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家庭农场发展困境与路径研究
2023-10-15杨封瑶薛博文刘夏菡
杨封瑶 薛博文 刘夏菡
摘要: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模式,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兴力量。本文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出发,通过对山东省家庭农场现状调查分析,发现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存在土地流转困难、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困难、政府扶持政策不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不完善等困境。基于此,本文提出应当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延伸家庭经营产业链;创新农业技术水平、打造新型农业科技;强化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农户收益增加;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家庭农场中存在弊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高效顺利开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 家庭农场 农村经济 路径研究
家庭农场对我国农业经营模式小农生产现状的改善和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对我国当前农业发展形势的缓解也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底,作为中国农业发展大省的山东省家庭农场数量已达8万多个,其中省级示范场1000,县级以上示范场6000个,这在山东省农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家庭农场的不断扩大将进一步助推山东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一、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源于2008年,到2015年已经达到3.8万家,数量居当年全国第一。截至2022年7月,山东省在册登記的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1.1万家,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24.4万个,数量在全省范围内名列前茅。山东省农业和农村厅于2022年8月发布了《山东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示范场的选拔必须从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中产生,此外要求场地要齐备,生产设施要配套,人员要稳定。在生产管理、生产规模、生产效益等方面,符合上述三项基本要求的家庭农场也需要符合标准。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历程大致分为萌芽与探索发展阶段(2013年以前)、政策扶持快速发展阶段(2013—2018年)、农业生产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支付能力明显增强三个阶段。山东家庭农场规模适中,以200亩上下浮动的家庭农场居多;以种植业为主的山东省家庭农场,涉及范围较多的是种、养结合;在农场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财务记录等机制运行良好的同时,生产管理水平更高,机械化程度更高。部分家庭农场在进一步扩大其自身家庭农场规模方面,注重发挥品牌效应,注重发展“一村一品”,带动农产品销售,后劲较足。一些在农场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财务记录等机制运行良好的同时,侧重生产管理水平与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据山东省统计局统计,近年来,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各区域有序推进,全省各级市、县正不断培育扩大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截至2018年,山东省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4万户,培育家庭农场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3万户、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6个;培育壮大农业“新六大产业”,截至2019年,累计培育家庭农场7.3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1.0万个,累计培育优质农户40万户(户);到2020年,培育8.7万个家庭农场和23.6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1年,家庭农场累计发展高达10.4万户,发展迅速,且总体发展是稳中有升。此外,山东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上下足功夫,截至2022年1月,全省已培育优质农民52万人。
二、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现有困境
(一)土地流转困难
土地流转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措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存在流转程序不合规范,一是大部分土地流转合同只是通过简单的“口头协议”形式,没有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二是农民土地流转积极性较低。尽管农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不再是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但没有土地就意味着难以维持生计,因此农民不愿进行土地流转,土地仍然是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三是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受到不同地区的影响耕地面积会有所差异,承办时为了减少这种矛盾,往往会进行“分级切块”,这种分散的经营方式,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四是土地流转的期限较短。家庭农场经营往往需要长期的经营时长,通常是一至两年,才能够达到规模化经营,但由于农民长期转租的意愿不强烈,部分农民甚至提前收回土地,从而阻碍了经营化规模的形成,阻碍了家庭农场的长期发展。
(二)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困难
当前,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在我国农村推广的工作进展相较缓慢,由于大部分科技产品需要漫长的研发和论证阶段,当真正投入到农村时,可能已经难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部分农业科技推广至农村后,由于务农人员大部分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农业专业科研人员进行引导教学,因此农民对农业技术的运用需要大量时间去探索和熟练。正是因为农民素质与现代农业要求不匹配,导致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存在较大困难。此外,不同农户群体间信息获取不同步,农村地区存在消息滞后性和信息失真现象。目前山东省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与各农业经营主体或科研院所在联合上还存有一定的困难,这种困境的发生一方面源于农场主体的意识欠缺、知识储备量较低,另一方面源于家庭农场欠缺与相应农业经营主体或科研院所建立联系的机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并未顺利打通农业信息壁垒,导致其阻挠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三)政府扶持政策不完善
当前政策制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该如何判断、如何让政策高效应用等问题,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政策解读不接地气,农民的教育水平和理解能力普遍较低,且大部分政策是由村干部进行宣传,但村干部对于政策了解的一知半解,导致农民对于政策解读不明确。同时政府给予农户的资金支持不充足,农民补贴资金无法及时发放到位,种养成本难以下降,农民出于风险的考虑,造成小规模生产在农村中越来越多,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活动的现象。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不完善
好的社会服务体系可以促进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而不健全的社会服务体系制约家庭农场的发展。山东省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农资服务机制不健全。在山东省部分地区进行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较小,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导致其社会化服务没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展农业现代化形成阻碍。因此需要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优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专业技术知识的缺乏。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的新型农业合作组织,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指导和专业技术知识的支持,但是目前山东省普遍缺乏专业型人才的指导,从而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三是存在订货方和家庭农场资料不匹配。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不参与订单式农业的家庭农场数量较多,许多务农人员无法按照自己所在农村组织与订购单人员签订的订单组织进行相应农产品生产,使其存在产销模式失衡的可能。要解决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让订单农业的销售模式在真正的生产环节做到“有据可依”。
三、山东省家庭农场的发展路径
(一)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延伸家庭经营产业链
将土地流转作为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为增加农村土地流转数量,加快土地流转速度,党中央和政府应制定和完善土地流转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是对流出的农户,政府除给予基本流转土地费用外,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对村级组织也给予直接补助。二是鼓励承包经营的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镇村两级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政策,做好务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农民自愿流转土地。除流转土地收益外,还可向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农民提供相应的劳动工资收入,用于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劳动活动。三是加强土地流转的服务与管理。县、乡各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转价格、合同签订、纠纷等,及时收集流转情况,发布流转信息,帮助协调。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县服务中心可与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合并建设。严格禁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鼓励农户走规模化、现代化道路,推动家庭农场长期稳定发展,正确处理家庭农场与农户的关系。
此外,适当延伸家庭经营单位的产业链,打造产销一条龙,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避免初级农产品的盲目生产,以附加值提升的方式真正实现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提升。保证以家庭农场为中心,各个生产环节和主体紧密关联、有效衔接,实现有序生产网络。销售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设施之上的,一方面需要家庭农场主继续参与培训,提高自身能力,接受新型销售技术,另一方面也需要解决基础设施,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环节,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创新农业技术水平打造新型农业科技
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农业领域,农业科技的推广需要科研工作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齐心协力。一是政府需要加大对科研人员的资助力度,把农村群众的宝贵经验运用到研究和学习中,吸引更多的科研人员到农村去。二是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可以在农村开展培训,还可开展相应宣传工作。三是政府可设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相关扶持计划,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待遇,鼓励高素质大学生和科研院所向边远地区投资,为农村振兴建功立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迈向新阶段。通过用现代科技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革农业、用现代市场经济方法治理农业、用现代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用现代科学社会主义教育的方法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农业信息化等,完成我国高校对农业科学技术的全面落地转化。二十大报告中也指出,要坚持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坚持人力资源第一,保持创新驱动能力第一。通过加强科研任务的引领、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更好带动科技成果转化,使更多的科技研究成果更快地走向实验室、转变为社会实际生产力,从而畅通“最后一公里”。
此外,可借助互联网技术,联结抖音、快手等各大电商平台,提升家庭农场收益。各家庭农场由于经营灵活,普遍不存在销售问题,但家庭农场间销售方式不一,不利于统一管理,可以采用第三方合作形式搭建电子商务平台。集合搭建相互联合的第三方平台,并以现有平台为基础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一对一”在平台内进行专门发布家庭农场以及农业经营主体或科研院所所需要的销售、融资、政策等信息,平台集“政、产、采、销”一体化发展,同时配套后期技术人员保障技术平台运营,为各主体实现信息互通提供可能,促进多方互赢共赢。
(三)强化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农户收益增加
一是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对家庭农场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补贴资金投入比例,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中来,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更好的服务。在农村地区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农业种植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先进技术以及设备,使其能够及时掌握农产品的相关知识。制定国家的各类支农补贴、农业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及报废补贴等相关政策,并出台相关的农村引才引智计划,以积极发揮农民地缘、血缘、业缘等方面的情感纽带作用和社会网络功能,鼓励农村优秀人才返乡,激活社会智力反哺,实现农村“人才净流入”。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通过一些农民通俗易懂的标语、横幅等大力宣传党关于家庭农场的政策,让农民切实增强对于家庭农场的认识。例如在村庄里开展小作坊培训班,针对村里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如农药残留超标,动物性疾病,病虫害防治措施等,这些都有利于促进村民参与进来。政府将企业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把村庄内的各种特色产品展示给村民,使其了解当地的传统节日习俗及风俗习惯等等,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还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进步。三是要加大政府对家庭农场的资金支持和补贴力度。在政府投入下,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并为农户提供相应服务,使其种植业得到有效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农村金融活动,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金融监管制度,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增长。对家庭农场的扶持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与资金支持。比如通过评选机制,各镇村每年评选20-30家示范家庭农场给予1万元到2万元补贴。鼓励家庭农场使用先进大棚技术,每个补贴5000元到1万元。同时还可以设置一些专项扶持资金,满足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的需求。
(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等制度,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有着重大作用。一是完善业务机构,提高服务档次,扩大业务范围。做好家庭农场调查汇总工作,开展家庭农场登记上门服务和跟踪办理工作,政府部门对家庭农场登记审批工作提供一条龙服务。建立风险防范制度,降低农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和监管工作,为农村地区发展保驾护航。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规定各类保险机构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要求,并且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二是加大对农村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意识。三是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工作,以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指导家庭农场应用优质高产品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家庭农场发展。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农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使其明白自身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参与到农资合作社中来,帮助贫困户解决问题。例如,针对村级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可将补贴发放给低保对象,给予部分贫困户优惠政策,如减少贫困人口返乡创业率及就业人数,从而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参考文献:
[1]王冠华,褚可心,王莹莹.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支持助推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对策研究[J].山西农经,2022(08): 180-182.
[2]张良亮.三产融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新兴县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建议[J].广东经济,2018(04):60-63.
[3]黄海军.浅析家庭农场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J].农家参谋,2022(04): 96-98.
(作者单位:1兰州交通大学2山东农业大学3西南财经大学)
责任编辑: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