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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观而约取

2023-06-26王品朱泽熙

艺术大观 2023年2期
关键词:临摹方法论书法艺术

王品 朱泽熙

摘 要:书法艺术从其图形构造以及外在表现形式上来说具有较为突出的主观主义色彩,即不同类型、不同作者针对同一字体、碑刻等的文字化表达都具有其独有的特征,这些特征的集合亦代表着不同书法作者的独特行笔方法,已成为辨识其作品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书法艺术的差异性和个体性使得其在具体学习的过程中,在不断形成自身书画风格时,必须以吸取、借鉴前人的书法作品作为提高自身书法水平的重要前置性条件,进而逐步形成自身特有的书法艺术风格。在这一维度下,就必须充分认识到书法艺术中“临摹”与“创作”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必须充分发挥临摹与创作在提高自身书法艺术水平、形成自身独具变现力的书法艺术风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充分临摹优秀作品的行为方式的指引下实现自身书法作品的创作,为构建自身独有的、区别于他人的书法艺术风格夯实“临”与“创”的基础。基于此,本文将以书法艺术实践中“临”与“创”的概念内涵为逻辑起点,分析书法艺术实践中“临”与“创”对于书法艺术水平提升、自身风格养成的重要作用,在深刻把握二者实践价值的基础上,对其“临”与“创”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并以其实际联系出发,积极探索、总结书法艺术创作中发挥好“临”与“创”二者的功效的方法论,以实现书法艺术水平的显著提升,切实激发“临”与“创”在书法艺术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书法艺术;临与创;临摹;书法创作;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J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3)02-0-03

借助于书法艺术“临”与“创”对于具体书法艺术实践的推动作用,使得诸多初学者可以从一开始就掌握正确的学艺门路和学习步骤,在一开始就养成良好的书法艺术创作习惯,在不断临摹前人优秀书法作品的基础上,坚持不懈,积累经验,以形成自身的独有风格,达到博观而约取的境界,充分实现书法艺术临摹与创作的融合发展和相互促进,构建二者在书法创作现代化理念视物显大症域下的发展和创新,实现书法艺术创作水平的提升和优化。

一、书法艺术“臨”与“创”的概念内涵

在书法艺术实践中,必须充分发挥书法创作“临”与“创”二者的重要作用,必须在思想观念层面深化书法艺术实践中“临”与“创”的重要意义。因此,实现这一阶段性目标,就有必要对书法艺术“临”与“创”二者最基本的概念内涵进行一个较为充分的认知和把握,必须由其基本概念内涵出发,在此框架内探讨书法艺术中“临”与“创”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进一步契合博观而约取的目标,提升不同书法艺术学者的临摹水准和创作水平。

(一)临摹

临摹在书法艺术创作以及不同创作者形成自身书法写作习惯的过程中十分重要,是形成自身书法表现风格,创作富有个体特色的书法艺术作品所必须经过的前置性环节。临摹二字在书法艺术实践中,并不是一个固有字体的概念,而是从其字体构造以及字面含义来说,可以区分为两个部分,即“临”与“摹”。所谓“临”,是指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学习的过程中,将纸置于古碑帖之旁,深入地观察古碑帖不同字体的笔锋走向以及同一部书法作品不同字体之间的整体布局,并在一遍遍学习的过程中,借助于肉眼的观察以及反复的训练,在把握一部作品行字风格的基础上多加推敲,进而掌握前人优秀书法作品的笔意和行笔顺序以及书法作品的整体布局;“摹”是指将纸覆盖于古碑帖之上,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极大地减轻学习者的压力,可以不再用肉眼对书法作品本身进行细致的观察,而是仅仅需要根据纸上浮现的字体进行描画即可,这一学习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实现对优秀书法作品最大限度地再现和对其书画风格、笔锋特色全方位的复原,对于提升学习者的临摹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创作

创作对于学习者来说是具有较大难度的一项书法工作,其不仅仅局限于刻意地模仿某一优秀作品的行笔风格和书法作品的意境,而是要在自己先前无数次临摹的基础上进行经验的总结以及风格的借鉴,进而形成专属于自身的书法艺术作品风格,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书法作品创作就是对于先前临摹环节的升华和总结,并且展现作者自身风格的元素更加明显。同时,进行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对于书法学习者来说要求更高,要求书写者能够熟练地掌握并运用多种字体表现形式,实现对先前优秀作品书法风格的融会贯通,这一目标必须建立在书写者充分且翔实的书法临摹实践基础之上,通过创作能综合提升自身的线条组织能力、章法构造能力、随机应变能力[1]。

二、书法艺术“临”与“创”的价值所在

书法艺术创作中,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如何充分实现自身书法作品的凝练化表达,体现出自身独有的、具有高辨识度的书法风格是一项涉及多层次、多领域、多环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简单来讲,就必须充分把握好书法艺术中“临”与“创”二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书法艺术创作中临摹的价值所在,以不断提升自身书法艺术作品的外在表现力。

(一)临摹:以典型作品为代表,汲取古人书法智慧

在把握临摹具体含义的基础上,由其概念内涵为主要指引,切实把握书法艺术创作中临摹环节的价值所在。在书法艺术中,临摹环节的具体价值可以高度概括为:以典型作品为代表,汲取古人书法智慧。在具体开展临摹工作实践中,关于古人书法作品的选取即临摹对象的选取是确保临摹环节发挥其实际功效,增强临摹阶段创造性思维培养的重要所在,因此就必须从源头上把握临摹对象选取的科学性和真正确性。例如,选择临摹对象既要选择名家大师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书法作品,同时亦需要在这些作品的范围内找到自己最喜欢的书法风格和书写笔意进行临摹,以防在具体临摹的过程中因临摹对象选取失误反而使得临摹环节的重要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借助临摹环节汲取古人书法智慧的同时,需要对书法作品进行属于自己独立思维的思考,并将这一工作内容化融入临摹工作的全方面和各环节,通过自身的独立思考,更容易体会到古人书法作品中所隐含的书法立意以及其所通过书法所要表达出来的个人志向等相关内容,以为后续自己进行书法艺术作品创作能够拥有更高的书法写作立意打下基础,将古人的书法创作智慧经过自身的独立思考,融入自身书法创作的思维构成当中,充分发挥高质量、多频率临摹工作的实际效用,进而达致博观而约取的书法艺术学习、创作境界[2]。

(二)创作:结合时代背景,从笔锋中表达书法语言

书法艺术创作必然包含有特定历史时期背景下作者所形成的自身的价值体系,并在先前积累的书法创作经验、临摹技巧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形成自身的书法艺术作品风格。进行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是需要建立在很长时间的经验积累之上的,这里的经验积累大多来自自身生活经验的总结以及临摹实践中对于名师大家书法作品风格的总结。同时,书法创作的关键要在笔锋中表达自己的风格和书法语言,书法语言作为创作者思维意识、书法风格等的集中表达,是不同书法创作者进行区分的重要标准,也是创作者进行书法艺术作品创作所包含的间接功能之一。通过书法艺术作品表现,将使得作者在特定历史时期背景下的风格乃至于内心活动跃然纸上,从笔锋中更好地表达书法语言[3]。

三、书法艺术“临”与“创”的关系

书法艺术作为一个一般性的概念性统称,在其通过书写形式得到外在表现时,必须付出一定体量和工作,这些工作的核心在于书法艺术的临摹环节,依托于临摹环节效能的发挥,进而实现临摹对于创作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从书法艺术这一大框架体系内,探讨书法艺术作品“临”与“创”的关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临摹是创作的前提性条件

从书法创作的先后顺序来看,临摹作为书法艺术创作的前置性环节,积极重视好、开展好书法创作就必然离不开书法临摹的参与。书法临摹作为书法艺术作品创作的前提性条件,是后续提升书法艺术创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开展临摹的过程中,要以自身后续创作的主要方向为指引,实现书法艺术临摹与创作的融合互动。通过一次次优秀、典型书法艺术作品的临摹,将为后续的书法艺术创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并逐步在创作实践的过程中形成自身的风格。

(二)创作是临摹的升华

创作是建立在大量的前期临摹工作基础之上的,通过高质量的临摹工作的准备,将使得作者在进行书法艺术作品创作的同时,更加深刻地将优秀书法作品的笔意传达到自己作品之上,形成自身的存在风格,在这一维度上,创作就是对先前一次次临摹工作的升华和总结。在大量临摹的基础上再进行集字后,书法学习者能够更加容易地进入创作环境,经过大量书法创作尝试,实现书法学习质的飞跃。在大量临摹后对书法作品的神韵有了深刻理解后,对不同流派书法作品的创作经验有所了解,从而在進行创作实践中能够信手拈来。此外,书法创作是考验书写者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否独立地完成书法艺术创作,能否在书法艺术创作中体现自身的书法风格和书法智慧亦是检验书写者先前临摹工作具体质效的有力手段,因此必须有意识地处理好书法艺术临摹与创作之间的关系,在把握二者关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己的书法艺术风格[4]。

(三)临摹创作并非孤立,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临摹与创作作为书法艺术创作的重要环节,其天然具有的内在联系决定了两者不可孤立看待,而是要将临摹的效用充分融入书法艺术创作实践当中,发挥临摹在经验吸取、养分吸收、风格借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临摹与创作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是书写者形成自身书法艺术风格所不可或缺的两个环节。一方面,临摹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将直接影响书写者在书法艺术创作中实际水平的体现,因此只有切实开展好书法艺术临摹工作,才可以在形成自己风格的基础上完成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创作水平的提高又会在此激励书写者继续进行更高层次的优秀书法作品临摹工作,从而形成书法临摹与书法创作的合力,促进书写者风格的形成,创作出更加优秀且反映自身特质的书法艺术作品。

四、书法艺术中“临”与“创”的方法论

临摹与创作是提升书法艺术、提炼个人书法行笔习惯、逐步形成自身书法艺术风格的重要手段,不管是对书法艺术初学者还是初步形成自身书法艺术创作风格的人来说,都必须深切意识到书法艺术创作中“临”与“创”二者的重要作用,必须在平时的练习实践中注重发挥临摹与创作的重要功能,既要以临摹夯实自身书法艺术的台基,又要在书法艺术临摹的过程中积极借鉴前者的艺术风格和行笔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审美特点、性格、偏好等进行自己书法作品的创作,以临摹为前置性环节,指引书法艺术创作活动的进行,并以书法艺术创作活动实现对临摹经验的实践化开展,充分激发“临”与“创”对于自身书法艺术风格培育和养成的重要作用,以形成自身独有的书法艺术创作风格[5]。

具体的书法艺术创作中,主要包含风格模拟式创作、集字式创作,两种临摹创作方法各有千秋。所谓风格模拟式创作,从其表面含义来说,就是在经历过无数次临摹实践经验的指引下,选取符合书写者性格特征以及个人偏好的书法艺术作品主要模仿其写作风格,不再仅仅局限于临摹其具体字的形态以及笔锋走向,而是从大局出发,从特定书法艺术作品的整体风格着手,以及多有的书法艺术创作风格为学习、临摹的对象,进而在结合此种风格的基础上形成独属于自己的书法艺术创作风格;所谓集字式创作,就是指书写者在自身临摹的碑帖中提取出一些单字作为新作品素材,对这些素材进行自由组合得到新的文辞。这一创作类型的特点在于注重对单个字体笔锋、笔意的观察,并从分体的字中结合自身的书法创作优势和特点,在充分考虑不同字体结合可能引起的书写布局、格式等变化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书法艺术创作[6]。

积极学习书法艺术创作的方法论亦是秉持正确认知、处理书法艺术作品中“临”与“创”关系的重要体现,是创作者形成自身个性化的书写风格必须做好的环节,必须在正确的方法论的指引下逐步建立自己的书法艺术创作风格,进而提高自己书法艺术的辨识度和艺术美感。

五、结束语

书法艺术的立意表达、笔锋风格呈现集中反映了书写者的书法水平和艺术美感,是书写者书法艺术创作能力的集中表达。书法创作者若想形成专属于自身的书法艺术风格,就必须将书法创作的各环节处理好,特别是要处理好书法艺术“临”与“创”的内在关联,在深刻认识到平衡好二者内在联系重要性的基础之上,发挥临摹环节之于书法艺术创作的重要作用以及二者作用融合形成合力之于书写者自身书法艺术风格形成的重要助推作用,不断提升自身的书法艺术水平。

参考文献:

[1]吴健.有意无意之间——浅谈书法创作与临摹[J].江苏教育,2018(93):26-27.

[2]王大公.关于书法临摹与创作的几个问题[J].美术大观,2017(09):82-85.

[3]李相国.书法艺术鉴赏对于临摹创作的启示[J].东方艺术,2014(24):88-93.

[4]沃兴华.从临摹到创作——关于《中国书法》刊授教育的断想[J].中国书法,1999(07):75-78.

[5]于明诠.经典临摹与民间采风——对书法创作的几点困惑与思考[J].书法,2004(05):26-29.

[6].当下书法创作、展览等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书法,2019(21):172-174+176-199.

作者简介:王品(2000-),男,江苏盐城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国绘画与书法篆刻研究;朱泽熙(2000-),男,广东中山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美术教育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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