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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时代价值

2022-04-07朱庆丰

甘肃理论学刊 2022年5期
关键词:党规治党法规

朱庆丰

(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2)

作为治党管党的重要依据,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伴随着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百年实践。在扩大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需要以更加详细的党内法规统一行动”,标志着“党内法规”概念的首次出现。随后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党内法规不断回应治党管党、治国理政的现实需求,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作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建设已成为管党治党的长远之策和根本之策。”[1]这是在制度层面上赋予党内法规建设更为举足轻重的地位。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指出:“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2]总结建党百余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科学规律,对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高质量提升、探索创新“中国式”治党和治国之路、揭示“中国之治”的全球治理魅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现实诉求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地方组织和工作机关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为规范党员思想行为和党组织的领导、建设活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总称。明晰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蕴含的合理意蕴与现实需求,才能把握历史主动与战略思维,增强法治建设的定力和张力。

(一)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合理意蕴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中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在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3]这标志着当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化、体系化建设步入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是党内法规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大力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以严格的党内法规引领党的自我建设,进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显著成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明晰党内法规的权威概念、逻辑架构、基本功能、执政保障、法治遵循,将党内法规体系置于政治与法治、历史与未来、经验与实践的多重维度进行部署,在治党、治国与全球治理相统一的战略全局中洞悉发展大势,是对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合理定位。以“两个维护”保证党内法规的政治方向,以“四个意识”强化党内法规原则遵循,以“四个全面”深化党内法规总体布局,以“四个自信”激发党内法规创新动力,以“人民至上”引领党内法规的价值旨归,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合理意蕴和内在逻辑。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新成果和新范式,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理论与资本主义法治理论有着根本区分,标志着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政理、法理、哲理上的新飞跃,是推进新时代依法治国和治党管党的有效指南。

(二)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强化党依法执政的必然选择

自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善于、勤于、乐于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力,凝聚全党共识和确保行动一致,巩固党的领导权与执政权。作为承载着党理想信念和宗旨原则的现实法宝,党内法规不断在调整党内矛盾中发挥关键作用,从规范党员的个体行为到保证党性纯洁,从机械的纪律约束到灵活动态的党内监管,从单纯的制度保障到“法治”与“自治”、“外律”与“心律”的充分结合,党内法规成为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国一体化的重要依据。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呼吁现代化的执政能力,法治中国的核心逻辑就是强化党的依法执政。2021年,中共中央颁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顶层设计和战略目标,全面部署推动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备性、法治实施体系的高效性、法治监督体系的严密性、法治保障体系的有力性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将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纳入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中,真正诠释了“党的建设推到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4]11-19的现实需要。

(三)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应对全球治理困境的关键密钥

党内法规体系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人类法治思维创新的标志。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探索中推进、在建设中完善、在总结中突破,开创了一种异于西方民主形态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模式,开辟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道路。作为“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和重要密码,党内法规体系逐渐呈现出应对全球治理变革的适用性和优越性。当今世界,传统军事安全的威胁未曾走远,以世纪疫情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全球经济复苏仍脆弱乏力,新的发展鸿沟和矛盾加剧,气候治理赤字尚未完全解决,新的数字治理困境接踵而至。因此,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全球发展到了‘紧急时刻’”。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格局之变的多重考验,多次向全球治理体系发出鲜明警告:过去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已经不再适应风起云涌的治理难题和此起彼伏的热点问题,“国际社会期待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中国不能缺席”[5]。站在国际维度上,中国共产党应积极探索百年治党管党的科学规律,在总结党的建设经验中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理论守正创新,为协助应对全球治理困境、构建公平公正的国际新格局新秩序注入中国智慧。

二、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党内法规,是集政治性、法律性及历史性于一身的独立运作体系。着力构建高质量的党内法规体系,用党内法规推进党内政治生态的优化,是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实现的根本保障。

(一)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磨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6]109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实现党规与国法的良性互动,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

1.以党规与国法良性互动激发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等同或割裂的观点。对立论只看到差异性,等同论只看到一致性,二者均是对党规与国法之间关系的扭曲和误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将“党内法规体系”列为与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共同部署的独立法规体系,为党规和国法的纯粹理论之争画上句号。一方面,要看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二者互相衔接但互不干涉。党内法规是治党管党、规范党内组织纪律的依据;国家法律是国家进行公共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在制定、出台、实施和执行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其客观价值和目标追求都体现了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统一[7]25。因此,在文本内容、形式结构、规范对象、实施执行等方面表现出较大的互引性和协调性。随着治党治国现代化、法治化、制度化的趋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过程趋于顺畅、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理论基础更加坚实,保障作用更加突出,治理效能更加显著。例如201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政法领域强化了党的领导作用,打通了党规和国法的衔接脉络。另一方面,党规与国法的良性互动,“良性”是其特色,“良性”的关键在于其互补但不机械统一、交错但不重复越位、各司其职但不留白空缺。党规和国法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阶段和必然结果,也是推进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相向而行格局的应有之义。

2.以党规严于国法锻造法治实践的先行组织

邓小平曾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8]147从道德层面看,党规和国法分别具有“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属性。其中,“义务的道德”是最低标准,也是国法的底线;“愿望的道德”代表党规的理想属性。着眼于党领导和执政最大效力的需求,党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执政权,同时要率先树立起法治旗帜传播法的理念和精神,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公正司法、带头守法的实践中将自身锻造为法治实践的先行组织。因此,从严治党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党管党和建设党内法规的主要方略,“严”成为党员个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内在要求。在设计理念上,党内法规遵循义务优先,以义务履行、职责承担为主导,相比于国家法律更表现出从严、从紧、从实的特色。党内法规的作用对象主要集中于党组织、党员个体,以及部分国家机构的领导干部,对非党组织和党外群众也起到一定的积极警示与向善引导作用;党的领导组织体系又依法嵌于国家治理体系中,使得党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效力具备支配性、全景性、长效性意义。在具体内容上,党内法规多规范、高标准和强制性的措施,为全党深刻认识依规治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运用体系化的制度优化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基本准则。此外,对于一些特定事项,党规往往先于国法。例如党规是国法修订先行步骤,为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扫清障碍。当国家法律的制定条件尚未成熟、制定程序尚未完善时,党内法规发挥其先行先试的功能,及时完善制度缺陷,避免国法仓促出台。

(二) 理论自洽与结构耦合相统一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总结经验,将党内各种法规、制度、文件进行整合和规范,形成内在统一体系。内在一致性和外在统一性成为党内法规结构体系最显著的特征。

1.党内法规的内在一致性来源于党指导思想的理论自洽

回望党内法规的演变历史,党内法规所调整的党内关系、破解的党务杂疑、发挥的治党功效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得益于党指导思想的一脉相承、理论自洽,党内法规与党的性质、宗旨和原则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反映了全党统一的理论先声和价值追求。为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功能、提高党内法规实施效率,党内法规内容体系应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脉相承、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国家的发展和党的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法治理论的革新与法治实践的演进,党内法规门类趋于齐全、形式趋于规范、部门划分趋于合理、层次结构趋于分明,彰显了其结构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不同的行为主体和职能,在党内发生相互联系所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不同,彰显了其内容的针对性;立足全局和长远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顶层谋划和科学布局,从不同角度对党内法规层级结构进行法理解读与普遍运用,彰显了理论的预见性与法度的适应性。新时代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发挥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的有力支撑,是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互动互容、搭建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中国建党实际互联互通的现实写照。

2.党内法规的外在统一性体现为以党章为核心的结构耦合

从纵向的效力位阶来看,党内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党章为中心的根本法规,以准则和条例为纽带的基本法规,以规则、细则、办法等为基础的具体法规。党章是党内法规体系之母,具有最大效力和最高权威。在根本上阐明党的无产阶级属性、宗旨和原则、政策和路线、指导方针和奋斗目标,在总结历史中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是党章始终如一的初心和使命。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原则的遵循和内容的细化,通过更加明确的制度措施,实现党章的推行从抽象到具体、从应然到必然的转化,构成党内法规的基本框架。如201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从立法角度对党内法规制定程序、保障机制、涉及权限、备案审查作出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从内生自律的激发到外在规矩的保证,在根本上建立起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具体法规的重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尊严、贯彻党章精神、落实和践行党章、准则及条例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从制定到实施的各个方面,党内法规各主体、各环节、各要素全链条环环紧扣、牵制衔接,保证其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建党初期的唯一一部党纲到如今共计3000余部专项党纪党规,党内法规结构体系趋于科学统一、层次划分趋于明确、内容逐渐重点突出,筑起新时代法规制度的“顶梁柱”,为新时代处理好党内关系、党和国家的关系、党和社会的关系提供了鲜明指导。

(三) 打造中国特色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是兼具中国气象和中国品格的良法善法,其本质是以制为纲、以法为器,锻造一支先进且纯洁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构建中国特色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中国之治”步入新的高质量阶段。

1.立足依规治党的总体战略布局

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9]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贯穿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推动党的中心工作、落实党的政治路线为出发点,为党的建设工程量身打造的治理宝典。党内法规体系之所以适应党的发展规律并日益发挥出建设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根本原因在于其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高质量的执政效能对标高质量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以高质量的党内法规推进高质量的党内治理,是实现高质量执政效能的基本前提。党内法规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等多方面,对于加强执政党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党的十六大首次把“完善领导体制”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写进《党章》总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10]3-6;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提出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并强调依规治党的战略定位、目标方向、重要原则,为新时代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指明方向;2021年底,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国家治理的层面对党内法规体系的成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式治理方式与治理思维的重要成果,是全面推进“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依规治党格局的根本之策。

2.贯穿民主集中制的组织领导原则

坚持党在法治领域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前提。党权来自人民的笃定认同,来源于法律的许可和保障。保证党权的集体性和权威性,直接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是依规治党必须把准的重大政治原则。当前,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紧扣党的民主集中制,将制度建党作为旗帜引领党的建设,将党权纳入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在加强内容的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实施过程的有序与公开透明、保障体系的高效有力与严密完备等方面,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党组织的集体感召力、党内法规和人民民主的同质性;将“民智”应用于“民治”,实现党内法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激发全党、全社会创造活力,增强党内法规的认同度和普及度,落实“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价值旨归。民主集中制将继续作为党内政治、组织、纪律制度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推动中国特色党内法规的理念和精神融入党员个体的行为准则,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理论指引和群众基础,推进党内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时代价值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法治理论的中国化成果。总结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致力于打造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互动形态,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

(一) 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11]6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整顿党内作风,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从严治党”。如今,“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党内法规体系,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提供了法理依据和精神支柱。

1.“定心丸”:站稳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立场

立场问题是根本性问题,决定政党的阶级属性和国家的发展道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苏争霸的局面被打破,世界话语体系发生历史性转变。苏联解体,不仅仅代表着一个社会主义超级大国的轰然倒塌,更标志着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宣告失败,意味着今后世界社会主义探索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苏联解体的教训是惨痛而深刻的。其中,首要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何时何地进行建设与改革,都不能背离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不能放弃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两极格局瓦解后,世界社会主义力量遭受重创,西方意识形态猛烈冲击党员和民众的思想,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反共产党一党执政、历史终结论等言论迅速蔓延,给党内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严重困扰。国际局势的变幻莫测和改革积压问题的层出不穷,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能否“变革不变质”“改革不改向”的严峻考验。“我们党所处的历史地位、所肩负的新的任务、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课题,都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紧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2]381。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根本问题,以理想信念激发政党本色,以组织制度巩固政党团结,以严明纪律保障思想纯洁,在内生性的制度监管下,回答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价值、对象和效能命题,为站稳马克思主义立场奠定了坚实根基。

2.“守旗帜”:筑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防线

意识形态建设关乎政权的定位和国家的兴衰。罗马尼亚共产党面对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放弃一党执政并引入政治多元化,最终酿就与社会主义分道扬镳的悲剧;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遭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蚀,摒弃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随之党的内部走向分裂;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在政敌的步步紧逼下放弃坚守社会主义,最终改旗易帜,步入社会民主党的道路。总结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剧变的影响因素,其中关键一条在于执政党疏于意识形态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在依规治党的实践下,中国共产党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进一步巩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在国际上率先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旗帜,为筑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构建坚强的战斗核心。同时,发挥党内法规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13],警惕“颜色革命”的恶意影响,提防传统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严肃对待新型软性虚无主义的肆意恶搞和隐晦渗透,防止其在无形无声无意之中蒙蔽群众、颠覆认知、摧毁意志,筑牢意识形态的防线。

3.“动力源”: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

打铁还需自身硬。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久经磨难依旧初心如磐的秘密武器,是党立志千秋伟业作出的战略抉择。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趋于复杂多样,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亟需规避,要求党不断深入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展现中国共产党人特有的清醒认知和远见卓识。党内法规体系的构建,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有了制度和法律层面的依据,意味着自我革命有了科学理论指导和根本法治遵循。在党内法规的保障下,中国共产党站稳社会主义阵营、人民群众的立场,牢记初心与历史使命,增强自身政治觉悟与纪律意识,将自身锻造成为一个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世界性政党。只有增强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意识,“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11]8,用“法”正风肃纪、消除隐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革命中推进政权强基固本工程建设;只有以党规引领国法建设,增强政治共识,以具有强大包容力和凝聚力的执政党引导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才能有力地回击“社会主义失败论”的质疑,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最终向共产主义终极目标迈进。

(二)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自我建设的独特密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金色名片[9]56。其显著特征在于将法的理念和原则融入政党制度的框架中,开创依法治党治国、以“制”促“治”新模式,推进人类政治文明实现新飞跃。

1.基于依规治党实践,彰显社会主义政党模式独特优势

当今时代,是政党政治的时代。人类迄今为止的政治实践表明,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最主要的工具,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最主要的类型[14]3。由于中国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模式与西方多党执政的制度存在根本立场、执政方式、价值理念的差异,不少西方政客将“多党制”等同于“民主制”、将“一党制”等同于“专制”“独裁”,这种思维是对“一党制”的曲解和污蔑。此外,部分一党制国家,由于执政党一党独大,缺乏灵活的自我监察和民主监督环节,造成政党体制趋于僵化和变质,引发了更多对无产阶级政党制度的非议和质疑。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刚刚落幕,《欧洲时报》发表社论:“中共六中全会‘从严治党’,向世界各个制度下的执政者传达出一个新的信息:中共的党纪严于国法。党纪国法双管齐下也将为世界政治提供新的参照系。”[15]在治党管党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和各参政党的“领导+合作”“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逐渐完善,“一核多元”的政党主体结构走向成熟,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具灵活性,推动形成“众星捧月”般的新型合作关系,构建起公平共享的良治善治格局。在保证政党转型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基础上,全面整合党内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发挥党内法规的“外律”和“心律”督促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法治理念融入政党治理的过程中,有效规避一党执政容易滋生的滥用职权、恶意斗争、贪污腐败、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模式的独特优势。

2.规避西方政治陷阱,推进党规与国法相得益彰

发展中国家常常遭受西方大国的政治霸凌、经济封锁或军事包围,被扼杀在摇篮里的无产阶级政权数不胜数,许多无产阶级政党的生存之路更是举步维艰。面对不同利益群体日益复杂的价值取向和政治诉求,一些无产阶级政党在立场上摇摆不定,在政党性质更替的边缘反复试探,或效仿西方政治制度,或机械移植他国治理模式,引发“水土不服”。不可否认,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曾在推动人类进步与解放的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根本立场的局限性决定了其注定无法兼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西方政治制度并非是无所不能的神话。长期居于“否决型”的制度框架、“找茬式”的监督纠察、“精英政治”的操纵模式、“表里不一”的执政初衷,导致西方政党陷入政权频繁更替、政党恶意竞争的困局,政治腐化、阶级对立、民众反抗等社会问题愈演愈烈,民粹主义等极端思潮蠢蠢欲动。中国共产党作为源于人民、兴于人民、与人民共进退的无产阶级政党,将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我约束的传统与中国具体党情国情相结合,以量身定制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兴党强党的重要法宝,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强大活力,让资本主义政界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短视偏见和政治谣言不攻自破。党内法规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与国家法律和人民意志保持高度一致,涵盖了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等多个领域。一方面坚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绝对领导,另一方面以高质量的法治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党规”和“国法”和谐共生、党规和国法相得益彰,是对西方“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最有力的回应。

3.坚持以“制”促“治”,引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行稳致远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无产阶级政党是由统一的意志与纪律组织起来的政党,以此提出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纪律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中国共产党突出强调“制度治党”,极富创造性地提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一体建设,将“管党治党”融入“治国理政”,将“依规治党”融入“依法执政”,进而将“党规之治”融入“中国之治”[16]80。法国专家巴泰勒米·库尔蒙就腐败问题曾指出:“反腐败不可能永远处于‘动员’状态,而是需要进行制度建设,从根本上塑造规范、健康、常态化的反腐体系。”[17]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坚持将“严”作为管党治党的关键,将依规治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以党内法规彰显国家制度优势,推进执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制度监督的最大效力,打击党内以权谋私、违法执政、消极腐败现象,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法制向法治的转型,其关键在于将党权的运行置于制度的笼子里、纳入法治的轨道上,以“制”促“治”,以“治”固“制”,促进法治化政党成为建设法治化国家的先导,发挥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对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与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愈探愈广、愈行愈稳。

(三) 为构建全球治理新格局贡献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18]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蕴含着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互动的重要理念,倡导法治化、现代化、合理化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级形态。

1.以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认识前提

当今世界,改革和发展风起云涌。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潮流席卷全球,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格局加速转变。曲折前进的经济全球化面临着逆全球化的考验,地缘政治引发的局部热点此起彼伏,恐怖主义、武装冲突仍然是笼罩着全球的阴霾。此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冲击。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受到冲击[19]。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就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席卷全球的最严峻的考验,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定义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引发的经济下行、政治变动、变异毒株、抗疫疲劳等问题层出不穷,和平赤字、安全赤字、信任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与新冠共存”“躺平思想”等严重动摇世界人民的抗疫意志,冲击全球的抗疫政策体系,吞噬已取得的抗疫成果。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治理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意味着全球治理迫切需要转变治理思路,在深刻认识全球经济发展大势、洞察全球政治格局变动、顺应全球交流趋于多样性、复杂性、紧密性的现实情况下,迎接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和新挑战。

2.以促进全球治理法治化体系为逻辑主线

继2015年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提出“建设国际法治”的重要理念后,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的现实问题和前途命运出发,提出全球安全倡议。这是中国共产党结合国内治理的实际经验和全球治理的客观形势,为国际社会贡献的又一高质量公共产品。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等各不相同,执政党理应顺应历史和人民的呼声、顺应以法治思维贯穿国际治理的客观需要,实现国内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文化繁荣的一致目标。推动国际立法民主化,以平等协商作为国际立法的基本路径、以公正合理作为国际立法的根本准则、以互利共赢作为国际立法的价值导向,致力于构建公平、合理、高效的全球立法体系;推动国际执法严格化,保证执法内容严格遵守国际法的规定,推进执法主体参与度、执法环节合法化、执法效率最大化,广泛调动各国合作执法;推进国际司法公正化,司法的精髓和灵魂在于其“公正性”,公正的国际司法要求在民主立法和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推进国际法的普遍适用性、平等性、统一性,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打破各国司法的独立性和封闭性,促进国际司法互联互通。依法治党、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是全球相通的,各国只有将法治思维、法治理论、法治实践相统一,才能推动形成世界人民普遍认可的治理体系,开辟全球法治化治理的新境界。

3.以推动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价值旨归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享有的法治化高级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将法治思维运用于国际治理和人类未来发展的现实写照,彰显了党对法治尊严和法治价值的维护与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着眼于世界和平的美好夙愿,提出以对话协商推进世界的永久和平,这与联合国的首要宗旨紧密契合,是建设法治化的国际共同体的首要目的;基于保障人民与国家的基本生存权利,提出以共商、共建、共享清除威胁世界普遍安全的因素,引导人民对法理的敬畏和尊崇;立足于共产主义实现物质极大丰富的要求,提出各国要坚持合作共赢,抵制一切非正当贸易行为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共同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文化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18],交流互鉴是打破各国封闭的孤岛状态、建立开放包容全球伙伴关系最有效的途径。生态方面,基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出以绿色低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促进世界清洁美丽。此外,党内法规不拘于模式、不脱离国情、不固步自封,用党的建设实践指导完善法规条例,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永不僵化、与时俱进、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为国际规则的制定贡献中国思路。国际规则要不断革故鼎新,体现各方关切与诉求,推进国际法治合理化,维护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合理利益,以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法治引领全球治理新格局,应对新一轮的治理风险。

四、结语

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克服艰难险阻,开启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中国式”演绎,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步入新阶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21]4-7。党内法规体系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总结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百年经验和时代价值,对推动党内法规体系“走出去”,协同治党管党、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长效建设,彰显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情怀、大国担当和世界胸襟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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