年,魏国国官的设置基本完成,包括相国、御史大夫,尚书、侍中,六卿和奉常、宗正、卫尉等官。故《魏都赋》称:“其府寺则位副三事,官逾六卿。”[4](p277)

关于曹操封魏公后所设之官,《魏都赋》注记:“建安十八年,始置侍中、尚书、御史、符节、谒者、郎中令、太仆、大理、大农、少府、中尉。”[4](p278)注中所言较《三国志·武帝纪》所称“初置尚书、侍中、六卿”要详。而《武帝纪》中所记之设官,如“始置奉常宗正官”“初置卫尉官”,均来自裴松之所引王沈《魏书》。陈寿的《三国志》过分追求简净,许多可贵的史料被删落,《魏书》中则保存了不少原始资料。《魏书》大约至南宋时亡佚,《文选》注所引当来自《魏书》原文。故陈寿所谓之六卿,实为郎中令、太仆、大理、大农、少府、中尉。

东汉朝廷之九卿为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建安二十一年,魏国设奉常、宗正;二十二年,设卫尉;相较东汉九卿,魏国国官唯少大鸿胪。陈寿所概括之六卿,以东汉官制看,实为五卿加中尉。《魏都赋》注中还详细记载了各府寺的位置:

当司马门南出,道西最北东向相国府,第二南行御史大夫府,第三少府卿寺。道东最北奉常寺,次南大农寺。出东掖门正东,道南西头太仆卿寺,次中尉寺。出东掖门,宫东北行北城下,东入大理寺。宫内大社西郎中令府。[4](p277)

此外注中并及尚书、御史等官的官署所在:“升贤门内听政闼,向外东入有纳言闼、尚书台”;“显阳门内宣明门外,东入最南有谒者台阁,次中央符节台阁,最北御史台阁”。[4](p271)建安十八年建置之魏国国官尚书、御史、符节、谒者、郎中令、太仆、大理、大农、少府、中尉皆有具体官署所在,相国、御史大夫、奉常诸官官署也可见。侍中之官署,据郭济桥推论,当在升贤门外路东。[5](p34-38)唯有卫尉、宗正之官署不见所在。

魏文帝受禅时,魏国已经有九卿之称,时有“相国华歆、太尉贾诩、御史大夫王朗及九卿上言”劝文帝禅代。[2](p72)在《上尊号碑》中,记有“相国安乐乡侯臣(华1)歆,大尉都亭侯臣(贾)诩,御史大[夫安陵亭侯(王)朗]”,“奉常臣[贞,郎中令臣洽,卫尉安国亭侯臣]/昱,大仆臣夔,大理东武亭侯臣(钟)繇,大农[臣霸,少]府臣林”。[6](p183)以上记载,都不见有大鸿胪的身影,是知魏国国官中并无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称,大鸿胪“掌诸归义蛮夷”。[7](p730)《续汉书·百官志》记大鸿胪职掌为“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8](p3583)大鸿胪所掌主要为外交事务,[9](p59-73)此当属于天子的权力。汉代六玺中,天子三玺主要用于外国及外交事务,[10](p52-56)故对应的职官大鸿胪似非诸侯王国所能设置。总之,魏王国所设之官,对应东汉朝廷之八卿,而缺大鸿胪。不过魏国设有大鸿胪属官客馆令,《魏都赋》称:“营客馆以周坊,饰宾侣之所集。”[4](p278)《唐六典》记:“汉鸿胪属官有行人,武帝改为大行令;魏改曰客馆令。”[11](p506)魏文帝践祚后,董昭“迁大鸿胪”,[2](p440)魏朝始有大鸿胪之设。

总之,建安年间,魏国国官的基本组成为相国、御史大夫,侍中、尚书、御史、符节、谒者,郎中令、太仆、大理、大农、少府、卫尉、奉常、宗正八卿和中尉诸官,其规模已远超东汉时期诸侯王国的国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记: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7](p741)

东汉时期王国建置大致如西汉时,故东汉诸侯王国官,当存有相、五卿(大鸿胪如上言不应有)和中尉,其官制规格显然远不及魏国。

魏国国官大抵是模仿东汉朝廷设置的。东汉本设三公,建安十三年(208年),“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2](p30)魏国设有丞相和御史大夫,即是对东汉朝廷的模仿。建安十八年所设侍中、尚书,同样仿自东汉朝廷。东汉尚书权力扩大,以至有仲长统“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之言。[8](p1657)此说虽有夸大,但三公和尚书是东汉中央最重要的两个机构,[12](p119-126)故魏国建官首先要标明尚书的建置。侍中则在中平六年(189年)官制改革后,成为儒士用来取代外戚和宦官在内廷中权力的职务,从而成为构筑一种新型皇帝权力结构的工具。[13](p27)魏国所置之侍中,见裴注引《魏氏春秋》:“王粲、杜袭、卫觊、和洽为侍中。”[2](p42)四人俱为士人,其建置也当仿自东汉朝廷。但魏国国官也并非对汉朝廷的全盘照搬,亦有独创之处,最著名的当是曹操所设之秘书,至魏文代汉,分为中书和秘书两个机构,[14](p52-53)成为后代中书省的原型。

魏国国官虽仿自汉廷官制,但其中也存在数个与汉廷不同的官称,昭示着其独特性,如光禄勋(汉官)和郎中令(魏官)、大司农(汉官)和大农(魏官)、太常(汉官)和奉常(魏官)、廷尉(汉官)和大理(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7](p727)《续汉书·百官志》称,武帝为区别朝廷与王国官“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8](p3627)故郎中令之名,可理解为沿袭武帝改制后诸侯王国之设官,也可理解为采用汉武改制之前的官称。大农,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条,“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7](p731)朝廷官与王国官在太初元年(前104年)应进行了统一更名,只有特殊说明的郎中令等三官保持了异名。故大农之名应是武帝改制前之官称。大理,据《百官公卿表》廷尉条,“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7](p730)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已省诸侯王国之廷尉,故大理应为景帝时汉廷之官称。奉常,“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7](p726)太常之名至武帝时未改,故西汉诸侯国所设官名也当为太常,则奉常之名应理解为景帝改制前之官称。魏国所设异名之官称,如以曹操“始犹存谦益之名”解释,[3](p172)似难成立。两者的异名更可能来自汉代不同时期的官称,郎中令、大农、大理、奉常,都是汉武帝前汉朝之官名。根据加九锡策“群卿百官,皆如汉初诸侯王之制”所言,“汉初”即包含有采用汉代初期的官名之意。

此外,策文强调的汉初诸侯王之制有何特殊之意呢?《史记·五宗世家》云:“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15](p2104)《续汉书·百官志》云:“汉初立诸王,……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8](p3627)可知汉初诸侯王之制的特点为“拟于天子”,“百官皆如朝廷”。贾谊《等齐篇》称:

天子之相,号为丞相,黄金之印;诸侯之相,号为丞相,黄金之印,而尊无异等,秩加二千石之上。天子列卿秩二千石,诸侯列卿秩二千石,则臣已同矣。……天子卫御,号为大仆,银印,秩二千石;诸侯之御,号曰大仆,银印,秩二千石,则御已齐矣。[16](p46-47)

可知汉初诸侯王国之设官,同于汉朝廷,且官秩等级皆相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有《秩律》一篇,[17](p257-258)其所记的二千石官员,即为汉廷与诸侯国同置且官名秩级相同的官员。故强调“汉初诸侯王之制”,并非是要全部采用诸侯王之制度,而是取其精神,强调魏国官制与朝廷等齐的一面。所以,尽管大理之官称只存于景帝时期汉朝廷之中,魏国也可将之取用。魏国设有模仿当时东汉官制的尚书、侍中,亦有取汉前期朝廷官名的大理、奉常、大农、郎中令等;此外,丞相、御史大夫的设置既是对当时东汉朝廷的模仿,也是对西汉制度的回归,[18](p44-53)这也能体现“汉初”之意。至此,可知魏国官制仿自东汉朝廷,并兼取东汉和西汉朝廷之官名。

当时东汉存有汉朝廷和魏国两套官称大致相同的官僚系统。同一人物也可能同时具有汉廷和魏国两种不同的官职。如华歆同时具有汉廷尚书令和魏国御史大夫两重身份。又如曹操,其加九锡封魏公,实已突破汉朝的官爵体系,是古五等爵制的“回归”;[19](p172-183)同时曹操仍以丞相领冀州牧,因此曹操本人也同时具有魏国主和汉廷丞相的双重身份。魏国也正如学者所言,是一个独立于汉的国家,[20](p65-70)是一个与汉室平行独立公国,[21](p77-89)而汉朝廷实际上是魏公国的影子政府。[22](p210)以汉廷为模板建立的魏国,正“在东汉帝国的母体内孕育成长”,[22](p209)并必将取而代之。

建安十八年,曹操封魏公,“建魏社稷宗庙”。[2](p42)十九年正月,魏公“始耕籍田”;[2](p42)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2](p43)二十一年,“公亲耕籍田”;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2](p47)二十二年,“天子命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2](p49)汉魏禅代作为一个整体规划的王朝更替方案,在这几年中正稳步实施,在曹操身份逐步去臣化的同时,汉帝的各种制度性权力也逐步被魏公(王)所替代行使。[23](p40-49)

魏国国官建置同样体现出魏国对汉朝制度的取代。建安十八年,“魏国置丞相已下群卿百僚”;[2](p39)建安二十年,“天子命公承制封拜诸侯守相”。[2](p46)开建魏国使曹操第一次从制度上获得了自置高级官吏的权力,二十年诏则使曹操能逐步将汉廷的地方守宰转化为魏国所有。[24](p29-35)经过这一系列对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转化,曹操逐步进行着魏国国官对汉廷官僚的取代工作。

二、魏国三官的存在与历次重现

周一良认为“东晋以来政权禅代之经过,……其间颇多因袭类似,近乎规律之现象”,[25](p255)并提示要注意禅代过程中的规律性内容。[26](p547)对此学界已有禅让模式、[27](p99)霸府模式[28]的研究总结。那么在官制方面,是否也存有类似规律,或是不变的结构呢?

为考察此问题,需要选定观察锚点。魏国国官与东汉朝廷所设之官大多名称相同、不易分别,所以关注点应集中于四种异名的官职(即郎中令、大农、大理、奉常四官)之上,有此官名的即是国官,而非朝廷之官。其中郎中令和大农在晋朝所设诸侯王国中同样存在,《晋书·职官志》记:王“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29](p743)诸侯王中的同名官也易造成混淆,故应关注的当是大理和奉常两官,另外也包括御史大夫之官。

首先需确认此三官在魏国的建置及除授情况。魏国首任大理为钟繇,《魏书·钟繇传》记:“魏国初建,为大理。”[2](p394)建安二十一年“八月,以大理钟繇为相国”。[2](p47)钟繇之后,任大理者为王朗,《魏书·王朗传》载:“魏国初建,以军祭酒领魏郡太守,迁少府、奉常、大理。务在宽恕,罪疑从轻。钟繇明察当法,俱以治狱见称。文帝即王位,迁御史大夫。”[2](p407-408)建安二十一年,王朗任魏国新设之奉常,八月在钟繇迁相国后继任为大理,直至文帝为魏王时,才改任御史大夫。文帝即魏王时,钟繇“复为大理”。[2](p395)

奉常,设于建安二十一年,首任者为王朗,其后任者有凉茂。《魏书·凉茂传》记:“魏国初建,迁尚书仆射,后为中尉奉常。文帝在东宫,茂复为太子太傅。”[2](p338)建安二十二年十月,“以五官中郎将(曹)丕为魏太子”,[2](p49)则凉茂为太子太傅当在建安二十二年十月后。其任奉常在建安二十二年前,具体当在二十一年王朗接任大理后,至二十二年迁官。裴注引丁亥令中,有“奉常王脩”的记载。[2](p58)《魏书·王脩传》称:“魏国既建,为大司农郎中令。太祖议行肉刑,脩以为时未可行,太祖采其议。徙为奉尚。” [2](p347)此段记载多有错讹。王脩当为魏国官之大农,而非大司农,“奉尚”当为奉常。《晋书·刑法志》记复肉刑之议,“时钟繇为相国,亦赞成之,而奉常王脩不同其议”,[29](p922)遂寝不行。王脩本传又记其在严才谋反时救乱之事,亦有相国钟繇的问对,“顷之,病卒官”。[2](p347)建安二十四年(219年)九月,“相国钟繇坐西曹掾魏讽反免”。[2](p52)则王脩之任奉常当在建安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间。延康元年(220年)任奉常者,当另有名为贞者。[6](p183)

魏国设有御史大夫之官,同时汉朝廷也设有御史大夫,历史记载颇有混淆之处。笔者首先梳理汉廷所设之御史大夫。建安十三年六月,献帝“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八月丁未,以“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8](p385)即恢复御史大夫之职后,首任者为郗虑。八月壬子,“曹操杀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8](p385)裴注引张璠《汉纪》称,曹操不平孔融,“御史大夫郗虑知旨,以法免融官,岁余,拜(孔融)大中大夫”。[2](p372)孔融死于建安十三年,则其罢官当在十二年,是时郗虑未任御史大夫,而是为光禄勋。建安十三年,司徒赵温免。裴注引《献帝起居注》:“使侍中守光禄勋郗虑持节奉策免温官。”[2](p57)郗虑承曹操之意免孔融和赵温之后,在建安十三年由光禄勋迁为御史大夫。建安十八年,“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2](p37)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二女为贵人,裴注引《献帝起居注》曰:“二贵人入宫,御史大夫、中二千石将大夫、议郎会殿中。”[2](p43)此时汉廷御史大夫仍为郗虑。十一月,伏后废黜死。裴注引《曹瞒传》曰:“公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2](p44)《后汉书》记此事为曹操逼帝废后,假为策曰,“今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诏”,又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8](p454)建安十三年至十九年,郗虑为汉朝廷之御史大夫,但可看到其行事,完全依曹操之意而为。故有学者称,曹操复置汉御史大夫,完全是为了特殊任务的需要。[20](p65-70)

《续汉书·职官志》刘昭案:“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8](p3562)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51年)去大字。[30](p1219)东汉司空,本是由御史大夫改称,至建安时,又复西汉之旧名。裴注引《献帝起居注》曰:“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2](p30)可知建安十三年汉朝廷所设之御史大夫,不领御史中丞和侍御史,实为以往司空之职。

从上文“虑免,不得补”一语可知,在郗虑之后,汉廷不再实授御史大夫。《宋书·百官志》亦载:“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30](p1219)建安二十一年,汉廷进曹操爵为魏王,《献帝传》载诏曰:“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2](p48)宗正刘艾或当为刘芳,为汉廷之宗正兼行御史大夫之职,[31](p23-34)时汉廷无正员御史大夫。延康元年,汉帝禅位册曰:“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事太常(张)音,奉皇帝玺绶,王其永君万国。”[2](p67)张音时为汉廷之太常,摄行御史大夫之职。御史大夫在此类仪式中所起的作用,应是作为汉廷官僚机构的最高代表。[32](p26-36)

魏国御史大夫依仿汉朝廷而设,实际也当对应以往司空之职,故魏文帝即位后,改“御史大夫为司空”。[2](p76)但魏国初建时,御史大夫并未实授,如袁涣在魏国初建时,“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2](p335)其实授当在建安二十二年,《三国志·武帝纪》载,当年六月“以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2](p49)钱大昕称:“歆为魏国之御史大夫,非汉廷之御史大夫也。”[33](p195)《魏书·华歆传》记:“太祖征孙权,表歆为军师。魏国既建,为御史大夫。”[2](p403)军师为曹操所设之官,由军师迁御史大夫,当属由曹操军府官转为魏国之官。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嗣位为魏王,袁宏《后汉纪》称,“今使使持节御史大夫华歆奉策诏授丕丞相印绶、魏王玺绂”。[2](p58)同年,“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大理王朗为御史大夫”。[2](p58)王朗之大理为魏国官,故华歆之相国也当是魏国官,两人都在魏国官僚系统中迁转。《后汉书·献帝纪》又记“丞相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8](p389)将魏国官的除授记入汉纪。钱大昕认为华歆为魏臣,其“除授,不当书于汉纪”,并称“蔚宗未达官制,因有此误”。[33](p195)《后汉纪》中所记华歆之御史大夫当为魏国官,在授丞相印绶、魏王玺绂时,应还有汉朝廷的官员在场。

《魏书·华歆传》记:“歆至,拜议郎,参司空军事,入为尚书,转侍中,代荀彧为尚书令。”[2](p403)其授官都为汉朝廷之官。建安十八年,曹操南征孙权,表请“使持节侍中守尚书令万岁亭侯”荀彧劳军,并请将其留在身边,故彧迁“侍中、光禄大夫,持节,参丞相军事”。[8](p2290)华歆代荀彧为尚书令当在此时,同时曹操表华歆为军师,华歆又获得曹操军府中的职位。建安二十二年,华歆迁为魏国御史大夫,其汉廷尚书令之官在建安十八年之后应未变,建安十九年伏后事件中,“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的记载当可为证。[8](p454)华歆在任魏国御史大夫后,应同时保有汉廷尚书令之职,故《后汉书》才会将华歆之魏国官的除授记入汉纪。袁宏《后汉纪》记曹丕嗣魏王一事时,在华歆的结衔上省略了其汉廷尚书令的官职名,从而造成似是魏国官奉策诏的误解。华歆其时正确的结衔当是汉廷尚书令,而不应是魏国御史大夫,钱大昕评范晔“未达官制”之言,或可同样适用于袁宏。

由上可知,建安十三年汉廷恢复御史大夫之职,并由郗虑担任,直至建安十九年。郗虑免后,汉廷御史大夫不再实授,而由他官如宗正刘艾(芳)、太常张音代摄。魏国的御史大夫则在建安二十二年才实授华歆。

另外,建安十八年的加九锡诏中,虽称“魏国置丞相已下群卿百僚”,[2](p39)但魏国丞相(相国)似同于御史大夫一样起初并未实授。建安二十一年,曹操进爵魏王后,方以钟繇为相国。加上前文所提及的御史大夫、“奉常宗正官”和“卫尉官”,至建安二十二年,魏国国官系统基本按东汉朝廷的规模设置完成了(见表1)。

黄初元年(220年),魏文帝“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光禄勋,大理为廷尉,大农为大司农”。[2](p76)以上改名之官是作为禅让过程中的国官而存在的,与禅代完成后的朝官是异名之存在。其官名的改称,代表着由魏国官升格为魏朝官,彰显着魏国完成了取代汉朝的目的。可见魏国之国官建置,深蕴着取而代之的精神。进一步放宽历史视野,在晋至南朝的禅让中,以取代当前朝廷为目标的国官建置大多也存在大理、奉常、御史大夫三个异名官称,这指明这一时期国官建置的蓝本即是魏国国官。魏国国官所蕴藏的取代精神也随着国官建置而在历代禅让中一再重现。

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十月,司马昭加九锡、封晋公,开建晋国,并于咸熙元年(264年)三月进爵为王。二年(265年)五月,“晋国置御史大夫、侍中、常侍、尚书、中领军、卫将军官”。[29](p44)同年八月,司马炎嗣相国、晋王。九月,“王沈为御史大夫”。[29](p50)咸熙二年十二月(时在266年)曹魏禅晋,此后王沈于泰始二年(266年)薨,被追赠司空公,[29](p1145-1146)所赠应是晋国御史大夫之职在晋朝的对应官称。

东晋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年),刘裕加九锡,封宋公,但其直到义熙十四年(418年)六月,方“受相国宋公九锡之命”。[30](p44)宋国之开建也在十四年,时“右长史郑鲜之为奉常”。[34](p3718)元熙二年(420年)六月,晋禅刘宋,郑鲜之遂“迁太常”。[30](p1698)奉常为宋国之官,在刘裕即位后,转为宋朝之官太常。宋国并有大理之官,《宋书·王弘传》称,“宋国初建,迁尚书仆射领选”,[30](p1312)奏弹谢灵运,请“收付大理治罪”。[30](p1313)大理即为宋国所设之官。

刘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年)三月,萧道成封齐公,加九锡,开建齐国;四月,进爵为王;同月,宋帝禅位。[35](p14-19)齐国存在时间才一月余,故齐国三官之任者有所缺载。

南齐和帝中兴二年(502年)正月,萧衍封梁公,加九锡,建梁国;二月,始受相国梁公之命,进爵为王;三月,受梁王之命;四月,南齐禅梁。[36](p14-29)周舍,“梁台建,为奉常丞”,[36](p375)则梁国有奉常之官。韦睿,“梁台建,征为大理,高祖即位,迁廷尉”。[36](p221)奉常和大理都为梁国所设之官。《隋书·百官志》御史台条称:“梁国初建,置大夫,天监元年,复曰中丞。”[37](p723)事实上,梁国所置之御史大夫对应朝廷司空之职,而非在禅代成功后改为御史中丞。《梁书·萧琛传》记:“梁台建,为御史中丞。天监元年,迁庶子。”[36](p396)可知梁国中,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并设,梁朝之御史中丞与梁国之御史大夫并无承袭关系。

梁敬帝太平二年(557年)九月,陈霸先封陈公,加九锡,建陈国;十月,进爵为王;同月,梁禅陈。[38](p13-21)陈国存在时间亦只一月,故三种国官建置史有缺载。魏国至陈国的国官存续时间见表2。

综观汉魏至南朝的禅代模式,在以取代当前王朝为目标的国官设置中例有奉常、大理、御史大夫之职。进而可推定,禅代过程中的国官设置,有不变的结构性建置存在。而这一建置所依据的蓝本即是首个成功完成禅代的魏国国官。同时,各国的存在时间呈现一种逐渐缩短的趋势,齐国和陈国只存在一个月,这么短的时间内很难让国官建置留下记录,这也是两国之国官不见史载的原因。

魏晋南北朝的九锡策文中,例有开国建置百官之句。魏国为“置丞相已下群卿百僚,皆如汉初诸侯王之制”;[2](p39)晋国为“置官司以下,率由旧式”;[29](p42)宋国为“置丞相以下,一遵旧仪”;[30](p41)齐国为“置丞相以下,一遵旧式”;[35](p19)梁国为“置丞相以下,一遵旧式”;[36](p21)陈国为“置丞相已下,一遵旧式”。[38](p21)所谓“旧式”“旧仪”,无疑都指向魏国所设之官名制度。

魏国国官的这一结构性存在,不仅在王朝禅代过程中存在,在魏晋十六国的其他时期也同样存在。东晋在立国之前也是首先称晋国,其国官中有大理一职。《晋书·刑法志》载:“元帝为丞相时,朝廷草创……河东卫展为晋王大理。” [29](p938-939)可知其时,晋元帝为晋王、丞相,所谓“朝廷草创”,即是依魏国官之制建立晋国官,故有大理之官称。“及帝即位,(卫)展为廷尉”,[29](p940)元帝即位后,晋国升格为晋朝,国官之大理也转为朝官之廷尉。

刘渊“僭即汉王位”,“置百官,以刘宣为丞相,崔游为御史大夫,刘宏为太尉”,[29](p2649-2650)汉国之御史大夫,实对应朝廷司空之职。刘渊“僭即皇帝位”,“御史大夫呼延翼为大司空”, [29](p2651)在汉国升格为朝廷后,国官御史大夫也转为朝官大司空。

慕容皝称燕王,建置官署,以“裴开为奉常”,“李洪为大理”,[34](p3012)并称“皆如魏武、晋文辅政故事”。[39](p298)

乞伏乾归为河南王,以“悌眷为御史大夫”,[29](p3116)似已仿魏国官建置官司,其后符登封乾归为梁王,“命置官司”,[29](p3117)“一如魏武、晋文故事”。[29](p3118)乞伏炽磐袭位后,“麴景为御史大夫”,“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29](p3123)可见乾归时期设有上述众官,大体同于魏国所设,其所设御史大夫仍为国官。乞伏炽磐子暮末,又以段晖为御史大夫。[34](p3801)

沮渠茂虔即位河西王,有老父投书之事,文曰“凉王三十年若七年”,茂虔就此访于奉常张慎。[39](p1078)可见沮渠政权中设有奉常之官,其国官建制亦当以魏国为蓝本。

赫连勃勃自称天王,署置百官,以“叱干阿利为御史大夫”,[29](p3202)御史大夫为夏国之国官,夏国起初当也是按魏国之规模建置百官。

综上,魏国国官的设置,以奉常、大理和御史大夫为标志,并进一步凝固为所谓“魏武、晋文故事”,在十六国时期各国的官制设置中被一贯沿用。十六国时期,各国所建御史大夫并非御史台长官,也不应将其视为西汉时期与丞相并称“二府”的御史大夫,而是对应朝廷司空的国官。其存在表明各国是以魏国国官建置为蓝本,建立意在取得天下、升为王朝的国官的。以此国官建置的结构性存在为视角,或可以为魏晋十六国的研究提供一些新线索。

三、国官存在的意义

这一结构性存在的国官设置究竟有何意义呢?首先,需要补充的是,尽管历代开国设官时,确实沿用魏国所开创的国官建置,但其模仿当朝之制的含义也是十分明显的。在国官建置中,既有所谓的“旧仪”“旧式”之类的结构性存在,也有模仿当前朝廷设官的一面。

刘裕建宋国,诏曰:“其余百官悉依天朝之制。”[30](p44)萧道成建齐国,“诏齐国官爵礼仪,并仿天朝”。[34](p4223)萧衍受命开国,诏曰:“梁国初建,宜须综理,可依旧选诸要职,悉依天朝之制。”[36](p22)《南齐书·礼志》称:“魏朝之晋王,晋之宋王,并置百官,拟于天朝。”[35](p135)天朝指建国之时的朝廷,可见在依照魏国旧仪外,模仿当前朝廷建官也是国官建置中的重要内容。魏晋以来,中央官僚系统中的三省制逐步建立,渐取代了三公九卿制。[40](p63)故国官的设置也体现为三省官的设置重于诸卿官,此或也可从另一方面解释为何齐国、陈国难有大理、奉常、御史大夫等官的身影。

魏晋南北朝的国官建置中也有依实际情况新创的制度。《魏书·刘放传》载:“魏国既建,与太原孙资俱为秘书郎……黄初初,改秘书为中书。”[2](p457)魏国新设之秘书“典尚书奏事”,尚书因此失去出令权。[40](p41)建安十八年魏国所设之“御史、符节、谒者”,同样不全同于东汉朝廷之设置。此处的御史当指御史中丞,《续汉书·百官志》记御史中丞“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后又属少府”。[8](p3599)魏国设有御史中丞,任官者有陈群(“魏国既建,迁为御史中丞”[2](p633))、崔林(“魏国既建,稍迁御史中丞”[2](p679))。符节,指符节令,“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8](p3599)《晋书·职官志》符节御史条称:“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泰始九年,武帝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29](p739)“别为一台,次御史中丞”一语所描述的当为魏国国官。谒者,为谒者仆射。《续汉书·百官志》记:“谒者仆射……为谒者台率。”[8](p3578)《宋书·职官志》记谒者仆射“二汉并隶光禄勋。魏世置谒者十人。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30](p1252)东汉时期,御史台、符节台文属少府,谒者台文属光禄勋,同时尚书和侍中也同样文属少府。至曹魏,各官摆脱文属独立,其脱离当在魏国国官设置之时。

又如《晋书·职官志》载:“及文王纂业,初启晋台,始置二卫。”[29](p724)二卫为左卫、右卫将军。《宋书·百官志》载,二卫将军“二汉、魏不置。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30](p1248)可知晋国新建中卫将军,武帝即位后分为左、右卫将军,中卫将军之设,反映了司马昭加强禁卫权力,巩固其专权的意图。[41](p209)

国官建置的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模仿彼时朝廷(即天朝)官制;二是依据实际情况新创国官制度。在禅让成为魏晋南朝的主要易代模式后,魏国国官设置也因其首创性,成为历代国官设置的重要模板。而魏国国官之创设,亦不过模仿和新创两方面。禅代成功后,国官会升格为朝官,取代当时的朝廷。如魏代汉后,“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光禄勋,大理为廷尉,大农为大司农”,[2](p76)魏国官称改为汉廷的对应官称,完成了由国官到朝官的升格。

模仿天朝官制建置国官,为国官在禅代后取代前朝的官僚系统提供了方便。同时,为适应当时的历史环境,国官建置中亦时有创新之处,这种创新也会一并带入新的朝廷,成为王朝官制革新的一个制度性来源。而不管是模仿还是创新,都是以建立新王朝官制,并使其更好运行为目的。

由此可见,禅代模式的基本逻辑,是以国升格为朝廷,逐步取代原有王朝。在加九锡、封公、进王一系列的礼仪程序的背后,实际的取代工作在国官建置时就已经开始(国官与朝官在官称、设置之上的基本相同即体现了这一点)。禅代成功后,国官升格为朝官,而前代朝官则降格为国官。魏代汉后,“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2](p76)东汉由王朝降格为山阳国,同时伴随着的是魏国升格为魏朝。魏晋禅代,司马炎“封魏帝为陈留王,邑万户”,[29](p51)“诏陈留王载天子旌旗,备五时副车,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如魏旧,上书不称臣”。[29](p52)魏朝降格为陈留国,晋国升格为晋朝。晋禅刘宋,刘裕“封晋帝为零陵王,全食一郡。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车,行晋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用晋典。上书不为表,答表勿称诏”。[30](p52)晋朝降格为零陵国,宋国升格为宋朝。刘宋禅南齐,萧道成“封宋帝为汝阴王”,[35](p32)宋朝降格为汝阴国,齐国升为齐朝。南齐禅梁,萧衍“封齐帝为巴陵王”,[36](p34)齐朝降为巴陵国,梁国升为梁朝。梁禅陈,陈霸先“以江阴郡奉梁主为江阴王”,[38](p32)梁国降为江阴国,陈国升为陈朝。国升为王朝,而前代王朝则降为国,此是禅代的基本逻辑,国官设置即是其实际的基础准备。

四、结语

建安十八年,曹操开建魏国,魏国主要模仿东汉朝廷设官,并通采两汉朝廷之官称。其中大理、奉常、郎中令和大农是具有标志性的魏国国官;御史大夫亦是魏国国官中的特殊官称。自魏晋至南朝,大理、奉常和御史大夫三官在以禅代为目的的国官建置中都有见到,成为国官建置中的结构性存在。以此可以推论,禅代过程中的国官建置,都以魏国国官为蓝本,从而使魏国国官设置成为不变的结构,重复出现于不同的国中。魏国国官取而代之的精神内核,也随着国官的一再出现而一并延续。

国官建置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依仿当时朝廷设官建职,二是依据实际情况新创官制,两者都为禅代工作的顺利完成服务。曹魏以降之国官建置,主要是在具有首创性的魏国官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历史场景加以改造而成的。魏国国官设置成为历代国官设置中的结构性存在。

以此国官建置为视角,可以看到禅代过程即表现为国官升格为朝官的过程。渡辺信一郎认为,王朝名是超越了单纯的国号而领有天下的称号。[42](p1-9)徐冲认为,汉魏禅让仪式的本质就是“汉国”之主将领有天下的资格与权力,让渡给“魏国”之主。[43](p281)甘怀真亦认为改朝换代,是支配“天下”的两个“国家”的更替,并提出“天下—国—家”的历史结构理论。[44](p3-22)随着禅代的完成,天下之号由汉转为魏,失去天下的汉朝降格为国(虽其国仍保有汉朝旧制,并可行天子的礼仪),魏国则升格为魏朝。如前所论,魏国在建安年间,并不设有代表天子权力的大鸿胪;而在禅代后则有,表明其已完成对天下的领有,可行天子之权。

天下具有唯一性,其领有者也是唯一的,故其由国号升格而成的天下号也是唯一的。从历时的角度看,汉国、魏国、晋国、宋国、齐国、梁国、陈国,都在不同时期领有天下,在后一国获得领天下之资格时,前一王朝就丧失了天下资格,降格为国。历时角度看,不同的国相继而起,先后获取唯一的领天下的资格,失去资格之国则退出政治舞台。此种状态,同构于在空间范围内,多国逐鹿中原的战国模式,不过一个是空间上的战国,以武力夺取天下,一个是时间上的“战国”,以禅让传递天下,可称之为“历时之战国”。

参考文献:

[1](清)赵翼.廿二史札记校证[M].王树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

[2](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晋)陈寿.三国志集解[M].卢弼,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4](梁)萧统.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5]郭济桥.曹魏邺城中央官署布局初释[J].殷都学刊,2002,(2).

[6]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繁体版):第2册[M].北京:线装书局,2008.

[7](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8](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9]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增订本)[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

[10]黎虎.汉代“天子三玺”在外交中的应用[J].河北学刊,2016,(2).

[11](唐)李林甫.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

[12]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13]徐冲.汉魏革命再研究:君臣关系与历史书写[D].北京:北京大学,2008.

[14]王素.三省制略论[M].济南:齐鲁书社,1986.

[15](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6](汉)贾谊.新书校注[M].阎振益,钟夏,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

[17]彭浩,陈伟,[日]工藤元男.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18]柳春新.曹操霸府述论[J].史学月刊,2002,(8).

[19]杨英.曹操“魏公”之封与汉魏禅代“故事”——兼论汉魏封爵制度之变[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20]张作耀.曹操集权而未篡汉自立辨析[J].东岳论丛,2000,(3).

[21]卫广来.求才令与汉魏嬗代[J].历史研究,2001,(5).

[22]杨永俊.禅让政治研究——王莽禅汉及其心法传替[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

[23]徐冲.《献帝起居注》与献帝朝廷的历史意义[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

[24]刘啸.从汉官爵到魏官爵:曹氏父子建国的道路[J].史学月刊,2012,(7).

[25]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6]周一良.怎样研究魏晋南北朝史[M]//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27]周国林.魏晋南北朝禅让模式的文化背景[J].文史哲,1993,(3).

[28]陶贤都.魏晋南北朝霸府与霸府政治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

[29](唐)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0](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1]徐冲.《献帝纪》与《献帝传》考论[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

[32]孙正军.禅让行事官小考[J].史学集刊,2015,(2).

[33](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 附:三史拾遗 诸史拾遗[M].方诗铭,周殿杰,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35](梁)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36](唐)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7](唐)魏徵,令狐德棻.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8](唐)姚思廉.陈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39](北魏)崔鸿.十六国春秋辑补[M].(清)汤球,辑补.北京:中华书局,2020.

[40]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1993.

[41]张金龙.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2][日]渡辺信一郎.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从日中比较史的视角出发[M].北京:中华书局,2008.

[43]徐冲.观书辨音:历史书写与魏晋精英的政治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

[44]甘怀真.从天下国家的观点论中国中古的朝代[M]//《中国中古史研究》编委会.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会刊: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

责任编辑" "孔德智

猜你喜欢

魏晋南北朝魏国
Crossing the Atlantic by Balloon
论魏晋南北朝“礼”与“法”的结合
魏晋南北朝经学的演变与更新
浅析魏晋南北朝服饰文化的特征
魏晋南北朝隐逸风尚探究
简论魏晋南北朝上层社会妇女的悍妒风气
化学链燃烧技术的研究进展
契丹小字《宋魏国妃墓志铭》和《耶律弘用墓志铭》考释
冲突与融合:魏晋南北朝时期南人北上刍议
三十六计之围魏救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