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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2023-01-03郭英旭郭小玲

河南畜牧兽医 2022年6期
关键词:评查案卷综合执法

陈 同,郭英旭,郭小玲

(新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南 新乡 453003)

2020 年底新乡市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以来,按照省市执法工作部署,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综合执法,2022年1月新乡市组织对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笔者在此予以概述,以供广大同行交流借鉴。

1 机构及人员情况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新乡市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0个,其中市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个(平原示范区为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执法科),受本级农业农村局委托,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肥料、农药、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露天焚烧秸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截至目前,全市核定执法事业编制329名,实有在编执法人员159人。

2 综合执法开展情况

2.1 全年保持打击涉农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积极配合局机关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

2.2 切实发挥市本级综合执法领头羊作用

新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执法支队)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细化市本级执法人员分工,组建完善5 个执法小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全年直接查办案件32起,罚没金额约30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每季度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县级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2021 年,全市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29起(移交公安机关侦办1起),案件查办数量比去年增长近70%。

2.3 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

在积极开展执法办案的同时,贯彻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监管对象意愿开展行政指导,努力规范涉农生产经营行为。2021 年市执法支队开展行政指导11 起,行政指导相对人满意度100%。

2.4 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021年6月11日,市执法支队和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组织对市本级办理的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议,努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2021年12月13日-15日,市执法支队又组织举办农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骨干及市辖区执法联络员共计84人进行集中培训,有力提升了全市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能力。

3 工作成绩及亮点

3.1 案卷评查屡获殊荣

2021年9月份,在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随机抽选市执法支队办理的2 起案件均被评选为优秀案卷。2021 年10 月中旬,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农业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中,市执法支队办理的河南某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假兽药案被评选为优秀案卷,并被推荐代表河南省参加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评查。同期,在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案卷评查中,市执法支队被抽选的参评案卷取得96.5分(满分100 分)的优异成绩;2021 年12 月14 日,支队长陈同被评为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21 年12 月28 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2021 年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市执法支队查办报送的王某某未经批准出售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黑斑蛙案,被评为优秀案卷。

3.2 执法比武再创佳绩

2021 年12 月中旬,市执法支队选派优秀执法人员组队参加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总成绩全省第六名,荣获集体三等奖,参赛选手楚振嵩同志荣获先进个人。

4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4.1 执法保障建设薄弱

财政经费保障乏力,执法条件差,缺乏交通、通讯、取证等监督执法设备。目前市支队仅核定1 辆公务用车编制,尚无执法用车,在用的执法装备大部分借自原动监所,面临归还及装备老化问题,使执法工作难以全面有效展开,执行重大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再加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使得案件查办难度大大增加。

建议:自上而下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

4.2 农业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的职责划分、工作衔接机制还不明确

按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农业农村局内设科室及所属单位依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例行监测、检验检测等工作,但目前还没有清晰的职责边界划分和工作衔接机制(包括市执法支队与区农业农村局之间),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建议:尽快厘清职责边界。

4.3 执法人员不足,且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

当前,新乡市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核定编制尚有约一半空编,亟须补充力量。同时,农业综合执法涉及54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作面广,任务量大,对执法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部分县级办案力度不强,执法人员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的思想依然存在。

建议:定期举办市县两级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进一步完善执法业务相关制度,着力提升综合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4.4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缓慢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比例限制,绝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档希望渺茫,晋升职称更是难上加难;管理岗受限于单位级别等因素,晋升渠道狭窄。而改革配套措施迟迟不见落地,直接影响到执法队伍的稳定性。此外,执法人员的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或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迄今仍未得到落实,严重降低了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建议:加快推进改革配套措施落地,落实执法人员有关待遇。

4.5 机构规格偏低,不利于工作展开

目前,市执法支队直接负责市本级、6 个市辖区的农业案件查处及所辖8 县、平原示范区农业执法的指导工作,执法任务繁重,社会影响力较大。但目前市执法支队仅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全省18个地市中15个设立执法支队,其中郑州市等9家为副处级),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比,机构规格明显偏低,不利于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组织协调配合及业务指导工作。

建议:尽快研究将市执法支队设置为副处级规格,编列内设业务科室,以有效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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