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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至死:论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批判与纠治

2022-03-18李明珠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泛娱乐化娱乐文化

刘 楠,李明珠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交流和文化传播的重要平台,多元的思想碰撞、快捷的信息传播使人类从未像今天一样如此依赖互联网。网络的出现重塑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网络也在人们的参与下衍生出与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完全不同的文化形态。“泛娱乐化”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文化传播态势上的文化现象,即娱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逐渐超出了自身的定义和界限,走向“泛娱乐化”,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网络文化“泛娱乐化”则是指在基于网络平台将信息用娱乐化的外壳进行包装,从而达成吸引目光、提高影响、赚取利润的目的。由此可见,在“泛娱乐化”的影响下文化的形态异化成了资本赚取利润、错误思潮导向、博取眼球的另类形态。网络文化的娱乐性不断被放大,其教育目的和信息传播功能被一定程度削减;其虚无空洞的意义不断增加,其本身价值和真正意义则在一定程度上被抹杀。因此,全面分析并纠治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已经成为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满足广大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议题。

一、 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的现象表征

文化是人们相对于政治和经济而言的人类精神活动及其产物。对文化的创造理应遵循文化的特性即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而不是仅仅为了实现娱乐意义的荒诞改写和低俗创造。但“泛娱乐化”的网络文化在进行创作和传播时,完全忽略了文化价值和意义,不顾及文化应有的形态和方式,使文化变得浮躁且轻佻。

(一)扭曲史实的荒诞改写

文化作品对于历史和事实的表达必须遵守真实性原则,原因有二:其一,历史让我们知道我们个人和我们民族的出处与来源。其二,只有面对事情的真相才能解决问题。历史共识的凝聚是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缺少的,中华民族自古就有遵从古训的传统观念,对先祖和历史的敬重使我们今天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对事实的尊重也是我们实现革命的胜利并建立新中国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网络文化中,以娱乐为目的对历史事实的胡编乱造、荒诞改写,对历史和事实的共识和认同造成了冲击,具体表现为:首先,是对历史情节碎片化、片面化改写,随心所欲地根据作者的想象力和捕风捉影的历史情节进行荒诞的创作,例如将屈原投江的历史改写成为脱口秀台词“你能想象屈原活在这个时代吗?那端午节就是他打开微博评论的那天,这天屈原发了一条微博说,好气哦,又被楚怀王排挤了,然后底下一个人说他怎么不排挤别人就排挤你啊,是不是因为你穿得太暴露了,给你骚的,怪不得写《离骚》呢……”等等。其次,是对历史人物的恶搞化塑造,只取其名字进行侮辱性的创作,如《比武则天更有料的李白野史》标题后面还附注一行字“看到最后,眼珠掉下来!”在文章内容中将李白描述为外星人,荒诞不经,错乱无比,完全不顾及历史人物形象。再次,是对真实事件的疯狂调侃,利用社会上的热点新闻作为调侃炒作的对象,如有网友经常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为话题对象,在公共社交平台发布一些诸如“我还没有被隔离,我可以报警吗?”“宝贝,十四亿的爱情都轮不到你,这区区几十万的病毒能碰到你?”这样逻辑荒谬的言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受到了大肆传播。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严肃的视频被一些视频创作者拿去剪辑成鬼畜、搞笑的视频;网络歌曲、网络游戏等等众多的网络平台都充斥着这样的改写,致使历史的本来面貌、事情真相以及人物形象都被“泛娱乐化”的表现方式虚化。

(二)信念缺失的低俗创造

文化的创新创造是满足当前中国人民精神文化需要的必然途径。而当前的文化创新应基于时代的经济和科技,并从中衍生出能够给人民以导向作用和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并与主流意识形态相符的文化作品。2018 年 4 月,新华社播发《向着网络强国阔步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网信事业发展述评》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但是由于技术门槛低,创作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促使许多包含各种错误倾向的作品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形式主要有网络影视、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是指以互联网平台作为首发平台的影视作品,制作成本低,拍摄周期短、盈利目的性强,不乏大量置艺术性和价值不顾的内容空洞、俗套不堪的作品,除电影、电视剧外还有大量的真人秀、综艺、小视频等。网络文学之所以与经典文学区分开,其中就包含一定程度上的“偏见”,但是这个“偏见”并不完全偏离表现出来的占大多数的内容,以无厘头的黑色幽默和现代笑料打破了传统经典文学的严肃、理性的文学价值评判标准,如同人小说、玄幻小说、游戏小说、耽美小说等等,大多数具有快餐性质和特征,字数繁多,故事冗长,文学价值极低。网络游戏的创作中也包含设计者为迎合受众的低俗口味以及增强用户黏性所做的不懈努力,使得许多青少年沉迷游戏无法自拔,并以此为荣。许多网络游戏的“创意”体现在仿真性好、互动性高、参与感强,可谓是“色香味俱全”,让人不得不沉迷其中,但良好的体验感是建立在对游戏形象的感性塑造、游戏环节的暴力设置、游戏过程的沉浸暗示上。由此可见,这样的网络创造根本无法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只会不断加速人们对蕴含充沛感情和价值的文化的疏远。

(三)娱乐导向的大众市场

市场的需要也作为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表征之一,近年来网红经济的崛起,短视频的火爆,销售方式的转变都体现了大众市场已经成为“泛娱乐化”现象的栖息地。网红经济的崛起本是一种利用网络促进就业、发展经济的方式,近年来由于恶性竞争不断,骇人听闻、匪夷所思的“网红行为”层出不穷,如央视之前批评的网红主播为博眼球进行大胃王吃播;还有一些网红公司大量招募未成年少女进行培训,然后送上主播岗位,其培训内容莫过于直播间的话语话术以及搔首弄姿的低俗舞蹈等。短视频的火爆是近几年来有目共睹的现象,《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8.5亿,占网民总数的94.1%,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新业态突出,短视频用户达7.73亿人,占网络视频的近91%,占全部网民的85.5%。也就是说,每100人中就有85人看短视频。销售方式的转变也完全是由网络普及和“泛娱乐化”无孔不入的结果,其转变有二:一是从关注产品到关注用户,二是从关注客户到关注社群。看起来从产品到用户,从客户到社群转变不仅能够促进销售目的的达成,也可以看出产品公司对用户群体需要的把握和关注,但实质则是见缝插针地强势推销,如许多购物移动客户端都出现了监听和跟踪用户的行为,从下载安装开始就主动获取用户的通讯录等隐私,并对用户浏览网页进行提取从而分析用户的喜好进行广告推送。网红经济崛起、短视频火爆和销售方式转变衍生的这些市场乱象,都是以网络为平台在“泛娱乐化”的背景下产生的,使其所有具有吸引力的东西附上了超越文化的娱乐和经济意义,完全沦为了娱乐的奴隶。

二、 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生成逻辑

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并不是霎时间出现的,而是在网络文化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其展现状态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化,更是扩展到了网络平台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对“泛娱乐化”现象进行透彻研究和深入分析,必须从这些层面抽取其最根本的生成逻辑。

(一)个体需求与市场迎合

网络技术的普及带来的不仅是便捷,也是将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完全改变。以合作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网络普及的今天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仅需一部手机就可以做到不出门也能维持生活甚至“遍知天下事”。在网络未经普及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往往需要配合和交往,而在网络普及的现在,只需要网络连接良好的一部手机,就可以实现几乎全部需要,比如外卖、网购、远程维修,甚至是手术。这就让人们很多以前需要互相配合的工作变成人在网络上通过机器操作,工厂、社会中都是如此,人与人看似通过网络更加亲近,实则是在促使每个人的原子化、个体化发展。每个人都在被更加近距离的“遥远”麻痹,个体的需求越来越能被“孤立”满足,先进的技术则成了推动个体原子化的原动力,人与人关系已经不再是必需的合作联结,而是异化为物质、功利附庸。同时,市场根据广泛的需要衍生出迎合这种需要的服务和产品。尽管这种迎合无法满足个体需要,但是人们很难从这种低质量享受中脱身而出,久而久之只能逐渐麻木并沉沦。而在这个过程中,创造此需要的“市场操纵者”达成了目的,“个体化”加剧和“群体沉浸”滋生需要,需要就拥有市场,恶性循环中只会让文化背负更深的罪名。

(二)资本推动与技术发展

第4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6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9.40 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 9.32 亿。人数增长的同时,市场扩大。马克思曾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1]资本的逐利性是指以最少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现代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对资本逐利的一种推动。资本推动技术的发展,技术发展反哺资本逐利,两者的结合共同促生了网络文化中的“泛娱乐化”现象。在这样的逻辑宰制下,资产所有者鼓励创作者们进行娱乐化的作品创造,以此换得更高的点击量和浏览率,从而取得更高的利润。网络文化就在这个过程中被牺牲,从创作到传播再到被群众接受,没有哪一个角色在意文化的价值感和文化的引导性,而是不断以资本增值为目的进行的创作。传播媒介不断更新换代,不断为了更深更广泛更快速地传播而进行形式创新和设备更新;传播内容也不断推陈出新,用爆炸性泛滥的信息和刺激性的内容吸引用户。当文化被资本和技术拴住了手脚,还如何谈及传承和教化功能。

(三)精神错寄与缺乏管理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和世界有了更为深层的交流与合作,多样的产品流通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网络也成了国民与国民交流的桥梁。贸易不仅沟通了经济,也使网络越来越成为一个多元思想的汇集地,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差异和共鸣通过网络展现在我们每个人面前。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乌托邦主义、后现代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乘虚而入,面对当下社会压力和矛盾的年轻人很难不将这些错误的思潮作为“减压阀”“特效药”缓解因压力和矛盾造成的紧张焦虑。网络的传播速度之快又使得其在监管上有极大的难度,而且对于隐含在各个角落里的一些文化糟粕很难及时识别。于是各种主义和思潮开始披着娱乐的外衣,强势进攻,使我们不得不选择这些错误的方式作为疏解压力的方法,网络文化自然而然地被我们定义为仅供消费的娱乐产品。显然,这样的网络文化和网络管理现状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网络强国的建设要求。精神错寄和缺乏管理不仅促使了“泛娱乐化”的产生,“泛娱乐化”现象也为错误思潮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人们创造了此项需要,使人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三、 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消极影响

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驱动下,网络文化蓬勃发展,网络文化的“泛娱乐化”已经司空见惯。随着夹带错误导向的内容被传播,公民群体的社会责任感、社会文化氛围、文化传承价值,这些作为文化表现方式的符号,无不被网络文化“泛娱乐化”威胁。

(一)错误的价值导向:消泯公民群体的社会责任感

“在能够轻易获取信息的情况下,人们更加容易接受简短快捷、支离破碎而又精神愉悦的内容”[2],公民群体尤其是广大的青少年一旦沉迷于“泛娱乐化”表象下的文化,便使得“信仰危机”得到更大程度的扩散与升级。网络文化的表达方式与传统文化完全不同,利用新媒体技术以更轻松、更直接的形态展现在人们面前。恶搞的英雄、戏谑的史实往往比真实的世界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否定伦理、践踏道德的文化往往更能刺激人们的感官;暴力低俗、跟风崇拜往往更能引起广大青少年的兴趣。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中认为,“发达工业社会成功地压制了人们心中的否定性、批判性、超越性的向度,使这个社会成为单向度的社会,而生活在其中的人就成了单向度的人,这种人丧失了自由和创造力,不再想象或追求与现实生活不同的另一种生活”。[3]沉浸在“泛娱乐化”中的网络文化只会将人们带入不反思不挣扎的文化深渊,并不能衍生滋养灵魂的文化艺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价值导向就会从温和从容走向追求刺激和暴力。

社会并不只是无数个独立个体的集合,而是一个整体。社会责任感是在一个整体中,每个人在心理和感觉上对其他人的伦理关怀和义务。树立社会责任感是维持一个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人们共同应对各种风险的方法之一,然而社会责任感的来源是社会中每个人对历史文化的共鸣和认同。文化是将社会凝聚成为一个不可分割整体的重要精神力量,公民群体对文化的认同,是衡量一个社会公民责任感的重要依据。网络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具有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但在“泛娱乐化”背景下给予的错误导向,不能促成实现社会稳定和文化创造目的,只会将人们心中的责任感不断消泯,使人们心中对文化的认同和敬畏不断消散。

(二)低俗的内容创造:销蚀社会文化氛围

社会文化氛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艺工作者的创造,而在进行文化创造的过程中“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4]我们的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文化创造是为人民的,这就要求文艺工作者要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出发,按照党的指导思想创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容,营造促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文化氛围。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资本逐利的性质不断侵袭文化圈,更高的点击率和浏览量成为获取利益的重要途径,文化创造开始变了味道,不断向低俗、色情、暴力等错误方向演进,导致整体文艺创作以逐利为目的。

网络文化作为这个时代的文化新形态,在“泛娱乐化”的浸染下仅以缺乏仪式感和敬畏心的低俗创造作为主要展现方式,仅以营造娱乐化、庸俗化的网络虚拟空间作为主要追求方向,仅以实现资本增值和利润增长作为根本目的;完全没有承担起塑造社会文化氛围,促进文化创新创造性发展的任务,而且对传统的文化氛围进行了很大程度上的销蚀,将人们导向成为娱乐的动物,将社会导向成为娱乐的社会。由此可见,浸染在“泛娱乐化”背景下的网络文化,只会让人在文化中迷失,让社会文化氛围逐渐消散,或者衍生出一种完全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文化形态。思想宣传阵地、文化传播平台,如果不能被优秀的文化艺术占领,就会被低俗的文化创造占据,而低俗的文化导致社会文化氛围的销蚀也就不可避免了。

(三)荒诞的史实改写:抽空文化传承价值

只有对历史充分了解,人们才能消除异己和孤独之感,才能对民族的文化产生共鸣。只有面对历史,才能明白我们今天的所有思想,以及所有行为的原因,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之一。人能够记录历史,并从史实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使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但是,在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的背景下,历史也被拿来用作戏谑对象,在传播过程中被胡乱改写、肆意解构、歪曲真实意义,危害至少有三:其一,对历史文化的敬畏感不断下降。当历史也能够拿来被娱乐被消费被篡改,我们拿什么要求年轻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伦理观念,强化理想信念呢?广大青年,卸下了许多繁缛礼节和落后思想的包袱,能够在前进的道路上走得更快一些,但是用太过轻盈的步伐追求知识,又难免使其过分追求速度而走得不够长远,脚印也不够深刻。其二,历史共识的凝聚力不断下降。历史共识的凝聚对于任何一个族类群体的延续而言都有非凡意义,安东尼·史密斯对此曾有精辟分析,“诉诸族群过去的方法,无论怎么空洞含糊,都能激励起‘我们的人民’为共同的民族作自我牺牲的愿望和意志,很少有其他意识形态能在这方面与之匹敌”。[5]是社会将我们每个作为独立个体的个人黏合成为一个整体,是历史将我们每个时代的发展串成不断的记忆。凝聚力的下降,只会让我们建立起的“命运共同体”有散落的危险,而不能让我们更加理所当然、心安理得存在于这个社会。其三,对历史传承的责任感不断下降。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的人格都是这个社会集体精神文化的总和,同时构成了我们社会的集体精神文化。网络文化“泛娱乐化”背景下对史实的改写,使众多接受其影响的社会公民失去判断力和想象力,拿野史当正史、拿荒谬代替真实、拿糟粕替换精华,完全是对历史传统的背叛,也是对后辈的不负责,更是对文化的不尊重。这样的网络文化只会愧对作为其塑造沃土的传统文化和真正史实。民族的文化自信无法支撑,民族的历史传承无法继续,资本和文化只能两败俱伤。

四、 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纠治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6]文化不能被娱乐和资本摆布失去应有的价值性,包裹在“泛娱乐化”皮囊下的文化只能加剧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满足,无法为国家和民族的前途未来作导向和引领。因此,我们必须寻找纠治网络文化中“泛娱乐化”现象的途径,维护文化应有的尊严,促进优秀文化创新创造、传承传播。

(一)正本清源:规范创作内容输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7]网络文化“泛娱乐化”从生成到传播并成为普遍的现象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一是创作者的创造产出,二是网络平台的发布和推广,三是受众浏览并选择性接受。对创作者创造产出的规范是防范和纠治“泛娱乐化”现象关键一步。对创作者创造产出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和文化创造者的教育,除了对专业水平标准提高还包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掌握和四史的教育。社会主义社会就应创造属于社会主义的文化,就应展现社会主义主题的艺术,让创造来源于生活,服务人民。其次,是严格网络平台创作者的筛选,提高成为网络意见领袖的门槛,对粉丝量和影响力大的意见领袖进行组织、规范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四个自信”说到底就是文化自信。网络已经成为文化聚集地、传播地和生成地。每个人都能发表言论,产生影响,但是网络意见领袖,有着广泛影响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的教育,不允许糟粕被广泛传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强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防范和抵制的八类不良信息”,就是从内容生产者角度对其创造内容的要求。再次,严格规范网络文化产生。根本是对文化创作者进行的教育和规范。资本、文化、平台等都不是能够主动产生影响的事物,能动性产生影响的只能是创作者和接收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宣传思想部门要加强同知识分子的联系,多同他们交朋友,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8]技术本身是没有生命的,但创造技术的人是拥有立场和思想的;文化的创造也是一样,若没有人的参与,文化没有任何意义。对文化的规范归根结底是对人的规范,规范了文化创作者、传播者、接受者,就等于规范了文化本身。

(二)过程把控:完善网络平台监督

对传播过程的把控和完善网络平台监督是为主流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也是防范网络文化“泛娱乐化”泛滥的又一关键措施。网络文化规范是一项强化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事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明确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首先,完善法律法规,对网络文化的“泛娱乐化”现象进行规范,为文化的价值性和严肃性构建法律的保障。其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各个单位积极建立网络身份,争做主流官方的网络意见领袖,以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网络文化创作方向,积极生产和传播优秀文化作品。再次,在网络平台上建立互相监督的机制,每一个创作者也都作为监督者,每一位网民也都作为文化现象见证者。在此基础上,细化网络平台的管理规范和法则,网络问题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从技术方面积极拓展并探寻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的监督和纠治途径。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说,各级网信部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生态治理情况进行评估。不仅是平台,每一个网民参与者都应树立主人翁意识,为净化网络空间,优化网络文化传播发挥自己的作用。

(三)受众免疫:提升公民文化品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奖仪式上讲:“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9]英雄,本质上也是一个融合了人类感情的文化符号被体现在一个人的身上。其实,文化同理,懂得欣赏文化才能产出更多更优秀的文化,对文化有崇敬之心才能认真对待文化并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公民的文化品位,决定了一个社会文化氛围。而充斥着“泛娱乐化”现象的文化生态,培养不出有良好品位的公民。

提升公民文化品位也是消弭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途径之一。关于提升公民文化品位有如下措施可以参考:一方面,发挥文化事业建设中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文化事业不同于文化产业,是指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文化事业单位集合,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发挥文化事业的引领作用,用主流媒体不断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创新,为文化产业提供学习和参考对象,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形成文化产业的竞争,鼓励文化产业积极创造能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文化产品。如:由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大型文化节目《典籍里的中国》用“戏剧+影视化”的创新性表现方法,讲述典籍源起、流传的故事。另一方面,要顺应时代的潮流,以多样的文化形式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结合,既能够促进文化品位的提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又能够丰富文化产品的供给形式,促进文化的多样化表达,如:电影《爱的抱抱》里面将快板和吉他弹唱结合的方式就让人眼前一亮,死守固有的方式不能实现创新更可能阻碍发展。此外,加强对公民的教育也是不可缺少的方式,规范公民的网络行为,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实现对公民的教育与引导,如微博热搜的置顶展示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将合适的、优秀的、有价值的内容放在人们能够看到的地方而不是等待人民大众主动挖掘主动寻找。网络平台是一个相对来说开放的平台,“泛娱乐化”的外衣甚至可以被披到任何我们愿意浏览的内容上,只有提升公民的文化品位和辨识能力,才能将之剔除于主流文化之外。

(四)革故鼎新:创造性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网络文化是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之上在网络空间形成的文化新态势。近年来各类网站发展迅猛,网络文化产品日益丰富,网络文化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其文化创造的重要源泉就是我们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首先,文化创新和创作要主动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的优秀基因,广泛研究史实,不断开展学理研究为文化的创新创造奠定理论基础,比如“后浪”这一隐喻的出现,后浪一词本是出于宋代刘斧的《青琐高议》,“我闻古人之诗曰:‘长江后浪推前浪,浮事新人胜旧人’”。2020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由网络平台bilibili联合多家主流媒体发布一则演讲视频《后浪》将下一代、青年一代以“后浪”代指,获得了千万次点击率并登陆央视《新闻联播》前的黄金时段,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实的碰撞,是网络平台用与主流话语融合探索的一次积极尝试和成功结合。其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造性发展,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了解时代需要,只有这样才算是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继续焕发生机与活力。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立足全体党员、面向全社会的优质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是一个成功的范例。2019年学习强国入选“2019年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利用网络平台的便捷性,进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除此以外,在网络短视频、网络文学等等其他平台也不乏将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创造性改编对象,一方面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创造性发展和弘扬,另一方面也是对网络文化的一种丰富。

五、 结语

在认真分析了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的来龙去脉以后,我们应理性看待其带来的影响,若能合理进行文化创新改造并根据市场需要和发展方向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则有助于推动媒体和网络平台的新型文化发展。所以,对网络文化创造进行规范输出、过程监督、受众引导的同时促进对传统文化合理化改造和规范化创新才能实现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的纠治,促使网络文化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网络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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