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知识协同与跨学科团队创新绩效*
2023-11-01黄永春
李 娜 黄永春
引 言
数字经济时代,知识的获取与共享已成为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跨学科知识的协同更是成为推动新兴技术突破的关键。面对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呈现多领域、群体性突破的新特征,尤其是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变革,要求跨领域整合数字信息、知识资源等创新要素,强化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协同创新。例如,航天工程、量子科学等重大科学问题的突破都需要跨学科团队的协同攻关。因此,以团队协同为基础开展的知识获取和应用现象日益普遍,这些跨学科的知识协同对技术突破发挥着关键作用。目前,数字技术已成为集聚创新要素最多、应用辐射作用最强的技术领域,具有管理赋能、营运赋能等功效。(1)黄勃等:《数字技术创新与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来自企业数字专利的证据》,《经济研究》2023年第3期。为此,亟须借助数字技术推进知识的交叉融合,以加速科技攻关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拥有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调集领军人才,组建攻坚团队;要发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的国家队作用,加速集聚、重点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因此,针对科技创新活动中个体的信息资源和知识技能约束,必须组建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的创新团队,并且通过信息技术加速知识的协同创新。跨学科团队是由来自两个及以上学科创新主体所组成的创新群体,他们共同承担科研攻关任务,旨在实现协同创新的团队目标;其本质是异质性知识的耦合协同,有助于解决复杂科学问题。(2)王兴元、姬志恒:《跨学科创新团队知识异质性与绩效关系研究》,《科研管理》2013年第3期。鉴于此,从中央到地方均出台了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扶持政策,以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
知识协同是在把握外部有利创新环境的基础上,以最大化提高组织绩效为目标,动态集结商业模式、技术资源和利益相关者知识资源的行为;是知识管理的高级阶段,包括知识学习、知识共享和知识转移等协同过程。(3)Anklam P., “Knowledge Management: The Collaboration Thread”,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l.65, No.6, 2002, pp.8-11.然而,受制于知识协同主体、协同客体、协同机制、团队协作过程和知识协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跨学科团队的知识协同效率往往差强人意。(4)罗琳、魏奇锋、顾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知识协同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科学学研究》2017年第10期。数字时代,知识客体的数字化程度日益提高,而数字技术的使用可以降低信息协同成本和信息共享壁垒,促进知识供需主体间的精准对接,增强创新团队的知识协同效应。(5)黄南、王聪、薄文广:《新发展格局下数字经济驱动产业变革: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江海学刊》2022年第2期。鉴于此,本文以数字时代为背景,以跨学科团队为研究对象,借鉴知识协同理论,探寻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效应的生成机制。
数字时代知识协同的创新效应:基于“S-O-R-P”模型的理论框架
行为心理学主张以客观的方法研究人类的行为,从而预测和控制有机体的行为,有助于揭示团队知识协同主体的行为发生机制。由行为心理学创始人约翰·沃森(John B.Watson)建立的“刺激—反应”模型可知,人类的复杂行为可以被分解为刺激(Stimulus)和反应(Response)两个部分。在此基础上,Mehrabian和Russell于1974年提出“刺激(Stimulus)—机体(Organism)—反应(Response)”模型,其中机体代表行为主体的心理状态,包括情感和行为等。基于行为心理学的“S-O-R”模型为探究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效应的生成机制提供了有益的视角。
不同学科背景的主体,在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方法逻辑、专业知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性,进而在知识协同的意愿和能力上亦存在差异,从而产生不同的协同绩效。因此,本文进一步将协同主体要素划分为协同主体的协同意愿和协同能力。与此同时,由于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不仅受组织协同机制的影响,而且与行为主体的意愿和能力密切相关,因此,本文将基于“刺激—机体—反应”模型,分析协同机制对协同意愿、协同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关系和创新绩效的影响。
(一)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的内在关系
由早期的行为主义观点可知,行为主体受“刺激—反应”规律的制约,即外部环境刺激会影响行为主体的认知过程和行为决策。数字经济时代,信息知识分布较为离散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加之知识隐性特征的制约,行为主体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价值观念等障碍而产生冲突行为,从而降低知识合作的效率。知识协同机制是指在知识共享过程中,以追求知识协同系统的整体平衡和结构有序为目标,推动彼此关联的知识主体实施知识协同的体制机制,主要包括知识学习机制、知识共享机制与知识创造机制等。
首先,知识协同机制可以提升跨学科团队创新主体的知识协同意愿。协同意愿是协同主体基于协同目标,与其他创新主体共享核心知识和信息的意愿,是行为主体在知识传递与交流过程中的主观意愿,是激发知识协同行为的先决条件。(6)Plewa C., Quester P., “Key Drivers of University-Industry Relationships: The Role of Organisational Compatibility and Personal Experience”, Journal of Services Marketing, Vol.21, No.5, 2007, pp.370-382.由于知识的学习和获取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知识的传播和共享具有正外部性,并且复制成本较低,因此,行为主体自发实施知识协同的意愿存在差异性。(7)张建卫等:《研发人员跨界行为何以影响其创造力?——基于知识共享和领导积极反馈的整合视角》,《预测》2021年第5期。根据“经济人”假设,如果个体共享知识的利益无法弥补其知识获取成本,则缺乏合作意愿,弱化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动力,从而抑制知识的共享速度和协同效应。跨学科团队通过完善数字技术基础、构建知识协同机制,可以抵减因环境变化和知识特性而引发的知识协同障碍,降低知识转移壁垒,增强行为主体的协同意愿。其中,知识学习机制可以降低行为主体的知识学习成本,激励行为主体获取新知识;知识共享激励机制可以弥补行为主体的知识外部性,激发行为主体的知识共享行为;知识协同创造机制可以激励行为主体创造新知识,增强自我实现感,强化行为主体的知识共享意愿和动力。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倘若跨学科团队建立合理的知识协同机制,构建合理的数字治理体系,健全知识协同的信息技术保障,完善知识协同环境,可以降低知识共享成本和壁垒,有效地激发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意愿,提升数字信息等知识要素的协同效应。
其次,知识协同机制有助于提升跨学科团队创新主体的知识协同能力。知识协同能力是指行为主体将最新技术、知识、信息通过不同媒介传递转移给对方,并且准确、及时、高效实现知识共享的能力,包括资料库的应用、信息工具的使用、人际协调与沟通技能等。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推动了物联网的迅速发展,实现了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互联互通,人类生产生活的资源要素也呈现数字化态势。在此情境下,数据以及知识已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为满足协同创新的需要,行为主体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和知识学习吸收能力,如此才能从数字经济环境中获取稀缺、互补的数字信息和关键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因为只有行为主体具有较高的知识吸收能力,才能将外部信息和知识及时高效地内化并创造新知识。当然,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仅仅具有知识吸收能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将知识外化,即将隐性知识进行显性化表达,以提高知识共享效率。鉴于此,跨学科团队在实施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完善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基础,而且需要构建有效的知识协同机制,以提升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能力,加快行为主体的知识积累速度,提高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效率,从而构筑创新团队的知识竞争优势。其中,知识学习机制可以激发行为主体提升知识获取技能,知识共享机制可以提高行为主体的知识转移技能,知识创新机制则能激励行为主体高效率地完成知识创造,从而提升创新团队的知识协同绩效。
再次,在知识协同机制的引导作用下,随着创新主体知识协同意愿的增强,其会积极主动地提升知识协同能力。依据嵌入性理论可知,知识协同的本质是行为主体通过提供差异化的资源并嵌入团队协作,从而催生知识的涌现与重构,其本质是行为主体将拥有的知识资源进行重新选择与整合的逻辑过程。(8)Vukatana K., Hoxha E., Sevrani K.,“Knowledge Transfer Through Computer-based Systems in Manufacturing Networks: A Study on Albanian Plants”, Academic 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 Vol.11, No.1, 2022, pp.180-187.由于早期行为主义忽视有机体内部因素,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为外部的环境因素。因此,托尔曼对早期行为主义进行优化,提出了“S-O-R”理论框架,即有机体的行为反应(R)不仅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刺激诱发(S),还取决于有机体的主观认知(O)。由此可见,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行为的产生受行为主体主观意识的支配,具有主观性、目的性和能动性。因此,行为主体知识共享意愿的强化会提升其目标认同感,并激励其不断整理与交换数字信息和知识,学习信息技术,提升知识共享能力,进而提升团队的协同创新绩效。因为行为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倘若团队成员彼此信任,并且知识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科学合理,个体将产生较高的协同意愿,进而运用信息技术整合数字信息和知识资源,增强知识的共享与转移能力以及创造能力,以完成团队的协同攻关任务。也就是说,跨学科团队创新主体的知识协同意愿能够激发其主动学习和运用数字技术提升知识协同能力,进而增强数字信息的协同效应和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提升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
(二)团队协作的中介作用
团队协作是行为主体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的认知、交流、合作、协同等活动,旨在完成共同的团队预定目标,体现在人际沟通、协调合作、知识共享等方面。(9)Marks M. A., Mathieu J. E., Zaccaro S. J., “A Temporally Based Framework and Taxonomy of Team Process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Vol.26, No.3, 2001, pp.356-376.通常情况下,行为主体通过相互之间的联系沟通,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团队成员间建立相互了解、彼此信任的氛围,从而使团队成员及时解决遇到的冲突与摩擦;同时,有助于集思广益、协调一致,提高知识的转移共享能力,激励行为主体进行知识分享,从而提升团队的创新绩效。(10)黄永春等:《创业期望、风险恐惧与新生企业家的创业行为——基于调节聚焦理论》,《科研管理》2020年第6期。相反,人际冲突不仅会抑制行为主体的协同意愿,而且会影响行为主体的沟通交流和协同创新,从而降低团队的创新绩效。
在跨学科团队中,来自不同学科和专业的行为主体,拥有的知识差异化程度较高,加之核心知识具有较强的隐秘性,难以规范和编码,传递过程较易受组织环境的阻碍,导致知识理解和传递壁垒较高,极易产生知识沟通障碍甚至冲突。倘若跨学科团队制定了合理的协同机制,知识协同氛围融洽,行为主体感觉其他成员有共同的协作愿景,并且组织为数字信息和知识要素的流动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制度保障,此时行为主体就会萌发较强的协同意愿,更愿意自我学习信息技术,也更愿意与其他行为主体交流协作。这将推进团队成员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不仅有助于行为主体间共享数字信息和核心知识,协调各种知识创造活动,而且会加速跨学科知识的传播速度,提升跨学科知识传递的数量和质量,进而强化协同创新效应。
由此可见,在跨学科团队的内部,随着行为主体间协作意愿的提升、协作能力的强化,积极的团队互动关系对知识协同效果会产生“乘数效应”。(11)金辉:《文化取向、共享动机与圈内-圈外知识共享意愿》,《管理科学》2020年第4期。这意味着,协同意愿、协同能力将推进跨学科团队的协作,而良好协作关系的形成将促进数字信息等核心知识的交换,加速知识的有效“流动”,从而强化行为主体间的知识协同效应,亦即团队协作是促进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效应生成的中介机制。尤其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倘若跨学科团队推行数字化的治理模式,这将促进信息透明化、降低协同成本、改善团队协同环境,从而驱动创新主体积极实施知识转移和共享,增强跨学科团队的知识协同效应。
(三)理论框架的构建
由上述理论分析可知,知识协同是以知识创造为目标,采用合适的信息技术工具,进行数据信息和核心知识的学习获取、合作交流和共享转移,进而创造新知识的过程。在知识协同交互过程中,跨学科创新团队利用数字技术等工具所构建的知识学习、共享和创造机制,能够打破创新主体知识协同的时空限制,增强知识协同主体的协同意愿,提升知识协同主体的协同能力;协同主体的彼此信任和知识共享意愿会驱动其积极提升知识获取和共享转移能力,从而提升知识协同绩效;与此同时,跨学科创新团队的人际沟通氛围和协调合作关系将加速团队的知识共享和创造,从而强化团队的知识协同效应。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不仅会加速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而且会推动创新活动的数字化,从而创造新知识、催生新技术。当前,以团队协同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知识获取、共享协同和应用转化活动日益广泛,这些跨界、跨学科创新主体的知识协同能够提高数字信息的获取和配置效率,从而推动技术创新要素、过程和方式的变革,进而助推科技创新和突破。因此,本文以知识协同理论为基础,基于行为心理学的“S-O-R”模型,构建了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绩效的“S-O-R-P”分析模型,即协同机制(刺激因素,即“S”)可以提升行为主体(主体认知,即“O”)的协同意愿和协同能力,其中协同意愿是本源,其能够提高行为主体的自我效能,驱动行为主体积极提升知识协同能力,从而推动创新团队的沟通协作和知识共享行为(协同行为,即“R”),进而增强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行为绩效,即“P”),具体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行为心理学视角下知识协同与跨学科团队创新绩效的概念模型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检验
(一)变量测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主要包括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中介变量为团队协作,因变量为创新绩效。知识的显隐程度、差异程度等,不仅会影响跨学科团队的协同意愿、协作机制,也会影响行为主体所采取的协同方式,从而影响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12)Grandori A., Kogut B., “Dialogue on Organization and Knowledge”, Organization Science, Vol.13, No.3, 2002, pp.224-231.与此同时,跨学科团队所面对的外部市场环境以及政策环境,也会影响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行为和创新绩效。(13)洪银兴:《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科学》2014年第1期。因此,为减少遗漏变量内生性问题的干扰,在回归方程中加入知识特性和协同环境作为控制变量。由于相关变量测度难以量化,故设计相应的观测变量(见表1),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法进行测评。
表1 观测变量设计
(二)数据获取和信效度检验
1.数据获取
在进行正式问卷调查之前,邀请20位科研人员进行预调研,对问卷进行修正之后再开展正式调研。调研对象涉及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苏州、成都和深圳共8个城市的高校、科研院所的跨学科团队,以确保样本数据的完整性与随机性;主要通过学术交流会议、培训会议、座谈访谈等形式实施。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356份,有效回收率为79.1%。
2.信效度检验
运用SPSS21.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样本整体的Cronbach’s α值达到0.954,表明本研究设计的量表信度较高,样本数据具有较高的一致性,测量结果稳定且可靠。与此同时,各变量的信度检验结果显示,创新绩效、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团队协作、知识特性、协同环境等指标的Cronbach’s α值都大于0.7,表明每个二级潜变量的测量结果都具有较好的信度。此外,测度变量的旋转正交因子分析结果显示,量表因子载荷值均在0.6以上,且累计解释方差百分比超过70%,说明量表设计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
(三)模型拟合效度检验
借助SPSS21.0软件进一步检验测量模型的拟合效度,结果显示,本研究所构建的七因子模型的卡方与自由度之比为2.581,小于标准值3;GFI等拟合效度指数均大于等于标准值0.9;整体模型拟合程度RMSEA为0.041、SRMR为0.076,均小于标准值0.08。总体来看,包含外生潜变量协同意愿(SW)、协同能力(CA)、协同机制(CM)和内生潜变量团队协作(TW)、创新绩效(TAP)的七因子模型拟合良好,适配度通过检验。
(四)假设检验
1.基准回归分析
首先运用方差膨胀因子诊断模型分析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结果显示,因子取值均在1.0—3.0之间,表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基于此,运用SPSS21.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共构建3个模型,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表2中模型1所列示的结果显示,团队协同机制对创新主体的协同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β=0.235,p<0.001)、知识特性对协同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β=-0.136,p<0.01)、协同环境对协同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β=0.221,p<0.01);模型2所列示的结果显示,团队协同机制对协同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β=0.201,p<0.001)、知识特性对协同能力有显著负向影响(β=-0.128,p<0.001)、协同环境对协同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β=0.134,p<0.001);模型3所列示的结果显示,成员的协同意愿对协同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β=0.186,p<0.05)、知识特性对协同能力有显著负向影响(β=-0.117,p<0.01)、协同环境对协同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β=0.159,p<0.01)。这表明,跨学科创新团队的知识协同机制不仅可以激发创新主体的知识协同意愿,而且可以提升成员的知识协同能力,进而增强跨学科创新团队的知识协同效应。同时,实证研究也证明,随着知识协同意愿的强化,创新主体会主动学习数字技术等工具方法,提升知识获取与协同能力以及数字信息乃至核心知识的配置能力。
2.中介效应分析
首先运用方差膨胀因子诊断模型分析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结果显示,因子取值均在1.0—3.0之间,表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基于此,构建7个模型检验团队协作的中介效应,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层级回归结果
表3中模型4—6所列示的结果显示,协同机制对创新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β=0.374,p<0.01)、行为主体的协同意愿对创新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β=0.251,p<0.001)、行为主体知识协同能力对创新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β=0.324,p<0.01)。这主要是因为协同意愿是激发行为主体知识协同行为和产生创新绩效的先决条件,在协同意愿的驱动作用下,行为主体会主动提升知识学习和共享能力,积极学习新兴的数字技术工具和方法,加强数字信息等关键知识的获取和整合协同,从而提高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与此同时,在数字时代,融合数字技术的知识协同机制和信息技术保障能够激发行为主体的动力和积极性,提高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效率,进而提升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
本文参照Baron和Kenny的方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上文已验证了跨学科团队的知识协同意愿、协同能力和协同机制,对创新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表3模型1—3的回归结果显示,协同机制对团队协作有显著正向影响(β=0.212,p<0.01)、协同意愿对团队协作有显著正向影响(β=0.164,p<0.001)、协同能力对团队协作有显著正向影响(β=0.146,p<0.001),而知识特性对团队协作有显著负向影响、协同环境对团队协作有显著正向影响。在自变量的基础上引入中介变量构建模型7,回归结果显示,与模型4—5相比,协同机制对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下降但仍然显著为正(β=0.218,p<0.01);协同意愿对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下降但仍然显著为正(β=0.203,p<0.001);协同能力对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也下降但仍然显著(β=0.224,p<0.01),并且团队协作对创新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β=0.532,p<0.01)。这说明,团队协作在协同机制与创新绩效、协同意愿与创新绩效、协同能力与创新绩效之间起中介作用。当前,数字技术已经全面影响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跨学科创新团队应借助数字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强创新主体间的团队协作,从而促进创新主体的知识转移和共享。
本文进一步采用Bootstrapping方法,通过检验偏差矫正法和百分位数法的置信区间是否包含0,来验证团队协作的中介效应,具体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基于偏差矫正法和百分位数法的检验结果显示,在团队协作的作用下,协同机制对创新绩效、协同意愿对创新绩效、协同能力对创新绩效的间接效应在95%的置信区间均不包含0点。因此,协同机制与创新绩效、协同意愿与创新绩效、协同能力与创新绩效的间接效应显著存在。同样,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对创新绩效的直接效应在95%置信区间也不包含0点,表明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直接效应。由此可见,团队协作在协同机制与创新绩效、协同意愿与创新绩效、协同能力与创新绩效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因此,在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时代,跨学科创新团队应完善现代信息网络等创新载体,推进信息技术的有效使用,优化创新团队的协同机制,从而提升创新团队的知识协同效率。
表4 团队协作中介效应的Bootstrapping检验结果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在数字经济时代,知识分布的零散化和数字化趋势日益明显,因此核心技术攻关越来越需要跨学科团队推进数字信息等核心知识的共享协同。本文以行为心理学为视角,分析了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的影响因素,如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团队协作等,进而构建“S-O-R-P”分析框架探讨了知识协同与跨学科团队创新绩效生成机制。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发现,完善的协同机制能够提高行为主体的协同意愿和协同能力,从而提升跨学科团队的创新绩效;团队协作对协同机制、协同意愿、协同能力与创新绩效间关系有中介作用;知识特性负向调节行为主体间的协作关系,协同情境正向调节行为主体间的协作关系。
(二)政策建议
跨学科团队是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的协作网络,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跨学科团队行为主体的多元化、知识客体的多样化、知识协同过程的不确定性以及知识协同环境的复杂性。跨学科团队应以知识协同为目的,以协同机制的完善为着力点,加强知识的共享和转化,从而完成预定创新目标。
在数字经济时代,提高跨学科团队知识协同效应的关键在于,运用数字技术,强化知识协同管理,提升行为主体的知识协同意愿和能力。一是利用现代化的数字技术,完善知识协同的基础保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通信等现代化数字技术,完善知识共享平台,健全知识协同的技术保障,打破知识共享转移的时空障碍,从而加速创新主体隐性知识的显性化,促进行为主体的知识共享。二是完善知识协同机制,激发行为主体的协同意愿。尊重行为主体的自主性和专业性等,激发行为主体的知识分享意愿;给予行为主体更多的自主权,驱动行为主体充分发挥个体效能;利用数字技术科学评估创新主体的知识协同绩效,完善知识协同激励机制,激发创新主体的自我效能和认同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协同力。三是强化数字技术的学习培训,提升行为主体的协同能力。数字经济是一种新动能、新业态,将带来社会和经济的系统变革。因此,跨学科创新团队应通过会议交流、专项培训、技能学习等方式,帮助团队成员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工具,提高数字化素养,从而提升知识学习和共享能力。四是优化数字化治理模式,提升知识协同与配置效率。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优化知识协同过程,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削弱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倾向,促进知识和数据的共享,提高知识协同效率。另一方面,综合考虑各行为主体的业绩水平、业务能力、合作深度等因素,遴选和激励善于协同创新的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