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字典》中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3-09-18王楠
王楠
摘 要 文章立足于《新华字典》2020年第12版,结合其他十几个版本,分板块介绍字典中的编纂符号及用法,对相关编纂符号的修订完善分析论述,对某些编纂符号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传承借鉴予以说明。
关键词 《新华字典》 编纂符号 用法 传承
一、 引言
《新华字典》是以中小学师生和中等文化程度的广大群众为主要读者对象,同时兼顾各方面读者基本查考需求的小型字典。为方便读者,字典在字头、复音词、注音、释义、例证等方面都使用了有特定用法的编纂符号。《新华字典》原版于1953年出版,至今已修订了十几个版次,到2023年已出版70年。70多年来,几代编写者、修订者除了积极贯彻国家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反映语言生活和语言研究新成果,在内容上与时俱进、精益求精,在编纂符号方面也在不断研究探索和创新完善,以期更好地满足读者需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新华字典》是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规范型小字典,也是新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现代汉语字典,其中很多编纂符号的用法都是首创,并被后来的很多辞书,包括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等所传承借鉴。今天我们从最新版2020年版看到的编纂符号,[1]有的是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有的则是后来相关版本的逐步补充和修订完善。对《新华字典》中编纂符号的用法、修订完善的历史以及影响传承进行系统研究梳理,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和认识新中国语文辞书编纂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丰富语文辞书编纂史研究。
编纂符号是辞书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际上还是我们国家,在辞书编纂符号方面都有相关标准,可见其重要程度(我国现行的《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是参考国际相关标准制定的推荐性标准)。编纂符号虽然非常重要,但是,包括《新华字典》在内,每一个新的修订版出版后,人们往往对辞书内容的修订关注较多,对编纂符号的变化不太关心。目前学界对《新华字典》中编纂符号的用法、部分编纂符号在形式上的修订完善以及某些符号对《现汉》等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和介绍的文献还很少见到。[2]多年来从一些读者的来信、电话以及在和一些相关人士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人对字典中的一些编纂符号的用法理解不到位,或根本不了解,甚至还有误解,因而影响了对字典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新华字典》中的编纂符号有的还体现着文字、语音、词汇、词典等多方面的知识。系统梳理介绍这些编纂符号及用法,分析相关编纂符号形式上的不断完善,说明某些编纂符号在《现汉》中的传承借鉴等,还有助于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字典、了解辞书工作、增加相关知识。
本文立足于2020年版,结合其他十几个版本,从字头、复音词、注音、释义、例证等几个板块,分类梳理介紹字典中的编纂符号及用法,对相关编纂符号的修订完善进行分析论述,对某些编纂符号在《现汉》中的传承借鉴予以说明。另外,对以前版本使用过、没有流传下来的个别编纂符号也做简单说明。
二、 《新华字典》中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一) 与字头有关的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0年版收单字约1.3万个,其中包括了9400多个字头及字头后“()”内所附列的繁体字和异体字。2020年版与字头有关的编纂符号主要有字头后的“()”,以及“()”中有些附列字左上角的上标符号“*”“**”“△”和上标阴码数字义项序号。这些编纂符号分别具有不同的用法。
1. 字头后的符号“() ”
字头后的符号“()”用来括注所附列字头的繁体字和异体字。如:
爱(愛) (为了节省篇幅,本文只引用《新华字典》中与编纂符号相关的部分,不做版本说明的,均引自2020年版,下同)
亲(親)
帮(幫、*幇、*幚)
“愛”和“親”分别是“爱”和“亲”的繁体字。“幫”和“*幇、*幚”分别是“帮”的繁体字和异体字。
有的字头后没有“()”,则表示这个字头既没有繁体字,也没有异体字。如:
安 ?平静,稳定。
福 幸福……
《新华字典》字头后“()”的用法,经过了括注异体字到括注繁体字和异体字的变化。
(1) 1953年版字头后“()”的用法是用来括注所附列的异体字。“有几个写法的字,本字典选定一个为主体,其余斟酌收作异体,加圆括号附在字头后面。”(《凡例·六》)因为当时还没有推行简化字,字头多是繁体字,很多后来的简化字作为异体字附列在“()”中。另外,对字头和附列的异体字字体大小也不做区别。1954年版同1953年版。如:
寶(寳、宝) (1953年版、1954年版)
賓(宾、賔) (同上)
邉(边) (同上)
(2) 1957年版、1959年版和1962年版部分字头使用了简化字,相应的繁体字也被附列在“()”中。从1957年版开始,字头和附列的繁体字、异体字在字体大小上做了区分,字头用大号字,“()”中的附列字用小号字(为了方便,本文这方面不做区分)。如:
宝(寶、寳) (1957年版—1962年版)
宾(賓) (同上)
边(邉) (同上)
(3) 从1965年版开始,字头及释义全部采用简化字,字头的繁体字和异体字选择性附列,直到2004年版。如2004年版“亩”后的“()”中只附列繁体字“畝”,“窗”后的“()”中只附列3个异体字“窓、窻、牕”。实际上1955年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下简称《一异表》中“亩”和“窗”各有5个异体字。
笔者有幸参加了1998年版的修订,当时的修订组,尤其是从1953年版就参加《新华字典》编写的刘庆隆先生曾有过把字头的繁体字全部附列在“()”中的想法。但是,意见不统一,有意见认为小字典全部附列繁体字太占篇幅,凡是可以类推简化的繁体字不必附列,所以最终仍选择性附列繁体字。(又见金欣欣等 2011)其实推行简化字已经多年,很多读者对类推简化已经不是很了解,对有些繁体字也不认识,如果不附列,有可能会被误认为某个字没有繁体字,容易和确实没有繁体字的情况相混淆。魏建功先生(1999)就指出:“凡简化的原繁体,字典上应该有个独立单位,让读者明确理解。”刘庆隆先生(2008)133再次强调:“有的字词典里收录的简化字,不全附繁体字,只附一部分繁体字,这固然省点儿篇幅,但对读者不方便。……现在的学生是认识简化字而不认识繁体字的,对繁体字的对应关系并不清楚,……因此,现在的字词典里所收的简化字都应该附上繁体字。”江蓝生先生主持2011年版修订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原则上字头后“()”中全部附列繁体字和《一异表》中的异体字,字典的实用性、科学性、系统性得以加强。
2. 字头后“() ”中有些附列字左上角上标符号“*”“**”“△”和上标阴码数字义项序号
(1) 字头后“()”中附列字左上角的上标符号“*”和“**”
字头后“()”中附列字左上角带上标符号“*”的,表示是2013年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整理的异体字。我们通常称这类异体字为“表内异体字”。如:
岸(*)
翱(*翶)
字头后“()”中附列字左上角带上标符号“**”的,表示是《字表》之外,《新华字典》整理的异体字。如:
爊(**)
炖(**燉)
为了和带上标符号“*”的“表内异体字”相区别,我们通常称带上标符号“**”的异体字为“表外异体字”。[3]如果一个字头同时附列有繁体字、异体字,排列顺序是繁体字在前,异体字在后;“表内异体字”在前,“表外异体字”在后;有相同部首或偏旁构件的异体字,一般笔画少的在前。如:
欢(歡、*懽、*讙、*驩)
采(*寀、**埰) cài
《新华字典》在1998年版之前,对字头后“()”内附列的繁体字、异体字,以及“表内异体字”还是“表外异体字”不做形式上的区分。如:
欢(歡、懽、驩、讙) (1992年版)
采(埰、寀) cài (同上)
窗(窓、窻、牕) (同上)
对这个问题刘庆隆先生(2008)49指出:“还有的字词典里附的异体字,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也有自己做异体字处理的,二者不加区分,这是不妥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是有关机关发布的,应该遵照使用,本字词典作异体字处理的,是建议性的,人们可以用可以不用,两者应区别开。”《新华字典》1998年版对字头后“()”内附列的繁体字、异体字和对“表内异体字”和“表外异体字”分别通过是否带上标符号“*”,带上标符号“*”还是“**”进行区分,改进了字典的体例,方便了广大读者,解决了不同读者的不同需求,提高了字典的科学性、简明性、实用性和系统性。
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到读者来信或电话,询问字典后括号内的字都是什么意思?尤其像2020年版“窗”后面附列了5个异体字,“亩”后面附列了1个繁体字、5个异体字,如果不做标记,确实容易令人困惑。如:
窗(*窓、*、*牕、*牎、*窻)
亩(畝、*、*畂、*、*畆、*畮)
字头后“()”中的附列字左上角不带上标符号“*”或“**”的,表示是繁体字,如我们前面提到的“爱”和“亲”。
《现汉》从1978年版开始,[4]也在字头后的“()”内附列繁体字和异体字,也不做形式上的区分。从2012年第6版开始,参照《新华字典》2011年版对字头附列字通过是否带上标符号“*”来区分繁体字和异体字,带上标符号“*”还是“**”来区分“表内异体字”和“表外异体字”。略有不同的是,《现汉》第6版和目前的第7版中上标符号“**”中的两个“*”号是竖排,排版方式不同,作用完全一致。《现汉》字头附列字的排列顺序也是繁体字在异体字前,“表内异体字”在“表外异体字”前。
(2) 字头后“()”中附列字左上角的上标附号“△”
字头后“()”中有的附列字左上角带上标符号“△”,表示该附列字还另外出字头。如果既有上标符号“*”或“**”又有上标符号“△”,“△”在前,“*”或“**”靠近附列字在后,表明这个字除了做字头的繁体字或异体字,另外还有规范字的用法,另出字头。如:
伙(?-?△夥)
坤(△*堃)
哲(△*喆)
《新华字典》对另出字头的附列字在左上角加注上标符号“△”,始于1962年版。《现汉》从第6版开始,同类情况也采用这一符号。
(3) 字头后“()”中附列字左上角的上标阴码数字义项序号
字头后“()”中有的附列字左上角带上标阴码数字义项序号,表示该附列字只是对应于释义中相应义项的繁体字或异体字。如:
抱(?**菢)
表(?錶)
干(?-△乾、?-*乹、?-*亁) gān
“抱(?**菢)”表示“抱”的4个义项中,只有义项?有“表外异体字”“菢”;“表(?錶)”表示“表”的9个义项中,只有义项?有繁体字“錶”;“干(?-△乾、?-*乹、?-*亁)”表示“干”的15个义项中,第?到第个义项分别有繁体字和两个异体字,其他义项
没有。
字头后“()”中的附列字与字头所有的义项都完全对应的,不做标记。如:
办(辦)
拿(*拏、*、*挐)
《新华字典》在有关附列字的左上角标注上标阴码数字义项序号,始于1957年版。《现汉》从1978年版开始,同类情况也采用这一符号。
(二) 与复音词有关的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0年版与复音词有关的编纂符号主要有:一,用于出条的复音词的编纂符号“[]”
(早期还有“《》”和“【】”)、复音词后的“()”及“()”内异形词左上角的上标符号“*”。二,表示构词或重叠的编纂符号“(-子)(-儿)(-头)”、“”“(叠)”。[5]
1. 用于出条的复音词的编纂符号
(1) 符号“[]”
虽然是字典,由于编写之初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完全的白话文词典,为了方便读者,《新华字典》就承担起了字典和词典的双重重任,除了收录单字外,还“以义统词”(魏建功1999)适当收录了部分常用复音词。各个版本收录的复音词(包括成语和词组等)在2500条—3500条之间,(戴文颖 2020)46-47适当收录复音词,字典的实用性加强,也深受广大读者欢迎。
2020年版用符号“[]”表示复音词词条。早期版本除了使用符号“[]”,还使用过符号“《》”和“【】”表示情况不同的复音词词条。
1) 1953年版的《凡例》对字典中收录的不同情况的复音词有说明:“用方括弧[]表示的复合词,按其意义分别放在各个复合词的重点字下。”“用尖括弧《》表示的复合词,因本字的意义不明确或其意义是本字典没有收取的,都放在本字注解末了。”(《凡例·十三》)[6]符号“《》”的用法延续到1971年版,用符号“《》”表示的复音词一般都另起行出条。如:
把 ?控制,掌握…… [把持]…… [把握]……
《把戏》 (1953年版—1971年版)
2) 1979年版改“《》”为“【】”,用“【】”表示的复音词也另起行出条:
把 ?控制,掌握:…… [把持]…… [把握]……
【把戏】(1979年版)
3) 1987年版起,出条的复音词统一用符号“[]”表示,对于后一种类型的复音词,仍另起行出条,延续至今,如:
把 ?控制,掌握:…… [把持]…… [把握]……
[把戏]
从符号的形式、作用角度,《新华字典》中表示复音词词条的编纂符号经历了由“[]”和“《》”到“[]”和“【】”,再到单一的“[]”的变化。经过几个版本的修订完善,同类情况使用同一种符号表示,实现了由繁到简的单一性变化,减轻了读者理解和记忆负担,符合小字典的规模,字典的简明性明显提升。
从字典版面的角度,字典用“[]”表示的复音词是穿插在单字相关义项的释义后出条,这一收词体例适合使用外形简单、与释义文字反差不明显的编纂符号来表示。“[]”外形简单、在视觉上与释义文字也比较协调,用来表示在单字释义中出条的复音词,非常合适。另外,从1953年版起,字典对后一种类型的复音词都是在整个单字的释义结束后,另起行出条,这一体例已经明确表明此类词条的特殊性,无须再用另外一种符号来特别标出。简单统一的编纂符号,也使版面整洁,避免了凌乱“花哨”。
(2) 复音词后“()”和上标符号“*”
1) 从1953年版起,部分复音词后用“()”来括注注音。早期复音词注音用注音字母,后来用汉语拼音,注音对象多为复音词中多音字和轻声字,这一形式延续至今。如:
[叱咤] (-ㄓㄚˋ) (1953年版) [叱咤] (-zhà)
[反省] (-ㄒㄧㄥˇ) (同上) [反省] (-xǐng)
[答理] (-ㄌㄧ) (同上) [答理] (-li)
2) 2004年版参照1998年版字头后附列异体字编纂符号的用法,在部分复音词后用“()”括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以下简称《异形词表》)中的相关异形词,并在异形词的左上角标注上标符号“*”,延续至今。如:
[仿佛](*彷彿、*髣髴)
[耿直](*梗直、*鲠直)
[含糊](*含胡)
《现汉》从2005年第5版开始,在相关词条后的“()”内全部附列《异形词表》中的338组异形词,但不加上标符号“*”。
2. 符号“(-子) (-儿) (-头) ”和“”“(叠)”
符号“(-子)(-儿)(-头)”和“”“(叠)”表示构词或重叠。
(1) 符号“(-子)(-儿)(-头)”
有些单字释义前或某个义项的释义前有“(-子)(-儿)(-頭)”,表示该字或该义项可以加上这类后缀,构成大致同义的词,其中的“-”代替本字。这几个符号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如:
雹 (-子)
把 bà (-儿)
石 ? (-头)
榫 (-子、-儿、-头)
《现汉》从1978年版开始,同类情况使用字体较小的“(~子)(~儿)(~头)”表示。
(2) 符号“”
“”表示该字可以跟一个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并列构成大致同义的词,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如:
波 ?……(-浪、-涛、-澜)
惧 害怕(恐-)
“”后的“-×”或“×-”通常是被释字最常见、最典型的同义组合构词,一般不在例证中重复出现,“-”代替本字。这也是《新华字典》的一个体例,有读者曾来信问很多字头最常见的组词,字典为什么没有举例?如果了解“”的用法,就知道这些常见的组词字典已经通过“”后的“-×”或“×-”有所体现。
(3) 符号“(叠)”
“(叠)”表示该字可以重叠。在注解前表示一般叠用,在注解后表示可以叠用也可以不叠用,叠用时一般构成叠音词。“(叠)”的用法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如:
喈 (叠)拟声词。1. 形容敲击钟、铃等的声音:钟鼓~~。2. 形容鸟鸣声:鸡鸣~~。
凛 ?寒冷。?严肃,严厉(叠):威风~~〡大义~然。
(三) 注音中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0年版注音中的编纂符号主要有“()”“-”“·”和下标符号“(又)”等,它们的用法不同。
1. 符号“() ”和“-”
“()”用于括注字词的注音,“()”中的“-”代替省略的注音。这一形式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如:
瑷 [瑷珲] (-huī)
尥 [尥蹶子] (-juězi)
1962年版开始,“()”还括注旧读音,如:
癌 (旧读yán)
[口吃] (“吃”旧读jī)
2. 符号“·”
2020年版的字头既有汉语拼音又有注音字母,汉语拼音在前,注音字母在后。“·”标在读轻声的字头的注音字母前。如:
啊 ɑ ·ㄚ
罢 bɑ ·ㄅㄚ
呗 bei ·ㄅㄟ助词。
早期版本的字头有单字头和多字头,1953年版《凡例·九》规定:“字头、复合词或举例中该读轻声的字音,一律在注音前或汉字前的中央用圆点‘·标明。”
多字头中轻声字的注音:
玻璃 ㄅㄛ·ㄌㄧ(1953年版)
葡萄 ㄆㄨˊ·ㄊㄠ(同上)
1953年版复音词中轻声字的注音比较多样。如:
在轻声字注音字母前加“·”:
[地下] 1. (-·ㄒㄧㄚ)(1953年版)
[讲究] 2. (-·ㄐㄧㄡ)(同上)
词条不注音,只在轻声单字前加“·”:
[行·李] (1953年版)
《便·宜》 (同上)
汉字和注音前都加“·”:
[大伯·子] (-ㄅㄞˇ·ㄗ) (1953年版)
[窟·窿] (ㄎㄨ·ㄌㄨㄥ) (同上)
从1959年版起,字典全面贯彻《汉语拼音方案》,字头(包括单字头和多字头)用汉语拼音和注音字母注音,汉语拼音在前,注音字母在后。复音词只用汉语拼音注音,其中的轻声字都不再标注“·”,也不注声调。从1979年版开始,统一为只有单字头,轻声字头在注音字母前加轻声符号“·”,不注声调。《现汉》从1978年版开始,对轻声词的注音也使用“·”标注。
3. 下标符号“(又)”
有些单字的注音后面有下标符号“(又)”,表示该字有“又音”。如:
崚 léng líng(又)
表示“崚”通常情况下读léng,líng是“崚léng”的又一种读法。
谁 shéi shuí(又)
表示“谁”通常情况下读shéi,shuí是“谁shéi”的又一种读法。
下标符号“(又)”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现汉》从1978年版开始沿用。
(四) 释义中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0年版释义中的编纂符号有“〈方〉〈古〉”、下标符号“〈外〉”、“(民族简称)”,“ ”,数字序号“?、?、?……”“1. 2. 3. ……”,“()”和并列释义成分间的“,”等,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用法。
1. 符号“〈方〉〈古〉”、下标符号“〈外〉”及“(民族简称)”
“〈方〉〈古〉”、下标符号“〈外〉”及“(民族简称)”分别表示词语的来源和用法。
(1) “〈方〉”表示该字是方言地区用的字或者该义项所注的是方言地区的用法。如:
〈方〉?搔,轻抓:~痒痒。?用胳膊挎着:~着篮子。
敢 ?〈方〉副词,莫非:~是哥哥回来了?
《新华字典》中有关方言信息的标注符号的变化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1) 1953年版分别用“(京)”指“北京土语”、“(北)”指北方方言、“(南)”指“长江流域方言”、“(西北)”指“西北地区方言”、“(西南)”指“西南地区方言”、“(吴)”指“江浙方言”等。1954年版基本延续了这些符号。如:
怹 “他”的敬称(京)。(1953年版)
[耗子] 老鼠。(北)(同上)
囡 女孩子。(吴)(同上)
尕 小(西北):~娃.~李.(同上)
墟 ?集市:趁~(西南).(同上)
2) 1957年版、1959年版不再標注方言区,只在相关释义后用“(方)”表示。如:
怹 “他”的敬称(方)。(1957年版、1959年版)
坝 ?坪,平地(方)……(1957年版)
3) 从1962年版开始,改用“〈方〉”表示,“〈方〉”置于相关释义前,延续至今。如:
怹 〈方〉“他”的敬称。(1962年版)
尕 〈方〉小:~娃~李。(同上)
《新华字典》是以中小学师生和中等文化程度的广大群众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小字典,对方言区的标注不必过细。1962年版对方言信息改用“〈方〉”标注,并将“〈方〉”置于相关释义前,在简洁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凸显了标注信息,同时也和同类的“〈古〉”的标注相互照应,是体例上的一大进步。《现汉》从1978年版开始采用“〈方〉”表示方言信息。
(2) “〈古〉”表示该字是古代用字或者该义项所注的是古代用法。符号“〈古〉”的标注始于1962年版,延续至今。如:
襆 〈古〉?布单、巾帕等。?包裹。?……
媓 ?〈古〉母亲。?传说中舜的妻子的名字。
另外,从1962年版开始,还有少量的“〈古〉又同‘(某)”表示通假,延续至今。如:
被 〈古〉又同“披”(pī)
莫 〈古〉又同“暮”(mù)
《现汉》从1978年版至今也有“〈古〉又同(某)”形式。
(3) 下标符号“(外)”表示该单字或复音词为外来词。如果某个单字或复音词的各个义项都是外来词,就在字或词的释义前标注符号“(外)”,如果某个义项是外来词,就在相应的义项号后标注符号“(外)”。历史上相沿已久的外来词,一般不再标注来源。这一形式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如:
卡(外) ?卡车,载重的大汽车:…… ?卡片,小的纸片…… ?卡路里的简称……
【卡通】(外)1. 动画片。2. 漫画。
巴 ?(外)巴士。?(外)压强的非法定计量单位。
秀 ?(外)表演,展示:作~|服装~。
(4) “(民族简称)”表示从兄弟民族语言中来的词语。《新华字典》用“()”加注民族简称,并下标予以说明,这一形式从1953年版延续至今,如:
[哈达](藏)
[戈壁](蒙)
2. 符号“ ”
“ ”是《新华字典》释义中独有的编纂符号,分别表示不同的用法。
(1) “”表示字、词通过引申产生的意义
秒 ?计量单位。1. 圆周的一分的六十分之一。2. 经纬度的一分的六十分之一。3. 时间的一分钟的六十分之一。 指极短的时间,瞬间:~杀(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完成或结束)。
[幅员] 宽窄叫幅,周围叫员。 疆域:我国~广大。
(2) “”表示字、词通过比喻形成的意义
[唇齿] 关系密切的两个方面:~相依。
垮 倒塌,坍塌……完全破坏:别把身体累~了。
(3) “”表示由风俗、典故等转化而成的意义,或由没有直接的理据而产生的意义
疚 长期生病。对自己的过失感到不安、痛苦:负~|内~。
红 ?像鲜血的颜色。1. 喜庆:办~事。2. 象征革命或觉悟高:~军|~色政权|又~又专。3. 象征顺利、成功或受欢迎、重视:唱~了|走~|开门~。
“ ”是《新华字典》独有的释义编纂符号,它们立体呈现了字、词的发展引申脉络。如前面提到的“秒”“指极短的时间,瞬间”这一新义,就是2020年版作为义项?下第3个子义项的引申义立项释义,并通过“”来立体展示说明词义的发展引申脉络,而没有简单地立为义项?。因为秒“指极短的时间,瞬间”的新义是由原有义项?下的
第3个子义项“3. 时间的一分钟的六十分之一”所具有的时间短暂的特点进一步发展引申而来,在语义发展脉络和层次上都与“秒”已有的义项?、义项?不同,不宜简单地处理为义项?。
3. 数字序号“?、?、?……”和“1. 2. 3. ……”
数字序号“?、?、?……”和“1. 2. 3. ……”都是用来表示义项顺序。
(1) 《新华字典》的注释以解释单字含义为主,有时也说明用法。一般一个字有几个不同的意义,包括不同用法就分几个义项注释,用阴码数字序号“???……”表示义项的排列顺序,如:
安 ?……?……?……?……?……?……?……
“安”的7个义项分别用阴码数字?、?、?、?、?、?、?表示。
(2) 如果单字的某一个义项再分项或者前面有总括性文字说明的,用数字“1. 2. 3. ……”分别表示不同义项,如:
得 dé ?用于某种语气。1. ……2. ……3. ……
的 de 助词。?用在定语后。1. ……2. ……
另外,分项注解的复音词也分别用“1. 2. 3. ……”标明不同义项,如:
旦 ?早晨。[旦夕]1. ……2. ……[一旦]1. ……2. ……
芙 [芙蓉](-róng)1. ……2. ……
4. 符号“() ”
《新华字典》的释义中有很多“()”,主要是括注多音字、生僻字的读音,解释一些字词含义、用法等。如:
斗 ?量(liáng)粮食的器具
顶 ?顶撞(多指下对上)
订 ?立(契约),约定
东 ?东道(请人吃饭出钱的人,也简称“东”)
唗 叹词,斥责声(多见于早期白话)
5. 并列释义成分间的符号“,”
《新华字典》并列释义成分间用“,”来间隔,如:
安 ?平静,稳定……?使平静,使安定……?安全,平安……?安置,装设……
《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以下简称《符号》)规定:“,”为“同义词间隔号”,“置于释文中同义词之间”。“;”为“同义词群间隔号”,“置于释文中同义词群之间”。但是,一部辞书中的编纂符号并不是越多越好,尤其是同质内容,使用相同编纂符号表示更方便读者理解记忆。《新华字典》从1953年版开始,两个并列释义成分之间就使用“,”,不区分同义词还是同义词群。《现汉》中两个并列释义成分之间一直使用“;”,包括《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王宁 2013a)、《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版(李行健 2022)等,并列释义成分之间也是只使用“;”一种符号。
由于《新华字典》和《现汉》在并列释文成分间使用了不同的间隔符号,曾经就有读者因为对《新华字典》编纂符号的用法不了解,质疑《新华字典》“出错”。实际上《新华字典》《现汉》的并列释义成分之间分别使用“,”和“;”间隔,是两部工具书的体例不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更没有对错之分。
(五) 例证中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0年版例证中使用的编纂符号主要有“~”“丨”和“()”,它们的用法不同。
1. 符号“~”和“丨”
例证中的“~”代替被解释的字、词,被解释的对象如果有多个字,也用一个“~”代替。“丨”用来隔开相连的两个不同例证,例证结束后用句号“。”表示。
在2011年版之前,字典例证中一个“~”只代表一个字,被解释的对象有几个字就用几个“~”表示。有多个例证时,例证和例证之间用“.”间隔,例证结束也用“.”。
如:
[轰轰烈烈] 职工们展开了~~~~的劳动竞赛.(2004年版)
[哩哩啦啦] 瓶子漏了,~~~~地洒了一地.雨~~~~下了一天.(同上)
[轰轰烈烈] ~的群众运动。(2011年版、2020年版)
[哩哩啦啦] 瓶子漏了,水~地灑了一地丨雨~下了一天。(同上)
相比较,2011年版以前字典例证中“~”的用法“是有缺点的”“不仅不科学,也不简洁”(金欣欣 1998,2021119)。
用“.”来间隔两个例证是受外文辞书的影响,但在字典中不够醒目。同样受外文辞书影响,2011年版以前的版本中“.”除了用于间隔不同的例证,还用于所有的例证结束后。但是,字典中没有例证的释义结束后又用符号“。”表示。都是用于释义,同一个符号“.”兼具不同的功能;都是释义结束,只是因为是否有例证,又使用了不同的编纂符号“.”和“。”表示。繁琐复杂的符号形式及用法,既增加了编写、校对的工作量,也增加了读者理解、记忆负担。2011年版参考《现汉》修改为在释义结束后统一用符号“。”、不同例句间用“丨”间隔,简明规范。
曾经有读者也是因为不了解情况,在2011年版将例证之间的“.”改为“丨”后,误认为出现了“上万个错误”。实际上2011年版的修改是为了更方便读者识别,也更符合《符号》的规定。《符号》中对“~”和“丨”的名称、用法都有规定:“~”为“词目替代号”,“置于示例中需要代替该词目处”;“丨”为“示例间隔号”,“置于释文中各示例之间”。其中的“示例”就是本文说的“例证”,对于词典释义后的例证,有“例证、举例、配例、示例、书证”等不同的名称。同为国家推荐标准的《GB/T 19103—2008辞书编纂的一般原则和方法》中称“例证”,而且后出,再加上相对来说“例证”也更常用,本文使用
“例证”。
2. 符号“()”
例证中的符号“()”用法多样,主要是括注多音字、生僻字的注音,解释一些字词含义、用法等。如:
典……~数(shù)
冠guàn……~以诗人的桂冠(guān)
脏……五~六腑(五脏:心、肝、脾、肺、肾)
镂……~骨铭心(比喻永远不忘)
《现汉》例证中的符号“()”用法也是多种多样。
(六) 检字表中编纂符号的用法及传承
2020年版部首檢字表中的编纂符号主要有“°”和“()”,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用法。
1. 符号“°”
部首检字表中,有一部分字的右上角带“°”,表示这个字在检字表中是“多开门”,即可以在不同的部首中查检到。带“°”表示该字所在的部首是传统部首,不带“°”表示该字所在的部首是有关规范文件规定的部首。对在传统部首中的字标注“°”始于2011年版。《现汉》从2012年第6版开始沿用。
符号“°”的使用虽然从2011年版开始,但是,方便读者查检的“多开门”检字法很早就已经实行。《新华字典》1953年版按照注音字母顺序排列,在字典后附《笔形部首检字表》。《笔形部首检字表》按字的笔形、笔顺分别归部排列,与传统的《康熙字典》等的214部出入较大,字典出版后有方言区的读者反映查检不便,有人甚至到书店要求退书。(见刘庆隆 1992)402-412于是,1954年对字典进行修订,出版了正文按照部首排列的版本,后附音序检字表。
在叶圣陶先生1954年7月2日的日记中,有关于修订1953年版的记载:“今日讨论者为改按音序排列为按部首排列。缘非北方话地区反映,以音序排列实难检查。……我人可不顾造字之本意,唯以便利初学为尚。余又主酌用互见,以便读者,如‘和字互见于‘禾部、‘口部,‘问字互见于‘门部、‘口部。同人多以为然,决照此编排。”(叶至善等 1994)126叶圣陶先生早在1954年就提出了方便读者的部首设立原则,以及“互见”即后来被称为“多开门”的部首检字方法。正如刘庆隆先生(1999)280-285所说,《新华字典》从编写之初,就有一条“一切从读者的需要出发”的不成文规定。
因为1954年版正文按照部首顺序排列,不需要再附部首检字表,“多开门”方式在这一版没有体现出来。从1957年版开始,字典正文恢复按音序排列,前面附部首检字表。并在部首归部上采取“多开门”的方式:有的字既在规定部首,又在传统部首,如“九”分别在“丿”部、“乙”部。“旧”分别在“丨”部、“日”部。“和”分别在“禾”部、“口”部。采取音序的排列法,另附对《康熙字典》214部稍加改动的部首检字是《新华字典》的首创。在部首检字表中实行“多开门”检字法也是《新华字典》的创新。2011年版在传承已有“多开门”方式的同时,对另收在传统部首下的字的右上角标注“°”,表示该字所在的部首是传统部首。如“乛(乙)”部的“九°”、“日”部的“旧°”、“口”部的“和°”等。
符号“°”的使用,对规定部首与传统部首进行了区别,进一步明确了“多开门”检字法,也有利于读者正确理解归部规范。字典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都有提升。
2. 符号“()”
部首检字表中的“()”用来括注繁体字和异体字。字头附列的繁体字、异体字在检字表中都能查到。
“()”在《新华字典》的字头、复音词、注音、释义、例证几大板块中都有应用,在字典中最常用,数量众多、用法多样。《符号》中“()”的名称是“注释号”,用法是“将释文中的补充说明置于其中”。实际上目前常见的汉语辞书中“()”的用法多种多样。
(七) 没有延续下来的编纂符号及用法
有些编纂符号只在《新华字典》早期版本或相关版本中使用过,没有延续下来。除了前面提到的被“[]”取代的“《》”“【】”,被“丨”和“。”取代的“.”外,还有一些和字头、注音有关的编纂符号也没有流传下来,我们略做说明。
1. 与字头有关的没有延续下来的编纂符号
与字头有关没有延续下来的编纂符号主要有不等号“≠”和字头的号码。
(1) 1953年版在“字音字形相近,使用时容易混淆的字,在字的右旁用(不等号)‘(≠)标明”(《凡例·七》)。不等号在字头,复音词、释义中都有,标注形式多
样,如:
斑 (≠班) (1953年版)
[必须] (≠必需) (同上)
[一般] (≠斑、班) (同上)
[标致] (致≠緻) (同上)
暴 ?过分急躁 (≠燥) (同上)
这一形式延续到1954年版,从1957年版开始不再使用。
(2) 1957年版和1959年版“全部字头按音序排列的次序编列了号码,每个字头有一个号数”(见1957年版、1959年版凡例)。号码用小号字标在字头的正上方,1957年版,按注音字母排序排列,第一个字是“捌”,号码为0001,最后一个字“佣”(yòng),号码为6919。1959年版,按照汉语拼音音序“a b c d……”排列,第一个为多字头的“阿昌”,号码为0001(“昌”另出字头,号码为0495),最后一个字是“胙”,号码为6937。在字典中的排列形式分别是:
0001 6919 0001 6937
捌 佣 (1957年版) 阿昌 胙 (1959年版)
从1962年版开始,字头不再标注号码。
2. 与注音有关的没有流传下来的编纂符号
与注音有关的没有流传下来的编纂符号主要有“ ”“(读)”“〔〕”和、、、等。
(1) “ ”等标在意义不同的多音字注音前,表示多音字的不同读音。这一形式从1953年版延续到2004年版,2011年版不再延续。
(2) “(读)”用来说明多音字中还留存在口头上的旧读音。如:
白 ㄅㄞˊ ㄅㄛˊ(读)(1953年版)
薄 ㄅㄠˊ ㄅㄛˊ(读)(同上)
凿 ㄗㄠˊ ㄗㄨㄛˋ(读)(同上)
这一体例延续到1959年版。早期标“(读)”的字词,在后来的版本中有的只保留一个读音、有的改为“(又)”、有的分化为文白异读、有的用“(舊读+拼音注音)”进行
叙述。
(3) “〔〕”只在1954年版中括注用来注音的汉字,如:
之 ㄓ 〔知〕
京 ㄐㄧㄥ 〔经〕
(4) 1954年版,因为是按照偏旁部首排列正文,字头“用注音字母注音和同音汉字注音。同音汉字没有同调的字,就加、、、表明四声”(《凡例·十》)。如:
凿 ㄗㄠˊ 〔早 〕 ㄗㄨㄛˋ〔做〕(读)(1954年版)
、、、只在1954年版使用过,后来的版本不再延续。
三、 结语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从1953年版到现在,《新华字典》中一部分重要的编纂符号经过了补充和修订完善,有的还经过不止一次的修订才“定型”。从中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新华字典》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小型语文工具书的典范”,成为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的“国民字典”,是因为几代编写者、修订者不忘初心,薪火相传,不仅在内容上与时俱进、精益求精,在编纂符号等形式体例上也一直在追求规范、科学、简明、实用,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创新提高。如果把字典的内容比作“红花”,那么,编纂符号就是不可缺少的“绿叶”。为方便读者,《新华字典》在有限的篇幅内科学地使用了一定数量的编纂符号,这些编纂符号的使用和逐步修订完善,对充分体现字典的规范性、科学性、简明性、实用性等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新华字典》的规范性、科学性、简明性、实用性不仅仅表现在内容方面,也体现在编纂符号科学、合理的应用上。
附 注
[1] 《新华字典》的版本主要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953年原版、1954年部首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1957年商务新一版、1959年改排本、1962年修订重排本、1965年修订重排本、1971年修订重排本、1979年修订重排本、1987年重排本、1990年重排本、1992年重排本、1998年修订本、2004年第10版、2011年第11版、2020年第12版。为了行文方便,本文一律用“出版年份+版”简称。
[2] 戴文颖(2020)在有关的章节中对部分符号有说明。因为研究对象的原因,戴书没有对字典中的编纂符号进行系统的分类梳理分析。
[3] 《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由国务院颁布,在此之前,《新华字典》有关版本中带上标符号“*”的异体字是指《一异表》中整理的异体字,带上标符号“**”的异体字是指《一异表》之外,《新华字典》整理的异体字。
[4] 《现汉》在1978年版之前,还有1960年的“试印本”、1965年的“试用本”。我们只对正式出版的1978年版及以后的相关版本进行分析。
[5] 这几个符号包括后面释义部分的“〈方〉〈古〉(外)(民族简称)”“ ”等,虽然有汉字,但都是各自作为一个固定、独立的整体来表示某种特定的用法,所以本文将它们也视为字典中的编纂符号。《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参照国际相关标准制定,其中的22个各类辞书编纂符号都是单纯的标点符号、图形符号等。《新华字典》的编纂符号除了标点符号、图形符号外,还有汉语辞书特有的包含文字的符号。《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中的标点符号、图形符号的数量、名称、用法和《新华字典》在内的常见汉语辞书也不完全相同,本文不一一说明。
[6] 《新华字典》1953年版至1962年版的凡例中,都使用“复合词”,从1965年版开始至2020年版,使用“复音词”。本文使用“复音词”概念,涉及引文时,遵从原文。
参考文献
1. 戴文颖.《新华字典》复音词研究.合肥: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人民出版社,2020.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3. 金欣欣.谈《新华字典》中的复音词.语言教学与研究,1998(3).
4. 金欣欣,陈悦.《新华字典》编纂修订六十年.中州大学学报,2011(3).
5. 金欣欣,陈悦,古鑫.《新华字典》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
6. 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版).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22.
7. 刘庆隆:《新華字典》出版三十年.//1897—1992商务印书馆九十五年——我和商务印书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8. 刘庆隆.《新华字典》编写修订的历程.//中国辞书学会学术委员会编.中国辞书论集(1999),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9. 刘庆隆.辞书编纂工艺导论.武汉:崇文书局,2008.
10. 王宁主编.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a.
11. 王宁等.《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b.
12. 魏建功.对1976年修订《新华字典》方案(草案)的意见.辞书研究,1999(5).
13. 新华辞书社,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新华字典(1953年版—第12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53—2020.
14. 叶至善等编.叶圣陶集(第23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
15. 异形词研究课题组编著.《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说明,语文出版社,2002.
16.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1—7版).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2016.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9103—2008辞书编纂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通用规范汉字表. 2013.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语言文字规范手册.北京:语文出版社,1990.
20.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制定.汉语拼音方案.1958.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北京 100732)
(责任编辑 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