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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建国方略》中的水域环境治理规划探讨

2023-03-10徐耀杰刘喜涛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11期
关键词:扬子江水路河口

徐耀杰,刘喜涛

(长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孙中山于1917年所著的《建国方略》,主要包括《孙文学说》《实业计划》《民权初步》三个部分,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规划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学界对《建国方略》的研究多着眼于书中体现的孙中山经济、教育、哲学和革命思想,对书中体现的环境保护思想鲜有研究①。事实上,孙中山对环境问题相当重视,在《建国方略》中虽未设立有关环境问题的专题章节,但在具体内容上对环境问题,尤其是水域环境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本文以《建国方略》中的水域环境治理规划为中心,分析孙中山的环境保护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改良水域环境的规划

(一)治理扬子江的设想和规划

孙中山认为,治理扬子江的环境问题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他在《实业计划》中重点提出了改善扬子江水路及河岸的举措,认为“凡河流航行之阻塞,必自河口始,此自然原则也。故凡改良河道以利航行,必由其河口发端,扬子江亦不能居于例外也”[1]145。这强调了整治淤泥、河塞的重要性。扬子江位于长江下游,农、矿产品丰富,人口稠密。但是,扬子江流域的环境恶劣,船只阻塞,影响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若能治理好扬子江流域的环境问题,则非常有益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孙中山拟将扬子江口三水道“闭塞其二”,“采中水道以为河口”,目的是:“其一,则求深水道以达海洋; 其二,则多收其沙泥,以填海为田”[1]146。他在规划中将扬子江分为六段进行治理,分别是:“(甲)由海上深水线起至黄浦江河流点、(乙)由黄浦江河流点起至江阴、(丙)由江阴至芜湖、(丁)由芜湖至东流(安徽省东流县,今并入东至县)、(戊)由东流至武穴、(己)由武穴至汉口”[1]144-145。他对每一段流域的不同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对每一段的治理提出了适合的规划。他针对甲段河口近入海口、河口宽阔、水流湍急、泥沙沉淀的特点,提出“收窄河口,令与上流无异”“收窄之工程,当筑海堤以成之”的措施,从而“还填入河口两旁附近浅水之洼地,以潮涨潮退之动力与反动力,遂使河口常无淤积”[1]145。他把治理长江入海口列在首位,认为“吾人欲治扬子江,当先察扬子江口”。

他指出“凡河口所以被沙泥填塞者,以河水将入海汇流,河口宽阔,湍流减其速力,而沙泥因之沉淀也”[1]145,认为河口泥沙堵塞的原因是河口太宽而流速过慢,导致泥沙无法被冲走而沉淀下来。他针对乙段“最不规则,又最转变无常者”[1]147的特点,提出“必须有一英里半阔之河身,以缓和此地方湍流之速力,令全河流速始终如一”[1]147-149。他指出:“此两岸河堤之所围浅滩,共约四百五十英方里,其中大部分已成陆地,亦有一部已于低潮时露出。此等地方若令不与湍流相遇,则其填塞之进行更速。所以谓二十年之内,此四百五十英方里之地当完全填成实地,可供耕作,亦非奢望也”[1]149。这些地用于耕作,可以大大增加粮食产量。孙中山对长江流域的河道治理规划,充分反映了他对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治理扬子江的环境问题成为孙中山治国规划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二)改良水路及运河周边环境的规划

孙中山认为,与扬子江相连的水路和运河的环境治理是交通畅通的必要条件。交通畅通可以减少运输成本,有利于解决民生问题。他在《建国方略》的《实业计划》中提出改良水路及运河的规划:“兹将现存水路与扬子江相联系者,列举如下:(甲)北运河、(乙)淮河、(丙)江南水路系统、(丁)鄱阳水路系统、(戊)汉水、(己)洞庭系统、(庚)扬子江上游”[1]168。他指出:“内地直通水路运输,可自重庆北走直达北京,南走直至广东,乃至全国通航之港无不可达。由此之道,则在中华西部商业中心,运输之费当可减至百分之十也。”[1]174他认为,“以整治长江工程完成之后,水路运送所费极廉,则此水路通衢两旁定成为实业荟萃之点,而又有此两岸之廉价劳工附翼之,则即谓将来沿江两岸转瞬之间变为两行相连之市镇,东起海边、西达汉口者,非甚奇异之事也”[2]157。这也是他想要达到的最终效果。然而,水域环境不佳,使这一目标无法实现。所以,必须进行系统规划,对水路进行疏通,对河道环境进行保护。孙中山还提出,待治理规划见成效以后,在扬子江上游“当以水闸堰其水,使舟得泝流以行,而又可资其水力”。水路改良以后,“水深十尺之航路,下起汉口,上达重庆,可得而致”[1]173。此外,孙中山认为改良运河环境,有利于改善民生。1914年,京杭运河苏北段因环境恶劣而发生严重水患,据申报记载:“江北饥民饥寒交迫,赈恤难以普及”[3]。北京政府下令治理运河,结果是在江苏一省“仅着眼于重点区段未能形成全省统筹”,“政府没有一体的大局观,未将运河治理的视野扩展到全域的高度,而是谨守壁垒,各自为战,使得有限的行政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4]。孙中山对北洋政府的治理不抱希望,决心自己为治理运河水域环境寻找出路,解决运河环境恶劣造成的民生问题。因此,他在《建国方略》中尤为重视对水域环境的长远治理规划。

(三)改良广州水路环境的规划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的《实业计划》中提出要将广州水路系统进行改善,将之分为四项进行治理:“(甲)广州河汊、(乙)西江、(丙)北江、(丁)东江”[1]185。首先,关于防止水灾问题。孙中山指出:“近年水灾频频发生,于广州附近人民实为巨害,其丧失生命以千计,财产以百万计”,“吾以为此不幸之点,实因西南下游北江正流之淤塞而成。”[1]186他认为,北江水域环境恶劣,西南下游北江水道淤塞,是广州水路环境恶劣的根源,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民生。对此,孙中山提出“北江须经由三水之短河道以入西江,籍为出路。同时又经由两条溪流,一自西南,一自芦包,以得出路”[1]186的建议。其次,关于解决航行问题。孙中山提出“开一运河于广州与江门之间,此所以使省城与四邑间之运输得一捷径也”[1]188,其目的在于缩短广州与东江地区之间的路程。再次,关于解决筑新地的问题。孙中山认为,“前此所有填筑仅由私人尽力经营,非有矩矱。于是有时私人经营有阻塞航路、诱致洪水等等事情,危及公安”[1]189。为此,他提出:“为保护公安计,此河汊之填筑工作必须归之国家,而其利益,则须以偿因航行及防水灾而改良此水路系统之所费”[1]189。孙中山的规划有利于加强对岸边填筑地的管理。他曾说:“要用政府的力量,改良工人的教育,保护工人的卫生”;“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增加国家的财富,更用这种财富,来把运输和交通,收归国有。以及改良工人的教育、卫生和工厂的设备,来增加社会上的生产力”[5]。孙中山还十分重视两岸新筑地的粮食生产,提出“现在可徐徐填筑之地区,面积极广”,“此三百八十英方里之中,四分一可于十年之内填筑成为新坦,即十年之内有九十五英方里之地可以填筑,变为耕地也”,“此大有助于偿还此河汊为航行及防水灾所为改良水路之费也”[1]189。他认为,应把岸边填筑地从私人手中夺回,由国家管理,分配给百姓耕种,增加农用面积和农业收入,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减少建设成本。综上,孙中山改良广州水路系统的规划主要有两方面的目的:其一,防止私人经营航路导致水路环境恶劣,危及社会安全;其二,增加河岸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

二、从水域环境改良规划看孙中山的环保思想

(一)保护水域环境就是保护民生

近代以来,战乱频仍,社会动荡,水灾频发。从1844到1913年,全国共发生水灾 227次、旱灾 131次[6],可见水患之严重。孙中山对此感触极深:“近年水旱频仍,干戈未息,田野荒芜,庐舍荡析,憔悴已极矣,嗟此喘息未定之孑遗,何堪再受不道之培克”[7]。1912年安徽遭遇水灾,孙中山十分痛心,表示“居民田园淹没,妻子仳离,老弱转于沟壑,丁壮莫保残喘,本总统忝为公仆,实用疚心”[8]。他指出:“顾防止水灾,斯为全国至重大之一事”,“水决堤溃,数百万生灵、数十万万财货为之破弃净尽。旷古以来,中国政治家靡不引为深患者。以故一劳永逸之策,不可不立,用费虽巨,亦何所惜,此全国人民应有之担负也。浚渫河口,整理堤防,建筑石坝,仅防灾工事之半而已;他半工事,则殖林于全河流域倾斜之地,以防河流之漂卸土壤是也。”[1]135他下决心要彻底改变水域环境,杜绝水灾带来的损失。他认为,修坝和殖林同等重要,修坝治标,殖林治本。中国水旱灾害发生频繁,民众深受其害。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如果不先解决好水域环境的问题,群众的民生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的劳动力也得不到保障。因此,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对中国的主要河流治理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在他看来,改善水域环境就是保护民生。

(二)保护水域环境就是保护经济发展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构建的一系列经济建设蓝图,必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全国水路系统的淤堵和阻塞,极大地影响了船只的通行和物资的运送。水域环境恶劣导致水路不通,使新建大港及商埠无法发挥其最大价值,使以水路为大动脉的经济无法得到可持续发展。水域环境的恶劣也导致水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加剧社会动乱,导致劳动力匮乏。孙中山对天灾人祸的影响有着切实的亲身体验,他在《建国方略》中提出的治理扬子江、改良水路及运河、改良广州水路系统的方案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水域环境的改善可以保证水路的畅通无阻,节省运费,也有利于增加可耕作面积。孙中山想将上海建设成东方大港,认为这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足以为上海世界港得以永久通路,又为扬子江得以深水出路也”[1]147。治理扬子江,是发展长江流域实业的基础,是使上海成为东方大港的基础,“当知将来上海通路当何如,扬子江出入当何如矣”[1]147。可见,孙中山提出保护水域环境,实际上就是保护经济发展。

(三)保护水域环境就是维护城市环境

水源是城市发展的保障,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孙中山认识到城市环境与水域环境的紧密联系,并清醒地意识到水域环境问题与城市居民的卫生与健康紧密相关。因此,他在《建国方略》的《实业计划》中提出:“除通商口岸之外,中国诸城市中无自来水,即通商口岸亦多不具此者。许多大城市所食水为河水,而污水皆流至河中,故中国大城市中所食水皆不合卫生。今须于一切大城市中设供给自来水之工场, 以应急需”[1]287。总之,水域环境决定着水质好坏,决定着城市环境和城市人民的生活质量。1916年,孙中山还提到河畔“沿途之厕,急宜迁移一处,勿使臭气熏人。河道之水,急宜使之清洁,卫生之事,处处宜加意讲求”[9]。20世纪初孙中山提出城市环境建设问题,说明其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三、结语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主要以扬子江、运河水路和广州水路三个方面为中心,针对水域环境的治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划。由于当时社会环境和时代条件的制约,他在《建国方略》中提出关于改善水域环境的规划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办法针对全国的水系环境提出一个全面、彻底的治理方案,更没有办法将有关规划完全付诸实践。但不可否认的是,孙中山深刻地意识到水域环境与民生、经济、城市的紧密关系,并将其写入《建国方略》中,无疑是超前的,也是难能可贵的。在孙中山看来,水域环境和空气、动物、植物同等重要[2]639。《建国方略》中的水域环境治理规划体现了孙中山对水域环境问题的重视,体现了孙中山的环境保护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注 释]

①针对孙中山的环境思想,傅洁茹在《孙中山的环境思想探析》(《安徽史学》,2011年第6期)一文中对孙中山环境思想作了宏观研究;雷浩、李昌敏在《孙中山长江流域开发思想及其现实意义》(《三峡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一文中主要阐述了对长江流域进行整治和梳理的经济意义;刘亚玲在《浅论孙中山环境保护思想》(《江汉论坛》,2001年第9期)一文对孙中山环境思想进行了精炼;胡惠芳、刘菊素在《论孙中山环境保护思想》(《历史档案》,2005年第4期)一文中提到了《建国方略》中水域环境治理的部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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