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医院在同一项目中建设的立项报告编制工作实践
——以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为例
2023-01-08位珍刘晓丹宋萌
文/位珍 刘晓丹 宋萌
医院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流程复杂,报告编制难度大,不同类型医院在同一项目立项的前期咨询工作遇到的各类难题均多于常规项目。由于此类项目缺少类似项目参考,需要前期咨询工作人员掌握各类医院建设标准,了解不同医院对功能用房的需求,充分理解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厘清实际需求,结合建设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对项目建设规模进行测算,并指导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最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项目的预期效益,使项目充分发挥作用。
一、项目建设背景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全区医疗资源密集程度沿环线逐步向西北方向递减,西北部地区医疗资源尤为薄弱。同时,海淀北部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区位优势明显,目前已吸引众多大型科技企业入驻园区。区域内医疗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掣肘了周边地区的整体进步与发展,已成为制约海淀区民生事业发展的短板。因此提升区域内的医疗资源供给能力迫在眉睫。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海妇”)位于中心城区,编制床位460张,年分娩量连续多年稳居北京市各区妇幼保健院首位,但因地处中心城区,医院发展受用地条件制约,矛盾凸显,急需寻求新的发展空间。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向薄弱地区转移优质医疗资源,海淀区拟在北部地区规划建设可容纳400张床位的海妇新院区,与此同时老院区疏解床位310张,保留床位150张,满足周边居民的基本需要。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属(管)的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本部地处中心城区,医院门急诊量始终位居北京市前列,就诊人群庞大,人流、车流的集聚导致医院周边道路严重拥堵。为了响应国家关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号召,改善周边的交通环境,北医三院疏解床位100张,同时申请在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设立北医三院北部院区,规划床位400张。
二、项目建设特点
(一)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特殊
本项目是由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卫健委”)主导建设、海妇和北医三院共同运营的综合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海妇力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争创三甲妇幼保健院,北医三院仅为分院区建设、且对建成后的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只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在项目建议书编制过程中,如何兼顾参与运营的两家医院的不同需求,又能满足审批部门的投资管控要求,选取适合的测算方法、测算原则、适用标准,平衡各方需求成为项目最大的难点。
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是由不同级别和不同体系中的两家医院共同运营的大型综合医疗中心,其立项报告的编制工作与常规医院项目相比差异较大。海妇和北医三院分别为二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分别为海淀区卫健委和国家卫健委。两家医院的学科特色、科室设置、服务人群、运营模式完全不同,由于没有类似项目可参考,在差异化梳理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学科特色、科研教学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如何合理分析两家使用单位的用房需求并对项目进行整体统筹至关重要,对哪类用房可以共享、哪类用房需要完全独立运行、方案布局是否能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也是项目建议书编制过程中的难点。
同时,在研究项目功能用房如何统筹时要重点考虑两家医院的运营模式,比如,由于两家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完全不同,海妇为北京市海淀区直管医院,由海淀区财政支持,北医三院为国家卫健委属(管)医院,由中央财政支持,因此虽然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作为一个院区,但是两家医院的检验科、大型医用设备等无法共享,仅有停车库、食堂餐厅、后勤保障等可以实现共享,进行统筹建设。
(二)项目参建单位众多、协调难度大
海淀区卫健委和北医三院本着“更好地服务海淀区辖区居民”的原则,以共同发展、互惠共赢为目标,合作打造本项目作为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项目建成后,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方式,即北部医疗中心的土地、建筑、设施的所有权归海淀区卫健委所有,北医三院根据规划及业务需要享有使用权。项目特殊的合作运营模式,造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建单位明显多于常规医院新建项目,包含建设单位、两家使用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医疗工艺设计单位等,且上述单位均为首次合作,因此,咨询工作中,除报告编制的技术工作外,协调沟通的工作量较大。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保证咨询成果的客观公立性,是咨询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项目编制时间紧、任务重,投资政策变化影响大
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且由于项目两家使用单位的特殊性,项目咨询团队需分别对两家医院进行调研、梳理功能用房需求、研究规模测算方法,在建设规模大致确定的情况下,指导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同时在报告编制过程中,项目的资金筹措方式几经变化,从市区两级资金各占50%,到申请市级资金30%,再到全部申请海淀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项目建设规模的最终确定产生了较大影响。且本项目为“一会三函”项目,项目前期采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模式,还是“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模式也是几经反复,最终确定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模式,项目建议书上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发改委”)进行审批,后续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由海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发改委”)审批。
在项目建议书上报北京市发改委进行审批期间,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强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9〕990号),政府部门加强了对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投资的前期论证工作,所有在途项目及新项目的审批趋严,这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对之前的工作成果进行更深入的论证,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咨询工作的创新点
(一)研究提出不同权属医院在同一项目中进行立项的前期策划方案
本项目两家使用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区属医院和国家卫健委属(管)医院,按照常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需要两家医院分别作为建设单位申请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在前期策划过程中,就建设主体、资金申请渠道、后期运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最终提出以海淀区卫健委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单位),海妇和北医三院作为运营主体(使用单位);项目资金以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为主,争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建成后固定资产归属于区属资产;建成后两家医院独立运营,分别按照各自隶属关系申请运营经费和补助。通过前期策划方案,厘清了不同权属医院一个项目立项的难题,解决了分别立项带来的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后期运营等一系列问题。
(二)研究提出不同类型医院在同一项目中进行规模测算的咨询方法
国家颁布了各类医院的建设标准来指导不同类型医院的建设,如《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等,由于学科特色的差异,不同类型医院的建设标准虽有一定的共性,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本项目采用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中对各项用房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规定综合医院的医疗用房由七项指标(门诊、急诊、医技、住院、行政管理、院内生活、保障系统)和单列项用房(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大型医疗设备等)构成,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中规定了妇幼保健院的用房由保健用房和医疗用房构成。根据两家医院的功能定位,依据各自医院类型,采用相应建设标准分别测算建设规模;对于可以统筹设置的功能用房,如食堂餐厅、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等,进行统一测算,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三)研究提出考虑不同医院运营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优化建议
工作过程中,为落实两家医院功能需求,咨询人员深入参与设计方案功能布局讨论,提出方案优化的合理化建议。从全生命周期角度,站在未来运营管理要求审视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两家医院一家为妇幼保健院,服务人群包括健康人群(孕妇)及妇科、产科和儿科等患者;一家为综合医院,服务人群为患病人群,主要包括内科、外科、骨科、运动医学科等患者。两家医院科室设置及服务人群差异性较大,医疗功能需要各自独立布局。保障系统用房、地下车库等用房可以统筹设置,有效提高了建筑空间使用效率,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和运营管理成本。
四、咨询工作的方法和主要思路
(一)多种方法论证项目床位规模设置合理性
首先,参考北京市和海淀区相关医疗卫生规划,论证海淀区床位资源总量及海淀北部地区床位资源总量,根据区域内医疗资源现状,得出缺口床位数量;其次,采用趋势预测法结合两家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现状及疏解情况,合理预测项目建成后日均门急诊量和年住院人数,按照预测日均门急诊量、年住院人数、床位使用率等计算床位的合理配置数量。
(二)采用不同标准论证项目建设规模需求,并指导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由于本项目两家使用单位的医院性质和学科特色均有较大差异,对功能用房的需求和适用的建设标准也不尽相同,同时还需考虑各自的特殊用房需求和部分用房统筹建设的原则,最终确定本项目的规模测算方法。
有标准规定的医疗用房测算分析:在梳理两家使用单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参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北京市现行政策文件、设计规范,对标准中用房需求类型和规模进行充分论证,确定合理建设规模。
无标准规定的特殊功能用房测算分析:针对海妇提出的儿童早期发展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妇幼培训基地、两癌筛查培训基地等用房需求,在无明确建设标准可参考的前提下,经过研究医疗卫生行业的政策文件,以项目功能定位和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对照和借鉴其他类型项目,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地下停车、人防工程、设备用房和食堂餐厅等附属用房根据相关建设标准及行业政策文件、地方所在地的规定等测算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确定后,详细分析各项功能用房的建筑面积和占比,指导设计单位进行方案的布置,为后期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评审打下基础。
(三)多种方法加强项目成本管控
在北京市政府投资管控的背景下,为加强项目成本管控,争取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从前期策划阶段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成本管控的工作。
首先,充分与两家使用单位的主要科室进行对接,了解各科室对功能用房的实际需求,并结合建设标准和国家政策文件整理合理需求;将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与医疗工艺流程设计单位进行对接,帮助相关设计人员加深对建设标准的认识,以指导其后续设计工作。
其次,进行多方案比选和设计方案优化工作,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借鉴北京市近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并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在政府投资管控的要求下最大限度地满足两家医院的使用需求。
最后,加强咨询成果的论证和评审。在报告编制阶段,内部加强沟通交流、组织多次论证,以指导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从项目的医疗工艺流程、功能布局、设计方案、建设成本、开办经费、运营收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优化设计方案,力争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
五、结束语
医院项目由于规模大、投资高、建设周期长、工艺流程复杂,其前期立项工作一般也具有工作内容复杂、沟通协调难度大等特点。与常规医院项目相比,两家不同性质、不同隶属关系的医院在同一项目中建设,其立项报告的编制则面临更多的困难。本文结合具体的项目实践,提供了一种不同类型医院在同一项目中进行立项的工作思路,对未来类似项目的开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