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顿与拓进:20世纪30年代青岛乡村教育的财政困境与应对
2023-05-30董书凯马斗成
董书凯 马斗成
[摘 要]20世纪30年代,大规模市政建设导致青岛市财政渐趋空虚,乡村教育建设亦陷入资金困境。为保证乡村教育建设接续推进,当局相继采取鼓励民间自筹办学、开发沙石资源、整顿规范私人办学、鼓励市民捐资助学以及推广“二部制”教学等模式举措,力图克服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一系列筹资兴学举措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窘困状况。政府在筹资兴学上的黯淡促使民间力量在乡村教育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政府在乡村兴学中的建树性作用并未因此弱化。政府在办学事务上的规制与统摄作用,有效规避了乡村力量的消极影响。青岛乡村教育的“困中求进”凸显出妥善处理政府与基层社会在乡村教育中关系的重要性。
[关键词]民国 青岛 乡村教育 财政困境
[中圖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642(2023)02—0064—06
作者简介:董书凯,青岛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马斗成,青岛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教育乃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之基石,对国家与民族意义重大。若无可靠有力的财源支持,教育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近代中国风雨飘摇、内外交困的大背景下,经费短缺始终是制约我国教育现代化转型的沉疴与通病,学界对此关注颇多,成果亦十分丰硕①。与其他地区不同,20世纪30年代青岛教育的发展并无政治动荡、战乱频仍等普遍性因素滞碍,加之当局在教育上励精图治,因而成绩斐然,青岛亦成为“全国教育中之理想地域”[1]14。学界对此已有诸多研究②。前贤研究多聚焦青岛地区颇有成效的教育建设成就,对于青岛乡村教育成就背后的财政困境及应对举措尚缺乏关注。有鉴于此,本文拟对20世纪30年代青岛乡村教育的财政短绌及相应对策加以考察,追索潜藏于历史洪流深处的乡村兴学故事,以期揭橥政府与基层社会在乡村兴学中的互异作用与复杂关系。
一、力微任重:乡村教育建设的财政困境
20世纪30年代,青岛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教育建设亦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庞杂的建设支出使政府财政愈发捉襟见肘,独木难支,当局雄心勃勃的乡村兴学计划逐渐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
首先,支撑青岛教育发展的常规性财源——市府财政竭蹶,此是当时教育经费不足的主要原因。德占时期,学校经费主要由德国政府与中国政府共同出资,还有一部分来自学费。第一次日占时期,由于学校招生对象面向日本移民及其子女,故学校经费主要由日殖当局筹措。北洋政府时期,私人办学蔚然成风,故私学经费多系个人捐资,公立学校经费则由政府承担,此时期教育经费“绝无固定基金,每年经费全恃官厅按年预算以资挹注”[2]。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后,教育经费全赖市库支出,“市教育经费拨发数额须视市库盈绌而定”[3]。对各私立学校,政府还会追加补助费,无疑加重了教育经费负担。
至于其他教育经费来源,1929年,市教育局颁布《青岛特别市市立中小学校征收学费暂行规程》,对每生每学期学费征收数额作出规定:初小五角,高小一元,初中三元,高中五元;“贫苦学生无力缴纳学费者应由各该校长酌量情形呈请教育局免除其学费之全部或一部”[4]。1931年,为鼓励适龄儿童入学,提升入学率,当局对学费征收作出调整,“初小学生免收学费”[5]。当局规定“市立中小学校所收学费专充补助市立各校建筑校舍,扩充设备及增高职教员待遇之用”[6]。但当局“认定学校教育应以小学为基础”[1]13,积极发展小学,故小学居多,中学较少。即便在集历年教育建设成就之大成的1937年,全市中学生仅3472人,远少于小学生45,000余人的规模[7]19。加之初小免费,这使学费征收为数有限,相较于浩繁的教育经费开支可谓九牛一毛。
沈鸿烈主政青岛后,着力扩建道路、桥梁和码头等基础设施。上述市政建设支出繁杂,极大挤压了乡村教育建设的财政汲取空间。当时部分财政资金虽流向教育部门,但这些资金多优先用于市区教育建设,流向乡村的教育资金所剩无几。大规模市政建设耗资巨大,导致市府财政出现巨额赤字。仅1933年,青岛市财政收入为5,254,432元,而财政支出为6,065,178元,财政赤字高达810,746元[8],最终导致财政出现严重亏空。由于当局对市政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加之市政建设有持续性,难以一蹴而就,故偏重建设性支出的政策惯性在相当长时间内给青岛市财政带来严重负担。且随时间推移,青岛市财政赤字逐年增大(参见表1)。至抗战爆发前,财政状况并未好转。
为弥补财政赤字并为后续市政建设筹措资金,青岛市府采取发行市政公债等一系列举措来克服资金不足的消极影响。但市政公债用于乡村兴学的经费有限,杯水车薪。1935年,青岛市府发布《民国二十四年青岛市政公债条例》,公债总数额为国币150万元。沈氏认为“发行此次公债最主要之目的在于清理积欠、整理金融与财政,为市政工程提供资金是次要的”[10]。在沈氏授意下,当局对市政公债的总发行数额与用途分配作了调整,将用于乡村教育的经费由原定的6万元削减为4万元,学校保卫队、保安团费用12万元则完全取消。
其次,青岛落后的乡村教育给当局造成很大负担与压力,此是导致经费不足的次要原因。北洋政府时期,青岛教育虽有所发展,“未至虚靡,尚有生色”,但“在军阀蹂躏之下,教育经费随意挪用,教育权能任意摧残,几无教育之进步可言”[11]44-46。而且,当局对乡村教育的经费投入并不注重,在乡村教育上并无积极建树。城乡教育失衡的状况在当时极为普遍,时人对此多有指斥:“把优美的校舍,建筑在都市里;把合用的设备,放在都市小学里;把健全的师资,拉到都市小学里,来装装都市小学的门面——忽略了中国最根本的乡村教育。”[7]13-14
北洋政府并未对乡村教育事业给予可观投入,故青岛特别市③成立初期,乡村教育十分残破落后,诸多方面亟待改善与增补。首先,乡村校舍多租借祠堂、庙宇和民房,规模狭小,教学环境恶劣,正常教学难以保障[12]3-4。对此,时人档案亦有记载:“侯家庄小学佛耳崖分校学生两班校舍借用民间草房,非特采光通气不宜卫生且于教学管理亦感不便。”[13]乡村学校不仅条件简陋,而且数量寥寥可数,严重制约了乡村教育的发展。其次,乡村学龄儿童就学率过低,不容乐观。据统计,1933年市区学龄儿童13,144人,就学者有7119人,就学率超过1/2;反观乡村,学龄儿童总人数约计34,229人,而实际就学人数仅为12,047人,经计算,乡区平均就学率仅为31.7%,平均失学率高达68.3%。在薛家岛区失学率高达4/5[14]。过低的就学率亦可反映当时青岛乡村教育的落后面貌。
落后破败的乡村教育状况使乡村建设支出甚为庞杂。1930年,教育局申请增加教育经费,在其呈文中即提及:“本市教育经费,因历史上关系为数极低,教育难望发展。”[12]可见,青岛教育经费在北洋时期多用作都市教育开支,故可勉强敷用,不致陷于难以为继的境地。
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后,当局着力发展教育,市区与乡区并重,全市各公私立学校逐年增多,教育经费需求亦逐年增大。然而,早在青岛市政府成立之初,由于北洋时期当局教育经费基础极低,财政局所定十八年度经费支出预算即已不敷支配,出现经费缺口。而且当时教育局在市府所辖各局单位的经费分配中并不占优势。如“(1929年)教育局行政经费之预算总额共四四二五六元,在市政府所辖各局中占最低地位”[11]44-46。
1929年,当局提出“造成青岛的模范教育,以建设新青岛”的发展目标[15]。沈氏主政后,着力改变城乡差距悬殊的状况,尤重发展乡村教育。但面对乡村教育的落后状况,当局愈发力不从心。“此后推广义教逐年增添班次,尚当陆续添建以宏收容,至于分校之校舍尚有一部分亟待修改或添建,新划区校舍之建筑方兴未艾,在在皆需款了未竟之功。”[16]11随着各项教育事业的不断推进,各类教育经费支出不断攀升。1930年,教育局筹办小学添班、各分校改独立校、初小改两小、修缮校舍等教育庶务,导致原有教育经费紧张,再次向市府申请增加经费。后市财政局以“本市财政甚形竭蹶,即以预算而论,收入短绌,支出超过,已难维持均衡,如再追加预算,实难无从筹拨”为由拒绝追加教育经费,并与教育局协商“由其他教育经费项下,暂行移缓就急,以为权宜之计”[12]3。这种“拆东补西”的做法虽可解燃眉之急,但也充分暴露出当时青岛市府教育财政力量薄弱与当局力图迅速改进教育落后现状之间的矛盾。
综上,沈氏主政青岛后,各项市政工程建设层见叠出,给青岛市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一时难以应付裕如,同时也使得财政短缺状况与超支的教育建设计划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虽然沈氏任内市教育经费逐年递增,但对实现在占全市面积十分之八的乡区举办新学的既定目标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加之政府财政赤字的出现,使乡村兴学计划陷入经费短缺的泥潭。
二、开源节流:教育经费短缺的应对
(一)筹措办学经费
面对当时教育经费短缺的窘境,当局采取诸多举措保证乡村教育建设的后续推进,努力克服财政短绌对乡村兴学的掣肘性影响,“以竟一篑之功”[16]15。
首先,政府与地方按一定比例筹款办学。由于经费有限,市区小学校舍由公家筹办,而乡村校舍建筑费用多采用民间筹资与官方财政拨款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乡区学校建设费用先由地方自筹,地方筹款仍有不足者,由政府出资补助。当局的教育施政方针虽是城乡并重,但在财政投入上乡村与市区还是有先后、輕重之别。1932年,黄台路小学等5所市内小学校舍费用由政府拨款,而韩哥庄等乡村校舍款项则向例由地方筹募,公家给予补助[17]。在筹款比例上,地方自筹占3/4,政府补助仅占1/4。例如,“五年来,新建乡区校舍九十三家,所费建筑费,达五十一万八千一百零四元(内约三十万元系乡民自筹)。”[7]14
1934年,当局颁布《乡区小学校建筑校舍简则》,规定各乡区由相关各方组织成立校舍建设筹备委员会,负责当地乡村校舍建设事宜[18]。校舍筹备委员会在乡区兴学中扮演重要角色。薛家岛小学鹿角湾分校与施沟小学刘家岛分校皆与其本校距离过远,这两所分校又相隔咫尺,遂合并为一校,并选取适中地点合建校舍,为此,“两村村长、主事、学务委员及街长等二十余人”成立筹备委员会,并议决校舍建筑费“定为四千元,由公家及地方各筹半数”,同时开辟顾家岛到鱼鸣咀的通学道路[19]。
强制摊派是地方筹集建校经费的主要手段。1933年,青岛正式施行义教教育,但“义教需费甚巨”,考虑到“现市面凋敝,百业不振,市政收入锐减”,当局遂决定“仿效他省之办法酌量征收附捐亩捐以资增益”[16]14。兹以修建李村小学校舍为例,由于经费“款项不敷,无从筹措”,当地乡区政府遂决定由集场商贩募集,“以利进行”。此次摊派按商贩资本数额及营业情况分等摊捐。摊捐分三集征收,每集征收人员分九组,每组二人,一写收据,一司收款。商贩缴足款项后当局发给收据。每集款项收毕,各组会同按照收据存根结算并将总结数目当众宣布。为防止滋生事端,每集收款时须由校长协同,公安局须派遣警员巡查照料[20]。此外,为筹建下王埠庄小学校舍,当地乡区政府决定将建校经费均摊到田赋中,每亩地抽洋一元五角。不足款项则呈请市府按例补助[13]。由于市府财政拮据,乡村兴学不得不借助于乡村民间力量的支持。强制摊捐一方面减轻了当局在改善乡村教育上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底层民众的负担。
第二,开发沙石资源筹措教育经费。20世纪30年代,受世界建材革新浪潮影响,钢筋、混凝土等材料逐渐成为青岛房屋建筑的主要建材[21]。沙、石子是混凝土的主要成分④,加之青岛城区各项建设此起彼伏,故当时青岛城区对沙石的需求十分庞大。彼时的黄岛与薛家岛海岸蓄沙颇丰,利用海沙资源筹集教育经费的做法相当普遍。如“本区村民采沙,前呈准每舟月捎洋一元,供建筑校舍之用,领用免费凭照”[22]。由于当时青岛城区各项建设当局通过征收采沙捐税来筹措地方教育经费,当局准许百姓在海滩采沙自用或贩卖。作为条件,采沙民众须向政府缴纳采沙费。
“本区以将来新建校舍,需款甚巨。奉准领得免费凭照,令村民采卖细沙,每舟月捐洋一元,复在前湾海滩免费采取石子,每公尺捐洋一角五分,统备作校舍建筑费。”[22]不难发现,除采沙外,采掘石子亦成为当地政府筹措建校经费的重要方式。发行免费采沙凭照,“取财于沙”的政策有一定持续性。“本区为筹建校舍款项,曾奉准领取免费凭照,采取石子、细沙。该凭照业经满期,业由本处另发新照,继续筹款。”[23]可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当地政府为筹集经费而采取的鼓励举措无疑刺激了人们对当地沙石资源的开采。
为筹建校舍,当地政府设立了“免费采沙公积金”,并将所征收之采沙捐悉数归入其中。如“利用免费采沙公积金,由前湾本校购得地皮一亩四分四厘七毫,柳沟分校购得三分九厘五毫,合计一亩八分四厘二毫”[24]。由此可见,政府通过设立免费采沙公积金购得地皮,解决了建校的首要问题。
除当局鼓励民众采卖沙石,从中收取捐税外,当地校舍筹备委员会也会自行采卖沙石,进而获得建校经费。如“为筹建黄岛小学校舍,本月十六日,本处召集黄岛五村村长薛廷兰、陈镜海……等十余人,商讨添建该岛小学校舍事宜……建筑费约需五千元,半由公家补助,半由地方筹捐,并将前湾海滩之沙子及石子变卖,即以所得价款,作为设施之用”。在具体实施中,“由各村长暨各学务委员会组设开采沙子及石子委员会负责运销,并先将开采地点,绘具略图,呈请办事处转请工务局发给免费执照,以利进行”[19]。为筹措更多经费,湛山村校舍筹备委员会还呈请增加沙价[20]。一时间,开采得天独厚的沙石资源成为地方上筹资兴学的重要途径。
钢筋、混凝土等材料逐渐成为青岛房屋建筑的主要建材。作为公共设施,校舍建筑施工亦多采用沙、石、洋灰等材料。在黄岛、薛家岛,当地足量的沙、石资源除开采售卖以获利外,也可作为本地校舍建筑的绝佳建材。兹以南营子与濠南头两村校舍建设为例,“南营子、濠南头两村预建校舍……现正筹备开工……计在丁家河、濠南头两村间觅得石质荒地一块,指定由濠南头开采,又在南营村海岸指定石地一段,由南营村开采”[25]。就地取材,利用当地天然的沙石资源建筑校舍,可有效减少建设费用,降低施工成本。
第三,整顿与规范私人办学。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后,市府当局对各私塾的教育力量与资源进行规范整合,力图使之成为青岛教育后续建设的“预备队”。1929年10月,青岛市府颁布《青岛特别市整理私塾及取缔简则》,饬令公安局所辖分局协助执行。该简则第三条规定:“已成立之私塾在不妨碍学生求学范围内以勒令解散为原则,但因距离学校太远、不能即时成立学校者得改良私塾以为成立学校之准备。”[26]101-102鉴于当时新式学校建设尚不完备,市库财力有限难以在短时内举办新学的境况,当局遂酌情保留旧有私塾并加以规范改良,以为日后成立新式学校做准备。
为推动旧有私塾尽快转向现代化办学模式,当局参照现代小学教育标准,对旧有私塾的教师质量、课程设置、教材内容等方面严加规定。教育局还随时派员赴各私塾考察指导教学办学。“凡私塾成绩优良者得准照私立学校标准及立案手续改为私立学校,其有经呈报备案及已经备案而视察认为办理不合理者应一律加以取缔。”[26]101-102鉴于财政竭蹶对举办新学的掣肘,当局对私塾一律从宽处理,以改良规范为先。取缔分警告与停闭两种,“凡有意规避及经指导之后仍不改良者予以警告,其情节重大或警告后经过一定期间而未见改进者,勒令停闭”。当局将私塾视为官方办学之补充与普及教育之助手。这也是市库拮据背景下的权宜之举。该规则亦对兴办私塾的位置作了规定:“私塾不得设立于小学附近致碍小学发展,不得收受已入学校之学生。”[26]101-1021930年,青岛市教育局即对礼贤中学附小等16所私立小学重新立案[27]。一批批私立小学转入正规并投入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局在教育建设上的资金压力。
第四,鼓励市民捐资助学。为鼓励和褒扬市民捐助,市府当局制定《青岛特别市捐资兴学褒奖条例补充办法》,规定凡捐资兴学五百元以上者,依照《国民政府捐资兴学褒奖条例》进行褒奖;“捐资五百元以内者授与一等奖状;捐资三百元以内者授与二等奖状;捐资百元以内者表扬之(将其姓名及捐资数登列公报);经募捐资至十倍前条所列数者,得比照该条分别给予奖励;曾受有奖励者,如续捐资得并计先后数目给予奖励或晋授奖状。”捐资者无论以个人名义还是团体名义,一律按照捐资多寡,由教育局分别予以奖励并在每年年终承报市政府备案[28]。
在当局推动下,市民捐资兴学十分踊跃,慷慨解囊热心乡村兴学者不断涌现。例如李村区侯家庄小学佛耳崖分校因“村民困于经济,几致中止”,幸得华新纱厂董事周志俊捐资襄助,校舍始告竣工[29]。此外,李村区办事处为奖励河西小学及沟崖等九所乡村学校捐资兴学人员,特分别发与匾额一方,褒状一纸[30]。沧口区办事处也对捐资兴学人员填发褒状以示褒奖[31]。阴岛区开明士绅车文明捐地兴学,办事处遂免除其地粮税以示嘉奖[32]。村民袁镇传捐地用于建造河西小学校舍,当地乡区办事处遂呈请市财政局永免地税[20]。各乡区在年终会对热心学务人员酌予奖励,并将本年内对各小学校舍修造有功绩者造册呈报市府当局酌予奖励,“以昭激劝”[20]。1933年,当局在接收青岛纪念日庆典上,“为奖励市民善行起见”,对符合褒奖条例、热心市内公益事业的人颁发奖章和匾额,其中“热心教育或捐资兴学者,有吕维社等76人”获得当局嘉奖。市民绅商捐资踊跃争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村兴学的经费压力。
(二)集約化办学
青岛特别市成立初期,乡村就学率普遍偏低。为改变这一局面,提升就学率,当局在乡村果断实施强制性义务教育。“本年度开学之始,市政长官曾晓谕各村民众及公安机关,学龄之儿童,一律入校求学,实行以来,颇著成效。”[33]在强制性义务教育的推动下,自1933年开始,青岛学龄儿童入学人数迅速增加。1936年,乡村小学学生即达31,450人,约占整个青岛地区小学生数的74%,与1935年相比,提高了6.74%[34]79。
入学人数的骤增,给尚不完备的乡村教育设施带来巨大压力。“现既积极充实学额,各校入学儿童,颇形踊跃,校舍不敷,实有碍教育之发展。”[35]鉴于乡村学校相对不足,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况,当局一方面设法集资办学,弥补乡村教育资源缺口;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实行“二部制”教学,以缓解与日俱增的就学压力。当局在1935年即新添半日学校及二部制小学数处,收纳学龄儿童三四十班之多[33]7。
“为救济失学儿童及贫民子弟,使其均有就学机会起见”[33]7,当局决定在学龄儿童较多而学校、教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区域酌情实行“二部制”教学。“惟因各校教室均已招足学生,无空余房间可资二部制学生之相互使用”[16]7,故“二部制”班实行半日上学制,凡“二部制”学生一律分为上、下午两部分上课,且均上半日课。鉴于“二部制”教学在普及教育上的高效性,当局规定“二部制”班级每班人数不得少于40人,如因特殊情况人数不足者须另行申请。“二部制”班级的招收面向6~16周岁的儿童,男女兼收。“二部制”班级只设初级部,修业4年后方可毕业或升入高小。
“二部制”教学可最大限度提升现有教学资源的利用率,进而满足更多学生的受教育需求。如“添编二部制班一百七十四班,三百八十四部,合计共添四百十八班。下年度预计再添二部制班九十班,一百八十部,又可多容新生九千人”[7]。时人对此亦有称赞:“每二部制一班……可教八十余儿童,亦可谓最能发挥经济之效率,款无虚靡矣。”[16]一言以蔽之,推行“二部制”可花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为此,当局规定“乡区小学校一年级一律改招二部制班”[36]。李村乡区办事处根据实际即改设“二部制”48个班,并派员会同公安局赴各村进行宣传、劝导入学[34]79。鉴于当时财政窘蹙的状况,在广大乡村推行“二部制”无疑是最佳选择。
“二部制”教学使“一间教室办两个班级”、“一所校舍办两个学校”成为现实。这一方面克服了当时乡村地区教师不足和学校、班级等教学设施相对短缺等困难,使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获得了免费上学的机会,另一方面,解决了贫寒家庭的孩子帮助父母劳动和上学之间的矛盾。
三、结语
20世纪30年代,青岛市当局重视发展乡村教育,并采取一系列举措克服市库支绌对乡村兴学的掣肘性影响,进而为近代青岛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契机。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青岛的乡村教育建设堪称模范。回溯民国时期青岛乡村教育建设历程,亦对新时代乡村教育建设有颇多启迪。
其一,注重发挥民间力量在乡村兴学上的建设性作用。民间力量在推进青岛乡村教育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乡绅在乡村兴学中力排众议,独挡一面是乡村教育转型的关键一环。从经费筹集、管理与使用到校舍建造,各项事宜多依赖乡间精英力量,具有很深的民间自治色彩。
其二,处理好政府与乡村力量在教育建设上的关系。在乡村教育建设中,政府与乡村力量缺一不可。首先,近代中国乡村教育的现代化转型主要依赖政府力量的推动,政府是乡村兴学的领导者与推动者。作为当时乡村建设的一部分,乡村教育颇受当局重视,政府专门设立相应机构以为推动。其次,政府在乡村教育财政上的黯淡并不意味着当局在乡村教育建设中的整体性隐退。财政短绌使青市政府在乡村教育建设中不得不借助于乡村民力筹办乡学庶务,动员民间力量填补乡村教育经费的缺口,但政府应有的建树性效力并未因此弱化。政府在办学事务上的规制与统摄作用,有效规避了乡村力量的消极影响。因此,政府更应强化对经费管理与使用的监管力度,消解因财政筹资体制的缺失而导发的消极影响,杜绝顽劣乡绅谋私舞弊的发生,保障乡村教育健康发展。
注释:
①主要成果有:姜朝晖的《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分析——以1930年代为核心》,载于《德州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刘德秀的《近代广西教育经费来源初探》,载于《广西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吴彦芳、徐静的《近代乡村新学教育发展缓慢的政府原因》,载于《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年第2期;王成的《民国时期农村教育及其经费问题》,载于《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等等。
②主要成果有:许慈青的《民国时期青岛地区教育状况研究(1912—1949)》,载于《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鹿金伟的《20世纪30年代青岛乡村小学教育建设研究》,载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翟广顺的《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青岛中小学教育》,载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等等。
③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后成立青岛特别市,后于1930年改称青岛市。
④沙与石子约占混凝土总体积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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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青岛市黄岛乡区办事分处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份工作报告表:1935-11[B].青岛市档案馆(B0032-001-00794).
[24]青岛市黄岛乡区办事分处一九三六年一月份工作报告表:1936-01[B].青岛市档案馆(B0032-001-00794).
[25]薛家岛乡区工作报告:1934-02-1935-02[B].青岛市档案馆(B0032-001-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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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