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性真实”视角下的新闻真实与虚假新闻探析
2023-09-11徐诺
摘要:Web2.0时代,随着传播主体泛化和技术革新的冲击,传播者与受众的角色和传播模式出现了不同形式的转变,信息共享和传播形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后真相时代所具备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使得新闻传播业态被重新建构,无论是新闻生产的时效性、新闻传播的多元主体还是多样化的新闻形式与媒介形态,都引发了信息爆炸、信息不准确、无法判定可靠的信息来源以及过载的信息量等问题,人们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诉求与标准也随之发生历史性的重构与变迁。一般而言,虚假新闻指的是被有意篡改的信息,或者经过传递被误解的信息。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虚假信息并不是因为有意去掩盖真相,而是因为信息的传递和传播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影响和干扰导致的。在此基础上,新闻从业者须加强与受众的沟通和互动,重视受众的反馈和意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文章以后真相时代为背景,以卢曼的信任理论为基础,结合新闻传播理论和新闻传播伦理的相关知识,从“信任性真实”的视角出发,将传统的新闻真实重新界定为一种“信任性真实”——即受众所认为且相信的真实,以此来重新调适虚假新闻的概念——“信任性真实危机”,旨在进一步探讨新闻真实性的实践意义和新闻从业者未来优化的新路径。
关键词:新闻传播;信任性真实;新闻真实;虚假新闻;社交媒体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3)14-0023-03
一、研究背景
在融媒体语境中,信息的创造和发展通常具有更多的自发性和平台化特征,具体表现在网络化和平台化的使用者之间。平台用户所显示出的信息传播能力和接收信息后所持的解释立场深刻影响了人们对于“新闻真实性”要求和标准的看法[1]。
在新闻传播领域,“何为新闻”以及“何为新闻的真实性”一直是随着社会不同的历史阶段发展而重新释义的。
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提出,“我们生存在两个环境之中:现实环境和虚拟环境。这两个环境建构了三种现实:客观现实、媒介现实以及受众现实”[2]。这三种现实在科技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下有着不同的实践对比效果,从而影响着新闻概念的界定。人们常常以“客观事实”作为新闻真实的标准,而当平台化社交媒体的语境出现时,由于技术、情感与传受模式转变等因素的介入,加上受众重新对信息解码[3],“报道事实”的真实就会转换为“受众所相信”的真实。
本文以卢曼的信任理论为基础,结合新闻传播理论和新闻传播伦理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探讨新闻真实性的实践和新闻从业者的未来优化新路径,并尝试在理论上解释并回应新闻未来路径的结构性变革。
二、研究生成逻辑与具体呈现
(一)“新虚假新闻”观念的生成逻辑
虚假新闻层出不穷,社交媒体改变了新闻生产的逻辑,在这样的环境下,基于传统的新闻与新闻真实观念而界定的虚假新闻概念早已无法适用[4],需要附加新的条件并结合当前语境来进一步调适。由于受众的接受度和情感越来越成为评价新闻真实的准则,即“无法让受众信服的真实新闻内容”和“让受众信服但新闻内容不真实”都不具有实质的真实性,“信任”越来越成为受众和传播者之间实现新闻真实的重要环节与中介。
当新闻真实用“信任性真实”来解释时,那么“虚假新闻”实质上就是一种“信任性真实危机”,是一种新型的虚假新闻,以下将从三个维度阐释“新虚假新闻”观念的生成逻辑。
1.传统“事实性真实”到新型“信任性真实”的转变
一直以来,新闻报道的首要目的就是将新闻事实客观、完整且准确地传播给受众。大众传播时代,新闻实践一直是以事实性真实视角出发的,即新闻传播主体与客观发生的事实对话的过程。受众通过对客观事实的认知或者解读,新闻机构单方面输出信息,受众被动接收,因此二者之间缺少互动性和连接性[5]。
社交媒体时代,社交平臺与网络泛化让新闻实践发生从“事实性真实”到“信任性真实”进行转变。不同主体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多元化的讨论和辩论,通过相互交流和协商,共同认知和界定了新闻的真实性。这种“信任性真实”的定义使得新闻真实不再是权威主体的独立判断,而是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结果。人们对于真实性的要求是在反映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对话”的方式认知且接受它。因此,虚假新闻不再是某一主体规定的虚假,而是多元主体共同协商、共同认知的虚假。
“情绪在前、真相在后,认知在前、真相在后,成见在前、客观在后”[6]的后真相时代已然摒弃了“事实性真相”,虚假新闻并不是脱离了客观事实的“虚假”,而是不符合情绪真实与信任性真实的“虚假”。
当受众更愿意相信与自身生活相关性更高的新闻时,说明受众与新闻文本之间的解码不仅是简单的传受关系,还是一种精神与思想的深入交流,其中包含着传播者和受众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追求。如果这两者无法产生连接,新闻将会“不被信任”,从而可以被认为是虚假新闻。同理,当新闻因为情绪化与立场化等因素“被信任”,但新闻内容实际上不真实,也可以界定为“虚假新闻”。
2.传统“专业性真实”到新型“关系性真实”的转变
大众传播时代,专业媒体机构基于自身的可靠性、真实性和专业能力让受众对新闻媒介有着较高的信任度,真实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是新闻工作者可信度的衡量依据[7]。各类消息海量增长,受众在面对爆炸式增长的信息时,其中难免会夹杂虚假新闻,这让媒介信任度面临新的挑战和危机。与此同时,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渠道让“媒介可信度”更加适用于“信息—感知—行为”的模式,“感知”成为重要环节,即受众的信任不仅是自身和专业系统之间的对话,还是以个体为出发点建立的情感连接,以人为主来审视新闻的真实性和表达者的诚意[8]。
“专业性真实”的功能逐渐弱化,新闻传播主体不仅仅是单一的信息产出主体,受众在接收新闻信息时会加以解码和吸收,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信任。新闻内容通过大众参与而赋予新的新闻价值,由于大众对于新闻信息的处理能力与素养参差不齐,虚假新闻的判定进而也有了不同的规则和标准。
当受众更倾向于相信具有完整新闻证据且易产生情感共鸣的新闻时,这意味着媒体要想与受众之间建立信任关系,就要重视“关系性真实”,双方需要理性与感性的有机结合,当出现可靠真实的信息时,它更加容易“被信任”。比如增加调查结果和证据、采取更可读的方式报道等。
但也正因为如此,部分平台媒体会将具有戏剧化、冲突性和容易引发争议的新闻展现出“真实可信”的特征,但其中的真实性还有待考察。在这样“专业性信任”转变成“关系性信任”的新闻环境下,个性化、口语化、碎片化的新闻加工方式才会让虚假新闻不断滋生。
3.新媒体时代的“虚假新闻”实质上是“信任性真实危机”
社交媒体的虚拟性、社交性、广泛性等特性让传受关系从“一对多”转变为立足于人际社交网络上的新型关系[9]。不同文化群体的摩擦与碰撞会使得某个新闻事件突发时出现情感化解读和情绪化表现,当受众带着情感和个人立场去解读新闻时,那么这个新闻是否被信任就成为其“真实性”的检验标准。
当受众将虚假新闻中的情绪内化,忽略了新闻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反而转化成观点和立场的冲突,那么“信任性真实危机”就会影响新闻实践活动,这正是笔者所认为的社交媒体时代中“新型虚假新闻”的生成逻辑。
(二)“新虚假新闻”的具体呈现
1.视觉化呈现信息
在新技术不断发展的条件下,新闻策划、采编及最后的呈现形式越来越靠近“视觉化”展示,“有图有真相”已经成为如今摆事实讲道理必不可少的要素,仅仅是新闻内容的真实已经无法满足用户对真实性的要求和期望程度,新闻的呈现方式越来越成为能展现新闻“真实”的途径[10]。
将过去私密的新闻采写流程以一种受众可以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其核心在于“新闻既忠于真相,也忠于受众”[11],当部分媒体用恶意动机来把握这一点时,就会产生虚假新闻。例如,2021年11月26日北京日报客户端等媒体的报道,“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其中还有大量视频图片作为证据,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但很快一些媒体又指出“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禁止商用系误读”。当天下午,北京日报客户端又经过证实后修改了原报道[12]。
新闻报道配以大量可视化证据确实能够让受众更加容易信服,尤其是融合媒体视觉、听觉的综合表达能够传播更多维度的新闻信息,让人们在消费新闻时有着“参与感”和“在场体验”,但在新闻实践中更应该利用该手段“展现真实”而非“伪造真实”。
2.情感化建立连接
“能让受众对自己的网络进行选择与管理,是社交媒体最新奇的价值”[13]。社交媒体融合了“内容网络”和“关系网络”,在构建内容连接的基础上,扩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创造了全新的社交体验和交往形式。在人际交往中,交朋友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媒体与受众也是如此。当媒体账号与运营策略以“朋友”的方式与受众建立情感连接,就可以引起受众兴趣,获取受众的信任。
“信任性真实”所阐释的核心要义就是受众所认知的真实,对此新闻工作者所做的应是在保持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尝试让大众理解并接受新闻事实,而不是有目的地去迎合大众口味,故意发布人们想看到的东西,甚至不惜歪曲事实[14]。
例如,2021年6月9日全国少工委新媒体工作平台发布短视频称,内蒙古一位高考考生准考证被弟弟藏了起来,最终在交警的帮助下去幼儿园接回弟弟,找回了准考证,网友们对熊孩子的行为表示愤怒,称应该把熊孩子打一顿。事后考生本人澄清是自己忘记带身份证(而不是准考证),弟弟本意是帮自己保管好证件而不是故意藏起来。该条新闻就是在高考季迎合每年“考生忘带准考证”这一热度制造噱头,未经调查就发布的虚假新闻,借此吸引受众眼球并引发受众讨论。
议题的选择和内容的筛选都是社交平台媒体与受众建立情感化连接的重要环节,但在新闻实践中,这样的情感化连接往往会被有心之人利用,正是“信任性真实”与虚假新闻的具体表现[15]。
三、结语
“信任性真实危机”强调的是受众对于新闻的认知解读层面上的危机,是根据受众的经验和关系形成的虚假性建构。
后真相时代,事实内容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由于缺少对某些环节和某些条件的认知,受众“信任”一些新闻是真实的。当受众与新闻“对话”时,他们所注重的并不是新闻文本本身,而是这个新闻对于他们的生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有什么程度的作用。
实际上,“信任性真实”是以“事实性真实”为基础而展开的,如果受众“不信任”这个新闻,那么“信任性真实”将会崩塌;同样地,即使受众因为某种偏见、立场或者情感原因“信任”这个新闻,但是实际上这个新闻并不是事实,而是为了满足大众立场掩盖或者歪曲事实的新闻,那么就可以将其定义为虚假新闻。
碎片化的信息并非完全都是假消息,所谓的权威媒体也会经常出现“最新消息”到“辟谣”的情况,正是部分新闻工作者的新闻素养与专业能力有所欠缺或为谋得眼球利益抢先发布,“真新闻”变成了“假新闻”,“假新闻”也变成了“真新闻”。
然而,大众对真相的要求只会越来越高,新闻的真实性也会随着技术和社会政治发展而不断解构再重构,但是无论怎样变迁,“信任性真实”终会回到有关“新闻事实”的讨论上来。只有回归实际、展现逻辑,才能让受众“感受真实”,从而建立起新闻媒体与受众的良性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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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诺,研究方向:新闻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