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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对策研究

2022-11-20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8期
关键词:高技能职称技能

杜 伟

在技术人才领域,我国长期以来依据学历和身份的不同标准和尺度,将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人为地区分开来,将两类人才强行进行分割。而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能够形成两类人才优势互补、长效发展,对促进我国产业综合发展及人才融合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一、解决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的意义

(一)顺应时代发展,破除固化观念。推行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发展政策,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发展理念。我国两类人才的数量接近3亿,而技能人才占据主体,两类人才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现阶段我国的人才管理体制,将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划分成两种人才类型,施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两个互不兼容的管理体系。人们习惯用“白领”和“蓝领”称呼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这样就在观念上对两类人才进行了区分,进而在政策上在两类人才之间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两类人才融合发展。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是针对新时代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中存在的“独木桥”“天花板”问题,使高技能人才能够融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从而打破两类人才在职称评审中的固有界限,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既重视业绩贡献又重视实际技能,拓宽两类人才的交叉上升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与协调发展,使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实践性,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知识性,促进“技术人才技能化,技能人才技术化”的发展趋势。这不仅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人才观和新发展理念,同时也是适应新时代两类人才发展特点的选择。

(二)推进平衡发展,破除固有障碍。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贯通发展,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高技能人才是工作在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领域,具备高超的专业技能,能够解决一线生产、加工、操作领域难题的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体现着不同的价值。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目前劳动技能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这使得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之间的动态转化成为可能。然而在社会认知方面,却有着不同的认可度。在工资待遇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异。目前专业技术人才在各方面的待遇一定程度上都要高于技能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专业技术人才评定职称具有更加宽泛的系列,而高技能人才只能在取得相应资格的前提下,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评审,评审受到极大的限制。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可以打破固有的限定,平衡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上限,拓宽两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打破两类人才身份、学历、资历等的界限,破除阻碍两类人才融合贯通发展的障碍。

(三)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破除职业发展壁垒。推进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发展,引导职业教育更好地贯彻“技能为本、就业导向”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属于类型教育,而职业院校学生培养的目标是具有一定技能的人才。但是一直以来职业院校所培养的技能人才,他们受到“学历观念”和发展“天花板”的双重束缚,同时职业院校又受到“招生难,就业难”双重压力,从而导致部分职业院校背离了“技能为本、就业导向”的办学宗旨,这种职业教育已经“偏轨”的培养内容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培养高技能人才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推进两类人才在职称评审领域的贯通,破除障碍,搭建两类人才成长双向立交桥,通过职称贯通可以反向促进技术院校更好地培养技能型人才。目前,我国不断强化职业教育的发展、建设,在这种利好的形势下,职业教育会持续迎来发展的春天。

(四)完善贯通体系,破除单一晋升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贯通发展,构建完善的职称贯通体系,打破原有的各自单一的晋升方式,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不断建立符合两类人才职称贯通发展的评价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和改善职称贯通所衍生的复合型人才的使用、待遇、发展的综合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两类人才参与对方体系的职称评价,创新和创造两类人才双线晋升的绿色通道,铺设两类人才成才成长快车道。

(五)提升“蓝领”地位,破除发展瓶颈。实施两类人才职称贯通发展,可以提高高技能人才相关待遇政策有效地落实,使高技能人才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提升技能型人才应有的社会地位。在我国高技能人才是一线产业工人中的优秀分子,是一线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他们代表着先进的产业生产力,在一线工人队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高技能人才又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而部分高技能领军人才还肩负着重大科研成果转化的重任。过去高技能人才虽名声响亮,但与专业技术人才相比存在“待遇不高,地位不高,职位不高”的问题,贯通两类人才的职称评价体系,不仅是落实国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政策的体现,也是增加高技能人才幸福指数的重要手段。要建立科学的职称贯通评审模式,既要符合两类人才的自身特点,又要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针对性。国家先后发布关于提高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文件,实施两类人才职称贯通,既是相关部门落实国家政策的体现,又是重视高技能人才的体现。

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存在问题

(一)两类人才职业发展差距悬殊,职称贯通难度大。长期以来,以身份作为划分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标准,在职称评审中执行不同的政策和评价体系。技能人才按照五级技工的技能等级认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专业技术人才是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以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然而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是两条互不交叉的平行线段,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线段要远长于技能人才发展线段。以往如果技能人才想要参评职称,需要先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再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才能申报,而这条路长期以来鲜有成功者。技能人才聘为高级技师后,就触及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收入提升有限、职业发展有限。国家相关部门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工资收入比例为2:1,也就是说技能人才的年收入是专业技术人才的一半。人才评价体系的分割,造成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地位、待遇等方面的差距而这些差距,使得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难度很大,技能人才希望能够全面参评专业技术人才相关职称系列,而专业技术人才对参加技能人才相关的评审却积极性不高。

(二)两类人才职称贯通受到传统机制的梗阻。表现为:

1.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受到传统价值观的阻碍。现阶段人们更加重视“白领”而轻视“蓝领”,导致职称贯通由“蓝”向“白”易,由“白”向“蓝”难,阻碍双向职称贯通的发展。

2.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受到传统体制的阻碍。我国长期以来将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照不同的“身份”进行划分,导致两类人才之间有了明显的界限,两类人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有明显的区别。体制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两类人才的自由流动,这使职称贯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3.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受传统评价标准的阻碍。由于两类人才分工的不同,导致在各自领域发展的方向不同,掌握的“技”不同。然而传统职称评价主要以学历、论文、项目等作为衡量标准,这种评价标准对一线技术工人是极其不利的,而对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就相对有利,这种情况对职称贯通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

4.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受到传统分工的阻碍。我国正处在技术变革的关键时期,需要融合型人才,而目前技术工人一般在一线工作有实际操作经验而缺乏理论知识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有理论依据而缺乏实际操作经验,这导致制造、生产环节往往会出现理论与实际脱节的问题。这在两类人才职称贯通时,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在一个完整的生产环节中发挥的作用大小无法判定,导致衡量尺度缺乏准确依据,对职称贯通起到一定的阻碍。

(三)两类人才职称贯通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但是各地实施的步调不一致,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落实相关政策,有的还没有启动,同时国家出台的实施意见只是指导性文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和细则。对于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政策应进一步明确,双向贯通标准应进一步细化。目前,广东省、上海市等部分省市都已经陆续开展了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双向贯通工作,布置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在2021年5月召开了首批“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部署会议,对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的对策

(一)调节两类人才的价值认定尺度,平衡两类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两类人才的待遇差距问题,应不断平衡两类人才的价值认定标准,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存在感,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规划,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为两类人才职称贯通提供基础保障。通过不断调节两类人才的价值认定尺度,平衡两类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要让两类人才职称贯通更加顺畅,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抑制生长”,要让职称贯通水到渠成。

(二)打破传统职称评审机制,打通两类人才的职称上升通道。打破传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存在的固有的鸿沟,架通连接两类人才职称评审的桥梁。在技能人才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时,要以实际贡献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称号、唯项目等倾向,要重点解决技能人才“评得上”的问题,重点考核技能贡献,突出工作实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要将两类人才不同岗位特点、工作内容、业绩贡献等进行区分评审。要有业绩成果评审标准,要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进行细化认定。如在工业领域一个新的加工技术或新操作技术的发现或发明,可否代替专业技术领域职称评审的论文或项目等条件,亦或在专业技术领域一个新的理论研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应,可否代替相关领域的技能证书等问题。应该不断推进技能人才的实际技术与专业技术人才理论成果的均衡认定,这是新的职称贯通评审机制的重点研究问题,也是持续打通两类人才职称评审的固有障碍,共同促进两类人才不断发展,以理论促应用,以应用创新理论。

(三)扩大职称贯通领域,提高各领域人才的参与范围。目前,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在职称领域的贯通主要集中在工程方面。但是,仅在工程领域实行职称贯通发展是远远不够的,两类人才分布在各行各业,为了提高全行业的不断发展,促进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应加快实施全领域、全行业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的职称贯通。使贯通领域从工程系列扩大至农业、实验、艺术、体育、教师、经济、会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等系列,要让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都能参与,要不断扩大改革的红利,让更多的群体受益。同时,还要不断依据新时代特点,发展前沿领域,拓宽传统领域,可以依据行业特点和人才结构,创新贯通领域。各地应尽快在职业分类基础上制定新兴职业、新兴领域的贯通办法,实现两类人才在行业、产业领域实现发展贯通,推动两类人才融合领域能扩尽扩、能融尽融。

(四)规范职称贯通评价标准,明晰两类人才的业绩贡献。应该制定两类人才的职称贯通标准,可以按照职业技能资格高低或者实际技能贡献大小,分别与专业技术等级进行对照。例如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 年、3 年、4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者创新一项技术或解决一项技术难题,获得市级、省级、部级或国家级奖励或填补相应技术空白,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应坚持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提高技能成果转化应用、工艺技能改进和行业标准制定、经验总结应用与专业技术业绩衡量标准相贯通的评价内容。同时,应建立职称贯通“直通车”,为具有突出业绩成果贡献或掌握“高精尖”技术的人才创造便利条件,采取灵活的贯通方式,可以互认行业最高级职称。

(五)创新两类人才职称贯通评价机制,改革评审方式。应不断改革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方式。在遵循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改革的基础上,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既注重理论研究又注重实际应用。结合岗位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业绩贡献、面试答辩等方式,全面综合两类人才的特点,创新出一套评价机制。同时,要建立综合评审委员会,对两类人才进行综合性、全面性的评价。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突出两方面考核,一方面要考核技能人员的职业能力和工作实绩,要重点对技能人员的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实际操作水平,解决生产难题的能力进行评价。对创新生产技术,改进工艺水平进考察,并结合实际应用的贡献值进行综合评估。另一方面对技能人员在技能竞赛中获得的奖项,制订或参与制订的行业标准、工法、操作法,总结的经验、报告等具有一定创新的成果,都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内容。要支持两类人才互相参与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提高职称评价机制的可行性和灵活性,推进两类人才职称贯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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