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方域类诸城部分整理刍议
——兼谈《永乐大典》编纂中的问题
2023-06-02桂始馨
桂始馨
(金陵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69)
《宋会要》(以下简称《会要》)是宋代的政书,原本早已亡佚,幸赖《永乐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录其诸事且为清代徐松等辑出,方得在今所通行的《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辑稿》)中存其大概。《大典》“用字以系事”,与《会要》体例迥异。徐松等从《大典》辑出《会要》的辑本,又先后经缪荃孙、屠寄、刘富曾等不得其法的整理裁剪,遂致其内容多有淆乱。20世纪30年代初,北平图书馆于刘承幹处购得徐松辑本,影印两百部,此即今本《辑稿》。1957年,中华书局再次将《辑稿》影印出版,遂使其广为流传。由于《辑稿》已全失《会要》原书面貌,因此今人对《会要》的整理复原工作尤为艰难。本文以《大典》“城”字韵诸城事目所引《会要》内容的整理为例,就《会要》方域类诸城部分的体例与《大典》编纂的相关问题略抒管见,期能有助于《辑稿》研究和整理的深入展开。
一、《辑稿》方域类诸城辑文之编排问题
《大典》卷八○六三至八一○七均为“城”字韵诸城事目,所引《会要》大部分见于《辑稿·方域》二之二四至二五、八之一至九之二九、一九之四七至四九,另有“军城”“宋西京城”“宋皇城”“宋京城”辑文被整理者视为复文删落,此四目原收录于《大典》卷八○六七、八○七五、八○七七,今见《宋会要辑稿补编》(以下简称《补编》)页三一五至三一六[1]315-316。《辑稿》及《补编》所存的这些内容,往往于“宋会要”下或页眉处题写“某某城”等标目(1)这些标目或题于“宋会要”下,或书于“宋会要”次行且低三格,亦有题于栏上者,字体格式不同。《辑稿·方域》九之一五“赣州府城”、九之一六“饶州府城”二标目大字书于“宋会要”次行并低三格,属徐松抄手所写无疑,余下多小字书于“宋会要”下,字迹工整,与正文相近,亦似徐松抄手题写。《辑稿·方域》八之一六“肃宁县城”,八之二三“王家城”,八之三○“故豳州城”“延安故城”“金汤古城”“绥德州城”,八之三三“古乌延城”,九之一“扬州府古城”,九之四“六合县城”,九之六“仪真县城”,九之七“寿州城” “徐州城”,九之一三“建康府城”,九之二一“荆门州城”共十四标目,亦写于“宋会要”下,大字,笔迹潦草,八之三三“郢城”标目、正文及“宋会要”均字迹潦草,皆为后来整理者添入。又《辑稿·方域》八之三二“笼竿城”“羊牧隆城”“统万城”“银川城”,八之三三“震威城”五标目题于栏上,八之三六“平江府”、九之八“和州”、九之九“庐州”、九之一一“宣州”四标目书于“宋会要”下,字迹工整,但与正文不同,与栏上所题路名相近,亦当整理者批注。,其名多属明人称呼(2)其中“某府城”,如“杭州府城”“青州府城”“金华府城”“南宁府城”“南昌府城”等,显然是明代称谓。又“某故城”“故某城”“某古城”“某废城”,如“棣州故城”“蒲阴故城”“定远故城”“故豳州城”“金汤古城”“丰州古城”“扬州府古城”“兰泉废城”等,与正文内容及宋代地理不符,亦非《会要》原有。另“胶州城”,明胶州,宋为密州;“肃宁县城”,明肃宁县,宋为肃宁城;“雄县城”,明雄县,宋为雄州;“绥德州城”,明绥德州,宋为绥德城;“仪真县城”,明仪真县,宋为真州;“荆门州城”,明荆门州,宋为荆门军。,查今存《大典》卷八○九一至八○九三,此类皆为其诸城事目名,且排序又依明制,首南京应天府及直隶,末广东、广西,故系于其名下的辑文已失《会要》原有体例。
《辑稿》方域类诸城部分辑文编排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城池建置沿革系于州郡下,与方域类市镇门相类,如“德威城”云:“会州德威城,在旧清水河,政和六年置。”[2]7451其二,先记建置沿革,后编年叙述与本城相关者,如“平夏城”[2]7453、“绥德州城”[2]7455-7456等,与方域类州县升降废置门部分事目相似。其三,编年以叙事,这类占辑文绝大部分篇幅。另《补编》中“宋西京城”记西京城内一百二十坊[1]316,其文并见《辑稿·方域》一之七至八,二者皆言城内一百二十坊,然实际仅录一百一十九,均缺“修业”坊,似同出一源。查《辑稿·方域》一之七至一一载西京京城、大内及皇城等,辑自《大典》卷七六九九“京”字韵“东京一”事目,记西京京城、大内、皇城,乃《会要》之西京门。故“宋西京城”或摘自《会要》西京门,与《辑稿》方域类诸城部分其他事目或并非同属一门。
《大典》“用字以系事”,于各事目下抄录诸书相关内容,然《辑稿》诸城事目多有名实不符之处,主要表现有二:
其一,内容与事目名无直接关系。《辑稿·方域》八之一二至一三“定州城”有如下文字:
元丰二年五月二日,定州安抚司言:“奉诏俟有机便修展保州关城。今涿州发兵夫修城,欲乘此于来春筑保州城。”从之,止作帮筑。
元丰三年六月十二日,诏定州路安抚司给封桩绸绢三万修保州城。
元丰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建雄军节度使、知定州韩绛修保州城毕,赐诏奖谕。
崇宁五年十月十日,诏降元丰城隍制度法式,京畿转运司如增修诸辅,遵以从事。[2]7446
前三条为定州安抚司奏、修保州城,第四条乃依城隍制度法式增修诸辅,皆与“定州城”无直接关系。又《辑稿·方域》九之四修和州城事系于“六合县城”下[2]7460,《辑稿·方域》九之七修泗州城事系于“寿州城”下[2]7462,《辑稿·方域》九之九修楚州城事系于“庐州”下[2]7463。若言保州隶定州路,保州修城与“定州城”尚能扯上关系,而和州与六合县、泗州与寿州、楚州与庐州皆不在一路,四辅与定州(中山府)亦互不统属,并置一处,殊为怪异。
其二,内容超出了事目名的范围。《辑稿·方域》九之四“六合县城”下有文云:
(乾道四年)九月一日,诏扬州、和州、六合县修城等,入役官兵虑有病患,令逐处守令同统兵官,专差职医诊视,官给汤药。[2]7460
显然,此条并非专记六合县修城事。又《辑稿·方域》八之二三“毕利城”下实包括毕利城、摖珠堡[2]7452,八之二四“清水城”下实包括古骨龙、清水二城[2]7452,九之一七“长沙府城”下“(元丰)三年五月一日”条实包括潭、全、邵三州[2]7467等。更有如《辑稿·方域》九之二七至二八“广州府城”载:
(皇祐)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诏诸路城池据冲要者即修筑之,其余以渐兴工,毋或劳民。
熙宁九年二月十一日,赐钱五万贯付广东转运司,修完辖下州军城壕。[2]7472
前者记全国诸路,后者记广东一路,均系之于“广州府城”下,令人惊诧。
从以上种种情况来看,《大典》诸城事目在收录《会要》相关内容时,不仅打破了原门目,还依据事目重加编排,失当之处屡见不鲜,甚至标准不一,随意处置《会要》条文。前揭乾道四年(1168年)九月一日诏修扬州、和州、六合县城事,《辑稿·方域》九之一至二“扬州府古城”下削去“一日”“和州、六合县”诸文字[2]7459,而《辑稿·方域》九之八“和州”下则未收录[2]7462,显然没有统一标准。《大典》的这种混乱加重了《会要》诸城部分体例之破坏程度,不利于今人认识、利用《会要》,故而亟需重加整理,以稍复其原貌。
二、《会要》诸城部分的条文编排与整理设想
在展开本部分讨论前,须先处理《大典》诸城事目复文问题。除前揭《大典》中“军城”“宋西京城”“宋皇城”“宋京城”四目已被《辑稿》整理者删落外,另有“古乌延城”一处[2]7457,实摘自鄜延路经略使副沈括、种谔之奏章,其全文见《辑稿·方域》一九之四七至四九,题为“请城山界”[2]7649-7650,属复文无遗,当删。已被删落的四目皆有徐松抄手所批之“宋会要”,其中“军城”“宋西京城”分别与《辑稿·方域》八之一一[2]7446、一之七至八[2]7332基本相同,确属复文。“宋皇城”“宋京城”之所载虽亦见于《辑稿·方域》一之一一至二一[2]7324-7329,然行文差异大,内容有一定出入,如《补编》建隆三年(962年)五月“命有司案西京宫殿图修宫城”[1]316、开宝元年(968年)正月“发近甸丁夫增修京城”[1]316等不见于《辑稿》,并非复文,然不知摘自《会要》何门。查《玉海》卷一七四《建隆修都城》[3],其记建隆至绍圣修都城事与《补编》“宋皇城”“宋京城”几无二致,且可补 “宋京城”之遗阙,或此二目原为《玉海》文,《大典》编者误录为《会要》。又二目编年以记修都城事,当附入《会要》之东京杂录门(3)东京杂录门见《辑稿·方域》一之一一至二一,辑自《大典》卷七六九九“京”字韵“东京一”事目,记太祖建隆三年正月至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十二月东京皇城修筑及其他建置故事。。
在处理复文及疑似《玉海》文后,须再解决辑文之标目问题。据前文所述,“宋会要”三字下或页眉处所题“某某城”等标目,乃徐松抄手及后来整理者据《大典》事目名所添。这些事目名或使用明人称呼,或直接摘自《会要》。凡使用明人称呼者,皆应删去;摘自《会要》者,亦须区别对待。例如,《辑稿·方域》八之二五“震武城”载“湟州震武城,政和六年以古骨龙城改”[2]7453,“安羌城”载“宣和六年以溢机堡改”[2]7453,前者事目名应删,后者则需补入正文文首,皆出注说明。
在整理《辑稿》方域类诸城之条文时,一旦删除这些旧整理者所标《大典》事目名,所余内容自会异常凌乱,全无体例。幸赖《辑稿·方域》一二之一二至二一所录《大典》“镇”字韵“市镇”事目摘抄的《会要》文相对完整[2]7525-7530,尚能略窥相关内容的编排原貌。这部分《会要》条文虽不乏错乱之处(4)“市镇”事目《会要》文错乱之处主要表现在路分排列失序,笔者在整理时,据“州县升降废置”门路分顺序重加编排,应该说是符合原意的。,然其体例轮廓尚存:其一,以路统府州军,市镇建置沿革系于诸府州军属县下,即市镇门;其二,编年以系事,即市镇杂录门。
前揭诸城部分辑文编排第一种情况与市镇门相类,第二种情况亦可归属此类,只是相当数量条文缺少路名乃至州军名。故整理时当参照市镇门诸路州军例重加编排,州军名及路名缺失者,理应略作考究,并予注明。当然,《会要》文字经《大典》编辑后,存在失真的情况,如下面两条:
会州德威城,在旧清水河,政和六年置。
定羌城,熙宁七年置,在河州境。[2]7451
前者基本保存了《会要》原貌,而后者“在河州境”则是《大典》编辑加工后的文字,整理时可作相应说明。
前揭诸城部分辑文编排第三种情况,即编年以叙事部分,目前仅“修城”事目完全依时间顺序编排,余皆散落于诸城事目下,年次淆乱。这些散落各处的条文虽看似杂乱无章,然原本之体例仍有迹可寻,如以下三条:
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尚书户部侍郎兼权知临安府赵子转一官,以修临安府城毕工推恩也。[2]7343
孝宗隆兴元年,诏修真州六合城,以九月二十二日兴役。十一月九日毕,北城创立,余增修。[2]7460
隆兴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权发遣临安府陈辉言……[2]7343
查诸城部分所有辑文,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十一月十三日至隆兴元年(1163年)十二月十八日别无事项记载,此三条原本当依次排列,编年之体例显露无遗,只是囿于《大典》体例,第一条和第三条编于“杭州府城”下,第二条录于“六合县城”下。再如“庐州”之“乾道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条末有“是岁,诏修楚州城”[2]7463云云,看似《大典》编纂不精审之故,实正反映了《会要》原文编年纪事之体例。此外,编年体往往于每朝记事之始冠以皇帝庙号,如前揭“孝宗隆兴元年”,又有“仁宗天圣三年五月八日”[2]7441、“神宗熙宁元年四月二十三日”[2]7472、“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六日”[2]7446、“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十四日”[2]7464,皆属此类(5)《辑稿·方域》八之二三“南市城”有“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显然,辑文中“大中祥符九年”并非真宗朝记事之始,疑误。。
上述散落诸城事目下之条文不仅原本依时间编排,还与“修城”事目文字同出一门,二者既无时间冲突,亦不乏相互呼应之处,如《辑稿·方域》八之三“治平四年六月八日”下注“神宗即位未改元”[2]7442,《辑稿·方域》九之二七“广州府城”载“神宗熙宁元年四月二十三日”[2]7472云云。治平四年(1067年)六月八日与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二十三日间并无其他记载,此二条亦属前后相连。又《辑稿·方域》八之二“(景德)四年三月五日”有“近徙祁州”[2]7441之文,所指即《辑稿·方域》八之一七“蒲阴故城”记景德元年(1004年)九月二十四日修蒲阴城为祁州事[2]7449。
以上分析表明,编年部分原为一门,《大典》收录时摘取条文编于相应诸城事目下,余下未能摘出者仍依时间排列,设“修城”事目以统之。至于原门名,目前尚难确定,《唐会要》《五代会要》均为宋初王溥所编,其中皆有“城郭”门,记城池修筑,为编年体。《辑稿·方域》八之一有整理者所批标目——“修城”,下注“诸城修改移并上”[2]7441,《辑稿·方域》九之一页首又有“诸城修改移并下”[2]7459,亦皆整理者所批,是否门名已难查考。从《会要》各门定名习惯来看,或门名乃“诸城”亦未可知。
三、《大典》编纂中的问题
徐松等从《大典》辑出《会要》时,往往保留事目名,这既有助于后人整理《会要》,也有助于发现《大典》编纂中的一些问题。《大典》“用韵以统字,用字以系事”[4],然由于编纂中处理失当,因此出现了诸如前揭诸城事目名实不符等舛误之处。从“城”字韵诸城事目摘引《会要》的情况来看,《大典》编纂中的问题约略有以下三种:
其一,改动原文。在《大典》摘录的《会要》礼类文字中,屡屡出现明代地名,陈智超先生通过比对《元一统志》原本与《大典》辑文,证明《大典》确实会按明初地名及建制修改原文,且指出其方式有三,即增、改建制和改地名[5]。具体到《会要》方域类,除“节镇升降”“州县升降废置”“市镇”等门目外,改动原文的情况亦时有发生,诸城事目即是如此,其文字之失真前文已略作说明。由于与《会要》体例不同,《大典》摘编时文字有所变化也无可厚非。但同属诸城事目,表述却并不一致,如前揭“德威城”与“定羌城”,前者接近原文,后者则已作改动,殊为怪异。即使变动说法,亦当行文统一,然如“定羌城”“宁(怀)远城”相邻两事目,一言“在河州境”,一言“隶河州”[2]7451,未免随意性太强。
其二,理解错误。编纂者理解上的偏差导致诸城事目出现两处明显的错误。一为“来宾县城”,其文云:“来宾城,崇宁三年以癿当川置。”[2]7451按《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三》载,来宾城属乐州(湟州)[6]2167。而来宾县,宋属象州[6]2241,明属柳州府[7]1155。《会要》来宾城并非来宾县城。另一为“兴平县城”,其文云:“兴平城,旧灰家觜新寨,元符元年改今名。皇城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种朴迁文思使,以统制兵马进筑兴平城、横山寨也。”[2]7454按《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三》载,兴平城属环州[6]2152。而兴平县,宋属京兆府[6]2144,明属西安府[7]994。《会要》兴平城亦非兴平县城。显然,《大典》编者顾名思义,妄将来宾城、兴平城录于“来宾县城”与“兴平县城”下。
其三,失于审裁。如果说《大典》编者表述、理解上的偏差尚能容忍的话,失于审裁导致的失误则实属不该,如下面几条文字:
元丰二年五月二日,定州安抚司言:“奉诏俟有机便修展保州关城。今涿州发兵夫修城,欲乘此于来春筑保州城。”从之,止作帮筑。[2]7446
元丰三年六月十二日,诏定州路安抚司给封桩绸绢三万修保州城。[2]7446
元丰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大名府路安抚使司言:“博州军资库有熙宁元年河北安抚使滕甫、吴充用空名敕告召人进纳见钱九千九百四十五缗,乞以修治本路州府城橹。”从之。[2]7450
绍兴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康州奏:“据本州居人通直郎伍士偕等状,本州系是主上昨来潜藩。窃见肇庆府元系端州,道君皇帝即位推恩,展拓城壁,朝廷降钱二十四万贯。今来军兴之际,不敢过有耗费,只乞支度牒四十道,付转运司,应副建双门一座,以揭府牌及量修城壁等。”诏令礼部修写广南东路空名度牒三十道,应付支用。[2]7473
前两条载保州修城事,却系于“定州城”下,第三条记修大名府路州府城池,却系于“大名府城”下,末一条所述乃康州(德庆府),然系于“肇庆府城”下,实属不该。或《大典》编纂者眼见“定州”“大名府”“肇庆府”字样,便摘录于后,其粗心之可见一斑。又有忽略编年体之体例,前揭“庐州”之“乾道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条末误抄“是岁,诏修楚州城”云云,亦见编者之疏忽。
正由于编纂者的失于审裁,诸城部分事目出现了本不该载的内容,除前揭数处外,另有“杭州府城”之“绍兴二年十月十四日”条[2]7343,“定州城”之“崇宁五年十月十日”条[2]7447,“六合县城”之(乾道四年九月)“十三日”条[2]7460,“广州府城”之(皇祐)“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条、“熙宁九年二月十一日”条、“元丰三年六月九日”条[2]7472。其中,“六合县城”之(乾道四年九月)“十三日”条言和州修城事,应编入“和州城”,余下并非专记某府某州,而是一路乃至全国,当留在“修城”下。同时,“修城”亦有条文本该录入相应城名事目下,如前揭(景德)“四年三月五日”条,其言“近徙祁州”云云,即“蒲阴故城”景德元年九月二十四日诏修蒲阴城为祁州事,未及摘出,实属大意。又“修城”有文云:
(景德)三年二月十五日,诏闻贝州调民修城,颇亦劳苦,即罢之,第用州兵以渐给役。[2]7441
宋贝州,庆历中改为恩州[6]2125,明初降为恩县[7]946,依《大典》例,当有“恩县城”一目,编入此条。然《大典》并未摘出,或亦失于审裁之故。
四、结语
由于《大典》与《会要》体例不同,《大典》在抄录《会要》时,往往会打破《会要》原有体例,甚至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诸城部分即是一例。诸城部分依明制,于诸城事目下抄录《会要》方域类不同门目之文字,既有以州郡系城池之建置沿革,亦有编年以叙事,当分别整理,方能稍复其原貌。又《大典》编纂者表述、理解上的偏差,加之其中部分人员责任心不强,失于审裁,造成抄录过程中出现窜改原文及错乱颠倒之处,整理时需谨慎对待。与诸城部分相类,《大典》“寨”字韵寨名事目、“堡”字韵事韵所引《会要》亦兼具地理、编年之文字,改动很大,且诸城、诸堡、诸寨三者不乏相互关联之处(6)诸城下偶有堡、寨之记载,诸堡、诸寨亦类此,且《辑稿·方域》二○之一六有眉批“堡寨城垒杂录”。,问题复杂,尚待进一步研究。
致谢:本文写作、修改过程中,承陈智超先生、楼劲先生的悉心指导,受益良多,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