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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逻辑、困境与纾解

2023-10-21任敏谭新华

新疆农垦经济 2023年5期
关键词: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数字技术

任敏 谭新华

摘要:数字乡村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举。数字时代技术赋能乡村治理以“价值—制度—技术”三重内在逻辑为遵循。然而,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面临观念与思维转向滞后、主体与权力关系失衡、制度与结构冲突制约、技术与资源整合阻滞等层面的赋能困境。为此,数字时代技术赋能应以理念为前提,突出价值引导与思维转向;以组织为根本,调整优化结构与参与机制;以规范为关键,明确主体地位与技术定位;以保障为基础,强化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为纾解路径,以此赋能乡村治理创新。

关键词:乡村治理;数字技术;技术赋能;治理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乡村治理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下,政府、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及村民等多元主体运用公共权力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组织与调配的过程,其核心价值目标在于追求治理的有效性,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与和谐有序。然而,数字时代传统乡村治理受经济结构、组织方式、思想观念以及群众需求等因素的影响,面临治理机制缺失、有效执行与监督手段缺乏等问题,传统乡村治理已难以适应数字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新要求,迫切需要引入一种新的治理工具来实现乡村治理善治。十四五时期,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數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实施乡村“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行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以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乡村振兴的重要驱动作用,这一系列举措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方向引领。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乡村治理建设中,驱动着乡村治理从“总体支配”向“技术治理”转型[1],成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作为一种新的治理工具,数字技术赋能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和手段,能够改变传统乡村的治理模式及运行机制,重塑乡村治理格局。同时,数字技术赋能通过塑造乡村新的治理形式与内容,对乡村治理结构如治理主体、治理客体以及治理方式进行整体变革,充分彰显了数字技术这一新兴治理工具的赋能价值,能够有效解决乡村治理、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本文以“技术—乡村治理”的逻辑关系为主线,在文献回顾基础上,对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的内在逻辑及赋能困境进行阐释,并进一步提出纾解路径,这契合了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的“技术支撑”的政策要求,更耦合了数字时代乡村治理转型变革的内在需要。

二、文献回顾:数字技术赋能与乡村治理

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命题,数字技术如何有效赋能乡村治理,是推进数字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的重要议题。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目标,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迅速发展,重塑了乡村治理理念、结构、方式和机制,正成为促进乡村治理变革和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当前,学界有关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的治理效能。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在重塑乡村治理结构[2]、创新治理手段[3]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数字技术通过重塑乡村治理理念,赋予基层组织便捷、高效、互动的行动能力,能够实现乡村治理精确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4]。同时,技术赋能打破了传统乡村治理的空间与时间边界,实现乡村治理过程中不同群组的常态化交流[5]。二是聚焦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的治理情景。在乡村治理主体关系上,技术赋能强化了乡村村民的主体性作用和在场性特征,塑造着乡村村民的认同和公共精神[6],并通过数字信息沟通、情感交流和行动交互,维系着乡村的熟人社会特征[7]。在治理模式上,乡村治理对数字技术的吸纳,助推着乡村向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开放治理、融合治理等治理模式的嬗变,能够提升乡村治理前瞻化、精细化、系统化和智能化水平[8]。在治理资源上,借助数字技术工具精准识别治理主体的需求和问题,如在涉及乡村居住环境监测、涉农舆情分析等方面,对其进行精确把握和精准分析[9]。三是探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挑战。囿于数字技术自身特质和乡村组织运行以及乡村制度、资源、人才等条件的约束,数字技术虽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但数字技术的刚性特征,使数字乡村治理面临着技术排斥、形式主义、数字鸿沟以及治理异化等风险[10],带来数字负担、唯数字权威、高治理成本、治理悬浮化等诸多问题[11]。

既有研究不乏真知灼见,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仍有较大的研究与探索空间。数字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向基层赋权与增能的重要表征,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将技术工具与乡村社会特征相结合,给乡村治理带来新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工具,并塑造乡村新的治理体系和格局。同时,数字乡村治理也会因“技术至上主义”、技术伦理困境所衍生出的乡村治理异化、治理悬浮化问题,阻碍着乡村治理创新。基于此,本文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为出发点,分析探讨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的现实困境及纾解路径,以期为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转型提供经验和启示。

三、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的内在逻辑

(一)价值逻辑

每一次重大技术变革都会带来大量的技术红利。当前,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乡村建设发展带来技术红利的新契机,它超越了单一技术要素形态的存在。作为新的生产要素与传统乡村治理要素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已成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广泛共识。首先,数字技术增进乡村公共信任。公共信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基础,传统的公共信任建立在层级架构之上,人们依赖于传统公共权威或权力机构的公信力。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社会相互建构,以去中心化的底层逻辑建立起新的信任机制。在此过程中,数字乡村不仅要兼顾不同治理主体利益,还通过强化乡村村民的自我认同,增进村民群体信任度,以推动乡村多元主体间利益共识达成。其次,数字技术推动多元主体合作。借助数字化技术搭建一体化数字协同治理平台,将乡村多元主体进行有效聚合,实现乡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治理理念与需求的相互衔接,推动乡村传统单一主导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模式转变。通过数字化平台和技术治理工具,消除了乡村多元治理主体之间跨层级、跨区域协作障碍,有助于构建乡村多元共治治理格局。最后,数字技术提升资源整合效率。对乡村各类治理资源进行整合是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借助数字技术能够打破乡村资源壁垒,及时精准捕获治理信息,提升乡村跨界资源整合效率,从而推进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二)制度逻辑

制度逻辑是一种对行为主体行为方式塑造的原则,包括对主体认知的文化、信仰和规则的塑造。乡村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并非单一主体的自我意愿,而是包括国家、政府、村委、村民等多元主体的共同抉择。也就是说,数字技術赋能乡村治理不仅强调国家的作用,还关注多重制度逻辑下对多元主体治理行为的塑造。首先,数字技术夯实国家治理根基。乡村是国家执政大厦的根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坚持国家统筹与管理乡村,是强化执政党能力建设的根本。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这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指引了方向。其次,数字技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乡村治理中政府充当着规则制定角色,政府为追求治理绩效最大化,借助数字技术进行制度设计与政策制定为其治理目标减少障碍,能够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治理体制与机制创新。再次,数字技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基层组织是政策上传下达的最后一站,将数字技术工具和理念应用到乡村治理实践中,通过“数字+”多元融合策略,汇聚数字乡村治理合力,能够提升乡村基层组织数字治理效能。最后,数字技术增强村民共治意识。数字技术赋能解决了长期以来乡村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村民参与不充分等问题,能够为村民参与治理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化平台,拓宽村民意见表达渠道,实现乡村跨地域数据交换、跨时空交流互动。

(三)技术逻辑

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尼葛洛庞帝曾指出:“数字化的生存就天然具备赋权的特质”,数字技术通过架构以数据为基础、工具和算法为支撑的赋能体系,催生了数字政府、组织与村民个体间的协同[12]。从某种层面来讲,这是一个技术建构的自然过程。首先,数字技术为乡村治理赋能提效。借助技术工具搭建数字空间虚拟治理平台,畅通乡村村民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渠道,使乡村多元主体在该平台上进行数据信息交互、共享,以此充分调动乡村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乡村主体自治能力。同时,数字虚拟空间不受现实空间如地域、区域的限制,数字技术赋予了乡村多元主体跨时空、跨地域参与能力,有效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其次,数字技术创新乡村治理工具。技术赋能为乡村治理带来重大变革,对乡村治理工具、治理方法进行不断创新与完善。另外,借助技术工具破除乡村传统封闭且单一的治理情境,使其在治理、经营、规划等领域进行持续自我更新和优化,朝更加开放、多元及数字化方向发展。最后,数字技术提升村民数字素养。数字素养是数字时代必备的生存技能,数字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村民对数字资源的持续使用意愿及能力。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过程并与之融合,能够着力破解乡村治理动力不足、村民参与度不高等现实困境,这需要对村民进行数字化思维与技能培育,提高村民的认知、意愿和能力,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的现实困境

数字时代技术的兴起和应用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推动着乡村治理创新与转型,给乡村治理变革带来颠覆性影响。然而,在数字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同时,也应看到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所面临的认知、组织、机制及资源等现实困境。

(一)认知受限:观念与思维转向滞后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乡村治理的形式与内容。然而,由于数字技术专业性带来的较高技术门槛要求,阻碍着乡村主体如基层组织、村民群众等数字化认知思维的形成,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受乡村传统治理观念的长期性制约。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中,囿于传统路径依赖下自上而下思维惯性的影响,基层组织长期以来居于单一主导地位,对乡村事务管理的本质来看是行政权力自下而上的结果。而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所具备的数据开放、多元合作、信息共享、平等包容等特征,超越了传统的管理思维及理念,需要乡村治理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到乡村治理实践中来,主动接纳与适应数字技术。二是乡村村民对数字治理理念排斥与认识欠缺。乡村村民是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关键主体,在赋能过程中,乡村村民难以充分认识数字治理理念对乡村治理的应用价值。据《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薄弱,其老龄化程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留守及老龄群体对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感到陌生,具有较高的排斥心理。三是尚未树立技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目前,乡村主体虽重视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但基于功利主义价值认知,侧重于“如何治”的工具理性,而缺乏对技术赋能“为何治”价值理性的深入思考。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囿于对技术工具的单一应用,乡村村民主体若仅重视效果最大化,将丧失对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的价值考量,从而陷入传统管理“自上而下”思维的窠臼。同时,以工具和实用主义为导向的技术理念,往往会陷入非理性的技术依赖路径之中,缺乏对技术的价值理性思考。因此,破解因技术工具理性赋能乡村治理实践带来的理性认知问题,往往依赖于乡村主体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缺乏任何一种思维理性,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都会陷入单调、刻板甚至畸形的泥淖之中。

(二)组织障碍:主体与权力关系失衡

乡村治理创新需要构建乡村多元主体合作网络,而权力结构和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多元合作网络组织的建构。虽然数字技术驱动并拓展了乡村的治理形式与内容,但因技术专业性带来的技术选择,影响着乡村多元主体权力关系的失衡。也就是说,乡村治理主体因数字技术素养和能力不同,对数字技术的接纳和使用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表现在,一方面受限于技术工具运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因治理主体受年龄、知识及环境束缚,对数字技术的了解、认识及运用差异较大。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差距达37.5%,乡村村民数字素养仅为18.6分,比全体人群的平均值还低57%,尤其是乡村弱势群体如留守老人、残疾人、文盲群体等缺乏对数字技术工具的认识,给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带来数字鸿沟、信息藩篱等问题挑战,进一步拉大了乡村村民数字素养水平,导致治理主体丧失治理主导权和主动性,使乡村治理出现负能、弱能等数字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数字化技术的开放性、共享性和包容性,在赋能过程中与村民传统认知思维形成隔阂,造成乡村治理群体间认识差异及价值冲突。从某种程度上讲,数字技术的专业性选择忽略了乡村治理的本质,一味地技术专业性选择将导致乡村治理出现群体排斥效应。正因如此,我国才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并将“技术赋能”与“技术赋权”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13]。另外,数字技术落地于乡村是否有相应的承接载体,也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例如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部分乡村只追求数字技术的“形”,而忽略了乡村治理的“质”,使得乡村治理的内部张力不足,从而造成数字乡村治理主体与权力关系失衡。

(三)机制掣肘:制度与结构冲突制约

数字技术作为乡村线上治理的重要工具,在赋能乡村治理实践时会产生新的规则与秩序,并改变乡村传统治理形态,建构起新的乡村治理体制及机制。当前,国家虽出台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战略指南1.0》等有關数字乡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的顶层设计还停留在初步阶段,尚未从法律法规层面建立完善的、体系化的制度安排,使数字乡村治理受到严重制约,这种制约表现为乡村治理工具升级与体制机制创新冲突,以及技术下乡需求与传统治理结构冲突[14],即“制度”和“结构”的冲突。一是制度冲突制约。数字技术突破了传统乡村治理的时空限制,降低了乡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成本。当前,由于数字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体系,成为数字乡村发展的瓶颈。虽然数字乡村战略在稳步推进,但乡村治理主体权责划分缺少界限规定,如乡村数据信息安全、主体权力界定、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造成乡村治理数据信息遗漏、缺失等风险,带来数字乡村治理制度困境,阻碍着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二是结构冲突制约。数字技术赋予了乡村新的治理形态,使乡村治理主体间的合作场景转换,使乡村社会结构重塑以及话语体系重建。在数字技术赋能过程中,传统的乡村治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不干谢幕”,其僵化、固化的边界限制,碎片化的管理模式造成乡村村干部与村民关系僵硬、干群关系疏远,技术赋能在形态上造成乡村治理结构损坏[15]。数字技术超越了传统乡村的权力边界,给乡村治理体制带来巨大冲击,同时,社会结构分化、贫富差距的加剧进一步阻碍着乡村数字治理进程,给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带来重大挑战。

(四)资源束缚:技术与资源整合阻滞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建立在乡村多元主体对各类治理资源和技术的掌握基础之上。当前,囿于乡村治理资源与技术的束缚,乡村治理对数字技术的吸纳会导致乡村数字治理负担,造成乡村数字技术手段和目标脱节、与治理资源的整合不足[16],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村数字基础设施薄弱。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乡村治理的根基,不仅包括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普及,还涉及对乡村传统基础设施改造。根据《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57.6%,与互联网整体普及率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这是因为由于我国乡村地区地广人稀、地形复杂,其互联网覆盖度难度极大,尤其是偏远地区数字化应用程度不足等现象较为突出,难以满足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硬件设施要求。二是资源整合难度较大。虽然目前我国乡村数字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办事率达68.2%,但总的来看,我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薄弱、服务不足、资源引进阻滞,导致乡村公共事务治理衰败、水平低下、资源恶化等矛盾凸显。同时,因乡村资源具有同质性强、分布碎片化、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难题,增加了乡村数字治理难度,并且衍生的信息孤岛、数字鸿沟等问题横亘在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之间,极大地增加了乡村资源的整合难度。三是乡村治理资金匮乏。乡村治理资金外流使得乡村治理发展资金匮乏,乡村人口将乡村的资源、资金等各种资本带入城市,使乡村发展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乡村发展与资金需求之间矛盾激化。四是乡村技术人才短缺。乡村技术治理离不开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辅助。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乡村村民对数字技术治理的运用和操作尚浮于表面,缺乏数字化认知思维和意识,显露出技术薄弱短板;尤其是技术人才匮乏造成乡村数字化治理掣肘,成为制约乡村数字化转型的绊脚石。

五、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创新的纾解路径

(一)理念为前提:突出价值引导与思维转向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关键在于转变乡村村民对数字技术应用的认知与理念,这是技术工具赋能乡村治理的前提基础。数字时代具备技术思维理念的村民能有效参与数字乡村治理实践,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以数字化思维合力推进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相反会阻碍乡村多元主体合作治理。为此,转变村民治理理念、引领思维转向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加强数字技术宣传,转变村民传统思维观念。转变村民观念是数字乡村治理的前提基础,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数字技术知识宣传,让村民了解数字技术应用在解决自身问题上带来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从而主动参与乡村建设,例如可通过开设讲座、宣讲会及培训班,邀请技术领域专家对村民进行技术培训和讲解;还可通过互联网视频展示和演示数字技术应用乡村治理的具体流程,让村民亲自感受技术强大功能带来的生活便利,以转变村民认知思维,树立数字化意识,帮助村民突破传统治理思想的局限性,从而转变村民传统的思维观念。二是要提升村民数字素养,增强乡村技术赋能。良好的数字素养是应用技术工具的关键,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中,要努力提高村民数字素养,以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与主动性,例如通过成立数字技术应用培训小组,定期定点为村民普及数字技术知识,加强其数字技能应用。不仅如此,还可以设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空间、搭建乡村数字化实践平台,增强乡村村民的数字素养和能力,以提升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二)组织为根本:调整优化结构与参与机制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会因技术自身特质而与乡村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产生内在的矛盾和与冲突。为此,提高乡村数字治理能力的关键,在于破解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结构困境,而这需要从重塑乡村治理结构与倡导多元参与机制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塑造新型治理结构,增强乡村治理基础。数字技术赋能为乡村治理带来新的规则与秩序,诚如法国科学家狄德罗所言:“技术是为了某一目的共同协作组成的各种工具和规则体系。”借助数字技术构建数字乡村治理结构,对乡村治理主体结构进行重新优化,破除乡村信息壁垒藩篱。为此,可以通过成立乡村数字技术小组,对乡村多元主体的数字权力进行约束,打破传统封闭、孤立的社会结构,从而构建信息共享、合作有序的新型乡村治理结构。二是要创新治理参与机制。作为赋能工具,数字技术工具为乡村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事务提供了技术平台支撑,对提升乡村数字治理绩效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对乡村进行技术赋能要广泛凝聚多元主体力量,并构建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乡村多元权力合作网络体系,积极吸纳社会、市场组织及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并借助搭建乡村数字化、信息化平台,以有效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的作用。因此,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为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提供多种途径,打破传统村民原子化和边缘化僵局,形成乡村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三)规范为关键:明确主体地位与技术定位

明确乡村治理主体与治理技术之间的定位,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重要前提。数字时代要避免因技术之维导致的乡村治理“技术中心主义”倾向,应充分重视对治理主体合理价值诉求的回应,对此,需要规范数字乡村治理中“人”与“术”之间的价值定位。一是要明确治理主体的价值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乡村村民是乡村治理的直接主体和受益者,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承认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人”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的价值追求。为此,在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践时,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维护村民利益作为指导乡村数字治理的根本要求,并把村民满意度作为衡量乡村数字治理实践的重要标准,紧紧依靠村民,将以村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内化到乡村数字治理实践中,激活乡村数字治理的内生动力。二是要明确治理技术的价值定位,注重技术工具的公共性导向。数字技术作为新的治理工具,只有明确技术赋能的工具定位,才能防止落入“技术至上主义”的思维牢笼,从而避免乡村治理出现技治主义和技术霸权主义风险。同时,也要防范技术赋能带来的伦理风险,技术伦理意味着人与技术之间应然性关系在实践中的落实,以及相关伦理角色在行动中的彰显[17]。因此,在数字乡村治理实践中,不仅要避免因技术失误带来的伦理价值受损,还要充分强化乡村治理主体意识,以培养村民数字素养为抓手,优化治理资源实现乡村善治。

(四)保障为基础:强化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

数字技术赋能通过构建乡村信息交互、共享及沟通的数字化平台,能够对乡村各类治理资源进行集中整合,为解决乡村治理中资源分散、整合疏散等难题提供保障。从某种层面来讲,借助数字技术强化乡村治理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是防止“数字赋能”变为“数字负能”的有效手段。一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程度决定着村民信息获取的速度与质量的优劣[18],乡村治理需要借助数字技术平台对村民个体需求、问题、意见等各类信息进行采集和统计,以便捷、实效、减少村民主体间的互动成本,实现各类信息有机共享,以消除技术壁垒和信息孤岛问题,例如腾讯公司为整合乡村信息资源,以微信服务号为入口搭建腾讯“为村”数字化平台,创造性实现乡村人、物、事“共同在场”,实现乡村数字信息共享。二是要整合乡村治理资源。乡村治理资源并非单一指资金,还包括制度、人才、环境等有形资源,以及文化、关系等無形资源。借助数字技术加大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力度,以破解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治理资源零散化、垄断化问题,例如浙江省桐乡村通过创新乡村数字制度设计,以吸纳不同组织、社会资本力量对治理资源进行整合,从制度和政策设计层面为乡村村民信息共享提供保障。三是资金和技术人才支持。资金支持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重要保证,是吸引技术专业人才的基础。乡村治理的资金来源十分有限,传统资金主要来自地方财政拨款和村集体资产两大渠道,而数字技术赋能拓宽了乡村资金获取的渠道,例如产业渠道、社会支持、线上招商等经济援助渠道;同时,还可以通过官网、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畅通技术人才供给渠道,吸引专业型人才队伍入驻乡村,为数字乡村治理提供人才保障。

六、结语

数字乡村治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举。大数据时代以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将重塑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变革。数字技术在赋能乡村治理实践中,以“价值—制度—技术”三重内在逻辑为遵循,这构成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重要内容。然而,数字技术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和赋能工具,在赋能乡村治理时面临着观念与思维转向滞后、制度与结构冲突制约、主体与权力关系失衡、技术与资源整合掣肘等层面的赋能困境。为此,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过程中,应当以理念为前提,突出价值引导与思维转向;以组织为根本,调整优化结构与参与机制;以规范为关键,明确主体地位与技术定位;以保障为基础,强化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为纾解路径,助推乡村数字化治理变革转型。数字时代技术革新速率之快远超乡村社会的认知与接受度,“人术异步”现象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其技术治理衍生的伦理风险、隐私泄露及乡土关怀的价值流失等问题仍有待解决。从某种程度来讲,数字技术工具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乡村治理变革的重要驱动力,运用得好会为乡村治理添“智”。反之,将给乡村治理添“堵”。因此,唯有在数字技术变革中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才能提升乡村治理善治水平,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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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仲

On Digital Technology Empowering Innovation in Rural Governance: Its Logic, Dilemmas, and Solutions

Ren Min  Tan Xinhua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Guizhou University, Guiyang 550025, Guizhou, China)

Abstract: Digital rural governance is a new direction for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and a key move to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Governing the rural areas by digital technology follows the triple internal logic of “value-system-technology”. However, the practice of empowering rural governance with digital technology faces challenges such as a lag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concepts and thinking, an imbalance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s and power, conflicts and constraints between institutions and structures, and obstacles in the integration of technology and resources. Therefore, to empower the rural governance with technology in the digital age should emphasize concepts, highlighting the guidance of the value; improve organizations by adjusting and optimizing the structure and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follow the norms, clarifying the main position and technical positioning; enhance the security, strengthening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resource integration. The above is the path to empower rural governance with innovation.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digital technology; technology empowerment; governance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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