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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激励对新能源产业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

2023-10-30倪欣雨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20期
关键词:创新绩效公司治理新能源

倪欣雨

摘 要:本文以2015-2021年我国新能源企业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财税激励政策对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及公司治理在其中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财税激励政策正向作用于绿色创新绩效,同时良好的公司治理在其中发挥着正向调节作用。因此,为了提升财税政策的创新绩效激励效应,应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行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并且优化公司管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财税激励;创新绩效;新能源;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20.046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绿色技术创新等发展战略,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创新。然而,由于企业创新的动力匮乏、回报周期长、投入资金不足,使得企业的创新能力并未得到有效提升。因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财政激励政策,以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工作,缓解能源压力和优化产业结构。但是,由于政策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的博弈中不能准确判断真实纳税信息,企业时常出现骗税偷税等违法现象,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此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财政扶持政策的监管,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但仅仅依靠政府管控是不够的,企业应着手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本文吸收国内外有关财税激励政策、新能源产业创新绩效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重新梳理:

第一,财税激励政策会影响企业创新投入,且受内外部环境影响,不同的政策工具作用程度不同。针对新能源产业,从宏观角度考量,普遍认为财税激励能显著提升企业的创新投入强度,不同的财税激励政策影响程度有差异。但由于政府对企业行为尤其是创新活动的监督难度大,因此改善企业内部环境也可以加强财税政策创新激励作用,通过强化公司治理,可以进一步增强财税支持政策的穿透性,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创新。

第二,公司的治理水平是影响新能源产业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有效解决企业代理问题,平等保护大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推动管理层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从股权结构上看,股权集中度与企业创新存在“倒U型”关系,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从薪酬激励上看,高管是否持股与R&D支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加公司的R&D支出;从董事会机制上看,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研发投入呈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可见,不同的公司治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具有差异性。

过往的研究主要针对财税激励对创新的影响,但鲜有学者将研究对象细化至新能源产业;此外,当前学术界围绕新能源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比较局限,缺少整体研究。鉴于此,本文将研究对象限定为新能源产业,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法对财税激励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公司治理的调节效应进行检验,进一步分析公司治理、创新绩效和财税激励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帮助企业通过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以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保证财税激励政策能够有效刺激和加强绿色创新。

2 理论机制与假设提出

2.1 财税激励政策与新能源产业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驱动是现代化中国经济转型的需要。在当前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充分发揮减税政策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动力。通过政府的拨款支持,企业的自主研发成本得以降低,产生替代效应,让企业的研发变得有利可图,从而刺激企业的研发活动,使研发投入的规模接近于社会的理想水平。另外,财政补贴对大规模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的提升作用更强,也有利于企业短期技术创新。财政补贴是政府给予的直接经济补贴和现金福利,并且能够向外界传递良好的信号,提高外部融资比例,多方面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1:财政补贴对新能源产业的创新绩效有正向促进作用。

通过税收优惠,企业可以在经营活动、投资和理财等方面享受一定的税负减免或返还额外的自由现金流。相比财政的直接补贴,税收优惠是一种间接补贴。减免所得税税率不仅可以降低公司的研发成本,而且还可以刺激企业的研发意愿,促进新产品的开发。因此,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和专利数量的增加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并且对先进制造业企业一般性创新和实质性创新都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从而提高了企业创新绩效。税收优惠能够在税前扣除税收损失或者按一定比例进行减免,将减少企业绿色创新风险,降低成本压力并激发企业积极性,增加生产投入,从而提升其创新绩效。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2:税收优惠对新能源产业的创新绩效有正向促进作用。

2.2 公司治理的调节作用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决定企业运作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条件,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可避免会产生代理问题,委托人可能为了短期利益而放弃开展研发活动,而健全的公司治理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从而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会向企业所有者传递准确恰当的创新方向与过程,同时对创新风险的管控发挥着重要作用,减少管理者因为自身利益而进行逆向选择的风险。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3:公司治理在财税激励政策与新能源产业创新绩效之间发挥调节作用。

3 实证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08至2021年间A股新能源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样本及研究数据的选取主要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和同花顺网站,经手工整理所得,剔除其中的ST和*ST企业,对连续变量进行5%上下水平的缩尾处理,最终选取了2008至2021年间158家新能源行业上市公司的1487个观测值。

3.2 变量选取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绿色创新绩效(PA),本文选取企业当年的绿色专利产出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专利产出数申请总数的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如果PA指数越高,那么说明企业绿色创新绩效表现越好。

(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为财税激励(SUB),为对不同的政策激励形式进行区分,将财税激励政策进一步细分为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其中财政补贴(SUB)数额来源于新能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鉴于政府补助的金额相当大,对其进行对数处理,税收优惠(TAX)用当年企业税费返还来衡量,同样做对数化处理,其数额越大表明财税激励程度越高。

(3)控制变量。考虑到现实中影响绿色创新绩效的因素很多,为保障本文研究成果的可靠性需引入控制变量。对新能源行业上市公司来说,由于每个公司所面临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基本类似,因此本文的控制变量主要是依据公司个体差异对绩效的影响来设定,参考部分文献的做法,引入了资产负债率(LEV)、营销力度(SE)和两职合一(DUAL)。

(4)调节变量。本文的调节变量为公司治理(GOV),公司治理一般包括董事会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本文选择用独董比例(INDEP)来衡量董事会,用管理层持股比例来衡量管理层股权激励(STOCK)。

3.3 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模型(1)对假设1进行检验:

PA=α0+α1Subit+α2Levit+α3SEit+α4Dualit+∑tYeart+it

本文构建模型(2)对假设2进行检验:

PA=α0+α1Taxit+α2Levit+α3SEit+α4Dualit+∑tYeart+it

为进一步检验公司治理对财税激励与绿色创新绩效之间的调节作用,建立模型(3):

PA=β0+β1Subit(Taxit)+β2GOVit+β3Subit*GOVit+β4Levit+β5SEit+β6Dualit+∑tYeart+it

其中,财税激励分别用财政补贴(SUB)和税收优惠(TAX)两个变量来表示;GOV代表公司治理,包含独董比例和股权激励两个变量;it为残差项。变量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则均取t年末的值。

4 研究结果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表1可以看出,绿色创新绩效的均值为4.048,其标准差为7.090,说明不同的企业创新绩效差异比较大,样本公司的研发强度平均比较低。解释变量财政补贴整体变动幅度相对较大,总体上税收优惠力度更大,但企业间差异较小。同时资产负债率、营销力度、两职合一等控制变量之间的差异性也为本文提供了良好的研究机会。

4.2 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回归结果表2显示政府补贴的回归系数为0.836,且在1%水平显著为正,表明政府的补助对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假设1成立。此外在1%的显著水平下,税收优惠的回归系数为2.582,说明税收优惠显著增强了企业的创新投入,进一步支持了假设2。表明估计结果都是有效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新能源产业的创新绩效有正向促进作用。

同时,从表2中公司治理的两个变量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独董比例和股权激励与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且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表明公司治理水平对财税激励与企业创新两者关系存在正向调节效应,即公司治理水平良好的新能源企业,财税激励政策能更有效地促进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综上,假设3成立。

4.3 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主要采用增加控制变量的方法来检验回归结果。本文利用高管研发背景(MFUN)作为新的控制变量,将其加入模型(3)后,重新回归结果。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与之前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表明前述实证结果具有可靠性。此外,通过比较高管研发背景的稳健性回归结果发现,若公司具有研发背景的高管人员占比较高,公司治理对财税激励与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作用会更强。

5 结论与建议

对于兼具技术密集型特征和资金密集型特征的新能源行业而言,提高创新能力和完善财税补贴渠道对于新能源上市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创新绩效是提高新能源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的有力支撑,研究结果表明,税收优惠比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绩效更具有积极的促进效应,并且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独立性和股权激励水平越高,公司治理效果越好,对财税支持的正面调节作用越大,显著增强了财政补贴对创新的支持效应。

基于本文研究结论,在良好的公司治理前提下,需要积极构建财税政策体系支持绿色创新绩效目标的实现。一是建立系统性推动绿色研发支出的财税政策指导规划,简化财政补贴的审批流程,支持绿色研发方案的立项和实施,鼓励采用先进绿色技术,加强监管和评价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绿色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丰富补贴方式与形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发挥新能源行业公司治理的引导作用,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探索管理层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制度,使高管目标长远化,保证企业合法合规地利用财税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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