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团队、圈层
——基于学术共同体的高校教师组织化发展
2022-03-24顾栋栋
顾栋栋
(1.南京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94;2.盐城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7)
“共同体(Community)”最早是费迪南·滕尼斯提出的,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可以分成地缘共同体、血缘共同体等多种形式[1]。马克思也对共同体进行了许多论述,提出“自然共同体”“国家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等哲学概念范畴[2]。在马克思看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都是“虚假的共同体”,成为压迫人、控制人的“异己力量”,只有在公有制社会中才能产生“真正的共同体”。显然,滕尼斯、马克思所论述的共同体都是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是以相近的价值目标、研究方法、行为规范等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所构成的共同体,表现为学术报告、学术交流、学术研讨、成果共享等形式。学术共同体在高校学术研究、科研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推动高校教师组织化发展的重要方式,如学术共同体能够将教师个体化的学术活动整合为学术团队、学术圈,促进高校教师的学术分工与协作,推动高校学术研究活动的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的高校教师组织化发展,就是从教师个体发展到教师群体的过程,而教师群体按照发展的先后次序和程度,又可分为团队和圈层两个阶段,团队即学术团队,是指由学术带头人牵头形成的小规模教学科研组织;圈层即学术圈,是指由某一领域内众多学者形成的教学科研环境、圈子。我们可以从学术共同体建设视角看待高校教师组织化建设问题,推动教师学术活动从个人到形成团队再到融入学术圈。
一、学术共同体:高校教师学术发展的组织呈现
(一)学术共同体的生成与发展逻辑
“学术”是指系统地、专业地做学问,“学术共同体”这一概念可以追溯至库恩的科学共同体,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库恩从自然科学视角阐述了科学发展理论,提出科学共同体建构问题[3]。在库恩看来,科学发展范式是从一种常规科学向新的常规科学的飞跃,科学发现的发展程度更多取决于和科学知识相关的科学家集团,而科学共同体就是由特定从业者组成的、创造科学知识的科学家集团,科学家相互交流、共同合作,进行专业研究和判断,接受共同的理念、方法和价值标准。从库恩的科学共同体可知,科学共同体具有以下特征:由拥有科学知识的科学家集团组成;科学家集团的内部成员经常性地开展学术交流;科学家拥有共同的专业标准、研究方法、价值信念。学术共同体是使用频率高、内涵较为模糊的概念范畴,通常而言,学术共同体是思想家布朗在《科学的自治》一文中提出的,是指拥有共同信念、原则、方法、规范和标准的专业人才所组成的学术研究群体或组织。学者韩启德认为,学术共同体是志同道合的学者以共同的学术标准做学问,相互之间交流、沟通,共同推动学术发展。
当前许多高校大力推动科研团队建设,以“学科带头人+科研人员”的方式建构了相互协同、共同研究的学术共同体。从总体上看,学术共同体具有内聚性、封闭性、排他性、自主性等特征,内聚性是指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将志同道合的学者凝聚在一起;封闭性是指学术共同体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等特点,与日常生活、外行等之间联系相对较少;排他性是指学术共同体成员对知识或智力成果拥有独特的权力,学术共同体之外的成员较难享受这些成果;自主性是指学术共同体有明确的学术目标、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价值原则等,能够实现自我管理和发展。
(二)学术共同体助推高校教师组织化发展
教师是与教育活动相伴而生的,在近现代教育制度产生之前,教师多以个体化的方式存在,难以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关怀的职业生活方式。个体化的生存方式维护了教师的精神世界和价值尊严,但也带来了教师生存环境恶化问题[4]。在现代教育制度建立后,教师成为一种需要专门任职资格的职业。随着教师任职制度、职称制度等不断完善,教师职业走上了专业化、组织化道路,但是自上而下的教育管理体制、行政管理模式等,也给教师学术活动的组织化发展带来障碍,导致教师自主意识和创造精神缺失、学术意识和批判精神退化[5]。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推动教师学术活动的组织化发展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教育问题。
首先,学术共同体能够提高高校教师组织化程度。在现有高等教育体制下,高校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往往是以个体化的形式展开的,教师之间的相互协作较少、交流互动不足,即便在科学研究等方面,许多教师都是“单打独斗”,这弱化了高校教师的组织化程度。然而,学术共同体建设能够以学术研讨会、专题讨论会、科研项目合作等方式将高校教师组织起来,提高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等方面的组织化程度。其次,学术共同体建设能够加强高校教师之间的组织协作。学术共同体是以共同的价值追求、学术理想、研究目标等为重要内容的,学术共同体建设能够促进高校教师在科研、学术问题、教学等方面的相互协作,为教师的学术研究提供源源不断的外部支持,促进教师的学术成长和学术生涯发展。
二、意愿强于现实:高校教师组织化的制约因素
(一)教师学术研究活动个体化
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多数学术研究都需要高校教师的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单打独斗”式的学术研究活动很难取得良好的学术研究成果。但是在传统学术研究理念影响下,有些教师更倾向于“单打独斗”地搞学术研究,如有些教师闭门造车式地写学术论文,即便参加学术团体活动也常停留于表面,并没有深度融入学术共同体。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学术研究更重视理论研究,高校教师的研究成果多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呈现,能否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是评价高校教师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许多高校教师更倾向于学术论文创作,这在人文社科专业的教师身上更为明显。此外,近年来许多高校都在推动学术体制改革,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院系、教研室等基层学术组织逐渐式微,但是实验室、工作室、科研团队等新学术组织形式尚未成熟,在这种“青黄不接”时期,高校学术共同体的功能发挥不佳,也导致教师学术研究活动个体化。最后,部分高校的学术评价机制不健全,学术资源分配不合理,学术共同体运行不够好,导致教师对参加学术团体缺乏积极性,带来教师学术研究个体化的不良倾向[6]。
(二)高校学术资源分配碎片化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高校治理机制改革,大力推动“专家治校”“教授治校”等,收到了良好的改革效果。但是在高校学术制度改革上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高校学术资源分配不合理,多以平均化的方式分配各种学术资源,无法很好地实现学术资源优化配置。首先,在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时有冲突,这直接影响着学术资源分配。比如行政权力在学术资源分配中拥有较大话语权,学术资源如何分配最终依赖于院系领导、行政部门等,而学术资源的使用者多为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这导致分配权和使用权的冲突,行政权力更关注学术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从而带来学术资源分配碎片化问题。此外,学术资源分配往往与高校教师的个人利益、学术生涯发展等密切相关,将学术资源集中分配给某些高校教师,可能有助于推动学术队伍建设、学术成果研究等,但也可能带来教师的收入差距拉大、校内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由此在学术资源分配中学校往往更倾向于公平分配、平均分配等,从而带来资源分配的碎片化问题。
(三)学术生态系统运行形式化
学术研究是高校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社会智力创造”的重要源泉[7]。当前高校都比较重视学术共同体建设,不仅在学校、学院等层面建构学术共同体,还建立了庞大的基层学术共同体组织,如教研室、实验室、科研小组等,这些为高校教师学术活动组织化提供了良好平台,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高校学术生态系统运行中仍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等问题,如高校行政层级过多、行政人员数量多,导致学术共同体运行效率低下、学术研究流于形式。再如由于组织结构复杂、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职称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在高校学术生态系统中有些教师往往更关注个人的职称评定,学术研究、学术成果往往是为职称评定服务的。此外,有些高校内部的学术共同体过于繁杂,动辄设立教授工作室、研究学会、研究所、实验室等,导致学校的各种学术组织数量繁多,但是运行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
三、回归学术属性:教师追求组织化的必然要求
教师学术活动组织化从个体到学术团队、学术圈的发展过程,与高校学术共同体回归学术属性的过程具有内在一致性,只有推动高校学术共同体创新发展,不断优化学术共同体的学术交流、学术评价、学术创新等功能,才能推动教师学术活动从个体向团队和圈层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教师的学术权力意识生产、学术评价体系建设、学术自由和学术治理等都是重要影响因素。
(一)教师学术权力意识的生产与再生产
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表现为:教师能够自由地发表自己的学术成果,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学术会议或团体上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在课堂上选择教学内容与方式等。这些往往涉及研究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教学自由等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更加重视学术活动的社会性、集体性等,对教师的学术权力重视不够,导致有些高校教师缺乏学术权力意识,缺乏学术权力意识生产和再生产的良好环境。这主要体现为:其一,论文剽窃、观点抄袭等问题在学术研究中时常出现,许多高校教师对这种侵权行为“视而不见”,不愿以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学术权利[8];其二,在学术研究活动中学校或组织干预教师学术研究内容、方式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如许多教师在学术资源分配、学术成果评价、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为此,需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学术权力意识建设,推动教师学术权力意识生产与再生产。应当将教师学术权力意识生产与再生产作为学术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学术共同体建设推动教师学术权力意识生产。教师学术研究个体化很难有效保障教师的学术权力,而学术社团、研究协会、共同实验室等学术共同体不仅是推动学术研究组织化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培养教师学术权力意识的重要载体。可以通过学术共同体建设推动高校教师的权力意识生产,如发挥学术共同体在教师的学术维权、学术评价、学术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功能,以学术共同体捍卫教师的学术权力。
(二)学术发展动力和评价体系的有机统一
高校学术共同体是一个由高校教师参与的学术生态系统,该系统能否健康运行不仅与外部环境有关,还与系统的运行机制、运行模式密切相关。当前有些高校的学术共同体缺乏发展动力,比如在行政力量、学术霸权等掌握学术话语权的环境中,高校教师学术活动存在功利性较强、学术精神不足、学术权力意识缺失等问题,多将学术研究当成职称晋升、谋取利益的工具,导致学术共同体缺乏发展动力[9]。此外,行政力量、学术霸权等外部力量很大程度上掌握学术评价话语权,教师的学术论文质量多由学术霸权“说了算”,教师能否申请到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多由行政部门领导“说了算”,这直接影响了高校学术评价系统的健康运行。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教师缺乏学术独立意识,在学术问题上多是人云亦云,很少进行独立思考,不能提出有价值的创新性观点;有些教师过于重视学术研究的形式,将学术论文写得有板有眼、天衣无缝,但是内容上却空洞无物。应当正视高校学术共同体的发展动力不足、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将学术发展动力和学术评价体系结合起来,以完善学术共同体的运行机制、评价方式,激发教师的学术意识,促使高校学术共同体回归学术属性,促进高校教师学术活动从个体向团队、群体发展[10]。
(三)学术自由与学术治理的双重响应
学术自由是指高校教师拥有免于行政力量干预的学术研究自由、学术表达自由等。学术治理是学术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推动高校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学术治理体系。从辩证法视角看,学术治理和学术自由之间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学术治理能够为学术自由提供宽松环境,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学术自由能够推动学术共同体建设,为学术治理提供内在动力。在学术共同体建设中,应当正视学术自由和学术治理的辩证关系,推动两者的同向互动、协同发展。比如要以学术共识、学术常识等为基础,推动高校学术伦理机制建设,明确高校学术治理的立法来源和内容指向,“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11]。此外,应当以保障教师的学术权力、促进学术自由等为出发点,推动高校学术治理体系建设,明确学术共同体中相关主体的责权,建构多中心、多主体的学术治理局面。比如应当协调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多种权力之间探索利益平衡点。应当将学术事务决策权、学术评议权、学科设置权等权力交给学术共同体,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在学术审议、学术评议等活动中的权力。
四、从个体到团队到圈层:高校教师组织化发展的路径优化
学术组织化发展与高校的学术理念、学术制度、学术生态等密切相关,只有以开放包容、尊重创新的态度对待高校学术共同体,推动高校学术共同体的模式和制度创新,才能推动高校学术共同体的繁荣发展,进而促使学术研究向团队化和学术圈发展。从根本上来说,就要探索以学术共同体建设为高校教师组织化的切入点,提高高校教师对学术共同体的参与度,优化学术共同体的资源配置,完善学术共同体的运行机制,促使高校教师学术活动从个体向学术团队和学术圈发展。
(一)多元主体互动,建构教师有效参与的学术共同体
高校教师有效参与是学术共同体建设的基本前提,只有当教师摒弃“闭门造车”式的学术理念,走出个体化的学术研究方式,积极融入高校学术团队、学术圈,才能提高高校学术共同体的运行效率。应当将教师有效参与作为学术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学术共同体建设。比如高校应当推动学术团队、项目小组、实验室、科研中心等学术共同体建设,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术研究平台;应当培养教师的学术共同体意识,使教师正确认识学术共同体在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意义,提高教师参与学术共同体的积极性。再如,学校尽可能以教研室、实验室、科研中心等团队方式申请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合作,提高学术共同体在高校教学科研中的重要性,提高高校教师对学术共同体的依赖性。此外,应在行政权力、社会力量、学术权力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促使多种力量和资源之间良性互动,为教师参与学术共同体提供良好环境。
(二)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学术共同体运行的各种要素
学术资源配置情况直接影响着学术共同体建设,也影响着高校教师的组织化程度。碎片化、平均化的资源分配方式不能很好地推动高校学术共同体建设,并带来严重的学术资源浪费。高校应当创新学术资源分配理念,将是否有利于学术共同体建设、是否有利于学术研究发展等作为学术资源分配的基本原则,促使学术资源向踏踏实实做研究的高校教师身上倾斜。首先,应当摒弃“只看资格不看人”的资源分配理念。破除论资排辈、职称至上等不当的学术资源分配理念,以学术研究需要和能力为出发点配置学术资源,不断优化学术资源的配置方式。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树立正确的学术发展理念,尽量减少对微观层面学术活动的干预,不能将学术资助、学术奖励等作为学术控制的手段。其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资源分配机制。在国家科研项目申报、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经费拨付等资源分配中,应当制定公平竞争的资源分配制度,根据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科研态度等合理分配资源。此外,应当拓展高校的学术资源获取渠道,以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为高校教师提供更多的学术研究经费和项目,为学术共同体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学术活动从个体向学术团队和学术圈发展。
(三)更新学术理念,创新高校学术共同体的治理模式
首先,推动学术评议模式创新,建立以同行评议为核心的学术评议制度。学术评议是学术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学术评议“唯论文”“唯数量”“唯期刊”,同行评议处于次要地位,这些不符合学术共同体的专业性、封闭性等特征,也是“破五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应当处理好论文质量、学术贡献与学术评议之间的关系,将学术评议权交给学术共同体中的“内行人”,让学术评价回归学术共同体。还应当推动同行评议制度建设,在政府评价、市场评价与同行评议之间探索平衡点,促进高校学术共同体的内部权力平衡。一方面要完善同行评议的制度和程序,实现同行评议的程序正义;将协商民主、学术研讨等引入同行评议制度,给予有学术贡献的高校教师更多奖励。另一方面要提高同行评议的规范性和透明性,防止同行评议中的学术腐败问题发生,提高高校教师对学术共同体的认可度[12]。其次,高校应当成立学术诚信委员会,提高学术治理质量,培育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当前部分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中存在论文剽袭、论文代写、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少数高校教师为职称晋升而高价买论文、找关系发论文等,这给高校学术共同体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也影响了高校教师组织化建设。为此,应当成立学术诚信委员会,健全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评价标准,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惩处条例,加大学术不端行为的规范和治理[13]。比如制定学术不端调查委员会,对模糊不清、难以界定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成果分析,对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价,从而净化高校的学术文化生态。
(四)重塑学术精神,打造良性循环的学术生态共同体
首先,应当以尊重创新、学术自由等为出发点,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高校学术共同体提供制度保障。实践表明,学术活动的开放度、包容度、自由度等直接影响学术共同体建设。高校应当以推动内涵式发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等为契机,推动学术共同体模式创新,建构开放、自由、包容的学术共同体,培育“为学术而学术”的大学精神[14]。其次,推动专业学会系统发展,优化高校学术共同体的生态环境。当前高校学术共同体在内受到学校行政权力的干预,在外受到行业垄断、学术霸权的左右,很难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方式运行,不利于高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为此,应当积极推动专业学会系统发展,赋予专业学会更多的学术权力,减少外部权力对学术共同体运行的干预。具体而言,完善专业学会的制度、章程等,推动全国性学术组织系统建设,完善专业学会的学术经费筹集机制,减少专业学会对政府部门的依赖。同时,还应推动学术奖励机制建设,形成与官方学术奖励良性互动的专业系统奖励机制,这样能够提高学术共同体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也有利于提高高校教师对学术共同体的思想认同,进而推动高校教师组织向团队化和圈层化发展[15]。
结语
学术共同体建设是推动高校教师组织化的重要方式,学术共同体的健康运行能够使教师学术活动从个体向团队、圈层发展。但是在传统学术理念和制度影响下,高校学术共同体建设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有些教师缺乏学术精神,将学术研究当成职称晋升、谋取利益的工具;有些学校的学术共同体建设流于形式,行政权力干扰学术共同体的运行;学术成果剽窃、论文抄袭、学术评价制度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弱化了学术共同体的功能发挥等。为此,应当推动学术共同体的模式、机制、治理等创新,提高学术共同体的自组织功能,以学术共同体建设促进高校教师组织化发展,从而推动教师学术活动从学术个体到形成学术团队再到融入学术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