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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发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2-05-18王政伟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6期
关键词:金融中心金融业武汉

王政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保证国家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国各地的区域金融中心蓬勃兴起。目前,我国金融中心呈现三足鼎立与群雄争霸共存的局面,这种局面与中国经济显著的区域性特征有关。武汉作为华中地区最大的国家中心城市,它需要担当的责任与使命是:通过以武汉为中心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动湖北、湖南、江西为中心的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同时达到辐射河南、山西等中部地区,最终实现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这一目标任务相对武汉来讲,任重道远而且非常紧迫。

1 我国区域金融中心的实践特点与发展趋势

1.1 虹吸效应显著,均衡化发展是趋势

根据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CFCI)2009年—2019年十年的发展报告可以看出一个基本特征:我国各区域金融中心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对全国或地区性金融资源的虹吸效应。如上海、北京、深圳一直以来都是全国增长最快的金融中心。这种情况是随着我国经济近10年的快速增长伴生的,这种情况只能是短期的过程,从中国长期的国家发展规划与布置上看,均衡化发展是政治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需求。原因在于:①在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的前提下,中国经济却一枝独秀,短期内吸引全球资金的注入。②从长期发展看,中国经济被世界资本市场长期看好是一种基本的共识,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分布数据就是明证。③中国经济近40年来一直处于高增长,特别是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WTO,经济发展突飞猛进,这也加快了中国东部沿海地区金融中心的不断发展。④近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东部地区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带动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这也给中西部地区的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提供了机会。

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战略目标,也是全国人民的价值追求,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经济发展上的均衡发展,而均衡发展必然带动我国金融业向均衡化方向布局。从资本逐利的角度讲,均衡化是金融市场需求的必然要求。金融业的最大特点在于以货币为媒介的流通速度必须快速,在流通方向上总是寻找着资金需求旺盛的地区。在我国随着政府在共同富裕的目标指引下,加快与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是必然趋势,在这种政府引导条件下,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血脉,也必将随着政策走向中西部金融洼地。从辩证法的角度看,金融业作为一种资本型产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基本的价值追求,随着我国东部地区未来发展在速度上会下降,在产业结构上必然会全行业饱满,那么,作为经济发展后劲依然强劲,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的中西部,对金融业的吸引会越来越大,这种金融业市场需求必然会随着中西部产业的不断完善而出现,从而最终会使全国金融业发展趋于均衡。

1.2 同质化竞争激烈,特色化发展是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中心发展报告(2013-2014)》认为,由于各地事先没有充分的沟通协调,国家主管部门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金融中心城市和金融功能区分布上做总体性战略布局,这导致全国各地建设金融功能区出现严重的同质化倾向,各地功能区规划基本上千篇一律,缺乏必要的地区特色和产业协作分工,在金融功能区建设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复建设的历史问题。”《银行家》杂志2019年8月28日发表《中国区域金融中心软实力的建设路径》提出:“虽然区域金融中心相关数据反映其金融业发展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区域金融中心之间出现了同质化竞争,且日渐激烈,并存在显著的区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同质化竞争等问题。这将导致区域金融中心硬实力的发展不足,也影响其金融竞争力的提高,使得其经济发展难以得到较大的提升。”尽管我国各地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出现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为金融业发展在我国作为一种新业态,作为一种信用经济,在我国农业文明几千年发展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但我国过去农业社会作为一种熟人社会,有着很好的道德与信用基础。随着时代发展,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在从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转型,其金融业是建立在中国经济巨大的体量与规模基础上的,同时也建立在中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与技术基础之上,我国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必然会在遵循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通过金融创新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金融中心的发展新模式的中国特色之路。

1.3 无序性竞争明显,协同性发展是趋势

目前,我国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城市与城市群中,存在一个非常不好的倾向就是发展的无序性。其具体表现在于利益的追求。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常态,每个城市或地区都在寻找着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径,而金融业往往是能快速满足这两个条件的生态绿色产业,这样就产生了全域内的金融中心的不断上马,也在一定区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辽宁的沈阳与大连等。

从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来讲,我们遵循的是共同富裕之路,这条道路中最大的优势与特色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一盘棋。另外从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看,我们坚持的是先在条件好的东部地区先发展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的形式最终达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一种坚持经济发展由非均衡化向均衡性发展的模式,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也决定了我国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必然向协同方向迈进。

表1 武汉、长沙、南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经济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关数据整理核算。

2 建设和发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2.1 市场区域定位不清晰,发育不完善

武汉建设中国中部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一部分学者把这个“中部地区”范围定位在华中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与安徽六省,很明显这个是从中国人文地理学视角来定义的。另一部分学者把这个中部地区定位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基础上,他们这样划分的基础是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管辖范围是这3个省。这两种划分都有其合理层面,但金融中心的发展更多是金融市场来定位,这里所讲的金融市场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调整过程。它主要是通过其规模与效益产生不同的辐射力与影响力来定位的。从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职能与作用上看,应该是以武汉作为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市场上进行定位与定义。它应该有统一的市场网络,统一的金融分工协作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武汉金融中心的范围定位在后者更符合实际。因为从目前的金融市场体系与地理分布看,河南与山西都有建立以自己省域为中心地区性金融中心的主观愿望与要求。安徽从其所处的金融市场位置被吸引与被辐射力量看,融入以上海为中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更切近实际,可能更符合安徽的利益目标,再加上从武汉作为中部地区金融中心,其市场凝聚力与辐射能力均是有限的,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国内三大金融中心比较,无论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还是金融体系建设上。都存在量级上的差别,所以武汉建设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短期内以中国人民银行管辖的湖北、湖南、江西三省范围更有可操作性。另外,这三省有着相同的文化基础,经济与金融在区域市场建构上有一定的互补性,再加上前期在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过程中,无论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还是金融与经济的往来交流,都有一定的发展交集,再从武汉、长沙、南昌3个城市各自的金融发展综合实力看,武汉相比另外两个城市,有很强的局部区域市场整合力与号召力。所以,武汉定位在发展以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为目标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既可靠也可能。

纵观许多世界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我们发现以金融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基本上都经历过先是通过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金融业的集聚,接着金融业的集聚又进一步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又通过金融业的辐射功能与影响力带动周边经济及产业的发展,如伦敦的金融城、纽约的曼哈顿、东京新宿,中国香港中环等。随着地区金融产业的集聚与进一步发展,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作用下,这种区域性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区域性金融中心也就逐步确立起来。以此理论与实践逻辑来反观武汉在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历程,有学者研究表明,相比世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经济规模,以武汉为中心的经济阈值已经足够大,但其金融业绩的阈值却赶不上其经济发展的阈值与规模。即武汉的金融业发展滞后于实体经济。这种滞后主要表现在武汉的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这种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金融业的规模。②金融机构的种类以及金融机构整体协作性。这种不完善性我们可以在《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报告(第12期)》发布的数据中找到些许根据,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金融中心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十强、中国金融中心金融人才集聚能力十强、中国金融中心金融开放发展水平十强、中国金融中心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十强、中国金融中心金融政策综合支持十强中均没有武汉,仅在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十强、资本市场利用十强中武汉排名均在第7位。而武汉要想建设中部区域性金融中心,它必须符合“钱才效应”,无集聚不中心,金融中心必然是资本(钱)和人才(才)的集聚地。武汉要想在未来实现2025年的目标,必须通过规模效应来实现。

2.2 融资渠道不够丰富

根据2018年中国金融实力排行榜,2017年度,湖北省的地区生产总值达35 478.09亿元,高于金融实力排名在其之前的天津;得分同样比天津高的还有“融资能力”,但湖北省金融竞争力的硬伤在于“金融机构实力”,得分仅有2.31分。从这份金融实力对比排名我们可以判断出:武汉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由于金融机构实力不够,导致了其融资渠道不够丰富。而由于这种融资渠道不丰富的硬实力不够,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地的金融业绩排名。如根据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简称浙大AIF)2017年与2018年金融科技中心指数排名,武汉金融业绩排名不升反降。

2.3 资本市场不够活跃

武汉在建设与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尽管有区位优势、人才与科技优势,却没有注意到金融中心本身是受市场经济规则约束,形成本区域市场一体化才是核心与关键,这不仅有利于市场交易便捷化,而且能通过市场规则自然而然的改进区域金融生态。另外,由于武汉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考虑武汉金融发展与本区域内其他经济体如何联动及机制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2.4 创业投资不够发达

2020年10月30日,《中国“双创”金融指数报告2020》发布。本期“双创”金融发展综合排名全国前十的城市依次是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成都、苏州、天津、重庆和南京。武汉并不在前十位之列,且相比西部地区的成都与重庆,武汉在创业投资领域的发展空间与幅度可以有更多的期待。因为有分析显示:应用“双创”金融指数百强城市的特征数据,可以发现“双创”活跃度与金融支持度之间有非常强的相关性。所以武汉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过程中,对“双创”活动的金融服务支持不强,这也导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创新创业的活跃程度不高。

2.5 金融风险保障不够有力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金融体量与金融规模都已非常庞大,加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原有的经济与金融发展惯性决定了我国经济与金融发展风险随时随地可能存在。与此同时,我国作为世界上互联网金融发展最快的国家,金融制度与技术建设往往滞后于金融业态发展,这也在一定条件与程度上挑战着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与运行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过去的也有现在的问题,特别是近10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在业界甚至在世界上都是非常突出的,但这种创新日益偏离了金融业发展的本质,即日益脱离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发展速度很快,给国家经济与金融发展带来了很多不确定与不稳定的因素。这些不稳定的金融体系漏洞问题,在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过程中也是存在的。从辩证思维角度看,这种问题的存在一方面给了我国金融业创新的机会,另一方面,这种创新也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我国金融创新的风控能力和合规管理能力不足。

3 建设和发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对策建议

3.1 清晰区域定位,完善市场功能

从武汉建设与发展区域金融发展的布局看,作为国家中部中心城市,肩负国家中部崛起火车头的作用,如何发挥好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首先要从战略上认清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定位与布局。如果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所管辖的江西、湖南、湖北为中心,作为先行建设与发展的区域定位,这不仅符合国家现有金融体制与运行机制,从而减轻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压力,同时又能以此为基础,提高本区域内金融互动协作的效率,避免了金融业的重复建设。其次,从武汉现有金融业结构与投入看,存在与武汉本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趋势。这可以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数据(2018)发现些许端倪。如2018年武汉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四,但增长幅度全国排名第二,高质量增长指数全国排名第二,但增长幅度全国第一。这都表明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在金融业市场结构与市场投入上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2 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融资渠道建设

融资渠道建设需要有改革创新精神,还需要有开放的心态与境界。①从金融结构的完善上看,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需要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与措施吸引相关金融机构与优秀的高端金融人才进入,这样来完善相关融资渠道建设。②武汉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定位就是打造专业金融中心。专业金融中心专注于某一特定的金融领域,并形成明显的优势,吸引大量的相关金融机构与专业人员,从而在相关领域的业务与市场规模、金融创新与金融辐射能力方面胜过其他的金融中心。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改革创新精神与措施。比如武汉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简称“中碳登”)落户为契机,凭借“中碳登”落户的先发优势,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推动相关金融科技赋能,深化金融科技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跨区域金融服务信息平台,实施金融基础设施科技转型。③通过发展以市场、金融和技术“三引擎”驱动绿色金融和低碳产业,抓住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两个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机遇期,加强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打造标杆级金融创新体系。④进一步推动国家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将武汉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开展数字贸易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试点,积极运用金融科技促进金融数字化转型,以支持武汉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3.3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功能

资本市场建设从横向看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内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问题;另一方面是市场内政策与制度的衔接问题。从纵向看,主要是本区域金融市场上的相关产品与服务的流动速度与服务效率问题。这几方面的问题需要在未来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上从以下几方面着力:①要有立足湖北、放眼华中、着眼全国的长远战略规划。因为建设华中区域金融中心服务对象是整个华中地区城市群,在不断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应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②增强与环鄱阳湖城市群和环长株潭城市群的互动协作服务,理性回应长沙和南昌发展金融业的愿望,可采取协同共进的原则推进,形成以武汉为中心,长沙和南昌为副中心“一主两副”金融中心格局,争取全城市群的支持与共建,形成三省三城共建的格局,通过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增强城市群凝聚力,通过协同共建加深经济联系,促进区域市场深度融合与经济发展。”③加强金融区域内的各城市之间在金融体系与制度上的互动衔接。特别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管辖权为基础,充分发挥集群的网络联动作用。加强与加快武汉都市圈金融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整个武汉城市圈的交通、商业联系与联动。同时通过长江经济带建设,增强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能力与影响力。

3.4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创业投资发展

①要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壮大创业投资主体,设立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引导。规范设立创业投资机构。②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投资发展平台,加大创投税收扶持力度。③建立服务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配套服务体系。④借助武汉的交通区位优势,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引导创业投资向国际消费承接的方向发展。

3.5 加强党的领导与制度建设,消除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从根源与本质上说,一个是人的问题,一个是制度问题。前一个问题的解决最重要的是从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上下功夫,这需要各级金融机构加强党的领导与建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后一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加强法制与技术监管建设。从技术监管上看,这需要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从制度建设上看,通过各种手段查找工作中的漏洞与制度缺失,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扎牢制度防火墙。

4 结论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尽管有许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存在金融市场的区域定位不清晰,市场发育不够完善;融资渠道不够丰富;资本市场不够活跃;创业投资不够发达;金融风险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未来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中,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着力:①从区域范围上,坚持以人行武汉分行监管范围为建构区域,完善金融市场功能;②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融资渠道建设;③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功能;④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创业投资发展;⑤加强党的领导与制度建设,消除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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