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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桩子北山旧石器地点发现的石器研究

2023-07-30卢悦付永平陈全家

文物春秋 2023年2期
关键词:石制品辽宁沈阳

卢悦 付永平 陈全家

【关键词】辽宁沈阳;石桩子北山地点;石制品;细石器工业类型;旧石器时代晚期

【摘要】北山旧石器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石桩子村西北的Ⅱ级侵蚀阶地上,共采集石制品367件,包括石核、石片、刮削器、钻器、雕刻器、砍砸器、石镞等。原料以玛瑙为主,燧石、硅质泥岩次之,另有少量其他岩类。石制品以小型、微型为主,属于北方典型的细石器工业类型。工具类型多样,数量约占石制品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三类工具数量最多,均采用锤击法修理。年代应在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过渡阶段,距今约1万年左右。

2011年4月6日至20日,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和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组成旧石器考古调查队,对沈阳市进行旧石器时代考古调查。本次调查在秀水河和辽河的Ⅱ、Ⅲ级阶地上共发现旧石器地点14处,采集石器1026件(极少部分出土于地层中),包括石片、石核、一类工具(石锤、石砧)、二三类工具(刮削器、钻器和砍砸器等)。

北山地点位于沈阳市法库县石桩子村西北1020米处的Ⅱ级侵蚀阶地上,其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地理坐标为42°24′34.0″N, 122°52′34.4″E,海拔105米(图一),面积700平方米,是此次调查中发现石器最为丰富,地域特征鲜明、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地点。该地点地层堆积分为4层,石制品均采集于地表耕土层中。共采集到石制品367件,包括石核、石片、断块、工具4类,其中工具分为二类、三类工具2种。

一、石核

共20件,占石制品总数的5.45%。可分为锤击石核、砸击石核、细石叶石核。

(一)锤击石核

共16件,占石核总数的80%。根据台面数量可分为单台面、双台面和多台面石核。

1.单台面石核

共8件。原料以燧石为主,玛瑙次之。个体均属小型,形状不一,长12.6~30.42毫米,宽18.91~35.76毫米,厚9.93~28.76毫米,重2.71~22.47克。台面均为自然台面,台面角64°~84°。以砾石为毛坯,仅进行1~2次剥片,利用率较低。

标本11FSB∶90,原料为玛瑙,形状近方形。长30.42毫米,宽30.74毫米,厚22.45毫米,重21.86克。台面为自然断裂的解理面,长30.26毫米,宽19.86毫米,台面角84°。台面上仅见一处较为成功的剥片,其余部分保留自然的砾石面和解理面(图二,1)。

2.双台面石核

共6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石英岩次之,燧石最少。个体形状不一,以小型为主,中型次之,长14.94~62.23毫米,宽16.65~91.89毫米,厚6.74~34.42毫米,重1.94~159.96克。台面均为自然砾石面或解理面,台面角60°~87°。从块状毛坯各台面进行多层剥片,利用率较高,多采用转向和对向法,少数采用复向法。

标本11FSB∶87,原料为玛瑙,形状近方形。长44.6毫米,宽44.97毫米,厚31.89毫米,重53.53克。有两个台面,分别长23.61毫米和34.09毫米,台面角分别为86°和88°。剥片方法为先选择一个台面从前后两侧剥片,剥片面积较大,共有8处较大的片疤,再转向另一个台面剥片,所剥石片形状较小且末端多因解理折断,这可能也是该石核被废弃的原因(图二,2)。

3.多台面石核

共2件。原料分别为燧石和石英岩。个体均属小型,长15.84~24.29毫米,宽20.37~42.38毫米,厚16.53~19.1毫米,重5.84~15.44克。台面均为自然台面,台面角65°~78°。选用砾石毛坯,采用对向、转向、复向法进行剥片,剥片数量较大,最多可达10片以上,利用率较高。

标本11FSB∶8,原料为燧石,形状近方形。长15.84毫米,宽20.37毫米,厚16.53毫米,重5.84克,台面长15.92毫米,宽19.37毫米,台面角65°~70°。共两个工作面。先在石核上选择一个工作面进行一次剥片,然后以这个剥片为主工作面进行对向剥片,可见10片较为成功的剥片,剥片大小不一。利用率很高,剥片面积遍及整个石核,最后可能因不能再利用而废弃(图二,3)。

(二)砸击石核

共2件,占石核总数的10%。原料均为玛瑙,個体属于微型或小型。石核利用率很高,顶端均有砸击留下的剥片疤痕,从两侧的工作面看,剥片数量均达到10片以上。

标本11FSB∶56,形状近方形。长20.64毫米,宽17.65毫米,厚9.34毫米,重3.73克。台面破损,有前、后两个工作面,剥片层叠,几乎遍布整个石核,顶端所留下的剥片疤较小且密集,中部的剥片疤较大,底端的疤痕多不规则,可能因无法再利用而废弃(图二,4)。

(三)细石叶石核

共2件,占石核总数的10%。均为小型个体,原料为蛋白石和凝灰岩。均为细石叶石核的预制阶段,台面为自然台面且经过修整,但尚未进行剥片。

标本11FSB∶189,原料为蛋白石,形状近长条形。长10.99毫米,宽29.03毫米,厚11.4毫米,重2.76克。选择平坦的砾石面作为台面,前、后缘和底端均采用交互法进行修理,两侧面也进行简单的修理,使其形成一个规整的长脊,便于向下剥片(图二,5)。

二、石片

共136件,占石制品总数的37.06%,分为完整石片、断片、石叶和细石叶4类。台面均为自然台面,采用锤击法剥片。

(一)完整石片

共92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燧石次之,硅质泥岩较少,凝灰岩、玉石、安山斑岩最少。个体以微型为主,小型次之。长9.28~32.41毫米,宽6.59~33.46毫米,厚1.44~9.46毫米,重0.11~6.3克,石片角91°~114°。其中背面为全疤的居多。

标本11FSB∶358,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0.83毫米,宽17.89毫米,厚6.5毫米,重1.38克,石片角93°。背面为全疤,对向剥片所致。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放射线清晰可见(图三,1)。

(二)断片

共38件。原料均为玛瑙。根据断裂的方向可分为横向、纵向2种。

1.横向断片共35件。可分为近端、中端和远端。

(1)近端共8件。个体以微型为主,小型次之。残长9.31~27.63毫米,残宽8.05~18.77毫米,残厚1.6~6.31毫米,残重0.14~3.18克,石片角73°~104°。

标本11FSB∶343,微型个体。残长12.93毫米,残宽16.37毫米,残厚3.04毫米,残重0.36克,石片角92°。背面为全疤,对向剥片所致,有一条纵脊。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放射线清晰可见(图三,3)。

(2)中端11件。个体以微型为主,小型次之。残长8.17~18.53毫米,残宽11.65~20.96毫米,残厚2.52~9.12毫米,残重0.27~1.14克。

标本11FSB∶273,微型个体。残长14.59毫米,残宽11.65毫米,残厚5.42毫米,残重0.67克。背面有一条纵脊,两侧有复向剥片留下的疤痕。劈裂面可见同心波(图三,4)。

(3)远端共16件,个体以微型为主,小型次之。残长8.48~25.31毫米,残宽9.41~ 27.1毫米,残厚1.32~7.47毫米,残重0.16~144克。

标本11FSB∶349,微型个体。残长16.67毫米,残宽13.09毫米,残厚6.92毫米,残重0.98克。背面为半疤半砾石面,为同向剥片留下的疤痕。劈裂面可见同心波(图三,5)。

2.纵向断片

共3件。原料均为玛瑙,个体以微型、小型为主。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放射线、同心波清晰可见。可分为左侧和右侧。

左侧1件。标本11FSB∶299,微型个体。长16.53毫米,残宽9.96毫米,残厚2.65毫米,残重0.46克。背面为半疤半砾石面,有一个剥片疤,为同向剥片所致(图三,6)。

右侧共2件。标本11FSB∶304,小型个体。长21.67毫米,残宽8.32毫米,残厚2.67毫米,残重0.48克。背面为全疤(图三,2)。

(三)石叶共2件,均为刮削器。原料为安山岩和流纹斑岩,个体均为小型。将石叶中端薄锐锋利的边缘直接作为刃部使用,且有使用后留下的微小疤痕。

标本11FSB∶48,原料为安山岩。残长29.35毫米,残宽21.72毫米,残厚7.37毫米,残重5.5克。背面为半疤半砾石面,有一条纵脊。劈裂面较平坦,同心波清晰可见(图四,1)。

(四)细石叶共4件。原料均为玛瑙,微型个体。长12.12~19.83毫米,宽6.94~9.18毫米,厚2.57~3.28毫米,重0.24~0.39克。

标本11FSB∶272,长18.53毫米,宽9.18毫米,厚2.81毫米,重0.35克。背面为半疤半砾石面,有一条纵脊。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明显,半锥体突出,放射线、同心波清晰可见(图四,2)。

三、断块

共121件,占石制品总数的32.97%。原料以玛瑙为主,硅质泥岩次之,燧石较少,碧玉最少。形状不规则且大小不一,多为剥片时崩裂所致。长9.96~53.31毫米,宽6.12~52.51毫米,厚2.15~30.63毫米,重0.1~74.08克。

四、工具

共90件,占石制品总数的24.52%,包括二类工具(使用石片)和三类工具。

(一)二类工具

共15件,占工具总数的16.67%。均为刮削器,根据刃缘数量可分为单刃和双刃2类。

1.单刃刮削器共14件。根据刃缘的形状又可分为直刃、凸刃、凹刃、凸凹刃和尖刃4种。

(1)直刃共7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燧石次之,硅质泥岩、流纹岩最少。个体以小型为主,中型和微型次之。以完整的锤击石片或較小的块状砾石为毛坯,将其边缘加工成刃或直接作为刃部使用。长11.04~45.37毫米,宽12.16~50.33毫米,厚3.37~25.08毫米,重0.56~43.43克,刃缘长11.23~47.42毫米,刃角27°~49°。

标本11FSB∶31,小型个体,原料为燧石。以完整的石片为毛坯,将石片左侧边缘直接作为刃部使用。长29.08毫米,宽41.64毫米,厚15.03毫米,重12.26克。刃部平直、锋利,有使用后留下的密集的崩疤,刃缘长23.42毫米,刃角39°。背面凸起,近端有同向剥片留下的石片疤,劈裂面平坦,可见放射线,远端保留砾石面(图四,4)。

(2)凹刃共2件。原料为玛瑙和流纹岩。均为小型个体,以锤击石片的断片为毛坯,将侧边凹处直接作为刃部使用。

标本11FSB∶60,原料为流纹岩。长18.53毫米,宽30.81毫米,厚5.35毫米,重2.98克。刃部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刃缘长17.98毫米,刃角46°。背面凸起,有一条纵脊,为剥片留下的石片疤。劈裂面较平坦,可见同心波(图四,6)。

(3)凸凹刃共1件。标本11FSB∶220,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14.36毫米,宽21.87毫米,厚5.66毫米,重1.37克。以完整的锤击石片为毛坯,将石片薄锐、锋利的左侧边缘直接作为刃部使用。刃部呈S形,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刃缘长20.15毫米,刃角27°。背面凸起,有一条纵脊,为半疤半砾石面。劈裂面平坦,打击点被破环,可见清晰的放射线和同心波(图四,5)。

(4)尖刃共4件。原料有玛瑙、燧石、硅质灰岩。根据尖刃两边形态可分为“直—直边”和“凸—凸边”两种。

直—直边共3件。原料为玛瑙、燧石、硅质灰岩。小型个体2件,微型1件,均以断片为毛坯。长16.32~21.76毫米,宽15.34~29.06毫米,厚3.66~8.72毫米,重0.72~2.82克,刃角92°~100°。标本11FSB∶50,小型个体,原料为燧石。长17.13毫米,宽29.06毫米,厚7.44毫米,重2.29克。以远端断片为毛坯,刃尖和两侧边均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刃角97°。背面微凸,有对向剥片留下的石片疤。劈裂面略凹,同心波清晰可见(图四,8)。

凸—凸边仅1件。标本11FSB∶316,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0.78毫米,宽15.34毫米,厚3.93毫米,重1.05克。以完整的石片为毛坯,刃尖和两侧边均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刃角85°。背面微凸,有同向剥片留下的石片疤。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半锥体突出,同心波、放射线清晰可见(图四,7)。

2.双刃刮削器仅1件。标本11FSB∶179,微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11.37毫米,宽19.29毫米,厚4.82毫米,重0.81克。以完整石片为毛坯,将石片的两条侧边作为刃部使用,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直刃刃缘长15.38毫米,刃角38°;凸刃刃缘长17.05毫米,刃角32°。背面微凸,有复向剥片留下的石片疤。劈裂面平坦光滑,半锥体突出,同心波、放射线清晰可见(图四,3)。

(二)三类工具

共75件,占工具总数的83.33%,根据功能可分为刮削器、钻器、雕刻器、砍砸器和石镞5类,另有少量残器。

1.刮削器

共53件。根据刃的数量可分单刃、双刃和复刃3种。

(1)单刃共37件。根据刃缘的形状可分为直刃、凹刃、凸刃和尖刃4种。

直刃共9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燧石次之。个体以小型为主,微型次之,中型仅有1件。长9.44~39.83毫米,宽13.05~60.02毫米,厚3.23~19.08毫米,重0.32~33.88克。多为片状毛坯,利用石片远端或侧边加工修理成刃;少数为块状砾石毛坯,将较薄且直的一条边修理成刃。刃部均用硬锤加工,修理方式以正向为主,反向、复向次之。刃缘长9.5~37.85毫米,刃角21°~69°。

标本11FSB∶105,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9.32毫米,宽30.49毫米,厚10.4毫米,重10.05克。以完整石片为毛坯,选择侧边加工修理成刃,刃部用硬锤进行复向的自上而下修理。刃缘长21.37毫米,刃角45°。修疤分两层,第一层修疤较大,两侧共有9片大的修疤,使刃部变薄;第二层修疤较小,布满整个刃部,使刃部平直锋利。刃部上端有使用后形成的微小崩疤。把握部位未经修理。背面微凸,保留一半的砾石面。劈裂面凹凸不平,打击点集中,半锥体突出,受到腐蚀严重(图五,1)。标本11FSB∶167,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以完整的石片为毛坯,长9.44毫米,宽13.05毫米,厚3.23毫米,重0.32克。将较薄锐的侧边直接作为刃部使用,有使用后形成的微小崩疤,刃缘长12.53毫米,刃角21°。另一条侧边经多层正向加工修理成背,修疤大小不一、連续密集。也可称为“琢背小刀”(图五,2)。

凹刃共3件。原料为玛瑙或流纹岩,个体为微型或小型,均以断片为毛坯。长14.95~46.22毫米,宽12.53~38.44毫米,厚1.88~11.25毫米,重0.31~21.7克。刃缘长8.33~24.29毫米,刃角27°~34°。

标本11FSB∶329,微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14.95毫米,宽12.53毫米,厚1.88毫米,重0.31克。选择石片一条较凹的侧边正向加工修理成刃,修疤较小且连续密集。刃缘长8.33毫米,刃角34°。把握部位未经加工修理。背面有较大的解理面,劈裂面平坦光滑,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五,3)。

凸刃共8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燧石次之,流纹岩最少。个体以小型为主,中型、微型次之。长10.08~45.25毫米,宽14.83~67.8毫米,厚2.56~30.54毫米,重0.6~61.78克。多为片状毛坯,选择石片的远端或侧边加工修理出凸刃;仅有1件为块状砾石毛坯,选择较薄且凸的一条边修理成刃。刃部均用硬锤正向、复向加工,刃缘长14.33~90.25毫米,刃角27°~76°。

标本11FSB∶150,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2.83毫米,宽14.83毫米,厚5.82毫米,重1.72克。选择片状毛坯远端复向加工成刃,刃缘长15.35毫米,刃角49°。修疤分两层,第一层修疤较大,零星分布,用于打薄刃部;第二层修疤较小且连续,形成锋利的凸刃。把握部位进行了简单的加工修理。背面凸起,布满石片疤。劈裂面平坦光滑,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五,4)。

尖刃共17件。根据尖刃的两侧边形态可分为“直—直边”“凸—凸边”“直—凹边”“凸—凹边”和“直—凸边”5种。

直—直边共7件。原料均为玛瑙。个体以小型为主,微型次之。长14.52~29.74毫米,宽15.92~26.29毫米,厚2.47~12.58毫米,重0.46~7.55克。以片状毛坯为主,选择石片的远端或侧边采用正向加工修理成刃;块状毛坯次之,选择较直的两条边进行加工修理。把握部位均未经修理。刃角71°~113°。

标本11FSB∶294,小型个体,块状毛坯。长29.74毫米,宽26.29毫米,厚12.58毫米,重7.55克。刃部用硬锤进行复向加工修理,修疤大小不一、连续密集,刃角111°。把握部位有一些疤痕,可能稍经修理。背面微凸,有剥片留下的疤痕。劈裂面较平坦,为解理面(图五,5)。

凸—凸边共4件。原料为玛瑙或凝灰岩。个体为小型或微型。长15.07~22.82毫米,宽12.72~23.07毫米,厚3.96~6.85毫米,重0.97~2.57克。选择完整石片为毛坯,将石片两条侧边正向加工修理成刃,刃角61°~106°。把握部位均未经修理。

标本11FSB∶83,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2.82毫米,宽20.69毫米,厚6.85毫米,重2.57克。刃部用硬锤进行错向加工修理,修疤连续密集,刃角61°,刃尖和侧边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把握部位保留自然的砾石面,较圆钝。背面微凸,有剥片留下的疤痕。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放射线、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五,6)。

直—凹边共2件。原料为玛瑙和石英岩,个体为中型和小型。选择完整石片或断片为毛坯,将石片的远端和侧边正向加工修理成刃,把握部位均未经修理。

标本11FSB∶94,中型个体,原料为石英岩。长41.91毫米,宽65.43毫米,厚15.62毫米,重41.05克。刃部采用硬锤正向加工修理,修疤多层重叠、连续密集,刃角72°,刃尖和侧边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把握部位保留自然的砾石面,较圆钝。背面微凹,有剥片留下的较大疤痕。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半锥体突出,放射线清晰可见(图五,7)。

凸—凹边仅1件。标本11FSB∶162,微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14.57毫米,宽11.76毫米,厚4.67毫米,重0.51克。以断片为毛坯,选择一条侧边直接使用,将另一条侧边正向加工修理成尖刃,刃角64°。修疤自上而下、连续密集分布,刃尖和侧边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把握部位未经修理。背面凸起,有剥片留下的疤痕。劈裂面内凹,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五,8)。

直—凸边共3件。原料为玛瑙或石英岩,个体为小型或中型。长18.75~42.53毫米,宽10.14~28.36毫米,厚4.43~11.93毫米,重0.91~13.63克。选择完整石片为毛坯,将远端和侧边正向加工修理成刃,刃角77°~83°。把握部位均未经修理。

标本11FSB∶333,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0.6毫米,宽14.83毫米,厚6.38毫米,重1.48克。刃部采用硬锤正向加工修理,修疤较小且连续密集,刃角83°,刃尖和侧边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把握部位保留自然的砾石面,较圆钝。背面微凸,有一条纵脊,两侧有剥片后留下的两片较大的疤痕。劈裂面光滑,打击点集中,半锥体突出,放射线、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五,9)。

(2)双刃共14件。根据刃缘的形状可分双直刃、直凸刃、直凹刃、直凸凹刃和尖尖刃5种。

双直刃共3件。原料为燧石或玛瑙,个体为微型或小型。长12.54~27.2毫米,宽11.46~37.28毫米,厚2.76~22.52毫米,重0.51~17.65克。以完整石片、断片、块状砾石为毛坯,选择两条较直的边缘经过正向、交互、复向加工修理成刃或直接作为刃部使用,刃缘长9.65~20.99毫米,刃角25°~62°。个别把握部位可能稍经修理。

标本11FSB∶101,小型个体,原料为燧石。长27.2毫米,宽37.28毫米,厚22.52毫米,重17.65克。块状毛坯,选择两条较直的边缘加工修理成刃,一条采用交互修理,刃缘长20.99毫米,刃角58°;另一条采用复向修理,刃缘长14.52毫米,刃角62°。修疤仅一层且较小,但连续密集。把握部位有剥片痕迹,可能经过修理。背面保留有自然砾石面(图六,1)。

直凸刃共6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石英岩、安山岩、蛋白石次之。个体以小型为主,微型次之,中型最少。长12.37~51.96毫米,宽12.3~37.97毫米,厚2.66~15.86毫米,重0.4~24.98克。以完整石片、断片为毛坯,选择两条较直的边缘采用正向、反向、复向加工修理成刃或直接作为刃部使用,刃缘长9.51~26.27毫米,刃角21°~47°。把握部位均未经加工修理。

标本11FSB∶43,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21.03毫米,宽20.04毫米,厚5.65毫米,重2.3克。以断片远端为毛坯,将一凸一直两侧边正向加工修理成刃。凸刃刃缘长16.15毫米,刃角43°。修疤分两层:第一层修疤较大且不规则,仅见1个较大、6个较小修疤;第二层修疤较小且密集连续,形成锋利凸刃。直刃长13.06毫米,刃角25°,直刃仅见一侧排列整齐密集的微小疤痕。背面微凸,保留自然砾石面。劈裂面平坦光滑,同心波清晰可见(图六,2)。

直凹刃仅1件。标本11FSB∶37,小型个体,原料为角岩。长27.11毫米,宽24.31毫米,厚8.98毫米,重5.03克。以近端断片为毛坯,选择两条侧边进行正向加工修理成一直一凹两条刃。直刃刃缘长17.12毫米,刃角27°;凹刃刃缘长20.16毫米,刃角30°。修疤较小且连续密集,刃部有使用后留下的崩疤。背面保留有自然砾石面,有一条纵脊。劈裂面光滑,打击点集中,半锥体突出(图六,3)。

直凸凹刃仅1件。标本11FSB∶324,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14.7毫米,宽23.32毫米,厚5.21毫米,重1.61克。以完整石片為毛坯,选择两条侧边进行加工修理。凸凹刃采用反向修理,刃缘长20.5毫米,刃角37°;直刃采用复向修理,刃缘长18.89毫米,刃角32°。修疤仅一层,较小且连续密集。背面有一条纵脊,两侧有同向剥片的疤痕。劈裂面平坦光滑,同心波清晰可见(图六,4)。

尖尖刃共3件。原料为玛瑙或石英岩,个体为小型或微型。长17.76~26.11毫米,宽12.65~29.25毫米,厚3.89~20.13毫米,重0.79~10.13克。片状或块状毛坯,采用正向、复向加工修理成两条尖刃,刃角53°~88°。把握部位未经修理。

标本11FSB∶21,小型个体,原料为石英岩。长25.46毫米,宽29.25毫米,厚20.13毫米,重10.13克。近三角形块状毛坯,3条直边均经过加工修理,选择两条较直的侧边形成尖刃,刃角分别为71°和73°。修疤较大、多层重叠。背面隆起,有一条纵脊。腹面平坦光滑,为解理面(图六,5)。

(3)复刃共2件。原料均为玛瑙,微型个体。均为片状毛坯,采用正向、复向加工修理成3条直刃。

标本11FSB∶322,以断片为毛坯。长12.37毫米,宽18.62毫米,厚5.39毫米,重1.17克。选择三条较直的侧边复向加工修理成直刃,刃角分别为23°、26°和27°。三条刃的修疤均较为随意,一层或两层,呈鱼鳞状排列。把握部位有剥片痕迹,可能稍经修理。背面和劈裂面较平坦,留有剥片的痕迹(图六,6)。

2.钻器

共12件。原料以玛瑙为主,另有燧石、板岩、蛋白石、安山斑岩各1件。个体以微型为主,小型次之。长11.75~41.83毫米,宽12.3~39.45毫米,厚2.91~12.37毫米,重0.41~14.82克。均为片状毛坯,选择石片远端或侧边正向、错向、复向加工修理出两条有肩的边,形成钻头,刃角53°~103°。钻头多较短,少数较长。有的把握部位可能经过修理。

标本11FSB∶266,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41.83毫米,宽22.42毫米,厚12.37毫米,重4.95克。选择石片的两条侧边复向锤击修理,修整出较长的有肩的钻头。片疤多层重叠、密集连续。边缘有使用留下的微小崩疤,尖部稍残,疑为使用时折断。背面凸起,有一条纵脊,底部保留自然砾石面。腹面内凹,打击点散漫,可见同心波(图七,1)。

3.雕刻器

仅1件。标本11FSB∶63,小型个体,原料为玛瑙。长30.95毫米,宽14.74毫米,厚7.23毫米,重2.62克。以完整的石片为毛坯,对两条侧边进行正向锤击修理,在远端形成一个凿型刃口,刃角70°。刃缘一直一凸,利用其夹角,由右上方斜向打下一剥片,形成典型的雕刻器刃口,其上有使用形成的细小疤痕。背面保留自然砾石面,较圆钝。劈裂面平坦光滑,打击点集中,半锥体突出,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七,2)。

4.砍砸器

仅1件。标本11FSB∶140,大型个体,原料为凝灰岩。长108.77毫米,宽90.48毫米,厚27.97毫米,重235.24克。以大锤击石片为毛坯,进行正向加工修理。凸刃较薄,有使用后留下的较小崩疤,刃缘长118.75毫米,刃角56°。把握部位相对较厚,经过修理。石片背面凸起,遍布较大修疤。劈裂面平坦,打击点散漫,放射线、同心波清晰可见(图七,3)。

5.石镞

共2件。原料均为玛瑙,个体为小型,形状近三角形。通体经过加工修理,底部内凹,便于装柄,有较浅平的两翼。标本11FSB∶265,长23.25毫米,宽11.47毫米,厚3.44毫米,重0.81克。中间厚两边薄,一侧残留少量的砾石面。刃部尖锐锋利,两翼部位稍有残缺,可能是使用时折损所致。修疤至少分三层,由大及小,由浅及深(图七,4)。

6.残器

共6件。原料以玛瑙为主,另有板岩、蛋白石各1件。残长11.6~11.28毫米,残宽8.11~39.83毫米,残厚3.61~19.34毫米,残重0.32~19.53克。均有修理痕迹,部分可辨认出为钻器钻头,刮削器刃缘等部位。

结语

石桩子北山旧石器地点的发现,将沈阳市的历史由新石器时代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填补了沈阳市旧石器考古的空白。经研究可知,此次在北山地点采集的367件石制品,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石制品原料种类丰富。以玛瑙为主,共270件,占石制品总量的73.60%;燧石、硅质泥岩次之,分别有42件和24件;石英岩、流纹岩、凝灰岩、蛋白石、碧玉较少,安山斑岩、安山岩、角岩、玉石、板岩最少。其中燧石、蛋白石、玛瑙、碧玉等原料常见于吉林乾安大布苏[1]、丹岱大坎子[2]、和龙柳洞[3],黑龙江昂昂溪大兴屯[4]、塔河十八站[5]等遗址。但该地点石制品原料以玛瑙为主的情况有别于其他遗址,可能与当地盛产玛瑙,且玛瑙适于制作细石器工具有关,也说明当地古人类已经开始对制作石制品的原料有所选择。

第二,北山地点的石制品以片状毛坯为主,块状毛坯次之。以微型为主(55.19%),其次为小型(41.26%),中型较少,大型最少。修理方式以正向锤击为主,偶尔采用反向、错向、复向修理。这些特征均可见于乾安大布苏、丹岱大坎子、昂昂溪大兴屯、塔河十八站、和龙柳洞和西沟[6]等遗址。

第三,北山地点出土石制品包括石核、石片、断块、工具等。

石核占石制品总数的5.45%,以锤击石核为主,砸击石核和细石叶石核较少。整体利用率较高,可进行多次成功剥片。石片占石制品总数的37.06%,均为锤击石片。均以自然台面为主,背面多为全疤,说明连续剥片的情况经常发生。断块数量较多,占石制品总数的32.97%。这一方面是由于該遗址的石制品原料多为玛瑙,解理比较发育,均质性差,易断裂;另一方面,可能与石器制造者技术不娴熟有关。

北山地点出土的细石核为预制阶段,台面特征和修整方式与黑龙江龙江缸窑[7]、吉林和龙柳洞、山西沁水下川[8]的船底形石核较为接近,细石叶的整体大小与和龙柳洞细石叶接近。

工具包括二类工具和三类工具,其中刮削器、钻器、雕刻器、石镞等器型常见于山西沁水下川等遗址中。其中,单凸刃刮削器在形状、大小和修理方式上与昂昂溪大兴屯、丹岱大布苏、和龙西沟等遗址出土的圆头刮削器类似。单直刃刮削器中也有与和龙柳洞、沁水下川遗址相同的琢背小刀。除刮削器外,北山地点在雕刻器的修理打制方法上也与丹岱大坎子、和龙柳洞遗址出土的修边雕刻器和沁水下川遗址最具代表性的单刃雕刻器类似。

陈全家先生曾根据文化特点、工业传统和分布地区将我国东北地区的旧石器划分为三种类型[9]∶第一种为以大石器为主的工业,主要分布在东北东部山区,包括辽宁本溪庙后山地点、新乡砖厂、抚松仙人洞以及黑龙江饶河小南山等地点;第二种为以小石器为主的工业,主要分布在东北中部丘陵地带,包括辽宁营口金牛山、海城小孤山、朝阳鸽子洞,吉林榆树周家油坊和黑龙江哈尔滨阎家岗等遗址;第三种为以细石器为主的工业,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草原地帶,包括吉林乾安大布苏、丹岱大坎子以及黑龙江昂昂溪大兴屯和塔河十八站等地点。北山地点在石制品特征上与大布苏、大坎子、大兴屯和十八站等以细石器工业为主的旧石器地点存在相同和相近之处,符合东北、华北细石器工业传统的普遍特征,故可将其归入以细石器为主的工业类型。

综合来看,北山地点位于向阳的山坡,雨热同季,日照充足,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附近又有河流经过,便于取水、狩猎和采集食物,是古人类选择居址的理想地点。出土的石制品具有与乾安大布苏、丹岱大坎子、昂昂溪大兴屯等旧石器晚期遗址出土石制品较为类似的特征,地层堆积也较为接近,但是出现了细石叶、石镞等精致的器型。因此,北山地点的年代应与上述遗址相近或稍晚一些,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或新旧石器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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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祝安.大布苏的细石器[J].人类学学报,1989(1):49—58.

[2]陈全家.吉林镇赉丹岱大坎子发现的旧石器[J].北方文物,2001(2):1—7.

[3]陈全家,王春雪,方启,等.吉林和龙柳洞2004年发现的旧石器[J].人类学学报,2006(3):208—219.

[4]高星.昂昂溪新发现的旧石器[J].人类学学报,1988(1):84—88.

[5]张晓凌,于汇历,高星.黑龙江十八站遗址的新材料与年代[J].人类学学报,2006(2):115—128.

[6]陈全家,赵海龙,方启,等.吉林省和龙西沟发现的旧石器[J].北方文物,2010(2):3—9.

[7]于汇历,邹向前.黑龙江省龙江县缸窑地点的细石器遗存[J].北方文物,1992(3):8—15.

[8]张晓凌.丁村77∶01地点和下川遗址细石器制品的类型初探[J].文物春秋,2003(1):1—11.

[9]陈全家,田禾,陈晓颖,等.海林炮台山旧石器遗址发现的石器研究[G]//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边疆考古研究:第9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9—24.

〔责任编辑: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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