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对合理用药的影响
2022-05-30张星星
张星星
摘要:目的 探究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对合理用药的影响。方法 选取我院药剂科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所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共计800张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00例。观察组实施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對照组未实施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对比分析两组所存在不合理之处。结果 观察组差错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对比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同时在实施点评前由于配伍不适宜的发生率最高,其次便是缺乏中医诊断与辨证;观察组的医患纠纷发生情况明显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能够有效推动临床用药合理性,避免用药错误的发生,明显提高临床药物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提高患者临床治疗效果。因此,建立和完善合理化、规范化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相关体制机制,可以推动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进一步深度化发展,有效确保中药饮片处方用药的合理性以及临床合理用药的发展,具有临床推荐实施的价值。
关键词: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合理用药;影响
中药处方是一个记载中药名称、用药剂量和煎服措施等相关内容以及关于中药制剂的文件,且以书面的形式展现出来[1]。同时中药处方是临床医生辨证诊治的书面记录以及治疗依据,从侧面表现出临床医师辨证治疗的理念以及用药的合理性[2]。本研究通过对中药饮片处方展开点评分析,探究其对合理用药所带来的影响,内容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药剂科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所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共计800张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00例。观察组400张处方涉及病人400例,其中疾病类型:骨科疾病87例、妇科病62例、心脑血管系统疾病159例、脾胃病46例、呼吸系统疾病28例,其他类型疾病18例。所属科室:内科198张、针灸科46张、妇产科51张、骨科85张,其他科室20张。对照组400张处方涉及病人400例,其中疾病类型:骨科疾病89例、妇科病63例、心脑血管系统疾病148例、脾胃病45例、呼吸系统疾病30例,其他类型疾病25例。所属科室:内科203张、针灸科52张、妇产科50张、骨科76张,其他科室19张。观察组实施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对照组未实施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对比分析两组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展开研究,探讨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对合理用药的影响。
1.2 方法
组织并建立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小组,清晰明确各个小组成员的自我工作职能与义务,贯彻落实其工作内容,在中药饮片处方点评过程中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严格遵守相关记录要求,从而建立健全《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实施制度》,并且根据有关临床要求对处方进行点评,从而总结归纳调配错误的中药饮片处方。
1.3 评判标准
观察两组中药饮片处方中调配错误种类、对应的差错率及医患纠纷情况。中药饮片处方中调配错误种类主要包括三大类:即不规范处方(未注明中医临床诊断及证型、配伍不适宜、煎煮方法不适宜、用法用量书写错误以及前记缺漏)、不适宜处方(辨证不符、用量用法不适宜以及重复用药)以及超常处方。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处理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比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中药饮片处方中调配错误种类以及对应的差错率
观察组处方差错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在实施点评前由于配伍不适宜发生率最高,其次是缺乏中医诊断与辨证。见表1。
2.2 两组医患纠纷发生情况对比
观察组医患纠纷发生率明显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讨论
3.1 中药饮片处方不规范的相关原因
3.1.1 不规范处方
(1)未注明中医临床诊断及证型。中医诊治有关疾病的关键在于辨证施治,而辨证的精确度对后续中药处方中药材的使用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缺少中医诊断与辨证,可能将患者寒证与热证理念相互混淆,以至于对患者存在虚症或者实证的了解程度较为薄弱,从而导致中药师不清楚临床医生所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真正传递的意图。如果临床医生在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过程中,对患者姓名、疾病种类等重要信息表达含糊,则可能导致辩证施治化为空影。
(2)配伍不适宜。中药师在检查中药饮片处方过程中存在药物配伍不适宜情况,例如处方中的黑顺片与法半夏配伍,属于十八反的配伍禁忌,临床上应禁止使用。此种情况容易导致患者临床治疗效果不太理想,不能有效缓解其临床症状,可将其视为不合理处方。
(3)煎煮方法不适宜。中药饮片处方的开具过程中应该告知患者正确的煎煮方式,比如中药饮片处方中涉及的粉质药材,则应该告知患者直接进行冲服使用,且不可和其他药材共同煎制,共同煎制则会造成粉质药材颗粒被药渣所吸收,导致真正有效的药物成分丢失,不能进入人体内部。胶制药材应该独立烊化并且不可和其他药材共同煎制。烊化是指使用黄酒或者采取水蒸煮方式将其融化,然后再将煎制的中药饮片处方进行冲兑使用。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性药材应该独立进行煎制或者先行煎制。先行煎制的中药材应提前进行煎制,煎制时长不得少于20 min或半小时,煎制后再加入其他的中药材,如果煎制时间较短则会导致药材药性不能有效的进入药液之中。对一些药材的有效成分极易挥发情况,比如薄荷与豆蔻等中药材,如果煎制时长过长则会造成药材有效成分的丧失,应告知患者后煎制。由于车前子有黏性,煎药时容易出现粘锅情况,煎煮时应该对其包煎处理,中药处方中应注明包煎。因此,临床医生在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过程中未告知患者适宜的煎煮方式,则将其视为不合理处方。
(4)用法用量书写错误。中药师在检查中药饮片处方的过程中存在对药物用法用量不明确的情况,比如用法用量中使用按医嘱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中用法相互矛盾,超剂量使用等情况。例如在注明两日服用一剂的基础上还表明一日3次的情况,则导致药物单日使用次数与药物使用剂量存在差异性。或者在用法处表明其他的信息,例如饮食干预与休息等方面的内容,以至于造成中药师在检查处方的过程中,不能明白临床医生真正的用药意图。
(5)前记缺漏。中药饮片处方中应该清晰标记前记,以便中药师可以按照前记内容对处方中的药物用量用法等方面来判断其是否正确,倘若临床医生在标记前记没有对患者的基本信息进行精确书写,特别是对于婴幼儿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则不能及时评估药物用量用法的正确性、合理性,则可将其视为不合理处方。
3.1.2 不适宜处方
(1)辨证不符:中药饮片处方中记录患者临床症状类型以及所开具的中药方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比如当中药饮片处方中标記为气滞血瘀证时,临床医生所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中却是右归丸,其药物加减使用可以起到的作用主要是温补肾阳与填精止遗等效果,为此中药饮片处方中的所开具的药物与辨证治疗无显著的连续,则可以将其视为不适宜处方。
(2)用法用量不适宜。主要是指中药饮片处方中所标记的中药用药剂量多于我国所颁布《药典》中的剂量指标,比如我国《药典》中关于黄连与吴茱萸此两种药物用药剂量所设定的指标为2~5 g,当临床医生所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中关于此两种药材用药剂量标记为10 g,且无开方医生签字确认则可视为不合理处方。
(3)重复用药。在中药方剂中所开具的药材名称多次出现,通常情况下在主方剂以及加减过程中进行标记的重复发生率较高,可将其视为不适宜处方。
3.2 合理用药相关措施
第一,中药师应该及时与临床医生就其所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进行交流审核,找出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利用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第一时间与临床医生展开交流,再结合具体情况对中药饮片处方进行对应的改正。
第二,医院应该加强对临床医生关于中药饮片处方书写合理性、规范性的相关管理力度,从而增加临床医生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降低错误情况的发生概率。与此同时,还可以增加临床医生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格式的掌握程度。此外,还可以将中药饮片处方的适宜性和临床医生个人的绩效有机关联,鼓励自行改正。
第三,建立健全中药饮片处方专业点评小组,安排中药师与临床医生共同构建点评小组,对疑难中药饮片处方内容展开点评工作,有效的处理中药饮片处方中毒性药材的合理搭配以及配伍禁忌等相关问题,做好反馈与总结工作,从而丰富其临床经验。
参考文献
[1] 黎笑兰,张新广.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对东莞市人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影响[J].中医药管理杂志,2020,28(7):114-116.
[2] 季旎瑰,陈勇,顾皛星,等.借助临床合理用药智能管理系统探讨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模式[J].中国合理用药探索,2020,17(4):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