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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思政评价融入路径研究

2023-04-27王钰奇赵亚杰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7期
关键词: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模式

王钰奇 赵亚杰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课程思政教育,多次下发重要指导性文件。当前高职院校与企业协同育人背景下,课程思政教育的开展面临诸多挑战,将思政评价融入校企协同育人评价体系中成为解决这些挑战的有力抓手。本文通过分析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思政育人受到的挑战,以及育人评价模式现状,提出新的思政评价的融入路径,为高职院校校企协同育人评价的实施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校企协同育人;思政评价;评价模式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07.033

0 前言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旨在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我国当前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当中,发挥好高等教育的育人作用以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此后,我国高等院校开始全面大规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不断探索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全课程、全流程中的有效路径。目前,各类高校在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已取得许多进展,但在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的课程思政教育开展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课程思政教育面临企业导师思想道德素养参差不齐、企业对于思政育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思政融入难度大等挑战,这些挑战严重阻碍了课程思政教育的实施;而评价模式存在缺乏有效地体系化的评价机制、企业没有充分参与评价体系的制定、育人评价指标不够完善、校企双方没有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实施评价等问题,导致育人评价机制不能有效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及表现。将思政评价融入评价体系当中,完善评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课程思政教育开展中遇到的问题,也能倒逼学校、企业、学生等多方主体提高对于思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为社会输出更多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1 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思政育人受到的挑战

1.1 企业导师思想道德素养参差不齐

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对学生的影响通常是潜移默化的。企业本身就是一个融合社会各类人员的组织机构,所以企业员工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也是参差不齐的。在当前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由于对于企业导师的思想道德素养通常没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评价审核机制,使得部分思想意识不端正、职业素养不高的企业人员成为学生在企业学习的导师,并指导学生的日常学习与工作。这部分导师通常没有真正融入到教师这个角色当中,也不完全具备作为一名“四有”好老师应有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以及仁爱之心,从而无法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进行正确的引导。

1.2 企业对于思政育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企业学习的阶段是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重要阶段。校企合作中的企业通常是营利机构,为了使员工能够快速上岗为企业创造价值,往往仅注重对于员工进行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知识和技术技能的培训,却忽视了员工的思想道德素养的培养的重要性。校企合作中,企业在育人过程中往往难以转变这一人才培养理念。企业对学生的培养通常仅停留在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的层面,而没有将思政融入知识、技能的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主要原因还是企业对于思政育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政育人和知识、技能育人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1.3 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思政融入难度大

校内课程中的思政点及融入路径通常是经过专业教学团队反复研磨并结合日常实践教学经验而确定的,所以思政点及思政融入路径都是明确的。然而,企业没有专业的教学团队,也不具备相应的课程思政研磨条件,所以思政点及其融入路径通常是没有提前确立的。此外,学生在企业学习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自主性和随机性,除了与岗位相对应的职业道德之外,其他思政点的体现及其融入路径往往会随着学生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突发情况而改变,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思政融入的难度。

2 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育人评价模式现状

2.1 缺乏有效地体系化的评价机制

体系化的评价机制是校企协同育人评价的行为准则,也是校企双方实施评价的有力依据。当前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模式尚不健全,存在如评价主體相对单一、评价维度失衡、评价过程缺乏体系化标准等问题。当前校企协同育人评价中,学生评价的主体主要是由校内教师和企业导师组成,由此而产生的评价结果往往仅能从导师的角度反映学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评价结果不够全面。想要对学生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升、思想品格的养成等方面进行更加全面的评价,除了教师评价之外,还应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方式。此外,由于校企协同育人阶段,学生会在企业的真实岗位上进行学习和历练,校内教师对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真实情况的了解可能略有不足,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以保证校内教师能够对学生作出真实、有效地评价也是当前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机制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2.2 企业没有充分参与评价体系的制定

现有的校企协同育人评价体系主要是由校方制定的,由于企业没有充分参与到评价体系的制定当中,其用人要求和评判标准往往会被忽略。在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学校和企业的育人方向和标准是不完全相同的。学校注重于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各项技能以及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而企业则注重于培养一名岗位实践能力强,有集体责任感,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因此,由于人才培养目标不同而形成的评价标准往往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制定校企协同育人评价体系的过程中,企业方的缺失会导致评价体系无法充分反映校企双方的人才培养目标。

2.3 育人评价指标不够完善

育人评价指标是衡量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依据。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评估,从而促进学生全面高质量发展;同时,完善的育人评价指标也能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改进提供科学的、有效地依据。当前校企合作中,校企协同育人评价维度尚不完善,评价指标相对单一。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侧重于对学生所具备的理论知识储备(如互联网知识、法律知识等基本知识及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水平(如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软件运用能力等基本技能及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进行评价,而缺少对于学生思想道德素养进行评价的评价指标(如坚定的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等)。此外,校企雙方评价指标的区分度不足。由于校企双方的评价指标通常没有作出严格的区分,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如校内教师对于学生在企业真实岗位学习阶段的表现并不能全面充分地了解,这样对学生工作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价,往往会导致评价结果的失真。

2.4 没有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实施评价

当前各高职院校虽然已有自己的一套基于校企协同育人的评价标准,但在评价过程中,大多没有严格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导致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无法全面的、真实的、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整体表现。如企业导师在给予学生评价时仅基于学生在企业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其主观感受进行评价,没有严格按照评价维度和指标进行打分。而当学生在校外企业真实项目学习期间,校内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往往相对较少,不能全方面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及相关表现,所给出的评价只能基于学生定期上交的过程性资料(如学习心得、周记、工作记录短片等),这些资料无法全面反映学生在企业的表现,也不适用于作为校内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的依据。

3 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模式中融入思政评价的必要性

3.1 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国家多次下发重要文件,对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提出了明确要求,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高职院校作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高等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关键任务,应深刻践行国家课程思政要求,对学生进行全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校企协同育人作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之一,应积极践行国家课程思政要求,将思政教育贯穿始终,将思政评价融入评价模式当中,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3.2 倒逼校企双方注重思政育人

在高职院校与企业协同育人的过程中,课程思政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尤其是学生在企业真实岗位学习阶段,企业导师往往对于课程思政的认识不足,没有将思政教育贯穿于学生学习和工作当中,导致学生在岗位上没有得到必要的思想价值引导,不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将思政评价融入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模式当中,能有效引起校企双方,尤其是企业方对于思政教育的重视,为企业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和依据,逐渐缩小校内教师和企业导师在课程思政教育方面的差距。

3.3 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必要途径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其思想意识形态也是在成长中不断变化的。在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大多数学生不能意识到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性,在思政课程的学习中表现出消极的态度。校企协同育人增加了思政教育融入学生学习和工作中的难度,其重要性被进一步忽视。将思政评价融入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模式中,能有效提升学生对于思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内在驱动力,积极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成为具有职业精神、勇担社会责任的高素质人才。

4 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思政评价的融入路径

4.1 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融入

各高职院校的各个专业通常都会建立一套针对自己专业及学生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其中通常都会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能够有针对性地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人才培养方向的重要参考指标。人才培养目标中通常会明确思政目标,如广东某高职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思政目标方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诚信守法、学习创新、吃苦耐劳、国际化视野等职业素养的高素质人才,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当前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思政评价应紧紧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展开,将人才培养目标中的素质目标作为思政评价的重要评价指标,精准对接专业要求,从而实现高素质人才培养的目标。

4.2 围绕职业教育特点融入

区别于普通本科院校的教育模式,职业教育通常来说更加注重于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所以,除了在理论课知识中融入思政元素,各类专业技能类课程中也应充分融入课程思政。同时,职业教育具有灵活性、适应性等特点,根据行业发展态势以及社会需求,及时调整其教学结构、教学内容等,这就要求课程思政元素也要顺应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校企合作背景下,思政评价应围绕职业教育特点,注重学生在技术技能应用方面的素质评价,并根据现实要求,及时调整思政评价维度和指标,以适应行业及岗位对人才的新要求。如广东某高职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2018年顺应国际贸易行业领域发展,成功转型为跨境电商方向,在课程结构、岗位对接、证书对接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以培养社会亟须的跨境电商人才。在其与企业协同育人的评价过程中,也将跨境电商领域的职业道德素质目标(如遵守跨境电商平台规则、诚信经营等)纳入其中。

4.3 围绕职业道德素养融入

职业道德素养是学生区别于校内学生身份,走向工作岗位中所必需的思想道德素养。学生在适应企业职员这一新身份时,容易出现角色转化困难,岗位认知不足等问题,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未来的职业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引导学生在职业道路中走正路。对于校企协同育人中的学生主体来说,除了需要遵守“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这五点基本的商业职业道德准则外,针对不同的岗位还应遵循其岗位所特有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在相应岗位就业时,还应具备创新精神、国际化视野等道德素养。将职业道德素养融入到校企协同育人思政评价当中,可以为企业导师对于学生进行思政教育提供方向性的指导,从而培养学生职业精神,树立岗位责任甚至社会责任,帮助学生真正将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4 围绕高职学生特点融入

高职院校学生一般为普通本科录取线以下的考生,或是通过自主招生考试考入高职院校。这类学生不仅存在文化课基础相对薄弱、知识积累不足等特点,还存在自制力较差,自主学习能力较弱等情况。在学习和工作当中通常表現为理想信念的缺失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理想信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基石,理想信念坚定的学生通常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出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态度,在岗位上能够发挥所长,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当前部分高职学生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学习中缺乏长远目标,动力不足;在工作中也没有做到爱岗敬业,而是干一行,弃一行。所以,将理想信念作为评价指标,倒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和工作中勇攀高峰、不断进取,最终实现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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