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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服务对残疾儿童家庭及教师双方的需求分析及应对策略

2022-03-11徐璇孙浩然钟炜张国强陈茉弦

科教导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需求

徐璇 孙浩然 钟炜 张国强 陈茉弦

摘要本研究选用自编问卷,采用分层抽样对云南省某市7个县的送教家庭进行抽样调查,探讨残疾儿童家庭对送教服务的需求,推进家-教结合,确保残疾儿童送教服务高效开展。

关键词 残疾儿童家庭;送教服务;需求

中图分类号:G760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2022.02.048

受教育程度是残疾儿童习得生活技能和融入社会的一个关键部分。与同龄孩子相比,残疾儿童在受教育程度、经济独立性、社会融入度等方面都存在更大的障碍,接受合适及时的教育,将对他们融入社会生活,实现生活独立产生重大影响。[1]国家统计局2014年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显示:我国未入学的学龄残疾儿童为8.5万人,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远低于同阶段普通儿童。[2]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务院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使送教上门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2017年1月,国务院再次下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院、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3]

在政策支持下,全国各地陆续开展送教上门的教育活动。[4]虽然这些送教上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残疾儿童的需求,但仅惠及少数,且送教服务主要根据各地残疾儿童情况推出,对其他地区送教服务虽然有一定借鉴性,但由于存在地理、经济、文化、所属残疾儿童病种的不同,送教服务模式难以直接应用,特别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很难实现精准送教,且更多研究将重点放在残疾儿童身上,针对家庭和送教团队的研究较少。为了提高送教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本研究对本土(云南某市)残疾儿童家庭和送教团队进行调查,以期为本地送教服务的有效开展提供建议,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分层抽样,对该市7个县的送教家庭进行抽样。排除标准:(1)存在沟通障碍的家庭;(2)不愿意参加本次研究的家庭。

1.2研究方法

采用自编问卷调查法。问卷共有两类,一类针对送教家庭家长(简称家长问卷),另一类针对送教团队(简称教师问卷)。

(1)家长问卷包括:①一般基本资料:受访家长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民族、家庭使用语言;②家长对康复知识了解情况;③家长对残疾儿童相关政策了解情况;④家长对送教工作的认识。

(2)教师问卷包括:①一般基本资料:教师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专业;②对送教残疾儿童的了解情况;③对送教上门工作的认识;④送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1.3统计方法

选用SPSS 2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家长和教师基本资料采用频数、百分比进行描述性统计;家长和教师对送教意义、期望值的比较选用卡方检验;对教师需求与自身康复教育知识储备的比较选用卡方检验。

2结果

2.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共发放家长问卷252份,回收243份,回收率96.4%;教师问卷252份,回收244份,回收率96.8%。

2.1.1家长一般情况

受访家庭家长文化程度整体偏低,大学文化程度的家长仅占4.11%。受访家庭少数民族较多(46.09%),约有98.35%使用方言(包括少数民族语言),这与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的地方特色有一定关系。送教服务应该考虑语言因素,在送教团队中确保有懂当地语言的教师,沟通无障碍(表1)。此外,受访家长对残疾儿童相关政策和康复知识了解度较低,仍有39.1%的家长未曾了解残疾儿童相关政策,76.1%的家长未了解康复知识。一方面说明政策和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度不够,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家长主动获取社会支持的意识不足,比较倾向于“等待服务”。

2.1.2送教教师一般情况

从年龄、性别和学历构成分析,教师团队结构较为合适,但存在专业不对口的问题(见表2,p151)。其中,教师年龄以中青年为主,25-45岁占80.33%;男女构成比较为均衡(男性46.7%、女性53.3%)。送教教师专业以普通师范为主,占57.79%;而特殊教育(4.92%)和医疗相关专业(34.84%)较少。接受送教服务的儿童,大多因为身体残疾而无法正常进入普校学习,这些孩子大多存在较为严重的生理障碍和健康问题,他们不仅需要文化知识更需要医疗康复。[5-7]

2.1.3送教教师对送教工作熟悉度有待提高

从送教教师对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知识掌握度、对残疾儿童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度和对当前送教儿童情况了解度分析,得出大部分教师对以上三个层面都处于“一般了解”阶段。

2.1.4送教时间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根据送教教师调查问卷了解到,大部分教师认为“工作日空闲时间”(37.7%)和“周末”(38.1%)送教较为理想,仅有24.2%的教师认为“学生家长有时间”送教更合适。由家长问卷了解到,送教学生家长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且对送教服务和政策主动学习、了解意识较差,而家庭是孩子成長最重要的环境,家长在孩子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但不是每个家长都具有较好的教育理念和康复意识。[7]送教服务不仅需要提供给孩子,也需要对父母进行教育和安抚,提供他们“喘息服务”。[8]另外,将近75.8%的送教教师选择在工作间隙或周末进行送教,主要由于送教教师均为“兼职”送教,这绝非长久之计,人员不足问题势必会日益凸显。

2.1.5送教教师对口知识有待提高

从文化知识、生活常识、职业技能和康复知识四个维度了解送教教师知识需求情况(表3),通过问卷了解:在职业技能知识和康复知识两个维度,教师需求较大(P<0.01)。目前,我国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两类:(1)处于义务教育阶段;(2)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其中,以重度残疾儿童为主,这些服务对象普遍需要医疗服务。[9]在邹燕君等的研究中智碍和孤独症孩子对“康复训练”和“家庭干预指导”需求最大;轻度障碍的孩子较需要“康复训练”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中重度障碍的孩子对“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的需求更迫切。该结果与本文送教教师的需求较为相符。

2.2家长和教师对送教工作期望值的比较

从减轻家庭负担、提供康复知识、提高文化知识、运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五个层面,比较家长和送教教师对送教服务的期望(表4)。在减轻家庭负担、提供康复知识和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家长和教师期望程度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在文化知识和运动能力方面存在差异(P<0.05)。教师对通过送教服务提高孩子文化知识和运动能力的期望与家长相比更高,而家长更期望通过送教服务提供更多康复知识。通过调查分析可知,家长和教师对送教服务期望存在不匹配的问题,教师更注重提供“文化知识”,而作为家庭则更需求“康复知识”,这可能与送教团队中57.79%教师都是普通师范为背景的教师有关,受教师专业背景和日常教学内容的惯性思维影响。这是送教工作急需调整的部分,应注重“因需施教”。

2.3家長和教师对送教意义的比较

从家长和教师对送教工作是否有意义的比较了解到,在“不清楚送教工作是否有意义”方面二者存在差异(P<0.05)(表5)。这一方面可能与家长对送教工作的了解度不够和家长期望值过高有关。

孩子的进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针对一些残疾严重的孩子,进步可能比正常孩子更慢,送教是一个过程,家长对孩子过高的期望与孩子进步的速度不匹配,常常让家长看不到明显进步。另一方面,与送教教师和家长的沟通程度和送教服务内容与孩子实际情况匹配程度有关。从送教时间可知,将近75.8%的送教教师选择在工作间隙或周末进行送教,未考虑家长是否有时间参与。此外,送教教师多为普通师范背景(57.79%),以“兼职”身份送教,可能由于其日常教学内容与送教孩子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加之缺乏经验和相关专业指导培训,这些教师可能只能进行简单的语言沟通和生活适应训练,[10]使送教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另外,送教服务因为孩子情况不同,没有较为敏感的评估工具对孩子情况进行度量,使家长看不到明显进步。

3对策分析

3.1将家庭纳入送教团队

将家长纳入送教团队,一方面让家长服务于送教团队,另一方面提供家长送教知识和“喘息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家长可以潜移默化学到送教相关知识,同时也可以了解生活中存在很多需要康复的孩子,缓解焦虑。此外,对于送教工作突出的家长可以从物质和精神层面给予鼓励,让家长进行经验分享,同时给予一部分经济奖励,实现“双赢”甚至是“多赢”。但这注定会是一个相对艰难的过程,很多家长来自农村,受教育层级有限,并且一个家庭可能有多个孩子需要照顾和其他家庭责任需要承担,家长较难抽出时间参与;同时他们对自己的信心也可能不足,难以确定自己能否做好这项工作,这都需要工作人员做详尽的方案和目标设定。

3.2将医疗康复工作者纳入送教团队

送教对象更多的是重度残疾的孩子,在送教团队中纳入医疗康复人员是必不可少的。康复人员的进入一方面可实现团队合作,根据孩子情况从康复层面提供送教支持,另一方面也可将孩子情况反馈给家长,帮助父母合理照顾孩子,正确满足孩子需求,做出合理期望。[11]但医疗康复人员的参与形式有待于商讨。目前,教育系统内未设立康复人员编制岗位,如果进入特教中服务,常常流动性较大,难以实现全职。医教结合,以出售康复医疗服务的方式似乎更为可行。

3.3将高校纳入送教团队

送教团队人员不足是目前送教的一大难题,医教结合是现阶段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必将促进送教工作开展。[12,13]康复院校是一个强有力的潜在资源,院校不但可以为特教学校提供专业康复指导,而且对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增加学生就业率是一个很好的机会。[14]

3.4开启互联网+送教上门新模式

远程教育的研究,更多集中在高等教育层面,对基础教育的远程教育研究较少。互联网可以给残疾孩子创造更多公平的学习机会,打破师生在时空上的局限。送教团队可以根据患儿的情况,将送教服务用网络的形式呈现,学生和家长都可以在家中观看、回放。此外,教学视频可以通过分享的方式推广到更多残疾儿童家庭,缓解教师不足的问题,提高利用率。

*通讯作者:陈茉弦

基金项目:2021年校级教研教改课题(项目编号:2021-JY-Y-022)。

参考文献

[1]Bines H, Lei P. Disability and education: The longest road to inclusion[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2011, 31(5):419-424.

[2]国家统计局.2014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N].中国信息报,2015-11-27(001).

[3]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2017-07-17.

[4]罗欣欣,陈卓铭.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之比较[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19(3).

[5]Heward, William L, Heward WL, et al. Exceptional children:an introductory survey of special education[M]. Macmillan Publishing, 1992.

[6]Philip D. Patterson, Lorraine Tullis. Guidelines for providing homebound instruction to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J]. Preventing School Failure AlternativeEducation forChildren &Youth, 2007,51(2):29-33.

[7]王野.家庭拓展,校內融合,精准实施送教上门教育康复[J].辽宁教育,2019,593(08):13-15.

[8]邹燕君,孙玉梅,李皓怡,等.残疾儿童家庭对送教上门的需求调查——以武汉市为例[J].现代特殊教育,2016,(24):59-64.

[9]夏乐峰.区县送教上门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以扬州市江都区为例[J].现代特殊教育(高教),2016(2): 39-42

[10]董桂林,陈小玲,何志芳.佛山市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师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J].现代特殊教育,2015(16):8-11.

[11]Rutkowski S , Riehle E . Access to Employment andEconomic Independence in Cerebral Palsy[J].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Clinics of North America, 2009, 20(3):535-547.

[12]傅王倩,肖非.医教结合:现阶段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对路莎一文的商榷[J].中国特殊教育(7):5-9.

[13]尹后庆.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J].上海教育科研,2014(8):22-26.

[14]朱紫桥.高师特殊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贵州师范学院“送教上门”+“到校干预”服务模式为例[J].现代职业教育,2017(33):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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