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编辑中的常见文字问题分析
2023-09-17林菲
【摘要】古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编辑古籍,特别是整理、校注、注释古籍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所涉内容进行重新校对和整理。编辑过程中文字方面的校对和整理工作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从内容上看,古籍中存在着不少错误,而这些错误长期存在下去,就会给古籍编辑人员造成误导。因此,在编辑过程中发现这些问题并及时改正是编辑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本文就古籍编辑中的常见文字问题进行分类分析。
【关键词】古籍编辑;文字问题;实践分析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3)01-0093-04
在对古籍进行编辑过程中,最为忌讳的就是任意增删改动,但是,古籍中有很多文字问题,有时候编辑人员也会因为时代的鸿沟,无法断定是非。所以,作为古籍编辑人员,要针对古籍中的文字展开深入研究,针对古籍中文字错别字问题、朝代问题、漏字问题、标点符号问题、姓氏称谓问题、人名与地名问题、通假字问题、避讳字问题等要采取相对应的校对方式,促使古籍编辑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下去,真正彰显出古籍的文化价值。
一、古籍中错别字问题
错别字,指在古籍中因错字、别字、衍字而导致的文字差错。古籍中出现的错别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由于对古文理解不透,或一时疏忽大意,导致误字、别字。如《论语·卫灵公》:“有一言而可乱行之者乎?”“一言而可乱”是指“一句话可以使人产生乱说、胡言乱语的印象”,因此,这里正确应为“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再如《书·武成》:“大匡畏其力,小匡怀其德。”这句话中的“大匡”和“小匡”不正确,应为“大邦”,指大国的意思,因将之写成“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另外,有的地方也将“大邦”指大的都会、大的州郡。
(二)由于汉字的笔画、结构或字形变化而导致的错别字。如《名山藏》中:“以除害民愈加宪民。”“害民”指伤害人民;“民害”是指民众因各种原因对政府或统治者不满而产生的反叛活动。这句话中的“害民”应改为“民害”。
(三)由于错别字导致误用、误传等情况。如《南史·郑交质》:“至其年也,质常谓人曰:‘我为郑交质,为周史。或以为交质入周为史官。盖郑交质,周史也;交质入周,而郑交质之言为实也。不谓之史,而谓之交质入周为史官,则是无明文矣。”其中的“周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周史”指周朝史官所撰写的历史文献;2.“周史”指周代的史官。特指老子,因他曾为周之守藏史、柱下史。
从古文中的古字来看,错别字主要包括三种:
第一,误写原本,即将原本的字误写为错字。如宋代的朱彧在他的《萍州可谈》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故事中有位老师,在课堂上考察学生的学问,出了一道题:“乾为金,坤为金,何也?”但因为这位老师使用了错误的刊本,他所用的刊本将“坤为釜”的“釜”漏刻了上面的“父”字,就成了“坤为金”,因此出现了歧义。
第二,同音替代,即将本字的读音替换为同音字。如在《论衡·案书》中有“韩非著书,李私采以言事”一句,其中的“私”应该写作“斯”。这里出现的错误就是因为用同音字替代本字造成的。
第三,衍字和形近字混淆,如《论语·子路》: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里的“令”是指法令或命令的意思,由于有些古籍将之写作“今”,因此出现了错误。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古籍编辑人员在遇到错别字时应尽量采用通读、比对、查资料等方式来避免出现错别字;发现错字后应认真查找原因并修改;如果实在无法修改则应使用正确的汉字;如果古籍中存在生僻字则应尽可能查阅相关资料以确定其读音及含义。
二、古籍中朝代问题
在编辑古籍时,朝代与年代的错误也是古籍差错中最常见的。由于古籍年代久远,朝代更替繁多,难免出现一些纰漏。
另外在古籍中,引述格式之所以有“代”的存在,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将朝代名与作者名分隔开,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出现混淆,然而,古籍中还有“无名氏”的存在,这就表示朝代名并不是作者的姓。比如“唐代孟郊”和“宋无名氏”相比较而言。如果前者没有“代”,则有作者姓“唐”名“孟郊”之嫌。而后者既无名则无姓;即使只知作者贵姓,而未知高名,也大可插个“代”,写为:宋代无名氏。
三、古籍中漏字问题
漏字,是指古籍中的文字存在着漏掉的情况。在古籍中,漏字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字句错误而漏字,另一种是因为引文错误而漏字。前者由于字句错误而导致的漏字,可以通过改正字句的方式来避免;后者则需要对引文进行校勘,通过与原文对照来发现其中是否存在漏掉的文字。由于古籍内容篇幅较长,在校对中会遇到一些不常见的文字。比如,《史记》中的《高祖本纪》是《史记》中篇幅最长的一篇文章,共有475个字。在校对过程中,笔者发现有多处出现漏字,如“沛公为人负大德”(《史记·高祖本纪》)、“于是高祖置酒洛阳宫”(《史记·淮阴侯列传》)、“先主之弘毅宽厚”(《史记·淮阴侯列传》)、“于是沛公又数从张良、陈平出”(《史记·留侯世家》)中都有多处漏字。类似这样的漏字现象还有很多,都需要引起编辑人员的高度重视。
四、古籍中标点符号问题
在古代,人们在写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对某些事情非常了解,所以他們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概括,用几句话就把事情给概括了,并不认为需要进行大篇幅的讨论。但现代的古籍编辑人员,往往由于自身的特点,很难立刻分辨出这些历史事实,如果不多加研究,很容易出错。以下是一些古书中错误使用标点符号的实例:
如“谓胜曰:……今当与君别,自顾气力转微,后必不更会,因欲自力,设薄主人,生死共别。令师、昭兄弟结君为友,不可相舍去,副懿区区之心。”《三国志·曹真传》按照原来的标点符号,“相舍去”两个字前面加了一个逗号,表示司马昭、司马师两兄弟。而据史书记载,当时李胜即将被任命为荆州刺史,司马懿曾言,欲以重病之身,以薄酒相迎,其一,是为了与其永别,其二,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子嗣能与之结交。他只想让李胜别这么快就走,能够成全自己的心愿。“相舍去”指的是李胜,而非赵氏兄弟。
再如“太尉自州以状白府,愿计……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请。”(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按照原来的标点符号,孝德所说的“如太尉请”,与历史事实并不相符。这里的“太尉”,乃是唐宗明广德二年(764年)当州官,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年)去世,“太尉”一职也是在秀实去世一年后才被加封的。孝德和段秀实的交谈中,并不能得知他将被追封为“太尉”。因此,“如太尉请”这句话只能放到引号后面。
五、古籍中姓氏称谓问题
姓氏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每个人的根本。姓氏称谓是对一个人的称呼,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约定俗成性。在古籍编辑工作中,一些姓氏称谓也是不能随意使用的。例如,有的姓氏在古籍中常被误作“姓”或“氏”;有的姓氏被误作“名”;有的姓氏甚至在古籍中被误作“名”或“字”。
《汉书·艺文志》所记载的先秦至汉初各姓的由来,已大多不可考。在《礼记·檀弓下》中记载了当时已知的几个重要姓氏,包括:姬、姜、姒、嬴、姚、妫、胡等。这些姓氏大多是当时出现的一些诸侯国国君的姓,如姬姓中有西周王室姬林(姬姓),东周诸侯国中有鲁国国君姓子(子姓),楚国国君姓芈(芈姓)等。这些人大多是春秋时期诸侯国或部落首领。
其中一些姓氏在古籍中被误用为“氏”或“名”:如姬姓有姬林、姬苏、姬吴、姬申、姬展等;姒姓有姒氏、姒姜等;嬴姓有嬴氏(嬴子晋)等;姚姓有姚氏(姚子)等。
古籍中一些姓氏在古籍中被误用为“名”或“字”。如《史记·楚世家》中记载:“楚庄王……十二年,伐陆浑之戎……三年,复伐之,遂至洛……十七年,又伐申,取申子于上阳之地。”这里“楚庄王”指的是春秋时期楚国国君楚庄王,而非楚国国君的名。
六、古籍中人名与地名问题
人名是指某一人在社会上的称谓,反映了该人的身份、地位、职业、民族、民族地区等方面的信息。人名是地名的基础,但很多古籍中人名错误非常明显,如果古籍编辑人员对人名所反映的信息不太了解,也容易引起歧义,造成误读。
(一)误用人名。例如,“丁登科”指的是人名,而非指科举登第的人,在古籍中使用时应加上引号。这些错误往往是由于对历史上的某些人物不了解造成的。
(二)误用多音字。例如“伍员”的读音为“伍云”(wǔ yún),伍员即伍子胥,“员”是他的名。因为读音的问题,在古籍中容易将“员”写作“云”,出现误用。
(三)以人名代人名或将人名用作地名。例如,“马敬德”“马铁山”等都是人名,而非地名,应在古籍中应加引号。
七、古籍中的通假字问题
通假,也就是通借,在古代,它被称作“假借”,指的是古代人们在书写词语的时候,不使用它,而是使用与它相近的词语。就声调而言,可分为四种:
(一)同音字通假:指的是与原词发音一致或接近的通假词。例如,《孟子二章》中“寡助之至,亲戚畔之”的“畔”通“叛”;又如《鸿门宴》中“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的“蚤”通“早”,还有《口技》中“满座寂然,无敢哗者”其中“坐”又通“座”。
(二)双音通假:即通假者在声母上与原形上有异音,在音韵上有异音。例如,《触龙说赵太后》中“太后气盛而胥之”,这其中的“胥”有与“须”同音;又如《公输》中“胡人不见我于王?”其中的“胡”又与“何”同音。
(三)叠韵通假:即通假字与原音同音,而声母却异音。例如《劝学》中“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其中的“参”就与“三”同音;再如《鸿门宴》中的“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其中的“具”就与“俱”同音;还有《马说》中的“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这其中的“见”有与“现”同音。
(四)音变通假:指通假字在声韵上与本文的原形都不同。例如《陈涉世家》中“将军被坚执锐”这其中“被”与“披”同音,具体念“pī”。又如《扁鹊见蔡桓公》中“扁鹊望桓侯还走”这其中的“还”与“旋”同音,读“xuán”。但就字形而言,通常可分为两类:
一是,同音的文字之间可能存在着相互的通假性。这种区分的依据还是同音或相近音。根据“和声”的原则,古代汉语中具有同一声调的词语,并在古代发音一定是同一或相似的。例如,《诗经·邶风》中“我心匪石,不可转也”,这其中的“匪”通“非”同音;再如《愚公移山》中的“一厝朔东,一厝雍南”,这其中“厝”与“措”同音;还有的就是《史记·陈涉世家》中“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这其中“適”与“适”同音。
二是,以简单代替复杂,也就是用笔数不多的词来取代笔数较多的词。例如在《孔雀东南飞》中“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这其中的“取”通“娶”;再如《师说》中的“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其中“受”通“授”;还有在《扁鹊见蔡桓公》中“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这其中的“齐”通“剂”。
八、关于古籍中禁忌词语的几个问题
在中国封建时期,为了尊重君主、君主的亲属、圣人、贤者、长者,人们说话的时候,不能直接称呼君主的名字,也不能直接用文字来书写,而是用别的字或者词来代替。此风俗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周代。根据《公羊传》,孔子在写《春秋》时,所坚持的准则就是“尊高人,避近人”,在各个封建王朝中,这个风俗被沿用了很久,形式也在不断地更新,涉及的禁忌也在不断地增加,甚至有很多王朝的帝王自己都制定了一些禁忌的范围和方式。古籍中的禁忌有很多,大致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避开国家禁忌。钱唐县是在秦时设立的,在唐代就改名为钱塘;唐代有“明州”,明代被称为“宁波”。为了避免康熙的忌惮,清朝的典籍中,将“玄”字用在了“元”字上,就算是和生地配伍的药材,也被称为“元参”。南京原名建业,是晋元帝司马睿迁都于此后,把“建业”改为“建康”,以避晋襄帝司马邺讳。
(二)避免与家人有关的禁忌。也就是,父母亲的祖宗之名,身为晚辈,平日里说话做事都要尽量避免。因为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史记》里凡是和他父亲同名,都会给自己取一个新的姓氏。用“赵同”代替了“赵谈”,用“张孟同”代替了“张孟谈”。还有就是杜甫的母亲名叫“海棠”,因此杜甫很少写关于“海棠”的诗歌。苏轼爷爷的名字叫“序”,苏洵在遇到“序”的时候,就用了“引”,而苏轼却用了“叙”。
九、结束语
综上所述,古籍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编辑人员要想做好古籍整理和收录工作,就要针对古籍中的文字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因为编辑人员的文字功底和古文阅读能力直接会影响到古籍编辑的最终价值和质量,所以,古籍编辑人员要积极寻找可行的校对方式,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同行或者古籍文学专家进行请教,从而通过编辑出版来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发挥出古籍文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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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菲(1982.5-),女,北京人,本科,编辑,出版中级职称,研究方向:编辑出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