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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变革中不断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山东省临沂市供销合作社从村社共建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改革之路

2022-06-29吉宝飞

中国合作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村社供销临沂市

记者 吉宝飞

莒南县众鑫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社员分红。

山东省临沂市供销合作社在充分发挥自身网络和经营服务等优势,联合村集体的组织功能、土地资源等优势,整合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带动优势,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形成“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不断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和农业规模化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供销合作社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网络和经营服务等优势,联合村集体的组织功能、土地资源等优势,整合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带动优势,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了“村党支部+供销合作社+合作社”的“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模式。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村社共建工作也不断得到创新和发展,如今的“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临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村社共建工作的新形式,着力推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链条化、产业化发展,在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和农业规模化发展中,成为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有益尝试。

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针对“四无”现象,把服务延伸到村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不断加深,特别对农业农村的发展冲击较大。为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村社会安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保证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当时临沂地区的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集体增收乏力,基层党组织面临着“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处议事、无心干事”的困境,无法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而此时的临沂市供销合作社,随着创新实施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十百千”工程及“新网工程”,加快了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经营业态的改造,组织体系、经营网络得到恢复完善,成为当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佼佼者,其服务触角也逐渐深入到乡村一线。

2009年11月,国发〔2009〕40号文件出台,要求供销合作社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在努力成为“三个力量”和助力农民持续增收的时代责任下,一个适合当地情况、适应时代需求的基层实践开始萌芽。

2010年,通过莒南县供销合作社搭桥引线,曹家庄村“两委”领办的洪凯蔬菜专业合作社成为上海世博会的蔬菜直供基地,当年实现蔬菜销售1200吨,合作社盈利40万元,社员实现亩均增收800元。尝到合作“甜头”的村“两委”,随后与道口供销合作社共建蔬菜批发市场,辐射带动周边十几个村上万亩蔬菜销售,当年便带动村集体增收8万元,农民增收48万元。这一做法也成为莒南县社开展“村社共建”的雏形。

在与曹家庄等村“两委”初探共建并取得较好成效后,县社领导班子认为,这是让农民富起来、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好方法,也为贯彻“三个力量”找到了抓手。

2012年,莒南县委、县政府尝试将供销合作社的技术、资本和渠道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和带动优势相结合,鼓励基层社与村级党组织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等项目。

通过村社共建,莒南县社找到了进一步发挥自身渠道优势的用武之地,再次走到农民身边,与农民的联系得到加强;村级党组织也站在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舞台中央。

村社共建全面铺开政策保障推动形成三种共建模式

2013年,临沂市委、市政府从组织、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化共建环境,推动村社共建工作全面落地。

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共建环境。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村社共建顺利推进。2013年9月,临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2014年10月,临沂市委召开了全市村社共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将村社共建作为基层党建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临沂市《关于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村社共建工作列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村社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领导、组织协调、供销主导、部门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此外,市委还将社村共建工作纳入全市大督查体系,作为县乡科学发展考核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整合政策资源,做好资金、项目、人才等保障。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政府每年列支300万元村社共建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对村社共建项目给予倾斜,莒南等地在县区和镇街两级分别设立了村社共建专项扶持资金。临沂市各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对接涉农部门,整合农村流通、农业生产、农机购置等领域的扶持政策60余项,集中投入到共建项目。

三是做强人才支撑。结合“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各地成立以供销合作社业务骨干为主体的全市村社共建专家服务团,面向“第一书记”开展服务对接和业务培训;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大干部队伍互动共享力度,采取聘任、挂职等方式,深入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村“两委”优秀人才交流融合,实现优秀人才合理配置。

1.山东鲁供丰禾农业服务公司在莒南县岭泉淇岔河村托管小麦田进行施肥作业。

2.费县经开区供销合作社春耕备耕期间储备各类化肥2000吨。

探索三种模式,厘清参与主体的利益边界。

为激发各方参与社村共建的积极性,按照“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实施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农产品生产基地、共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共建为农服务中心、共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建电商经营服务站等6个共建项目,以利益联结方式为区分,临沂市社因地制宜探索发展了三种共建模式。

一是供销合作社主导模式。即供销合作社利用自身村级网点优势,改造、提升原有经营项目,带动村集体参与共建,村集体通过收取经营服务费、场地租金等方式实现增收。临沭县曹庄供销合作社联合当地5个农民合作社,领办成立临沭县朱村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与朱村共建500亩葡萄基地,通过供销合作社电商平台销售葡萄50余万斤,帮助159户农民户均增收5000元;村集体在土地流转租赁、组织销售等服务中增加收入1.5万元,实现了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三赢”局面。

二是村集体主导模式。即针对经济比较富裕的村,由村集体出资或组织建设项目,供销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项目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莒南、临沭、蒙阴、沂水、兰陵等县区的多个共建村结合本地农业产业优势,由村集体出资或组织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供销合作社负责提供配套的技术和销售服务。该模式下,村集体的带动力、号召力和凝聚力显著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实力得到提升,高效农业产业项目的发展使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三是合作经营模式。即由村集体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出资建设项目,交由供销合作社运营管理,双方按投资比例实现利益分配。河东区龙车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占地4900平方米,由供销合作社和社区合作共建、共同经营,服务项目涵盖了社区办公、合作社、日用品和农资超市、合作医疗、社区小学及幼儿园等,改善了社区消费环境,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有力促进了乡村文明建设,延伸了供销合作社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创新措施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随着现代农业深入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等各类服务组织蓬勃兴起,对更好地引导普通农户加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起到重要作用,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作用也日益突出。

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服务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对普通农户带动力不强,特别是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越来越多,“80后”不愿意种地、“90后”不会种地的社会现象越来越突出,“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亟需解决。这种现状同样在临沂地区十分明显。

在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足的双重背景下,要满足农民种地的意愿,就需要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需要一个能够提供生产各环节服务的主体来满足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需求。

自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山东省作为改革试点省,着力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临沂市社抓住试点改革的契机,深化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仅2016年完成土地托管347.3万亩,累计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26处。

2017年,临沂市社开始创新村社共建工作,将与村“两委”共建内容聚焦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和组织化上来,联合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坚持土地“三权分置”,推动生产组织化。

结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初衷,坚持土地“三权分置”原则,充分用好用活土地经营权,由村党支部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集体以设施设备和增溢土地入股,与农民达成书面委托协议,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班子成员经法定程序兼任合作社议事决策和监督管理机构成员。

通过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议事决策机制,合作社既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始终在农民手中,也实现了农民“离乡不离土”。通过村社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适度规模化”的原则,开展各环节生产服务,带动推进生产组织化。

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平台,推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聚焦产业链条,聚合服务资源,以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成立的鲁供丰禾农业服务公司为龙头,配置耕种打捆、飞防植保、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等设备,将耕、种、管、加、储、销融为一体,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全方位、全产业链服务。在做大区域龙头的同时,市社以基层社为抓手,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完善村级为农服务点,构建区域有龙头、乡镇有平台、村级有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

莒南县社板泉为农服务中心隶属于鲁供丰禾农业服务公司。2017年,板泉中心联合王武阳村,引导468户农户,入股土地644.8亩,率先组建了为农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农土地合作社将入股土地整建制托管给板泉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对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的全程托管服务。随后,临沂市社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抓手的服务模式。

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灵活利益分配机制。为保障小农户承包土地的收益权,重点对小农户采取保护性分配机制,参照土地流转价格及不同地力,确定每年400元—1000元不等的保底收益。扣除生产成本和保底收益后的可分配盈余,各方再按持股比例分红。分红以货币为主,等价农产品为辅。2020年,板泉为农服务中心通过小麦、玉米、棉花轮作,入股土地在每亩800元保底收益的基础上,还分红160元,村集体通过增溢的20.8亩土地,年增收2万元。

创新托管运营机制。在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中,供销合作社以鲁供丰禾农服公司为龙头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抓手,针对不同农作物特点及各个生产环节,量身定制生产计划和服务标准,创新“垫资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方式,提供全程系列化托管服务,逐步形成合作社“定规划、搞监督”,供销合作社“保运营、提效益”的权责对等、共营共利的经营合力,有效解决了土地“谁来种、怎么种”问题。

探索信用保险机制。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协调下,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对接省农业银行和省农担公司,开展“供销农耕贷”试点。其中,莒南县宏兴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220亩土地,按亩均每季450元授信贷款10万元,通过贴息和担保费减免,综合费率为1.925%。在引导合作社购买政策性保险基础上,开发经济作物的特色险。鼎盛土地股份合作社种植的320亩玉米,因在涝灾中基本绝收,承保机构为合作社按每亩680元赔付,扣除成本后还剩余270元。

2020年,临沂市委组织部联合临沂市社等1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村党组织创办合作社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党组织创办土地股份型合作社,进一步优化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环境。平邑县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3.2万亩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提供种、管、收“菜单式”服务;莒南县承担4万亩农业托管服务项目,其中包括3800亩小麦收割打捆托管和2000亩花生机械化收割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通过“土地股份合作+供销全程托管”运营机制,以接近零成本集约土地,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生产经营中,通过全程机械化托管运营,以最小的成本经营土地,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了新一轮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延长了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110家,实现土地全托管面积11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49万亩。

土地股份合作这一模式,一方面,以土地入股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是一次针对当前农业发展中土地碎片化与适度规模化、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等深层次问题的成功创新实践,有助于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另一方面,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开展托管服务,既发挥了村集体的组织功能,又培育壮大了以供销合作社为代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取得了村集体有收益、供销合作社有发展、农民有增收的效果。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从创新探索村社共建到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农民、组织农民上各司其职,从扩大服务规模化,到提高服务规模报酬,再到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实现了生产更加便利和成本降低,走出了以服务规模化为核心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子,架起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的桥梁。实践证明,这不仅是对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改造,也是对当前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完善,加强了联农带农作用,稳定了合作经济属性,有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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