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新华:案件质量评查引入外部监督
2018-07-03张晓宁郭颖
方圆 2018年11期
张晓宁 郭颖
近日,一场案件质量评查会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举行。与以往案件质量评查不同,此次评查会的案件质量监督员由人大代表、律师、兄弟院具有评查经验的案管办主任和业务骨干担任。
评查会上,案件质量监督员随机对第一季度已办结案件中的30起案件卷宗进行了抽样评查,案件涉及起诉、逮捕、不捕、不诉等类型。案件承办人向评查人員介绍了接受评查案件的案情及办理情况,案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效果、风险预警、办案效果五个方面的评查及打分情况进行了说明。此次共评出优秀案件16件,合格案件14件,无瑕疵、不合格案件。评查出的案卷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不规范、卷宗材料装订不规范、错别字涂改随意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评查小组要求被评查部门逐案逐条反馈整改意见,并由案管部门督促限期补正。据悉,该评查结果将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的依据,并计入司法档案。
新华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始于2013年,从案管部门评查、组织业务骨干评查到检委会评查,从向部门反馈评查结果到全院大会通报评查结果,该项工作已成为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的有力推手。2018年,该院继续加强和改进案件评查工作,根据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制定了《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计划》,并于4月初聘请新华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平顶山市知名律师、兄弟院具有评查经验的案管办主任和业务骨干等10人作为该院案件质量监督员,对每季度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把规范司法行为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