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村改社区的思考研究
2023-09-06祁琦
祁琦
摘要: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城中村改革,有序推动村改社区工作,文章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阐释研究村改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构思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芮城县村改社区实践的逻辑进程,探寻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优化路径,以期对其他市县村改社区工作提供可以借鉴的、有实际操作性的经验做法。
关键词:村改社区;基层治理;党的领导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7-0025-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D669.3;D632 文章标识码:A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县城格局逐渐扩大,周边农村积极加入,“城中村”越来越多。村改社区工作,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城中村改革的必然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1],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探寻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优化路径,有序实现农村城市转改衔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有重要意义。
1 村改社区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1.1 推动村改社区有助于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村改社区实践推动“城中村”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一主多元”治理方式,以居民委员会为主,多元服务机构共存,破解制约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1.2 推动村改社区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2]。面对城中村与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村民与居民之间的生活水平差异,村改社区可以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逐步减少区域发展差距,缩短人均收入差距。在村改社区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经过产权改革,形成产权明晰的社区居民合作社,并且可以按照市场经济模式,选聘更为优秀的经理人,进行统一经营。既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优势产业,也可发挥区位优势,兴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逐渐提高经济效益和居民收入,实现合作社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发展。
1.3 推动村改社区有益于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2]。村改社区不仅仅是简单的户籍转变,更是城中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双重变革。在物质文明方面,村改社区可以主动融入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配套完善道路基建、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各类基础设施,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在精神文明层面,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完善服务体系,加大文化宣传,促进居民交流,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改变生产方式,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新转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
2 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村改社区的逻辑进程
芮城县城区为古魏镇,内有令花村、庙底村、北关村、东关村、西关村、南关村6个城中村,积极探索一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村改社区的创新之路。
2.1 前提条件:党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
2.1.1 坚持党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芮城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中组部、政法委、住建部、民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成立村改社区暨县域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专班。
2.1.2 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决策
安排专班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浙江、南京、上海等先行地区对接学习,先后到太原市部分县区和临汾市尧都區、浮山县实地参观学习,多次深入基层开展“村改社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县域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暨村改社区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合理过渡期,保障村改社区工作平稳推进。
2.1.3 明确任务条件合理划定范围
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结合多地改革经验,合理制定村改社区的范围和条件。
条件1:村庄建设用地位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条件2:村集体所有土地已依法被全部征收完毕或虽未被全部征收完毕,但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求的行政村;
条件3: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不以农业为主;
条件4:辖区内外来常住(一年以上)居民超过本村户籍总人口二分之一的行政村;
条件5: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明晰、成员边界明确,组织运营良好[3]。
经过对城区规划内的城中村摸底调研,庙底村、东关村、南关村、西关村、北关村等5个城中村符合村改社区条件;令花村不符合条件2和条件3,人均耕地面积0.105hm2,可以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求,村内仍有62.59%人口从事农业生产,超过全村人口1/3,暂时达不到村改社区条件(见表1)。
2.2 关键环节: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2.2.1 健全基层组织完成体制改革
芮城县符合村改社区的5个“城中村”,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经制定方案、民主决策、提出申请、评估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批复。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统一安排下,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将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符合社区干部资格条件的原村“两委”干部可通过相应程序过渡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合理安置分流;村民代表转为居民代表,适当增选一些租住户代表和商户代表;人员经费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三岗十八级”和“五险一金”落实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不断健全完善居民自治各项体制机制。
2.2.2 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能力
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可以在原村委会办公场所的基础上统筹解决,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m2的标准进行建设,并配备必要办公设施。按照“一场所六中心”的功能要求,配套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居民议事中心、社区养老和老年服务中心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实现“就近办、马上办”的“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创新探索购买引进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方法,充实服务事项,满足社区居民基本需求,不断提高和改善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2.2.3 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社会稳定
基层党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4]。在村改社区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社区界限需进一步明确,如果按照街路巷“一刀切”划分社区,可能存在部分村民被划分到其他社区,造成矛盾。二是原村“两委”干部去留需进一步商榷,由于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职数设置、工资福利、学历要求与村民委员会有所不同,部分村干部存在顾虑。三是村民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引导。一些群众对“村改社区”的认知程度不足,相关政策尚未深入人心,少数村民担心利益受损,思想存在顾虑。这些问题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妥善解决,有序稳妥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确保村改社区任务圆满完成。
2.3 重要保障:保护农民权益和社会福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村改社区过程中,必须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村民依法享受与市民平等的公共服务。一是户籍方面,乡村居民户口集体转为城镇居民户口,过渡期内可选择享受城市居民待遇或乡村居民待遇。同时,公安机关按照村改社区后的规范名称,分期分批完善信息登记、更换户口本身份证。二是就业方面,对有就业要求符合劳动年龄的“农转非”失地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创业证》,并按城镇失业人员有关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逐步使失地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权益,逐步融入城市社会。三是养老方面,首先对未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村居民,按照现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次已签订劳动关系或以灵活人员身份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后其余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医疗方面,在过渡期,居民可以继续参加农村医疗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原有村卫生室可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一体化管理。五是教育方面,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就近入学,义务教育继续享受原有的免费政策,持续加大对村改社区地区学校的投入,确保学校公用经费逐步达到城市学校标准。
3 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优化路径
3.1 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在党[2]。村改社区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委会的撤销和居民委员会的设立;编办抓好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村改社区的宣传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涉及的乡镇、社区要全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对应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顺利完成村改社区工作。
3.2 坚持依法治国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村改社区是一项法规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城中村民及租住户的切身权利,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推进,依法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村改社区期间,村民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处理处置村级资产、资源、资金,防止资产流失;还要组建法律服务小组,依法稳妥化解各种矛盾,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3 坚持基層民主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将基层民主贯穿到村改社区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两推一选”“竞选承诺”“负面清单”选人用人机制,实现民主选举;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全面公开,实现民主决策;成立“一约五会”,做到问计于民、共同参与,实现民主管理;积极与辖区商会、企业、村民代表、租住户代表进行协商,发挥各自优势,凝聚最大共识,实现民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委员会作用,开展人民监督和自我监督,实现民主监督,最终各环节有序衔接,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不断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3.4 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实事求是,村改社区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处区位、资源和基础条件,按照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自治、有利于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做到“一村一策”,妥善解决村改社区中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平稳有序地推进村改社区工作,达到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目的。
4 结束语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5]。要秉持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村改社区的逻辑进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基层民主、坚持实事求是,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持续推进城乡融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城中村人民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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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
[5]吕红娟.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N].学习时报,2021-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