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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任 拓思路 聚合力 十年信访积案终化解

2023-01-08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国土资源 2022年5期
关键词:信访件海宁市规划局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0 年至2020 年十年间,上海市民周某某(籍贯浙江海宁)多次通过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信访局、海宁市信访局反映其祖辈房屋因不动产确权登记原因导致年久坍塌无法维修的问题。该信访件于2020 年10 月被列为国家级信访积案。针对该情况,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对接,以心换心、换位思考、建立信任;拓宽工作思路,巧借“他山之石”即危房解危的政策破解难题;积极向市主要领导作好汇报,凝聚市、镇多部门力量合力攻坚。历时十年信访积案终化解。

一、信访件基本情况

周某某,女,现住上海市,籍贯浙江海宁,祖辈房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诸桥集镇,主要诉求为:反映1991 年发土地证时其爷爷没有拿到,直到2011 年3 月才补办了土地证,期间二十年因没有土地证造成房屋无法登记和维修,镇、村一直未答复其为何之前二十年没有土地证,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并答复原因;称其爷爷(九十年代过世)已立遗嘱将房屋等财产留给其本人,但因2011 年3 月办理的土地证登记的产权人是其爷爷、不在其名下,其无法过户,也无法修缮房屋;村领导在不告知其的情况下清理了其屋内财产,导致其直接损失50 万元以上,要求处理。

二、处理化解过程

(一)一项包案加一个专班,吹响攻坚号角

对于该项历时十年的信访件,海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20 年10 月,海宁市信访百日攻坚工作明确由时任海宁市人民政府的分管副市长负责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包案化解。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时任局长为责任领导,时任纪委书记为责任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局政策法规执法督查科副科长为稳控责任人的工作组专班,全力进行攻坚化解。

(二)一个回电,重铸相互间的信任

面对十年的信访拉锯战以及信访人固执较真、爱钻牛角尖、每次通话时长一小时以上且录音的特点,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决定从积极沟通、拆其心墙、建立信任入手。信访人来电咨询,工作人员均耐心细致地倾听、解释,并向其说明事项化解的进展情况。

一次,工作人员发现错过了信访人的来电后第一时间给予了回电,这种积极主动沟通的方式让信访人感到异常欣喜和激动。她对工作人员表示:“我信访近十年,你是第一个主动回电话来的!”正是这个回电重铸了信访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信任,让信访人真切地认识到工作人员是真心诚意地把问题放心上、帮她解决问题的。随后工作人员还与信访人主动添加了微信,方便后续沟通,信访人的心墙慢慢地卸下、信任逐渐建立,后续的沟通也顺畅了。

(三)一次次协商对接,只为化解难题

在该信访件前期的办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难题。

一是土地证未能登记到信访人名下。信访人爷爷的房屋于1992 年办理了初始登记,面积为86.62 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土地权利人死亡的,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有关遗产继承证明等材料;原土地权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前死亡的,其合法的继承人申请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土地权利合法来源证明、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有关遗产继承证明等材料。”因当时信访人未提供相关继承证明材料,未能确定当时该土地房屋继承人,故2011 年3 月原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补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权利人仍为信访人爷爷。

二是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存在难度。2019 年,信访人向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经工作人员向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信访人没有向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房管处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记录。由于房屋破损严重,无法测量房屋面积,因此无法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必须待房屋修复后方可进行登记。

面对此情况,专班小组成员全面认真细致分析研判并多次赴上海与信访人沟通。针对信访人的主要诉求,对症下药、逐一突破:针对房屋年久失修,只剩下房屋柱子,无法进行房产测绘因此不能核发不动产证的情况,建议其向属地丁桥镇提出房屋维修或者彻底翻修,待房屋完成修复后再向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证;针对继承问题,要求其提供遗嘱见证人证明及其他必要旁证。信访人对办理方式表示认可和理解。

(四)一个拓宽思路,老难题终于有新途径

关于信访件的处理方式经过多轮研究商讨虽有了初步方案,但现实操作性却不强,主要原因为该房屋年久失修,已经失去维修的基础,而且该危房位于集镇上的一个小胡同中,四周均有其他老旧房屋,施工空间严重不足,一有不慎将殃及周边建筑,带来安全隐患。

正当原有工作思路无法推进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了解到《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提出D 级危房应该异地安置。于是一个新的工作思路应运而生,即通过危旧房屋解危、异地置换安置的方式进行化解。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将该思路形成专题报告向海宁市委书记进行汇报。

2021 年4 月15 日,海宁市委书记召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丁桥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就周某某信访事项作为疑难件进行专题会商,并指出承办单位和属地政府部门在政策的范围内充分考虑信访人诉求。会后,丁桥镇党委专题研究并拟定国有土地危旧房屋处理方案,出台了《丁桥镇国有土地上危旧住宅申请搬迁置换城镇公寓房办法》。置换标准:按原房屋合法占地面积为标准安置,安置标准面积内按成本价3500 元/平方米结算;超过安置标准部分按市场价9000 元/平方米结算;但最多安置公寓房不超过120平方米,总量一套。置换后,原房屋收归国有。

2021 年5 月17 日,海宁市丁桥镇工作人员与信访人电话联系告知国有土地危旧房屋处理方案,并可自愿原则选择是否进行安置。信访人表示接受该方案。同年5 月31日,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和信访人再次电话联系,信访人对该局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同年6 月1 日,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信访人送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信访于2021 年1 月至今没有重复信访,历史十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经验做法

(一)主动沟通、以诚相待

在该信访案件化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主动沟通、以诚想待、以心换心化解了十年来信访人心头的坚冰和不信任感。通过前、中、后全周期的及时沟通、联系,不断巩固信任,让信访人深切感受到工作人员是帮其解困的一条战线的队友,从而在双方心中架起了相互理解与支持的桥梁,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情感基础。

(二)拓宽思路、巧用政策

在案件按老思路办理很难推进、困难重重之时,工作人员能拓宽工作思路,跳出本职工作,巧用、善用住建条线的相关政策来解决自然资源工作中的信访难题,为信访案件的化解找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妥善处置的突破口,为后续其他信访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借鉴。

(三)积极汇报、协同攻坚

案件办理过程中,尤其在新的思路形成但工作职权不在信访事项承办机构的环节,承办机构及时主动向市主要领导作好汇报并获得重视与认可,从而使信访案件在后续实际破解过程中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间横向配合的良好局面,从而使信访难题得到高效、快速处置,最终获得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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