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督导改革护航教育新发展
2022-11-20徐昌裕蔡宝塔
徐昌裕,蔡宝塔
要实现“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目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关键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各级党政机关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本文将以泉州做法为例,分析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及其实施过程给教育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变化。
一、注重“三个完善”,深层次革除体制机制障碍
现如今教育领域机构性质和其践行的督导职能之间存在偏差,体制机制不够通畅,督导结果的利用存在缺陷,督学团队构建和管控不够完善。针对以上情形,我们需要建设相应的教育督导保障新体系,对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加以优化,对相关运转体制加以完备,强化获取结论的利用,解决现如今存在的问题,推动教育督导的改革发展。
(一)完善管理体制
一是紧密结合泉州教育督导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深化督导改革的具体措施。二是依据法定职能做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机构设置改革,强化引导县级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确保教育督导机构有关工作的落实,有效地发挥教育领域相关政策的作用。三是有效地利用市、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对各级督导参与人员加以调整,对教育领域编制条例加以完善,清晰指出有关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任务,建立督导委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履职总结交流机制,形成加强联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布局。
(二)完善运行机制
构建完善教育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权力框架和运转体制,保证三方的协调性和制约性,促使县级政府充分践行自身的教育督导职责,提升工作效率,强化相应的督导工作,对教育评估监测加以优化,调整教育督导的手段,主动服务教育决策,部署县级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建立县(市、区)之间互相比较、互相推动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问责机制
健全报告、复查、反馈、激励、约谈、整改、通报、问责等有关领域的体制工作,利用有效手段向社会揭示督导报告,促使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之中,完善考核激励以及督导结果的运用体制,探究把督导结论融合到对县(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和党政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明显违反教育政策、法规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约谈,压实问责。
二、注重“四个坚持”,宽领域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注重推进教育公平性,提升教育品质,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紧密关联起来,推动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相关教育机构依照法律条例践行教育职能和责任,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
(一)坚持主体多元。颁发《泉州教育现代化2035》《泉州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实施方案(2019—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之下构建教育治理框架,确保政府、学校、公民个人以及社会组织积极地参与其中,确保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二)坚持决策民主。重视决策体系的创新性,在教育决策层面,各个主体需要积极地参与其中,从本质上彰显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以及在教育层面的需要。
(三)坚持运行规范。构建并保障健全的教育目标,从制度以及法律等视角出发对教育秩序加以规范,充分确保权力运转的规范化。
(四)坚持目标包容。围绕全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利益,重视教育主体的多元化,尤其是受教育者在权益方面的需要,将教育的社会化、个性化、国际化、信息化等价值取向纳入教育督导价值追求之中,督促政府管好教育,引领学校办优质教育,指引社会评价教师教育。
三、注重“五个突出”,全方位护航教育改革发展
(一)突出“依法履责”,抓好着力点
督导各级政府践行教育优先的发展举措,切实履行好领导、管理、发展、保障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优先计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以及公共资源在教育层面的需求及投入。
1.以“对市督导”为主线。明确上下一盘棋的理念,严格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标准,细致处理省对市政府践行教育职责实地督导评估以及年度网络评估,加强沟通协作,注重督前、督中、督后各项工作的落实,重整改促提升。在实地督导评估中,我市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扎实提升年度受检准备工作水平,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年度自评报告、市级自评以及千余份各类材料的准备、审核、补充和上传工作,如期通过省级评估,省对市政府的年度践行教育职责状况的督导评估获取的反馈意见大致优化完成。
2.以“两项督导”为抓手。一是对列入年度“两项督导”评估的南安市、安溪县的迎检准备工作,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开展完成市级核查,跟踪督促问题短板整改工作,合力做好在年底接受省级督导评估准备工作。二是持续对已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10个县(市、区)开展问题整改和水平提升跟踪督导,巩固提高督导评估成果。
3.以“教育强县”为突破。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教育发展的奖励机制,对各级党委、政府践行教育管理职责、实施教育投入政策、强化教师团队构建和统筹各类教育发展等工作组织全方位的考核,教育发展结构持续优化,育人质量全面提高。
4.以“均衡发展”为目的。一是聚焦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和8 个单项差异系数,根据福建省通报的数据,督促有关县(市、区)围绕单项差异系数暴露的缺陷,编制优化举措,落实整改工作,稳固提升“基本均衡”水平。
(二)突出“素质教育”,抓好根本点
健全学校督导领域的准则,全方位推动市域内各个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着重监督指导学校在以下领域工作的践行状况,分别是党的建设、教育收费、科学探究、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意识形态、资源分配、常规管理、安全稳定等层面,指引学校全方位践行党的教育方针,重视教育水平以及教育特色的提升,引导学校健全办学治校体系,确保体系的现代化,保障办学治校能力的提高。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不同视角出发确保素质教育的落实,培育国家需要的人才,确保他们的责任意识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确保他们发展的全面性。细致践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参照“五育并举”构建发展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各个学校需要结合自己学校的状况以及不同年龄层学生的特征,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工作,强化对爱国主义以及革命传统、民族精神的宣传,确保教育的全面性,重视法制以及健康等层面的教育工作。不仅如此,确保学校的课程开展工作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学生的学业品质,推动学校减轻学生不合理负担,把减出来的时间用于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2.注重对学校素质教育发展的评价。切实围绕党的十九大在各类教育发展整体规划方面的相关部署,督促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确保人才培育的终身性和全面性。制定并完善强化育人导向的督导标准,拓展和丰富新时代素质教育的形式和内涵,完善修订《泉州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加大督学工作力度,加强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对国家以及人民负责,充分激发学生的探究精神以及创新精神,在面对问题的过程中有充足的能力加以处理。坚持在学校自评、督导责任区复评的基础上,每3-5 年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开展新一轮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县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抽查。
3.深化实施挂牌督导工作制度。一是推动指导所辖县(市、区)参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要求的评估验收工作遵循省级及以上标准,确保全市各个学校得到有效的挂牌督导。二是优化、改良在挂牌督导工作层面构建的有关体制,严格遵循督导条例,组织责任区的督导工作,清晰地指出责任区学校、督学助理、责任督学、联系督学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挂牌督导工作座谈会和督导责任区会商会。三是切实践行“三维驱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确保工作深度,探究和县域教育发展特色相互适应的手段,并在全市范围内加以总结推广。
(三)突出“队伍管理”,抓好关键点
制订督学管理实施办法,健全督学聘任管理制度,探究构建督学资格认证制度,明确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的身份对象、业务职责、资格条件等,强化教育督导队伍构建,确保专业,力求做到依法督导、秉公办事、精益求精、无私奉献,不断提高督政督学水平。
1.加强督学管理。一是需要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话精神以及相关举措等加以学习并研读,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结合教育发展的有关规律,引导相关部门依照法律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做好管理,对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工作做出准确评价,并提供合理建议和改进策略。二是要求督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熟知运用教育法规政策,提升政策水平、法律素养。三是需要督学开阔眼界,充实理论,强化本领,探究在教育督导方面的规律,从各个视角分析问题,站在差异化视角上实施合理的手段,组织相关工作。
2.加强理论研究。鼓励督学加强工作的积累和总结提升,注重督导经验的交流和借鉴。督学的职责和岗位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必须时刻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向,加强理论学习,与时俱进地做好督导工作。
3.强化专业建设。一是遵循“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原则,推进构建专业化督导团队,确保团队的数量以及结构,提升责任感,确保员工工作效率,监督学生的学习。二是拓宽督导团队,在工作指导过程中可以选择聘请多个领域的人员,包括人大代表、社会人士、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专业工作者等。三是探索增加量化县级专职督学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培训要求,打通督学职业发展通道,解决教育督导经费保障问题,稳定督学队伍。
(四)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切入点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或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问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以推动解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盼。
1.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劳动报酬状况的专项督导。根据全省工作部署和统计口径,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开展专项督导或巡查,确保相关条例的落实保障工作。
2.不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严格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在全市定期开展评估动作,积极统筹谋划、制定督导计划,保障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工作的顺畅落实。
3.强效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列为“对市督导”整改和“两项督导”检查的一项更加重要的内容。
4.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导。主动服务大局,按照全市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教育系统的工作部署,协同参与了“学校疫情防控”“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等多次专项督导检查和整改跟踪工作,高质量开展和完成督导检查任务。
(五)突出“教育质量”,抓好落脚点
大力建设“奠基未来”的市域教育评价体系,确保学生的终身发展,完善评估监测手段,多形式、多维度开展质量评价,精准了解基础教育的相关情形,合理地判断对教育质量造成影响的缘由,为变革教育管理手段,优化学校的教育教学方式,提升教育质量提供对策和建议。
1.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优化教育评价,构建完备的教育评价变革制度架构。教育评价体系总计从7个角度出发,推进评价体系工作的落实工作,确保核心理念层面深层次的交融,在管理机制以及师资团队和评价考核等层面也都讲究深层次的交融,不断提升市域在教育层面的落实力度以及凝聚力量,确保资源的均衡运用,增强发展的力量源泉。
2.健全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与发展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全方位、各个维度的评估监测体制,有助于优化教育管理,调整教育决策,对相关的教育工作进行引导。结合《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采取“2+x”和“1+1”组合方式,统筹组织指导县(市、区)参加秋季进行的全省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和相关学科、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品质监督测量,春季加测体育与健康,充分运用好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获取的有关反馈。精准了解教育质量以及对学生学业水平造成影响的有关因子,大力开展教改示范项目实践,精准指导全市的教学改革。
3.加快“互联网+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以及大数据组织教育督导,更新教育督导理念,调整教育督导机制,对教育督导的模式加以探究和创新,同时还可以借助福建省级教育督导平台,确保督导信息系统工作的顺畅开展,建立涵盖督政、督学、质量监测的督导信息评估体系,构建的教育督导体系需要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大数据,确保智能化,提升教育治理的效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