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
2022-03-19马婧
摘 要:近年来,国家奋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于国有资本的总体情况是非常了解的,所以要根据改革标准对公司进行改良治理,进而能够让国有资本利用科学合理的模式取得优异的成效。文章就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如何优化进行分析与探讨,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中图分类号:F830.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03-0077-2
DOI:10.13939/j.cnki.zgsc.2022.03.077
1 引言
国有企业改革是深化改革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表示会继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在此次会议中明确指出了在改革过程中应该同时推动其他经济模式的进展,比如混合所有制的经济模式,另外还应该将国有资本的运营和管理单位的调整作为优化治理的任务。在2015年后,部分国有企业先后实施了国有资本的试点工作,并希望在实行过程中应用优化治理的新模式。近年来,工作人员总结出一些新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 背景分析
2.1 满足公司治理需求
在2003年,国家成立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此后有效解决了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中行业内主要管理部门的多方管理或无人问津的问题,并且让国有企业在进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将人、事、物进行融合管理。[1]在推进改革工作后,国有资本实行相关的公司管理模式能够有效推动公司进行治理优化,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当下的改革背景妥善地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但能够更好地改变国有企业中的结构布局问题、腐败问题和政企分化不清晰问题等,还可以创新国有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理念,进而能够更好地进行资本运营,以增强国有资本的生命力。另外,成立投资运营公司还可以让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对国有资本运营以及优化治理结构中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的改进。
2.2 促进国有企业进行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资本在进行投资运营的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平台,有效解决了传统管理下的国资委和国有企业双重监管的局面。运营公司建立后,国有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形成了国资委、运营公司以及国有企业三方共同监管的局面,进而使得安全屏障逐步加强,并且很好地满足了政企分离工作的要求。另外,还能有效分离监管者与出资方,对于降低直接干预起到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后,建立运营公司能够合理保障国有资本的运行工作、资本布局、收益监管和资本安全等方面的成效。在深化改革的工作中,国资委与运营公司能够合理分工,还可以科学监管,具体指国资委进行监管工作,运营公司对国有资本进行运作,两者能够根据社会形势对治理结构和国有资本管理系统进行优化,进而逐步提升国有资本的运作水平。[2]
3 结构主体以及主要职责界限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产生满足了国有资本体制改革的形势需求,能够将职能转变衍生,运营公司能够将国资委与国有企业的两层监管模式调整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出资方三方监管。调整后的监管形式将产权作为枢纽,对国有资本实施具有实际意义的改革,并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进行产权关系、法律定义、职能定位、运营模式、发展方向、业绩考评等方面与传统的国有企业集团有着很大的差别。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职责定位,能够互相制约,并且具备协调能力,是非常科学的现代化治理模式。重要的是能够将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模式的转变以及国有资本监管体系进行完善。[3]
3.1 治理结构主体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专业的市场化运营平台,完全依照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的标准,对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优化,并且秉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中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原则,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政治方针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工作中牢记使命,将党组织嵌入到公司的结构优化中,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方针、董事会的决策、监委会督察以及经理层的协作经营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主体主要有:出资方(权能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由于运营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所以出资方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出资方能够行使股东会职权,并且向运營公司指派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指定人选和监事长人选,并且还要对国有资本的布局进行科学的管理,运用科学的资本运作加强对资本的制约,提升资本回报率,保障资本安全等内容。党委会的建立是秉持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体现,能够强力保证并实施党组织是运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管理层。党委会可依照法定安排进入各主体中,另外各主体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也可以进入党委会。总体上党委会可以双向交叉任职,但是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是由一人担任。董事会属于机构的决策主体,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以及运营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重大事项的决议,通常为了保障决议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避免企业内部人员控制,董事会中额外董事会多于内部董事,其中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出,其他董事则由出资方进行委派。董事会具有战略性投资、审查防控风险、公司提名、薪资考评等方面的职能,能够帮助董事会实施决议。[4]监事会属于公司的监督部门,是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人员进行监管,是对出资方负责与汇报工作的机构。通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会实行外派的监事会体制,监委会中有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其他监事人员则是出资方委派,监委会主席也是由出资方指定。 经理层是公司进行事项决策后的执行机构,人员由董事会进行安排,在工作中接受董事会各成员以及监委会的监督。
3.2 治理结构主体的职责界限
出资方是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赋予公司相应的权利,对以上主体人员进行委派或变更;核查或批准董事会和监委会的工作总结、核准运营公司的财务预算、制定利益分配方案;评估董事会和监委会各成员的在职情况。党委会主要发挥政治以及领导核心职能,全力保障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战略,对公司的用人情况进行把控,在公司发扬党风廉政建设作风以及反腐败斗争。[5]在不断的实践中发现,在企业深化改革背景下坚持党的领导与建设能够提升运营公司工作效率,推进国有资产增值。董事会是依法执行人员选用、薪资分配、公司发展目标、内控及运营计划等内容的决策。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的职能进行监督,有权利对公司财务进行监察,对于公司内的重要决策与关键事项进行监督,但是不干涉公司的经营行为。经理层主要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对公司的日常业务进行管理,并可以行使生产经营权利,对董事会进行工作汇报。
4 治理结构优化的主要措施
4.1 明确优化目标
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运营公司需要首先明确结构优化目标,依靠当下的国有企业资源,让国有资本能够在优秀的平台下进行改组,并且依据分类推动和差异定位的标准,让国有资本能够依靠现有资源发挥重要价值。另外,要明确以改组为主,新建为次要的辅助目的,利用投资运营平台对国有资源进行最大化的整合,进而能够在优化治理结构中提升国有资本的价值。
4.2 明确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的职责界限
根据当前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意见中看出,制定个性化的企业政策,对企业结构进行优化治理,让运营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让各结构主体人员能够明确岗位职责以及权限,明确自身价值,提升运营公司管理效率。[6]
4.3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运营体系
①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相关人员则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这样能够让公司在相对完善的制度下顺利运作,比如根據公司的运转情况制定股权权限制度,相关人员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备选方案,一旦出现股东越权的情况,需要当事人上报并获准,这样能避免出现利用职务之便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②完善公司考评机制。运用公司在考评方面应该重点关注管理工作中的资本导向问题,并且考虑公司中的经济增值以及资本回报率等问题。考评中落实绩效考核制,对公司各层面和人员进行业绩、战略部署以及其他综合业务的考评。③落实并依托监控机制。在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职责的分配,所以建立相应的监督防控机制,能够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发展,比如在公司股东的职权界限中,利用监委会和董事会的监督作用提升公司的管控力度。在具备成熟条件后,还可以逐步进入财务管控或战略管控,实现持股管控的转型,提升运营公司的生命力与持久力。[7]
5 结论
总而言之,国有企业经过实践与探索,在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背景下,必将寻找出最新、最适合的优化方式以及新思路,在当前阶段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能够更规范地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管,并使得国有资本产生重要价值。在持续的改革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管理水平,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紧密围绕在党中央的战略领导下,根据深化改革重点对公司进行结构的治理以及优化。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是长久而巨大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会逐渐打破国有企业的市场局限,运用现代化、市场化的新模式使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徐传谌,翟绪权.国有企业分类视角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理论学刊,2016(5).
[2]闫妍,尹力,李晓腾,等.华尔街控制下的美国经济:对我国发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启示[J].管理世界,2015(6).
[3]何小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与国有企业监管转型——山东、重庆和广东的案例与经验[J].经济体制改革,2018(2).
[4]王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试”出了什么 ?——国有企业改革的国投探索[J]. 现代企业,2017(9).
[5]麦磊,王广亮,顾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国有企业改革[J].现代经济探讨,2016(8).
[6]张志平,罗昕.国有资本管理的实施机制与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7(4).
[7]吴泓,陈少晖.国有资本收益分配“体内循环”机制的影响因素与矫正路径——基于国有上市公司Tobit模型的实证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8,34(8).
[作者简介]马婧(1991—),女,汉族,甘肃临洮人,本科,学士学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房地产方向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建设、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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