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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定责若干问题的思考

2023-11-15陈浩

时代商家 2023年44期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在职人员这个关键群体为审计对象。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要对经济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外,更重要的是要对在职人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做出正确的界定。对责任的界定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也是相较于其他审计业务的重要区别,定责的准确性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审计证据的严谨、完整等因素密切相关。审计人员对定责理解深度不够,定责不够严谨,将加大审计风险,影响审计质量。本文先介绍了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概念,并讨论了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定责应遵循的原则,最后分析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定责中存在的问题与破解对策。

关键词: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定责

在审计工作中,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准确、客观和审慎的判断。通过对责任的界定,能够明确在职人员应负的责任,能够更加直接地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从而达到对在职人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总之,经济责任审计的定责认定是审计结果的重要属性,是审计结论的重要体现,也是发表审计意见的重要依据[1]。

一、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概要

在职人员,从广义上来说,它是指在各级单位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有职责的干部人员。在职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情况,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情况[2]。

各单位的在职人员,因其职务、分工不同,其责任也有区别。首先,按照与经济金融活动相关与否,可将在职人员的责任划分不同类型。在进行日常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除了要对在职人员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之外,还要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建设责任进行评估。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审计机关实施,根据规定和相关标准,对被审计单位在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财务、收支和经济决策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以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经济监管行为。

审计对象是指在审计关系中,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核实的经济责任主体。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传统审计而言,有其自身特有的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应当搜集和核实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并且要搜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数据、实物资产以及经济活动相关的审计证据。例如,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和决策计划、经济合同等资料,被审计单位实物资产及其价值,以及被审计单位组织经济活动的行为。周期性审计的监管一般都是针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管则是针对企业个体管理者的经济责任。应明确审计客体的界限,区分个体责任与集体责任,评价其执行效果。从被审计人员来看,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单位工作部门、审判机关、人民团体主要在职人员和企业干部人员[3]。

二、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定责应遵循的原则

(一)匹配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找出与其职权相适应的问题。尽管仅以职责分工为基础,在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务都与其有关,并应当对其负责。但是,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除了要对职责分工进行考量之外,还要对在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角色进行考量。另外,在履职期限中还反映出匹配性原则,即在履职期限中,在职人员仅在履职期限中对自己所做的决定负责。审计人员应当谨慎地将履职期限与实施期限加以区分。履职期限一般以文件上的任命和解除通知为依据。

(二)相关性原则

在审计工作中,对审计成果进行精确的职责分配是必不可少的,而职责分配的核心本质就是要对职责进行清晰的界定,保证权责对等,并按照问题所涉及到的权力归属来进行职责分配。在对在职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其划分为直接责任和干部责任。审计人员在确定責任人员的时候,要对其进行详细的问题分析。不能简单的从违规的决策者、实施者来判定应承担的责任,应当进行更深层次的调查,对问题的全部经过进行认真的验证和客观的分析,弄清当事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弄清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不要草率地认定为直接责任,应当做更多的审查,看是否干涉了采购流程,是否干涉了供应商的选择,或者指使其属下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等。

(三)谨慎性原则

经济责任的确定,对于提高单位的执行力、组织力和管理效能,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要求审计人员在认定责任时,要遵循谨慎的原则,在查证问题时,要尽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据要充分可靠,也就是说,审计所取得的证据要能证实相关负责人对该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二是从“证据链”的角度来看,即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人员履职不当造成的,与其履职存在因果关系;三是对证据进行评估,也就是,审计证据是否满足了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要做好这三项工作,就必须对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搜集,保证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和严谨性。

(四)实时性原则

通过准确跟踪和动态调整审计结果的定责制,可以缓解问题的不适应性。定责制的不适应性影响了审计定责制和定责制的实施效果。因此,在后期的定责工作中,特别需要注重构建审计问题的精准定责和跟踪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审计问题精准定责、整改控制。此外,还应重视审计结果的持续跟踪和动态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动态调整审计结果精准定责和跟踪管理机制的内容和框架体系。

三、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定责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划分界限不清晰

在职干部在任职期间,要对工作中发生的一切问题负责,主要包括直接负责,干部负责,监督负责。在审计工作中,若不能清晰地确定经济职责的界限,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职责的问题。若是有一项重要决定,那么就必须由各个级别的在职干部与雇员共同讨论决定。虽然是根据干部成员的集体决策方案确定的,但是,在重大决策中,主要人员具有决定作用,因此很容易被人的主观意识所左右,这与现实并不相符。表面上是“集体决定”,实质上却是听从上级安排,造成了部分干部以集体决定为借口,推卸了相应的经济责任。在审计人员的工作中,若没有对其进行适当的分工,不仅会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而且无法确保审计人员的工作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覆盖范围不全面

在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坚持“全面”和“重点”并重的原则。一方面,部分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支出为重点,更多地关注在职干部在任内的财务情况。虽然审计的内容涵盖了对干部资产的管理与遵纪守法两个方面,但是由于资源的限制,使其在深度与广度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因此,在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该将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当地就业、保障员工劳动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都列入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之内,但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并未将这些内容纳入审计范围。

(三)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充分

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着一种突出的问题,即只重视审计而不重视整改。第一,部分审计人员在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之后,被审计单位基本上是以“自我整改”的形式解决经济审计问题。第二,审计结论的运用不到位。审计机构在认定了在职干部的“政绩”问题后,对其追究责任的依据不足。至于警告,降级,撤职,开除,这样的事情到底有多严重,现在还不清楚。第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多为离任审计,其实质是职务控制,审计成果的使用效果不明显。

(四)缺乏一套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必须事先对经济责任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统一的经济责任管理规范,不能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估的基础。在对在职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时,往往存在着监督责任、直接责任与前任责任不明确,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等问题。由于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不同的问题,其评估结果往往不尽相同,因此,不能确保审计结果的正确性。

(五)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很大,对象也很特殊,所以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理解国家政策的同时,也要有敏锐的观察力与逻辑性。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有更高的认识水平,要有更多的思维方式,要不断地创新工作方式,要在一定程度上拓宽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较为单一,以经济审计、会计审计为主。会对财务、会计等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电脑的操作还不够熟练。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等原因,使其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这些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

四、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定责的解决对策

(一)明确企业在职干部经济责任界限

要使干部们更好地承担经济责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要对干部的直接责任、监督责任、指导责任进行科学界定。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有关干部进行经济责任追究。第二,要科学地确定现任干部和前任干部的经济职责范围。对历届干部人员的成绩与问题进行科学划分。第三,将个体决定与群体决定的职责区分开来。因决策错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各干部分担,并应由主要干部直接负责。第四,对侵权行为的主观与客观进行了区分。针对由于外部因素而导致的企业经济损失,应该将主要干部监管不力和失职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划分,正确设定各个在职干部需要承担的责任。

(二)扩大审计覆盖面

在经济领域,要扩大审计覆盖面。一方面,在对在职干部在任期内的资金管理状况、控制力建设状况、科学的经济决策等方面进行审计之外,还要对在职干部对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重要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审计。同时,加大对重点问题的审计力度。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向绿色转型,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也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同时,要针对企业高管在任期内的环保行为,薪酬分配的公平,员工对高管的满意程度,制定相应的审计方案。

(三)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督促审计问题整改到位

人事管理部门要以审计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审计报告为基础,制定专项审查和评估计划,并将专项评估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检查的主要依据。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不审不用、先审后用”的准则,防止出现负面影响。与此同时,要对审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将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强化对审计整改问题的检查、监督和追踪,保证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使同类问题得以改善。要根据发展的需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问责制。针对整改主体管理责任不强、缺乏长效管控管理机制、整改责任相互推诿等问题,要重点抓好整改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完善、合理的审计整改问题监督管理策略,将整改情况与奖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优势[4]。

(四)构建完善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对在职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建立数量上的指标,又要建立质量上的指标,做到数量上的和质量上的有机结合。在制定量化指标时,要与特定的准则相结合,如以实现商业目标为基础进行量化。在制定质量指标时,要考虑到经济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尽量以数量指标为导向。除此之外,要构建与企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经济责任评估指标体系,比如评价控制机制,并将其贯彻执行,从而让企业的控制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和高效,尤其是对重大业务经营和高风险业务的控制,将其作为评价干部工作责任的核心指标。

(五)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

要提高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与效率,就必须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审计队伍。一方面,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提升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审计人员在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应加强对法律、财务和会计等方面的学习,以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用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方式,树立正确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审计风险的评估与预警能力,这就需要審计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守规范与纪律,要有较强的职业素质与道德水准,从而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对审计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

五、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强化在职干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协调、有序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本文对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定责的分析与研究能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好地发挥其监督和管理职能,使其成为党委、政府、被审计单位科学决策的“参谋”,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员”,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卫士”[5]。

参考文献:

[1]王威.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定责的制度框架与实施策略研究[J].财务管理研究,2022(12):114-118.

[2]胡颖霞.J区R国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研究[D].新疆农业大学,2022.

[3]江秀云,邹峰毅.国有参股在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J].审计月刊,2022(08):22-23.

[4]徐荣华,何小宝,王祥,等.经济责任审计定责与评价:内在关系、存在问题及对策[J].财会通讯,2022(19):15-20.

[5]康霞.经济责任审计中怎样准确界定在职人员经济责任[J].中国石化,2020(10):58-59.

[6]姚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对策[J].投资与创业,2022,33(23):125-127.

作者简介:陈浩,男,1991年1月生,汉族,浙江平阳人,本科,中级审计师,研究方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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