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系统肿瘤用药的临床应用
——2022 版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
2023-05-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1 吉非替尼(gefitinib)
剂型:片剂;规格:0.25g;适应症:表皮生长因 子 受 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敏感突变。
(2)肿瘤组织和血液均可用于EGFR基因突变检测,但组织检测优先。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 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s, EGFR-TKIs)。
(3)吉非替尼单药推荐剂量为0.25g/次,每日1 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如果漏服本品一次,应在患者记起后尽快服用。
(4)治疗期间因药物毒性不可耐受时,可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如疾病进展则不能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
(5)治疗过程中影像学显示缓慢进展但临床症状未发生恶化的患者,可继续使用原药物;显示寡进展或中枢神经系统进展的患者,可继续使用原药物加局部治疗;对于广泛进展的患者,建议改换为其他治疗方案。本条标准也适用于其他EGFRTKIs。
(6)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脏毒性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7)如确诊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炎,建议永久停用。本条标准也适用于其他EGFR-TKIs。
(8)药物相互作用剂量调整。①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联用。如联用后未出现重度药物不良反应,吉非替尼日剂量可增加至0.5g,中断CYP3A4 强效诱导剂给药7 天后,可重新开始吉非替尼日剂量0.25g 给药方案。②与CYP3A4 强效抑制剂联用。CYP3A4 强效抑制剂能降低吉非替尼代谢速率,增加其血浆浓度,二者联合使用时,应监测不良反应。
* (9)对于某些肿瘤急症(如脑转移昏迷或呼吸衰竭),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不吸烟的肺腺癌患者,可考虑在驱动基因不明的情况下尽快用药。一旦病情缓解,必须补充进行EGFR突变的组织或血液检测。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EGFR-TKIs。
2 厄洛替尼(erlotinib)
剂型:片剂;规格:100mg、150mg;适应症: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敏感突变。
(2)有脑转移的EGFR基因突变的NSCLC 患者和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晚期NSCLC患者,可选择厄洛替尼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
(3)厄洛替尼单药用于NSCLC 的推荐剂量为150mg/次,每日1 次,口服,至少在饭前1h 或饭后2h 服用。
(4)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功能损伤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5)避免与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避免厄洛替尼与可显著且持续升高胃液pH 的药物联合使用。
(6)吸烟会导致厄洛替尼的暴露量降低,建议患者戒烟。
*(7)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厄洛替尼与吉西他滨联合用于局部晚期、无法切除或转移性胰腺癌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用法为100mg,每日1 次,口服。
3 埃克替尼(icotinib)
剂型:片剂;规格:125mg;适应症:①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②Ⅱ~ⅢA 期[国际抗癌联盟(Union of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UICC) /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merican Joint Committee on Cancer,AJCC)肺癌分期系统第7 版]伴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NSCLC 的术后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敏感突变。
(2)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Ⅱ~ⅢA 期NSCLC患者完全肿瘤切除术后推荐埃克替尼辅助治疗。
(3)常规剂量为125mg/次,每日3 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高热量食物可能明显增加药物吸收。对于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晚期NSCLC 患者,可使用250mg/次,每日3 次,口服。
(4)有脑转移的EGFR基因突变的NSCLC 患者,可选择埃克替尼。
(5)不良反应主要为常见的1~2 级皮疹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6)埃克替尼主要通过CYP2C19 和CYP3A4代谢,对CYP2C9 和CYP3A4 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与CYP2C19 和CYP3A4 强效诱导剂、CYP2C9 和CYP3A4 底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4 阿法替尼(afatinib)
剂型:片剂;规格:20mg、30mg、40mg;适应症:①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TKIs 治疗。②使用含铂药物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组织学类型的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一线治疗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NSCLC 患者时,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基因敏感突变。
(2)虽然药品说明书显示,阿法替尼无需进行基因检测即可用于二线治疗使用含铂药物化疗期间或化疗后进展的晚期肺鳞癌患者,但仍然不推荐本品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患者。
(3)对于非常见EGFR基因突变患者,优先使用阿法替尼。
(4)推荐剂量为40mg/次,每日1 次,口服,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剂量,剂量调整方案见表1。
表1 阿法替尼推荐剂量调整方案
(5)对于临床医师评价为耐受性差的患者,推荐剂量为30mg/次,每日1 次,口服。
(6)阿法替尼不应与食物同服,应当在进食后至少3h 或进食前至少1h 服用。
(7)用药期间必须注意腹泻、皮肤相关不良反应和间质性肺炎等不良事件。
(8)如需要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应采用交错剂量给药,尽可能延长与阿法替尼给药的间隔时间。P-糖蛋白抑制剂应在阿法替尼给药后间隔6h(P-糖蛋白抑制剂每日2 次给药)或12h(P 糖蛋白抑制剂每日1 次给药)给药。
(9)阿法替尼不通过CYP 酶系代谢,体外实验研究显示本品与CYP 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对阿法替尼的血药浓度无明显影响。
(10)本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5 达可替尼(dacomitinib)
剂型:片剂;规格:15mg、45mg;适应症:单药用于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患者。
(2)对于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患者,优先推荐达可替尼。
(3)推荐剂量为45mg/次,每日1 次,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对于临床医师评价为耐受性差的年老体弱患者,起始剂量可为30mg/次,每日1 次,口服。
(4)达可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甲沟炎、口腔黏膜炎、皮肤干燥等,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5)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mg 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①首次减量至30mg/次,每日1 次,口服。②第2 次减量至15mg/次,每日1 次,口服。如果患者不耐受15mg/次,每日1 次的给药剂量,应永久停用。
(6)不建议对轻、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调整剂量。尚未确定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本品推荐剂量。
(7)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可使用局部作用的抗酸剂或组胺H2受体拮抗剂代替质子泵抑制剂;必须临时服用组胺H2受体拮抗剂的情况下,至少提前6h 或滞10h 给予本品。
(8)达可替尼主要通过CYP2D6 代谢,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CYP2D6 底物。
6 奥希替尼(osimertinib)
剂型:片剂;规格:40mg、80mg;适应症:①用于ⅠB~ⅢA 期(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 第7 版分期)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的NSCLC 患者术后辅助治疗,并由医生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②用于具有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③既往经EGFR-TKIs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术后辅助用药或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患者。
(2)对于既往经EGFR-TKIs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T790M 突变。
(3)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ⅠB~ⅢA 期(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第7 版分期)NSCLC 患者完全肿瘤切除术后推荐奥希替尼辅助治疗。
(4)基于与第一代EGFR-TKIs 对比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EGFR突变阳性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推荐优先使用第三代EGFR-TKIs。本条标准适用于奥希替尼、阿美替尼和伏美替尼。
(5)奥希替尼推荐剂量为80mg/次,每日1 次,口服,进餐或空腹时服用均可。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应减至40mg/次,每日1 次,口服。
(6)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需注意心电图QTc 间期延长,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7)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乳腺癌耐药蛋白底物以及P-糖蛋白底物联合使用。
*(8)2022 美国国家癌症综合网络(NCCN)指南及2022 欧洲医学肿瘤学会(ESMO)《EGFR突变型NSCLC 管理共识》推荐奥希替尼用于EGFR少见突变(S768I,L861Q 或G719X 突变)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7 阿美替尼(almonertinib)
剂型:片剂;规格:55mg;适应症:①用于具有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②既往经EGFR-TKIs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阿美替尼推荐剂量为110mg/次,每日1次,口服,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药片。对于无法整片吞咽药物和需经鼻胃管喂饲的患者,可将药片直接溶于不含碳酸盐的饮用水中完全分散后服用。
(2)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
(3)对于既往经EGFR-TKIs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T790M 突变。
(4)阿美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皮疹、血肌酸激酶升高和瘙痒等,腹泻的发生率相对较低。需警惕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5)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应慎用乳腺癌耐药蛋白和P-糖蛋白敏感底物的窄治疗窗药物。避免与升高肌酸激酶的药物(如他汀类药物)联合使用。
8 伏美替尼(furmonertinib)
剂型:片剂;规格:40mg;适应症:①用于具有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②用于既往经EGFR-TKIs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一线治疗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 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
(2)对于既往经EGFR-TKIs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T790M 突变。
(3)推荐剂量为80mg/次,每日1 次,空腹口服。使用本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如果需要减量,则可减至40mg/次,每日1 次。
(4)伏美替尼常见不良反应(超过20%)为谷丙转氨酶(glutamic-pyruvic transaminase,GPT)/谷草转氨酶(glutamic-oxaloacetic transaminase,GOT)升高。需警惕发生间质性肺炎。
(5)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9 克唑替尼(crizo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200mg、250mg;适应症:①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ALK)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②ROS1阳性晚期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ROS1阳性或ALK阳性。
(2)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肝功能损伤和视觉异常。在治疗开始的最初2 个月应每周检测1 次,之后每月检测1 次患者的肝功能,肝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克唑替尼进行治疗。
(3)推荐剂量为250mg/次,每日2 次,口服,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如果出现CTCAE 5.0 版3级或4 级的不良事件,需按以下方法减少剂量:①第1 次减少剂量:200mg/次,每日2 次,口服。②第2 次减少剂量:250mg/次,每日1 次,口服;如果仍无法耐受,应永久停用。
(4)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或CYP3A 强效诱导剂,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应减少克唑替尼的剂量。应谨慎与CYP3A 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克唑替尼胶囊可延长QTc 间期,避免联合使用可延长QTc 间期的药物。克唑替尼胶囊可引起心动过缓,避免联合使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
*(5)2022 版NCCN 指南推荐克唑替尼作为可选药物之一用于细胞间质上皮转换因子(cellular mesenchymal-epithelial transition factor,c-MET)14 外显子跳跃突变的晚期NSCLC 患者的一线/二线治疗。美国FDA 批准的克唑替尼适应症还包括:治疗ALK阳性复发或难治性的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naplastic large cell lymphoma,ALCL)1 岁及以上的儿童患者及年轻成人患者。目前,本品在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美国FDA 批准的方法使用。根据体表面积,推荐剂量为280mg/m2,每日2 次,口服。
10 阿来替尼(alec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150mg;适应症: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结果。
(2)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日2 次,随餐口服。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0mg 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剂量:①首次减量:450mg/次,每日2 次,口服。②第2 次减量:300mg/次,每日2 次,口服;如果患者仍不能耐受,应永久停用。
(4)基线时应监测肝功能,包括GPT、GOT和总胆红素,在最初治疗的3个月内每2周监测1次,之后定期进行监测。
(5)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痛、触痛或虚弱,评估肌酸激酶水平,在第1 个月治疗期间每2 周评估1 次,随后在临床上根据患者报告的症状按需进行评估。
(6)确诊患有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应立即中断本品治疗,如果没有发现其他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潜在病因,应永久停用本品。
(7)在服用阿来替尼时及治疗停止后至少7 天内,应建议患者避免长时间阳光暴晒。此外,应建议患者使用防紫外线A(UVA)/紫外线B(UVB)的广谱防晒霜和润唇膏(SPF≥50),防止晒伤。
(8)应根据临床指征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发生无症状心动过缓,则无需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危及生命的事件,应对已知引发心动过缓的联用药物(如降压药)进行评估,并依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9)当阿来替尼与治疗指数窄的P-糖蛋白或乳腺癌耐药蛋白底物(如地高辛、达比加群酯、甲氨蝶呤)联合使用时,建议进行适当监测。
(10)阿来替尼与CYP3A 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11)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阿来替尼适应症还包括: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ALK融合基因阳性ALCL。目前,本品在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方法使用。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日2 次,口服,与食物一起服用。
11 塞瑞替尼(ceri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150mg;适应症: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本品推荐剂量为450mg/次,每日1 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随餐服用。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或耐受性,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停用药或降低剂量,应以150mg 的下调幅度逐渐减少本品的日剂量。应注意早期识别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给予标准支持性治疗。对于无法耐受每天随餐服用150mg 剂量的患者,应停用本品。
(3)用药期间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应根据临床指征,给予患者标准监测及管理,包括止泻、止吐及补液治疗。基于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根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4)患者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GPT、GOT 和总胆红素),之后每月检测1 次。
(5)排除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其他潜在病因,一旦诊断为治疗相关的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6)如发生不危及生命的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使用本品直到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 次/min,评估联合使用药物,并调整本品剂量。
(7)治疗开始前监测空腹血糖,之后根据临床指征定期监测,并根据指征开始使用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
(8)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如果必须同时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奈法唑酮),则应将塞瑞替尼剂量减少约三分之一,并近似为150mg 剂量规格的倍数。当停止给予CYP3A 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之前的给药剂量。
(9)体外研究数据显示,本品是P-糖蛋白底物。如果本品与抑制P-糖蛋白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致本品浓度升高。联合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时应谨慎,并监测不良反应。
*(10)2022 版NCCN 指南基于一项发表于《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的Ⅱ期临床研究(NCT01964157)推荐塞瑞替尼用于ROS1重排NSCLC 一线治疗,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
12 恩沙替尼(ensar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25mg、100mg;适应症: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为225mg/次,每日1 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3)若本品应用中出现3~4 级不良反应,需要调整剂量可参考如下原则:本品起始剂量为225mg/次,每日1 次;首次减量调整为200mg/次,每日1 次;若仍不能耐受,再一次减量调整为150mg/次,每日1 次;150mg/次,每日1 次,若仍无法耐受,应停用本品。
(4)用药期间主要不良反应为一过性药疹,主要表现为1~2 级皮疹和瘙痒症,患者发生皮疹中位持续时间为21.5 天。除皮疹外,其常见不良反应为1~2 级GPT/GOT 升高,以及1~2 级胃肠道不适。
(5)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13 布格替尼(brigatinib)
剂型:片剂;规格:30mg、90mg、180mg;适应症: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前7 天90mg/次,每日1 次,口服;后增加剂量至180mg/次,每日1 次,口服。
(3)如果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本品治疗14 天或更长时间,则在增加至既往耐受剂量前,以90mg/次、每日1 次的剂量恢复治疗,持续7 天。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指导患者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
(4)根据患者个体的耐受性及安全性进行剂量调整,剂量调整方案如下:①若90mg/次,每日1 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整为60mg/次,每日1 次,口服;②若增至180mg/次,每日1 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整为120mg/次,每日1 次,口服;若仍不能耐受,第2 次减量为90mg/次,每日1 次,口服;若患者仍不能耐受,则第3 次减量为60mg/次,每日1 次,口服。③因不良反应减少剂量后,不要随便增加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60mg/次、每日1 次的剂量,应永久停用。
(5)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肌酸激酶升高、咳嗽、高血压和恶心等。用药期间应注意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肌酸激酶升高、高血压、心动过缓、脂肪酶/淀粉酶升高和血糖升高等不良反应。
(6)应避免布格替尼与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和诱导剂联合使用,如必须联合使用,需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则降低本品每日剂量,即从180mg降至90mg、90mg 降至60mg。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 中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日剂量降低约30%(即从180mg 降至120mg、120mg 降至90mg 或从90mg 降至60mg)。停用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 抑制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则在接受当前本品剂量(如耐受)治疗7 天后,以30mg/d 的增量增加本品每日剂量,最多增至开始联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前耐受本品剂量的2 倍。停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后,恢复使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
14 洛拉替尼(lorlatinib)
剂型:片剂;规格:25mg、100mg;适应症: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为100mg/次,每日1 次,口服,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若药片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请勿服用。每日在大致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3)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25mg 的方式逐步降低剂量:①第1 次降低剂量:75mg/次,每日1 次,口服。②第2 次降低剂量:50mg/次,每日1 次,口服;对于仍不能耐受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4)B7461006 研究(NCT03052608)显示,所有等级的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91%;其中3 级或4 级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22%和19%。在开始服用本品前,以及在开始服用本品后的前2 个月监测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并在此后定期监测。降脂药物的选择应避免CYP450 代谢途径的他汀类药物。他汀类药物首选瑞舒伐他汀,其次为匹伐他汀或普伐他汀。对第1 次出现的血脂升高,可以暂停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根据严重程度对复发情况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给药。
(5)服用本品可能会对各种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1 级、2 级和3 级认知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13%、6%和2%;1 级、2 级和3 级情绪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1%。无4 级或5 级中枢神经系统事件发生。可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并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或永久停用。建议请精神科专科会诊协助治疗。
(6)禁止与CYP3A 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可能发生严重肝脏毒性。避免本品与CYP3A 中效诱导剂、CYP3A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
*(7)2022 版NCCN 指南基于一项发表于《柳叶刀-肿瘤学》(Lancet Oncology)的全球Ⅰ~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洛拉替尼用于ROS1 TKI(克唑替尼或塞瑞替尼或恩曲替尼)进展后的ROS1阳性晚期NSCLC 患者的治疗。
15 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
剂 型:注 射 剂;规 格:100mg(4ml)/瓶、400mg(16ml)/瓶;适应症: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癌的治疗。
(2)有严重出血或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3)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 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维持治疗或与可用于维持治疗的化疗药物如培美曲塞联合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每3周1 次。也可以使用7.5mg/kg,每3 周1 次,静脉输注。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①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②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③重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④重度动脉血栓事件。⑤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⑥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⑦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⑧肾病综合征。
(6)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①择期手术前4~6 周、手术后至少28 天及伤口完全恢复前。②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③中度至重度蛋白尿需进一步评估。④重度输液反应。
*(7)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16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recombinant human endostatin)
剂型:注射剂;规格:15mg/2.4×105U/3ml/支;适应症:本品联合长春瑞滨/顺铂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NSCLC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采用本品与长春瑞滨/顺铂联用方案至4个周期结束,后采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本品适用于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NSCLC 患者。与NP 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 天,7.5mg/m2(1.2×105U/m2),每日1 次,静脉输注,连续给药14 天,休息1 周,再继续下一周期治疗。通常可进行2~4 个周期的治疗。临用时将本品加入250~500ml 生理盐水中,匀速静脉输注,输注时间为3~4h。临床推荐医师在患者耐受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本品的使用时间。临床实践中还可以采用210mg 持续静脉泵注72h 或120h 的用法。
(2)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①出现相关心脏毒性反应时,如≥3级或≤2 级且毒性反应持续存在。②≥3 级皮肤过敏反应。
(3)基于Ⅳ期临床研究结果,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主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为心律失常(0.7%)、心功能下降(0.2%)、出血(0.4%)、过敏反应(0.2%)。
(4)过敏体质或对蛋白类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慎用。
(5)有严重心脏病或心脏病病史者慎用,本品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心电图。
17 安罗替尼(anlo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8mg、10mg、12mg;适应症:①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曾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②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使用安罗替尼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但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融合阳性的患者,在开始安罗替尼治疗前应曾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患者、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禁用。
(3)安罗替尼有增加出血事件和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风险,因此,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具有血栓/卒中病史的患者以及服用抗凝药物及相关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4)推荐剂量为12mg/次,每日1 次,早餐前口服,连续服药2 周,停药1 周,即3 周为1 个疗程。使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第1 次调整剂量为10mg/次,第2 次调整剂量8mg/次,如8mg/次剂量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用。关于剂量调整总原则请参考表2。对于出现2 级出血事件的患者应暂停安罗替尼治疗,如2 周内恢复至<2 级,则下调一个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血,应永久停用。一旦出现3 级或以上出血事件,则永久停用。
表2 安罗替尼根据不良反应级别的剂量调整总原则
(5)用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高血压的发生,常规降压药物可有效控制患者血压,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均为可选择的降压药物(鉴于药物相互作用,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可酌情选择钙通道阻滞剂)。
(6)避免与CYP1A2 和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18 依维莫司(everolimus)
剂型:片剂;规格:2.5mg、5mg、10mg;适应症: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10mg/次,每日1 次,口服,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
(2)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药片。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min)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3)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4)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未进行本品的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5)本品具有免疫抑制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彻底治疗已存在的侵入性真菌感染。
(6)对本品有效成份、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已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7)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黏膜炎。在临床试验中,发生率为44%~86%;4%~9%的患者报告了3~4 级口腔炎。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 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议使用局部治疗。
(8)避免联合使用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以及P-糖蛋白抑制剂。联合使用CYP3A4 中效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应将依维莫司剂量降低大约50%。
19 普拉替尼(pralse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100mg;适应症: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的转染重排(rearranged during transfection,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RET基因融合阳性。
(2)推荐剂量为400mg/次,每日1 次,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在每天相同的时间且空腹状态服用,服用本品前至少2h 以及服用本品后至少1h 内请勿进食。
(3)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00mg 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剂量:①首次减量至300mg/次,每日1 次。②第2 次减量至200mg/次,每日1 次。③第3 次减量至100mg/次,每日1 次。如果患者不耐受100mg/次、每日1 次的给药剂量,应永久停用。
(4)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5%)为便秘、高血压、疲乏、骨骼肌肉疼痛和腹泻。最常见的3~4 级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发生率≥2%)为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红蛋白降低、磷酸盐降低、钙降低(校正)、血钠降低、GOT升高、GPT 升高、血小板减少症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发生。
(5)避免与P-糖蛋白和CYP3A 共同强效抑制剂及CYP3A 抑制剂或诱导剂(如伏立康唑、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等)联合使用。
20 赛沃替尼(savolitinib)
剂型:片剂;规格:100mg、200mg;适应症:赛沃替尼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准含铂化疗的、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senchymalepithelial transition,MET)外显子14 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MET外显子14 跳跃突变阳性。对于肺肉瘤样癌,更应注意检测MET外显子14 跳跃突变。
(2)对于体重≥50kg 的患者,建议赛沃替尼起始剂量为600mg/次,每日1 次,口服;对于体重<50kg 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400mg/次,每日1 次,口服。
(3)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剂量。
(4)用药期间需注意肝毒性、发热、水肿以及超敏反应的发生。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为恶心、水肿、疲乏/乏力、呕吐、食欲减退、低白蛋白血症、贫血、发热、腹泻,以及GOT 升高和GPT 升高。
(5)应避免和CYP3A4 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钠、利福平和卡马西平)同时使用,应谨慎或尽可能避免与CYP3A4 中效诱导剂(如波生坦、依法韦仑、依曲韦林和莫达非尼)联合使用。对于贯叶连翘(St.John'sWort)及其提取物,应在本品服用前3 周禁服。应慎用二甲双胍,并监测由于二甲双胍暴露量增加可能带来的风险。
表3 赛沃替尼剂量调整建议
(6)避孕:必须告知育龄女性本品可能伤害胎儿。育龄女性服用本品前需做妊娠检查以排除妊娠。育龄女性需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1 个月内确保有效避孕。男性患者需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6 个月内确保有效避孕。
21 达拉非尼(dabrafe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50mg、75mg;适应症:本品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治疗BRAFV600 突变阳性转移性NSCLC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BRAFV600 突变阳性。
(2)推荐剂量为150mg/次,每日2 次,口服,需联合曲美替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在餐前1h 或餐后至少2h 服用,给药间隔12h,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3)在给予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相关毒性,则2 种药物应同时减少剂量、中断或停止给药。对于主要与达拉非尼相关的不良反应如葡萄膜炎、非皮肤恶性肿瘤,则只需对达拉非尼调整剂量。
(4)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达拉非尼减量方法见表4。
表4 达拉非尼剂量调整建议
(5)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老年人无需调整初始剂量。
(6)用药期间应注意发热、疲乏、恶心、呕吐、腹泻、皮肤干燥、食欲下降、水肿、皮疹、寒颤、出血、咳嗽和呼吸困难。
(7)应避免和CYP3A4/CYP2C8 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同时使用。
*(8)美国FDA 批准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BRAFV600E/K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美国FDA 还批准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在先前治疗后进展且没有令人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6 岁及以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BRAFV600E 突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目前,在国内未获批这些适应症,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22 曲美替尼(trametinib)
剂型:片剂;规格:0.5mg、1mg、2mg;适应症:本品联合达拉非尼适用于治疗BRAFV600突变阳性转移性NSCLC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BRAFV600 突变阳性。
(2)推荐剂量为2mg/次,每日1 次,口服,需联合达拉非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应在餐前1h 或餐后至少2h 服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4)本品联合应用达拉非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相关毒性,则2 种药品应同时减少剂量、中断或停止给药。对于出现主要与曲美替尼相关的不良反应如视网膜静脉阻塞(retinal vein obstruction,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间质性肺炎/肺部炎症和单纯性静脉血栓栓塞的情况,则只需调整曲美替尼剂量。
(5)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曲美替尼减量方法见表5。
表5 曲美替尼剂量调整建议
(6)用药期间应注意发热、疲乏、呕吐、腹泻、皮肤干燥、食欲下降、水肿、皮疹、寒战、出血、咳嗽和呼吸困难。
(7)谨慎联合使用P-糖蛋白强效抑制剂,如维拉帕米、环孢素、利托那韦、奎尼丁、伊曲康唑。
*(8)美国FDA 批准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BRAFV600E/K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美国FDA 还批准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在先前治疗后进展且没有令人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6 岁及以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BRAFV600E 突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目前,本品在国内未获批这些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23 恩曲替尼(entrectinib)
剂型:胶囊剂;规格:100mg、200mg;适应症:①用于治疗ROS1阳性的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②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和12 岁及以上儿童实体瘤患者,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神经营养酪氨酸受体激酶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患有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的患者,无满意替代治疗或既往治疗失败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神经营养酪氨酸受体激酶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对于NSCLC 患者,还可以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ROS1阳性。
(2)基线有脑转移的ROS1阳性NSCLC 患者一线用药优先推荐使用恩曲替尼。
(3)建议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硬胶囊应整粒吞服,由于内容物较苦,因此不得打开胶囊或溶解后服药。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但不应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成人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日1 次,口服。年满12 岁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300mg/(m2·次),每日1 次,口服(表6)。
表6 儿童患者恩曲替尼的推荐给药方案
(5)管理不良事件时,可能需要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具体根据处方医师对患者安全或耐受性的评估而定。
成人:根据耐受性,成人的恩曲替尼剂量可最多减量2 次。表7 提供了成人患者的通用剂量调整建议。
表7 成人患者恩曲替尼的剂量调整建议
儿童:表8 提供了儿童患者的特殊减量建议。根据耐受性,年满12 岁的儿童患者可最多减量2次。某些儿童患者需采取间歇给药方案才能达到推荐的减量后的1 周总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减量后的最低推荐剂量,应永久停用恩曲替尼治疗。
表8 儿童患者恩曲替尼的剂量减量方案
(6)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在成人患者中,应避免与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或联合使用时间应限制在14 天以内。如果联合使用无法避免,则与CYP3A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100mg/次,每日1 次;与CYP3A 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200mg/次,每日1 次。在停止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后,可恢复恩曲替尼至联合使用前的剂量。半衰期长的CYP3A4抑制剂可能需要洗脱期。在儿童患者中,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CYP3A 诱导剂联合使用:在成人和儿童患者中,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 诱导剂。
(7)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恩曲替尼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然而,由于恩曲替尼的肾脏消除率可忽略不计,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驾驶和操纵机械能力:恩曲替尼可能影响驾驶和操纵器械的能力。应告知患者,在恩曲替尼治疗期间出现认知不良反应、晕厥、视物模糊或头晕时避免驾驶或操纵机械,直至症状消退。
24 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40mg(4ml)/瓶、100mg(10ml)/瓶;适应症:①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药物化疗方案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②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
(2)患者必须为EGFR阴性和ALK阴性。
(3)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纳武利尤单抗在我国基于CheckMate 078研究,单药使用获批的剂量为3mg/kg 或240mg/次固定剂量,每2 周1 次,静脉输注30min。在欧美,基于群体药动学(population pharmacokinetics,PPK)研究,纳武利尤单抗已获批固定剂量,480mg/次、每4 周1 次或240mg/次、每2 周1次,静脉输注30min。
(5)本品可采用10mg/ml 溶液直接输注,或稀释于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可低至1mg/ml。总输注量一定不能超过160ml。
(6)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推荐剂量为360mg/次,每3 周1 次,或3mg/kg,每2 周1 次,静脉输注30min,联合伊匹木单抗1mg/kg,每6 周1 次,静脉输注30min。对于疾病未进展的患者,治疗持续最长至24 个月。与伊匹木单抗联合使用时,应先输注本品,之后同一天输注伊匹木单抗。每次输注需使用单独的输液袋和过滤器,输注结束时冲洗输液管,请勿通过同一根输液管同时给予其他药物。
(7)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8)发生4 级或复发性3 级不良反应时,在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应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
(9)老年患者(≥65 岁)无需调整剂量。
(10)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总胆红素、GPT 或GOT>3 倍正常值上限)肝功能损伤患者必须慎用本品。
(11)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不良反应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 个月)。
(12)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1 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使用了糖皮质激素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治疗。
(13)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14)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15)纳武利尤单抗注射剂每毫升含0.1mmol(或2.5mg)钠,在对控制钠摄入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16)纳武利尤单抗是一种人单克隆抗体,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 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纳武利尤单抗的药动学。
(17)当本品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时,若暂停一种药物,则应同时暂停另一药物。若在暂停后重新开始给药,则应根据个体患者的评估情况重新开始联合治疗或本品单药治疗。
*(18)美国FDA 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一线治疗肿瘤程序性死亡受体配体1(programmed death-ligand 1,PD-L1)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PD-L1 的肿瘤细胞≥1%)、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晚期或转移性NSCLC。目前,本品在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mg/kg,每2 周1 次;伊匹木单抗用法为1mg/kg,每6 周1 次。此外,美国FDA 和欧洲药品监督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还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和2 周期含铂双药化疗用于一线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晚期或转移性NSCLC,目前,本品在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60mg/次固定剂量,每3 周1 次;伊匹木单抗用法为1mg/kg,每6 周1次。美国FDA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含铂药物化疗,每3 周1 次,共3 个周期,用于新辅助阶段治疗肿瘤(≥4cm)或淋巴结阳性可手术的NSCLC 患者。目前,本品在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25 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100mg(4ml)/瓶;适应症:①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的一线治疗。②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PD-L1 肿瘤比例分数≥1%的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一线单药治疗。③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适用于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2)帕博利珠单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首个一线肺癌适应症是基于全球Ⅲ期临床研究KEYNOTE-189 研究(NCT02578680)结果,在我国获批的肺癌适应症剂量为200mg/次,每3 周1 次,或400mg/次,每6 周1 次,静脉输注,每次持续至少30min。如果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帕博利珠单抗。
(3)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当帕博利珠单抗与化疗联合使用时,糖皮质激素也可以作为治疗前用药来预防呕吐和/或缓解化疗相关不良反应。
(4)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发生4 级或复发性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6)老年患者(≥65 岁)无需调整剂量。
(7)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8)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9)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时,需至少1 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可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改善至≤1 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每天≤10mg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帕博利珠单抗最后一次给药后12 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0)帕博利珠单抗尚未进行正式药动学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由于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分解代谢从血液循环中清除,预计不会发生代谢性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1)美国FDA、欧盟EMA 和日本PM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的适应症还包括:在排除EGFR或ALK阳性基础上,用于PD-L1 表达≥1%的晚期NSCLC 二线单药治疗。美国FDA 还批准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实体瘤以及高肿瘤突变负荷(high tumor mutation burden,TMB-H)的无法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小细胞肺癌)。目前,本品在国内尚未获批这些适应症,医师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美国FDA 批准的用法正确使用。
26 度伐利尤单抗(durval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120mg(2.4ml)/瓶、500mg(10ml)/瓶;适应症:①度伐利尤单抗适用于在接受以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Ⅲ期NSCLC 患者的治疗。②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xtensive-stage small cell lung cancer,ES-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对于不可切除的Ⅲ期NSCLC 患者,度伐利尤单抗的使用方法为10mg/kg,每2 周1 次,静脉输注,每次输注需超过60min,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最长使用不超过12 个月。
(2)对于ES-SCLC 患者,使用1500mg 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每3 周1 次,持续4 个周期,继之以1500mg、每4 周1 次作为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体重≤30kg 的患者必须接受基于体重给药,即度伐利尤单抗20mg/kg 联合化疗,每3 周1 次,持续4 个周期,继之以20mg/kg 每4 周1 次单药治疗,直至体重增加至>30kg。
(3)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尚未确定度伐利尤单抗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65岁)、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和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均无需调整剂量。尚未明确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27 阿替利珠单抗(atezoliz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1200mg(20ml)/瓶;适应症:①阿替利珠单抗与卡铂和依托泊苷联合使用,用于ES-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②阿替利珠单抗用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评估为≥50%肿瘤细胞(tumor cell,TC)PD-L1 染色阳性(TC≥50%)或肿瘤浸润PD-L1 阳性免疫细胞(immune cell,IC)覆盖≥10% 的肿瘤面积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NSCLC患者的一线单药治疗。③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④阿替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检测评估为≥1%TC PD-L1 染色阳性、经手术切除、以铂类为基础化疗之后的Ⅱ~ⅢA 期NSCLC 患者的辅助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 第7 版分期)。
合理用药要点:
(1)阿替利珠单抗的用法为固定剂量1200mg/次,每3 周1 次,静脉输注,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不得与其他药物使用同一输液管给药。首次给药至少持续60min,若首次输注患者耐受性良好,后续给药至少30min。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也应同时参考联合使用药品的完整处方信息。如在同一天给药,本品应在其联合使用药品前先行给药。
(2)用于ES-SCLC 时,诱导期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方案每3 周1 次,治疗4 个周期后进入无化疗维持期。用于NSCLC 一线单药治疗,每3 周1 次。用于NSCLC 一线联合化疗时,诱导期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方案每3 周1 次,治疗4 个或6 个周期后进入联合使用阿替利珠单抗和培美曲塞维持期。
(3)患者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直至无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应对疾病进展后继续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开展密切监测,4~8 周内重复肿瘤疗效评估。对于早期NSCLC术后辅助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患者可接受本品治疗1 年,除非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尽量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在患者接受达到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建议重新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
(6)尚未确定阿替利珠单抗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65岁)、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和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建立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7)美国FDA 批准阿替利珠单抗的适应症还包括:阿替利珠单抗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和卡铂用于EGFR/ALK阴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 一线治疗;联合贝伐珠单抗和紫杉醇和卡铂用于EGFR/ALK阴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 一线治疗;阿替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晚期NSCLC 含铂化疗进展后的二线治疗;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既往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作为不适合含铂化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一线治疗;与卡比替尼和维莫非尼联合使用于治疗BRAF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除肝细胞癌外,这些适应症目前尚未在国内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美国FDA 批准的用法正确使用。
28 卡瑞利珠单抗(camreliz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200mg/瓶;适应症:①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②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对于非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EGFR突变阴性和ALK阴性。
(2)应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3)本品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 周1 次,静脉输注,每次持续30~60min,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当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卡瑞利珠单抗静脉输注,间隔至少30min 后再给予化疗。
(4)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5)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6)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7)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8)尚未确定本品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9)本品在老年患者(≥65 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10)不建议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治疗。
(11)因可能干扰本品生物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如果是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12)卡瑞利珠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尚未进行与其他药物的药动学相互作用研究。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 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卡瑞利珠单抗的体内代谢。
(13)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的处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1529 例(76.0%)发生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其中1 级为1240 例(61.7%),2 级为267 例(13.3%),3 级为22 例(1.1%)。所有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均发生在体表,其中4.6%(93/2011)伴发于口腔、1.4%(29/2011)伴发于鼻黏膜、1.5%(31/2011)伴发于眼部;22.5%(453/2011)发生合并出血,1.8%(37/2011)发生合并感染。至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1 个月(范围:0 ~17.6 个月),持续中位时间为6.5 个月(范围:0.1 ~45.5 个月)。发生于皮肤的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初始多表现为体表鲜红色点状物,直径≤2mm,随着用药次数增加,病变范围可逐渐增大,多为结节状,也有斑片状,颜色鲜红或暗红,需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
当患者出现该不良反应时,应避免抓挠或摩擦,易摩擦部位可用纱布保护以避免出血,同时应联系主管医师,获得恰当的处理建议。破溃出血者可采用局部压迫止血,反复出现者可在止血后于皮肤科就诊,或采取如激光或手术切除等局部治疗;并发感染者应给予抗感染治疗。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可能在皮肤以外的其他组织发生(包括睑结膜、内外眦、口腔黏膜、咽喉等消化道黏膜或其他脏器),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
29 替雷利珠单抗(tisleliz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100mg(10ml)/瓶;适应症:①替雷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或白蛋白紫杉醇和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 的一线治疗。②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的一线治疗。③替雷利珠单抗单药适用于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药物化疗方案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的成人患者,以及EGFR和ALK阴性或未知的、既往接受过含铂药物化疗方案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 的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 周1 次,静脉输注,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与化疗联合使用时,若为同日给药则先输注替雷利珠单抗。
(3)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初步的疾病进展表现,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替雷利珠单抗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6)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30 信迪利单抗(sintili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100mg(10ml)/瓶;适应症:①信迪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的一线治疗。②信迪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 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 周1 次,静脉输注,静脉输注时间应在30~60min 内,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2)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影像学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3)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独立研究数据。重度肝功能损伤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5)尚未确定本品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老年患者(≥65 岁)与<65 岁患者中的安全性未显示出显著差异。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6)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停止哺乳。
(7)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如果是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8)基于发表于《柳叶刀-肿瘤学》(LancetOncology)的Ⅲ期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和2022 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对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EGFR-TKIs 耐药后、未接受过系统化疗的患者,可采用信迪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培美曲塞、顺铂方案治疗。
31 伊匹木单抗(ipilimu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50mg(10ml)/瓶;适应症:本品联合纳武利尤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1mg/kg,每6 周1 次,静脉输注30min,联合360mg/次纳武利尤单抗,每3 周1 次,或联合3mg/kg 纳武利尤单抗,每2周1 次,静脉输注30min,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至24 个月的患者未出现疾病进展。
(2)已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对于临床稳定且有疾病进展初步证据的患者,建议继续使用本品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3)应在基线时和每剂本品给药之前评估肝功能和甲状腺功能。此外,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必须评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任何体征或症状(包括腹泻和结肠炎)。
(4)本品可不经稀释用于静脉输注,或稀释于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至1~4mg/ml 后输注使用。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5)当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时,应先输注纳武利尤单抗,之后同一天输注本品。每次输注需使用单独的输液袋和过滤器。
(6)伊匹木单抗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疹、疲乏、腹泻、瘙痒、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恶心。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7)出现4 级或复发性3 级不良反应,或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的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时,应永久停止本品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治疗。
(8)当本品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时,若暂停一种药物,则应同时暂停另一药物。若在暂停后重新开始给药,则应根据患者个体的评估情况重新开始联合治疗或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
*(9)美国FDA 和欧盟EMA 批准伊匹木单抗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晚期和转移性NSCLC,详见纳武利尤单抗合理用药要点第18 条。
32 舒格利单抗(sugemalimab)
剂型:注射剂;规格:600mg(20ml)/瓶;适应症:①舒格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舒格利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②舒格利单抗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同步或序贯放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不可切除、Ⅲ期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1200mg/次,每3 周1 次,静脉输注,每次输注时间为60min 或以上,禁止静脉推注或快速注射,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用于巩固治疗,本品治疗不超过24 个月。
(2)老年患者(≥65 岁)与<65 岁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总体差异,无需在这一人群中调整剂量。
(3)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4)本品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基于PPK结果,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5)不建议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治疗。
(6)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中断本品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
(7)本品是一种全人源单克隆抗体,由于单克隆抗体不通过CYP450 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也不主要以转运体介导的方式摄取和外排,所以联合使用对常见代谢酶或转运体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本品的药动学特征。
(8)因可能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如果为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